《重生之大科学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大科学家- 第49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为当时中国培养了大批的法律人才,为中国法制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所培养的人才在以后的政治及法律运动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法律学堂只开了甲、乙两班,毕业生大概500人左右,还未来得及开办丙班便被停办,学生并入了京师法政学堂。

京师法政学堂创办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是学部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为宗旨而设立的专门学校,不久法部的京师法律学堂、度支部的京师财政学堂同时并入,使它迅速成为全国法政专门学堂中的巨擘。但它也没有存在太长时间,在民国元年的孙元起手中,更名为现在的北京法政专门学校。

可以这么说,京师法律学堂早已成为明日黄花,为什么王锡銮此时还要特意在姓名前冠上这个学校呢?孙元起稍稍思忖便明白了意中所指:他是代表京师法律学堂前来请愿的。该来的总会来的!孙元起深吸一口气,对门人说道:“有请!”

京师法律学堂成立不过六年,王锡銮作为该校的毕业生,孙元起最初还以为他是个风华正茂的热血青年。谁知片刻之后却进来一位三四十岁的中年人,看上去比孙元起还老态些,恭恭敬敬地鞠躬行礼道:“后学王锡銮拜见孙先生!”

——原来京师法律学堂的学生都是挑选中央各部委的在职公务员,故而普遍年龄偏大。据统计,该校第一届225名毕业生中,最年长者53岁,最年轻者18岁,以30岁年龄段为最多。王锡銮还算是那一届中比较年轻的。

孙元起连忙还礼道:“王兄太过客气了!恕孙某眼拙,不知王兄在何处高就?今日到访有何贵干?”

王锡銮答道:“后学姓王名锡銮,字韧盦,广西临桂人。光绪丙午(1906年)蒙抚宪会考,录送京师法律学堂学习,毕业后以主事分部学习,现在京师高等检查厅任书记长之职,闲暇时间在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兼课。王某凡夫俗子,自然难入先生法眼。今日冒昧求见是后学愚钝,对中央学会有关会员互选的规定有暗昧不解之处,想求教于先生。”

王锡銮?会员互选?孙元起忽然想起前几日《申报》上的一则新闻。

据说在孙元起抵达北京之前,原京师法律学堂的毕业生便率先在京城召开了中央学会会员预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王锡銮,并且倡言:“将来中央学会正式选举,凡我校同学当全体投王君票,以翊助王君顺利当选,为我法律学堂增光。”当时在场众人皆欢呼鼓掌赞成。谁知没过多久,孙元起便颁布了具有互选资格的高等院校名单,京师法律学堂根本没有上榜。之前那场预选会便好比一群太监上青楼,成为全国的笑谈。

孙元起心中了然:“学会会员互选涉及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演变,本来就错综复杂,孙某对此也是闭门造车,相关规定难免有错误遗漏之处。还请韧盦兄不吝赐教!”

王锡銮放低姿态问道:“后学疑问之一,便是为何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其前身之一的京师法律学堂却不在其中?虽然现在京师法律学堂已不复存在,但据王某亲身经历而言,京师法律学堂应当具备《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的条件才是。”

“韧盦兄请稍等片刻。”说罢孙元起起身在书架上翻找起来,然后拿出几页纸递给王锡銮:“这些分别是沈寄簃老先生(沈家本)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向朝廷上奏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家叔祖父文正公(孙家鼐)光绪三十二年(1906)《筹设法律学堂折》以及贵校建校之初的《章程》,从这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出,京师法律学堂是‘考取各部属员,入堂肄习’、‘以造就已仕人员研精中法律,各具政治智识,足资应用为宗旨’。

“请注意‘各部属员’‘已仕人员’这八个字!这充分说明贵校的学生都是选取当时各部在职的官吏,而不是学生,显然不符合《互选细则》中‘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的学生’这一条,故而京师法律学堂不应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不知韧盦兄有何异议?”

王锡銮道:“在下觉得先生你解释的内容中有两点值得商榷。第一,京师法律学堂学生身份问题。尽管我等在入学之前是已仕人员,但考取之时即脱离官场,入学之后便身为学生,本无‘官吏’‘学生’之别。中央学会又何必强分彼此?

“第二,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问题。我等虽然不才,但既能入仕,绝大多数都有贡生、监生、秀才功名。只恨我等生不逢时,求学之时唯有私塾、书院,并无中学堂之说;所读之书唯有四书、五经,亦无化学物理。现在先生以中学相规矩,未免失之太苛。”

孙元起手指摩挲了下巴上的胡茬,一字一顿地说道:“韧盦兄,你是京师法律学堂的毕业生,又是京师高等检查厅的书记长,还是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兼职教师。作为一名法政人员,你应该比任何人更能理解‘一字千钧’的道理,因为法律条文是最严谨的,钉是钉铆是铆,容不得半点马虎。比如《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者不适用死刑,尽管都是十八周岁,但犯罪前满十八周岁和犯罪后满十八周岁能一样吗?

“同样道理,《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等都是通过临时参议院审议、内阁颁布的法令,明确规定入学前必须是学生,入学前是学生和入学后是学生便完全截然不同,中央学会自然要强分彼此。你怎么能说本无‘官吏’‘学生’之别呢?再者说,入学之后谁不是学生?”

王锡銮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

孙元起又道:“当然,你说之前并无物理、化学、中学堂,以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相局限未免太过苛刻,这一点确实很有道理。不过自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推广新学以来,私塾、书院已经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各类大中小学,现在国家立法将中央学会会员资格定义如此,也是从长远角度考虑,所以无可厚非。”

王锡銮气呼呼地说道:“照孙先生这么说,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只因没上过高等院校,没学过物理化学,便终生与中央学会无缘了?”

孙元起笑道:“韧盦兄,要想当选中央学会会员,可不是只有高等院校毕业生一条路!在《中央学会法》以及《互选细则》中都明文规定,除了高等院校毕业生之外,有专门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者也具有互选资格。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可没有被排斥在中央学会之外。”

王锡銮道:“如果有些耆宿硕儒是述而不作或不轻易下笔,致使没有著述问世呢?像清初大儒亭林先生(顾炎武),积三十余年乃成一编《日知录》;潜丘先生(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八卷,也是沉潜三十余年,乃尽得其症结所在。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们岂不是名闻天下,身却不得入学会?

“又或者有些耆宿硕儒著述暂时不为学界所认可呢?像潜丘先生的《尚书古文疏证》,便被以博学著称的西河先生(毛奇龄)讥为‘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锻炼成狱’,并针对该书撰写出《古文尚书冤词》;此后还有望溪先生(方苞)的《读古文尚书》、瓯北先生(赵翼)的《陔余丛考》加以驳斥。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岂不是终生无望学会?”

孙元起道:“那些述而不作的学者,对于著述留世都不萦于心,想来对于中央学会会员的名头更是弃如敝屣了,所以我们都不必太介怀。对于真正有学问而暂时无法获得公众认可,我们还可以中央学会会长、副会长直接提名当选荣誉会员,以免有遗珠之憾。当然,无论学会如何努力,总会有些杰出的学者无法入选,这是无论哪个朝代、无论哪个国家都无法避免的。我们会尽量以公平公正的态度,采取多种评选渠道、多种评价方法挑选优秀的学者,避免遗憾。”

王锡銮微微点头,然后又问道:“在下还有个问题,现在中央学会只有先生一人,有专门著述者如何通过中央学会评定?难道先生打算一人包揽对全国所有学者著述的评判?”

三九九、系马高楼垂柳边(四)

孙元起有些默然。

王锡銮说得确实非常有道理。孙元起只是个物理学硕士,并不是神人,超前百年的见识或许让他能在物理、化学、数学、电子等领域颇有发言权,但绝不是所有领域。像文、史、哲、法等学科,很多时候他甚至不及速成科毕业的半桶水,又如何评判这些领域学者著述的优劣呢?诸如文字音韵、训诂考据、名物典章等传统学术,只怕他连读都读不懂!

孙元起沉吟片刻答道:“韧盦兄可谓明见万里、智察秋毫,这一点孙某确实有欠考虑,好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孙某准备通过中央学会会长直接提名的方式,先在各领域选出一批年高德劭的荣誉会员,以负责学者著述的品评。史学比如杨邻苏(杨守敬)、王葵园(王先谦),经学比如王湘绮(王辏г耍⒘嗡囊耄纹剑苎П热缪霞傅溃ㄑ细矗⒘盒禄幔浩舫7梢豢樗锬衬吧媒簦恢捅Q兄有何推荐?伍文爵(伍廷芳)、沈寄簃(沈家本)两位老先生如何?”

王锡銮道:“这两位先生都是在下的老师,本来王某不敢置喙。既然现在孙先生问及,王某就斗胆说上几句。伍先生曾自费赴英国四大法学院之首的伦敦林肯法律学院学习法律,并取得博士学位,是第一个取得英国法律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其后回到香港从事律师工作,很快被港督批准为执业大律师。他曾协助沈先生编订《大清现行刑律》,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等刑罚,禁止刑讯,又主编民事、刑事、诉讼法等,结束中国民法、刑法不分的局面,为中国刑法开辟新纪元。所以他作为法学的荣誉会员,绝对是名至实归!

“沈先生博闻强记,遍览历代法制典章、刑狱档案,对我国古代法律资料进行系统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