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锦衣夜行- 第77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哭得好不凄惨。

茗儿知道丈夫对于家很看重,对唐家也很照顾,这件事儿怎么也不好瞒着他,只好修书一封,把前因后果向他说明。夏浔看了书信,心中顿时有些茫茫然起来,他对于家和唐家的确很看重,而他看重这两家的原因,恰恰是因为这两个孩子。

这些年来,他交游天下,官场士林、京师地方,与他打过交道的人不知凡己,能叫他放在心上的能有几人?于家和唐家之所以被他如此看重,只因为这两个孩子在本来的历史上,都曾干过轰轰烈烈的一番大事业。

如今,夏浔在辽东倾注了三年心血,促使辽东踏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如果未来不再有“土木堡之变”,那么未来的历史上也就不会再有铁血丹心的于少保。

夏浔当日对于谦语重心长地说,希望他将来不会成为英雄,正是因为有此考虑。这个英雄,成就的太惨烈了。五十万训练有素的明军因为王振的瞎指挥,葬身土木堡。多少伴驾出征的名将能臣在乱军之中无所作为,白白葬命,其中包括在安南战无不胜的英国公张辅,征汉王、征兀良哈、征朵颜诸部,屡立战功的成国公朱勇。

这一战,明朝元气大伤,精兵尽去,良将尽去,更由此引起了景泰两帝的内争,此后又有了大礼仪之争,闹得文臣也元气大伤。如果没有这些事,明朝未来的发展或许会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副景象。

所以夏浔希望,来日于谦莫成英雄。以他的才干学识、道德品格,足以做一个清廉能干的名臣,即便是他从此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做一个平庸的百姓,也好过五十万人骨肉成泥,从而在危难关头,成就一位英雄的英名啊。他对唐家如此照顾,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对唐赛儿未来发展的关心。

可是,只因为小孩子打架这么一桩闹剧,唐赛儿竟尔脱出了他的控制。未来,唐赛儿还会在山东造反么?如果唐赛儿的人生道路终究没有改变,那么于谦的人生道路会改变么?如果于谦的人生道路同样没有改变,那这国运……还会改变么?我的种种努力,还会有效果么?

远处,喊杀声起,荆峰出乎意料的没有等到夜深人静,而是选在营中诸军刚刚歇下,警哨尚还保持着充分警惕性的时候动手了。

帅帐不远处一辆卸了骡马的大车上,阴影处蹲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孩儿,仿佛一只小松鼠儿似的,手里捧着一把香喷喷的鹿肉,狼吞虎咽地吃几口,便抬头看看满天的星辰。

她的眸子里蕴着泪光,被星月一照,亮晶晶的,她想家了……

※※※※※※※

蓝田,再往前去就是灞桥了。

这儿位于秦岭北麓,关中平原的东南部,是古城长安的东南门户。

这里有很多名胜古迹,比如燕国义士荆轲墓,汉代才女蔡文姬墓,可惜夏浔此番西来是去甘凉迎敌的,没有那个心思、也不可能抛下军队去游山玩水,瞻仰古迹。

天近黄昏,大军在蓝田扎营了。

蓝田县令早得了夏浔前军的吩咐,备了粮食、猪羊、各色冬菜送来,大军屯营,驻扎下来,便立即杀猪宰羊,埋灶造饭了。

这一路下来,夏浔的训练项目有所增减,但是总的来说,训练强度是不断加大的,原本就是百战精兵,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他们瘦了些,却更加精壮、精神,虽然背着驮着很多东西,显得有些邋遢,军容不是十分的严整,可那气质比起刚出京时却大为不同。如果说那时候他们是一柄利剑,也是藏在剑鞘里的一柄利剑,而现在,却是锋芒毕露。

只是,再精锐的部队也是人,一旦歇下来,他们也是笑骂打闹、开个黄腔,到了吃饭的时候,敲打饭碗哼着小调儿。士兵也有七情六欲,把他们当成机器一般,不分环境场合,统统严肃管理是不行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他们难得放松一下,这个时候将官们是不管的。

尤其是今天,半道儿上刚刚演习了一场“遭遇战”,士兵们体力疲乏,夏浔已传下将令,今晚安心歇息,不再袭营,士卒们更是眉开眼笑。

开饭了,猪肉炖白菜,香味儿飘出好远,士兵们拎着饭碗正迫不及待地排队打饭,夏浔的亲兵头子老喷突然闯了来,往前头高坡雪地上一站,叉着腰,威风八面地骂道:“他祖母的,哪个王八蛋偷了老子的小棉袄,赶紧交出来!回头叫老子抓着,就要你好看!”

第745章 大仙

听了老喷的话,旁边便有士卒议论:“啧啧啧,看看人家,到底是大帅的亲兵啊,咱们一人一件棉袄,他身上穿着一件,居然还有一件!”

老喷脸红脖子粗地道:“放屁!那件……不是队伍里发的,是……是别人给俺做的!”

旁边有个兵是夏浔亲兵队的,知道些底细,便笑道:“老喷哥,是长干里的花三姐给你做的那件小棉袄吧?不是说做得太小,你穿不上嘛,丢就丢了呗,找它干吗?”

老喷怒道:“放屁!那……那是人家送俺的一片心意……”

众兵丁便都笑起来,有人赶紧的四下打听:“嗳,啥花三姐,是老喷哥的相好么?生得俊不俊?”

“俊不俊的俺不知道,就瞄见一回,哎哟那身段儿……”

“多大了?”

“四十出头了,一个守寡的妇人!”

“守寡咋啦,嘿嘿!我琢磨着,那样的女人更带劲儿!”

丘八们你一言我一语,一说起女人登时来了劲儿。

“啧啧啧,难怪老喷哥那么瘦,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那就坐地吸土啊,老喷哥现在还没被人家榨干喽,可真不容易!”

“你……你们放屁!”

老喷狼狈败退,那贴心小棉袄也不找了。

夏浔的小灶上,西琳和让娜也在忙碌着,这小灶可就不比士兵们的露天大灶了,单独搭了一个帐篷,灶台虽也是就地取材,可一应炊具都是齐备的。

一头整猪,她们只留了两个蹄膀给自家老爷,做其它菜前最先酱的就是蹄膀,蹄膀酱好了,沥干晾凉,切片盛盘,剩下大半个还带着不少肉的骨头搁到一边儿,两人便继续忙活别的菜了。等其它几道菜炒的炒、炖的炖,也都弄好了,那粳米粥也就煮好了。

这粥用的是蓝田知县送来的胭脂米,这胭脂米自古就有,例代不断改良,到清朝时候成为贡米,此刻它还只是地方上的一种有名的香米,那粥熬得香喷喷的先盛一碗搁在一边,转身便装食盒,几道菜装好了,正要回身去端粥碗,只见案上放着一只干干净净的空碗。

西琳望着空碗有些发怔,让娜扭头看见,问道:“怎么了?”

西琳摇摇头,失笑道:“你看我这脑子,粥还没盛,自己就以为盛过了的!”说着拿起碗来,又去锅里盛了一碗,这时刚刚捣好蒜酱的让娜忽地奇道:“咦,肘子怎么少了一个,叫谁偷了去?”

西琳一看,那案上放着剔去了最肥美部分的蹄膀果然少了一只,两人不由面面相觑,西琳吃吃地道:“方才……也没见有人来过呀,这青天白日的,要是有个大活人过来,咱们还能看不见?”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抄起菜刀四下寻摸起来,片刻的功夫,西琳怪叫一声,让娜赶紧跑过来,问道:“怎么了?”

西琳指着橱下,结结巴巴地道:“你……你看,我没记错,刚刚是盛好一碗热粥晾在那儿的。”

让娜往橱下一看,那还不曾使用过的碗碟最上面,赫然摆着一只喝过的粥碗。

两位姑娘互相看看,汗毛都竖了起来,怪叫一声,提起食盒就逃了出去……

“这个事儿吧,两位姑娘到汉人地方时间还短点儿,而且一直呆在国公府里,自然是没听说过的。”老喷神秘兮兮地道:“我老喷久居汉地,可是听说过许多,这应该是让狐仙或者黄大仙给取去了!”

“狐仙?黄大仙?”

两双海水般湛蓝的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老喷,好像两坛子陈年好酒,直接把老喷看醉了,于是愈发卖弄起来,他压低声音道:“传说啊,这草木生灵,世间万物,时候久了,都能修炼成精,最容易成精的,那就是胡大仙和黄大仙啦!”

让娜怯怯地道:“胡大仙……是指狐狸吧?那黄大仙是指什么?”

老喷道:“嗨!就是黄鼠狼呗!别乱说,是黄大仙,黄大仙。你像衙门口儿啊,贵人家里啊,那都是有神灵把门儿的,邪灵精怪都进不去,所以很少出事。可这荒郊野外就不同啦,撞见个狐仙啦、黄大仙啦,那也没准儿的,你们别怕,一般来说,它们是不害人的。”

西琳抱臂道:“听得人冷嗖嗖的,老喷哥,你说它一般不害人,可万一……万一碰上个坏的黄大仙,怎么办?”

老喷不懂装懂地道:“这不是白天么?白天,它们顶多偷点东西,是不敢现形的。等到晚上,你们两个睡到国公爷帐里还怕什么?国公爷那是大贵人,这狐仙啊、黄大仙啊,都是没有神位的野神,是不敢冲撞贵人的,你们只管安心睡觉,不会有事的。”

“唔……哦!”

两位姑娘吱吱唔唔地互相看了一眼,没敢说直到现在自家老爷还不曾招她们侍寝过,这事儿说出来实在也太丢人了些。

老喷难得有这两位金发碧眼的性感美人儿找他聊天,谈兴大浓地道:“其实这些野仙,大多都很善良的,而且法术有限,你们根本不用怕。我在大宁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一个故事,是有关蝙蝠的。传说很久以前啊,这蝙蝠是有毛的,你看这飞禽,哪有不长毛的,对不对?为啥就蝙蝠不长毛呢?

那是因为啊,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蝙蝠修炼成精了,这只蝙蝠大仙住在一个小村外的山洞里,村子里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缺少桌椅板凳招待客人,就会去村外的山洞里烧炷香,向那蝙蝠大仙求助。蝙蝠大仙就会在夜里施法术,把桌椅送到你家院子里,你用完了还回山洞,再道声谢就成了。

可是后来有一户人家贪小便宜,用完了桌椅就不舍得还了,那蝙蝠大仙左等不还,右等不还,知道那户人家起了贪心,它很生气,就飞到那户人家门外,坐在石磨盘上骂他们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