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脱光-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高层建筑林立,这个城市变了,他也变了,还有谁没有变。
在路过一个街口的时候,那人突然指着对姚应森说,“我记得这里以前有个摆糖人的小摊,总是和一群小孩子走几条街来这里买。”五六个小孩子攥着难得的零花钱,走过几条街来这里买吃的,不仅是因为这里的糖人好吃,更因为他们为糖人师傅的技术惊叹,其中一个小姑娘更是豪言壮语说,“我将来要嫁给会做糖人的师傅,那样我就能有吃不完的糖人。”那些模糊的过去,那人不知道怎么突然想起来,是因为这片熟悉的土地。
“那有什么好吃的,脏乎乎黏兮兮,要我说,还是现在好,我可是记得以前那老街老巷,一阵风吹过灰头土脸的,还不时有塑料袋飘来飘去。”姚应森打断好友的回忆,不以为意地说,他对这个城市的回忆更模糊,他不是正宗的本市人,所以体会不到近乡情怯的想法。生活几年,对这里的印象就是本地人那口怪音怪调的方言,还有污浊的空气,因为那几年他的病发频率高出几倍。
好友听到姚应森的话轻笑,“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有个傻姑娘却为此几天没理我。”记忆中那人是爱极了这里的糖人,自从那次的豪言壮语之后,她更是不时来这里玩,更是对别人说,“如果你会做糖人,我长大就嫁给你。”现在的她,嫁得那人会做糖人吗。
姚应森嗯一声没听清好友的话,好友却不肯详细说,只是说,“送我去这个地方。”说着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小区地址。姚应森瞥一眼,“你住这里?”看好友看他,姚应森解释,“有个朋友也是这个小区,总抱怨隔音绿化交通极不方便,鸡飞狗跳的你要慎重。”
“你那朋友肯定是吃惯了海鲜吃不惯小米粥。”好友笑着说,他嘴角斜外下侧约1公分处处有对小却深的笑窝,学名叫梨涡,。姚应森被他的笑容闪了眼,咒骂一声,“你也太风骚了。”
在到隔着小区一条街的时候,好友接到电话,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等好友挂了电话对姚应森说,“送我去酒店吧,我妈这几天回老家,我没钥匙。”
姚应森开车送他去皇汇,如常的登记入住信息期间,姚应森不时望向大厅及电梯出入口,并没有看到廖莫莫,他记得廖莫莫是这家酒店工作的。手续办理妥善,在引领下姚应森和好友乘坐电梯上楼。
十分钟之后,一个怀里面抱着打包饮食袋子的女人从门外匆匆走进来,廖莫莫小跑溜进员工休息室,现在是上班时间,休息室内聚集着四五个同样穿着工作服的员工,廖莫莫把食物放在桌面上,气喘吁吁地说,“再不和你们打赌,被我们家老李发现,是要被咔嚓的”。老李,是廖莫莫的部门主管,性别为女,为人格外难相处,廖莫莫向来怕她。
在食物和女人同时出现的场合,怎么能少了八卦,小甲说:刚才那两个男的真帅。小乙:可惜他们只订房一晚上。小丙窃笑说:俩男的订一个房间?小丁回答:不是,是那个叫林觉的住酒店,另一个帅哥应该是他朋友……
后来别人又说了什么,廖莫莫一概听不到,她耳朵中只剩下那个名字:林觉。
“林觉林觉,你为什么叫林觉?”
“你为什么叫廖莫莫?”
“因为我爸爸姓廖,我妈妈姓莫。”
“林觉林觉,我今天认识一个新朋友,她叫陈春晓,春眠不觉晓。”
“林觉林觉……”
这个名字廖莫莫叫过无数遍,无论那人是距离她极远还是近在眼前,她总是叫他的名字两次才说正题,有次他问,“明明这么近,你为什么每次都叫我名字两次?”廖莫莫说,“因为我喜欢你的名字。”“那你喜欢我吗?”那人似乎是随口一提,她满脸通红,许久之后低声说,“喜欢。”而他却没等她的回答。
廖莫莫觉得肚子有些疼,那人怎么可能回国,他出国这么多年,就算是他回来了,和她有什么关系,而她又该怎么和他打招呼,“嗨,林觉。”如果他疑惑地看着她,问“你是?”廖莫莫不能保证她会比现在更好受。也许只是同名同姓,肯定不会是他,他不是要全家移民吗,又怎么会回来。
在还差半个小时下班的时候廖莫莫向主管请假提前开溜,这栋独立的大厦是本市装修精良更以管理及服务而名声大噪的酒店连锁,最顶上五层是工作区,廖莫莫的办公地区就在倒数第三层。
电梯内每次闪动的数字对她来说都是煎熬,在渐渐靠近十四层的时候廖莫莫更觉得难熬。电梯叮打开,廖莫莫整颗心提起来,等着外面的人走进来,空空如也,电梯门自动关上。光亮的电梯墙壁上,映出一个强力微笑的女人,她以为会这么巧合是他吗。
大厅内有八部电梯是供客人使用,而员工电梯是隔着一扇门在里层,廖莫莫从员工电梯内走出来,她走得有些慌张错乱,有些后悔没听从姚应森建议请假,又为自己的怪异举动有些懊恼,只是听到一个名字就让她这么落荒而逃。廖莫莫,这么多年,你还是一样没出息。
在大厅内人来人往,廖莫莫却一眼看到那个背对着她的背影,明明这么多年没见,明明这么多年没联系过,明明这么多年他的模样全部来自她的想象,廖莫莫还是一眼看到那个人。
那个人似乎在等什么人,他耐心地站着,他比廖莫莫想象中要高出许多,和姚应森差不多的身高,从背影来看那人虽不够强壮却足够依靠。他也许不够好,但就是记忆中他不够阳光带着点羞怯带着点忧郁的笑容,就是他不算高挺的身高,就是那么一个独特到没什么亮点的人让廖莫莫记得这么多年。
陈春晓问过廖莫莫,“你到底喜欢林觉什么?”廖莫莫说,“我喜欢他的笑,喜欢他干燥的大手,喜欢他利索的短发,喜欢他叫林觉,喜欢他是林觉。”
“廖莫莫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喜欢的只是你记忆中的邻居家大哥哥,只是那个在你枯燥童年中一抹带着光亮的角色,也许他现在的笑一点都不忧郁,甚至有些猥琐,也许他现在的手既小又有手汗,也许他现在发型怪异甚至是歇顶。”陈春晓不遗余力地打击廖莫莫。廖莫莫把写满林觉名字的本子放进包包内,“我爸常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而且林觉家没有歇顶的遗传因子。”
现在,隔着五六米的距离,廖莫莫从那人后脑勺判断对方的发型,以及自动补充他前头顶是否是光秃的。她突然想笑,忍住给陈春晓打电话的冲动,看吧,她猜测的没错。
廖莫莫站在那里停了三分钟,她在想是上前打招呼还是装作路人匆匆而过,从廖莫莫记忆起,林觉就存在,他比廖莫莫大一个月,据说在他还是一枚受精卵的时候廖莫莫已经是正在发育中的胎儿。十年伴随,廖莫莫习惯了有个叫林觉的人,又用了十五年的时间记得这个叫林觉的人,她想,她已经花了足够多时间。
把手提包用力捏在手心内,抬头挺胸,廖莫莫迈动步伐朝着那个方向走过去,每步的向前就是和他距离的拉远,告诉自己不要回头,不要去看他,经过他就好,只做陌生人就好。一点点靠近,再一点点远离,廖莫莫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提着的一口气终于叹出来。
“小眯?”
不期然身边响起一道叫声,廖莫莫在那刻几乎停止呼吸,是谁叫这个名字,在记忆中,有一个小姑娘对着男孩抱怨,“我讨厌这个名字,我眼睛不小的,只是喝水多了,等我长大眼睛就会变大,很大很大。”男孩低声呢喃两遍她的名字,“你眼睛不小。”因为是他叫的,她才觉得这个绰号没有那么讨厌。
廖莫莫慢慢转过身子,脸上挂着惊讶又不会过分夸张的表情,“林觉?好巧。”廖莫莫觉得自己可以去当演员,她此刻的表情一定恰到好处的淋漓尽致表现自己的情绪,偶遇熟悉又好久不见的人才会露出的吃惊。
“莫莫,真的是你。”那人已经快步走过来,面对着廖莫莫站着,脸上挂着廖莫莫熟悉到能闭着眼睛描绘出的笑容,只是他对她的称呼已经改变。
“是啊,好巧。”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好久不见。廖莫莫突然想起这首歌,大学时候她特别喜欢这首歌,在每个无聊的下午她总是听着这首歌想着那个好久不见的人。现在,那人就在眼前,好久不见,真的好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乖吧,上班时候各种豪言壮语放假要好好码字,但素,假期尊滴来啦,又各种偷懒~~~这素天气原因,嗯,素这样滴~


、脱光。30

林觉往前走近几步,他可能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廖莫莫,突发事件让他显得有些喜悦有些不可置信,张口数次却不能找到适合的开场白,他们这么多年没见面,试图缓和尴尬的冷场气氛,却找不到合适的话题。
廖莫莫撇过头不看他脸上的惊喜,“你回国了?”眼前的林觉和记忆中的那个完全重合,如果说在过去数十年存在廖莫莫脑海中的只是一道影子,那么眼前才是真实的林觉,不会主动寻找话题的林觉,因为在过去那些年,一直是廖莫莫在主动说,在主动问,他只要做到配合,对廖莫莫来说就已经足够给面子。
“今天回来,莫莫,见到你真好。”如果说眼前的林觉,与廖莫莫记忆中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说话方式,那个有些别扭有些闷骚的男孩,现在对着你说见到你真好。而廖莫莫已经过了听到这句话就脸红心跳的年龄,她不会认为林觉真的想要见到她。
“林觉,见到你也真好。”廖莫莫说,原来有一天当她真的见到林觉的时候,她可以这么平静,平静地彼此寒暄。她曾想过,如果她能见到林觉,而他没有啤酒肚没有秃顶,廖莫莫一定会扑到他怀里面。此刻,他站在面前,廖莫莫只是用力微笑着。
“孙阿姨好吗?好久没见她。”林觉不擅长主动找话题,在长长的静默之后,廖莫莫善解人意地提出话题,林觉似乎微微叹口气,,“还是老样子,前段时间总念起你。”林觉似乎想起孙玉仙对廖家母女的态度觉得这不是好话题,对她说,“几年没回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