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羽夕by看海的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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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羽夕by看海的羽儿- 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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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就可以和大家一起行动了。

其实别看黄梓冉来拉桑也快两年了,但是旅游景点还真是没去过,刚好趁着这次弟弟和苏浩清过来。他也顺便一起看看的原始生态的美丽风光。

晚上吃饭的地方被黄梓冉定在了拉萨民族饭店,据说是藏汉风味都可以品尝的到,民族饭店也算是拉萨最好的饭店了。

苏浩清他们一行人,踩着约定的点,进了拉萨民族饭店的大门。黄梓毅对微笑着迎上来,身穿藏式服饰的服务员说了包间名。这时两边站着的两位,同样身穿艳丽藏式服饰的服务员,微笑着给每位客人献上了一条洁白的哈达,嘴里说着:“扎西德勒。”

大多数人都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不过孟羽夕是提前做过功课的,一些简单的藏语意思,她还是知道的,她对大家解释道:“是吉祥如意的意思。”

大家都了然的笑起来,先不管这家饭店的菜做得怎么样,只是这浓厚的民族色彩,就让人觉得不虚此行了,对饭店的印象一下子就好了许多。

一行人心情愉悦的进了黄梓冉定好的包间,进去一看,宾馆那三位已经到了,房间里还坐着一位,皮肤黝黑,剑眉星目,坐礀端正,把腰杆挺得笔直的酷哥,虽然他身上穿的是便装,但是他那挺拔的身礀,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职业——军人!

这个人不出意料的,就是黄梓毅的大哥,黄梓冉。

看见弟弟和小苏已经到了,黄梓冉站起来声音洪亮的说道:“欢迎各位朋友远道而来,今天晚上这顿算是个简单的接风酒,等到了我们美丽的草原上,我再请大家吃美味的全羊宴,到时候保证你们吃的过瘾,玩得开心,总之一句话,既然兄弟们来了,哥就一定让你们尽兴而来,满意而归!来,都坐。”

黄梓冉说的这几句话,前面都是中规中矩的好客之言,可后面的那句话,明显的带了江湖气的感觉,不知怎么的,孟羽夕觉得这位黄大哥,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阳光,隐隐的有种危险的感觉。

其实孟羽夕的感觉还真的是很准的,这黄梓冉没上军校前,在四九城里也是出名的混得开,别看他当时只有十**岁,可人家就是有本事,黑白两边是都玩的起来,那也是圈子里的领军人物之一啊。

手底下自然也不会有多干净,这人呢,自然也不会真的像他表面一样,直爽开朗,这些都是他的保护色,要知道,会咬人的狗他都不叫,但是抽冷子给你一口,可就有你受的了。

但是不管黄梓冉的个性如何,以前如何,现在的他面对两个弟弟,那肯定是全心全意的欢迎,更加上亲人相逢的欢喜。所以现在孟羽夕面前的黄梓冉,那绝对是无害的好大哥,其他书友正在看:。

这顿饭有了黄家两兄弟,兄弟俩是一样的热情,把大家都照顾的无微不至,那可真是吃的宾主皆欢,桌上的菜式很丰盛,汉家菜居多,藏式菜为辅,但是上的几样炭烤羊排,清汤羊肉,麻辣羊杂。都还是味感十足的。

再加上大家吃的正高兴的时候,酒店里还有女藏民手端青稞酒,唱着动听的藏歌,来给大家敬酒,当然,这只是酒店的一种经营噱头,孟羽夕眼尖的看到,黄梓冉顺手递给歌手的几张红色大钞,她心里也暗叹:“看来不管是哪行那业,那个地方,大家都是经营有方,敛财有道啊,自己该学习的地方还多着呢。”

这一轮,一轮的青稞酒喝下来,那也不是闹着玩的,还没等到结束呢,刘磊洋先被干翻了,等到结束的时候,马骏辉也光荣了,黄家兄弟俩明显是高了,勾肩搭背的站在凳子上大唱军队歌曲,还是大连唱。

什么《东方红》,《打靶归来》,《工农兵联合起来》。。。。。。那是一首连着一首,气都不带歇的连着唱,并且还不错词,唱到关键处还会摆出雷人的造型。

孟羽夕看着喜感十足的黄家兄弟俩,笑的眼泪都出来了,靠在旁边的苏浩清身上直喊:“哎呦我的妈呀,笑死我了。他们俩平时也这样?”

苏浩清僵着身体,认真的想了想,然后才回答孟羽夕:“大多数时候是这样,但是有时候也会唱邓丽君的歌,不过很少。”

孟羽夕听了苏浩清正儿八经的回答,更是笑的大声了,直喊肚子疼。最后,顾元扶着马骏辉,开车的司机小方拖着刘磊洋,苏浩清左拉黄梓毅,右拖黄梓冉,一行人是连跌带撞的回到了宾馆。

苏浩清临拉着黄家兄弟进房间前,还不忘对孟羽夕喊了声:“明天咱们休息,让他们该适应的适应下,顺便也等梓冉大哥放假,后天一大早八点出发,纳木错。”

孟羽夕笑着点点头,顺手就把门关上了。

苏浩清心想:“要是自己也和孟羽夕一间房就好了。”但是他马上就使劲的甩甩头,好像这样就可以把这个荒谬的念头给甩出去似得。

“肯定是喝多了,青稞酒的后劲还挺大。”苏浩清给自己找了个合适的借口,先把黄梓冉扔进自己房间,再拉着黄梓毅,把他送去了方倩倩的房间。

自己一个人,晚上可照顾不了两酒疯子。但是忙着照顾黄家兄弟的苏浩清,显然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今天一整晚,在孟羽夕的监控下,他不但是没吃什么辣的会刺激胃的食物,更是滴酒未沾的呀。。。。。。那有何来:‘青稞酒的后劲大’一说呢?

隔天,大家都在宾馆休息,好让有高原反应的人,都有个缓冲和适应的机会,说来也怪,本身有高原反映的刘磊洋,在昨天喝醉后,今天起来到发现头不疼了,气不喘了,高原反应竟然给好了!

大家都是啧啧称奇。孟羽夕也抓紧这一天的时间,和家里父母通个气,告诉他们在偶遇来看望大哥的黄学长,现在大家都在一起,以后的旅程也就不是自己一个人了,听完这个消息的吴玫夫妻俩,总算是把心放在肚子里去了,吴玫还让孟羽夕好好的玩个尽兴。

这世上永远都是,人多了就热闹,本来无聊的一天,竟也在聊天打牌中很快就过去了。晚上一帮子小伙子,又跟着来宾馆和大部队会和的黄梓冉,跑出去泡吧了,孟羽夕在半梦半醒中,似乎又听见了黄家兄弟俩的歌声。。。。。。。

第二天清晨,孟羽夕六点半就起床了,穿着运动装出了宾馆,先偿试性的慢跑了一小会,直到感觉自己的心脏负荷的起来,才开始慢慢的加速。

第四十四章 矫情就要挨雷劈

  这一年多以来,孟羽夕从没间断过晨练,就算钟毓珊不在自己身边监督,孟羽夕也不会放任自己偷懒。前两天刚到西藏,仗着自己的高原反映很轻微,于是怕死的孟羽夕思虑再三,还是壮着胆子,从第一天的快走10分钟,到昨天的快走10分钟,慢跑5分钟,慢慢的加量加速,适应了两天。

直到今天早上才开始尝试着真正的晨跑。在慢跑了大约有10分钟后,孟羽夕又加快速度跑了10分钟,直跑得身上微微出汗了,谨慎的孟羽夕转程快走回到了房间。

洗完澡,孟羽夕先挑出了今天要穿的衣服,一件厚实的外套在藏地是必不可少的,按路程计算,今天回来肯定是晚上了,到时候天气肯定会转冷的,提前预备下肯定不会多余。

然后她贴身穿了件白色翻领薄毛衣,外面加了件咖色的棉布短背心,这件背心的样子很别致,后背加了一层蕾丝,正面三个黄|色仿琥珀的大扣子。一下子就把衣服给提亮了。

下身孟羽夕先穿了条薄薄的线裤,然后才穿上了蓝色的帆布裤子,脚上换了双和裤子同样质地的深蓝帆布平底鞋,鞋檐蛮高,刚好在脚踝上面,鞋檐上加了一圈约有一寸多宽的白色的蕾丝花边,为本来略显平淡的鞋子增色不少。

孟羽夕上下打量了一番,心里觉得这一套衣服配的还不错,满意的去洗手间进行每日早间的美容活动了。抹完防晒霜,在嘴上涂了一层浅色的护唇膏,孟羽夕对镜子摇了摇刚梳好的两条小辫子,笑着拿着外套。戴上帽子,拿起昨天晚上就装好东西的背包,向餐厅走去。

孟羽夕一个人悠闲的吃完早餐。本来打算去大厅的她,想了想又转身回到餐厅,对前天晚上帮自己煮粥的朗珠阿姨说了句什么,接下来就从背包里拿出保温杯递了过去。

原来孟羽夕是让朗珠阿姨给她的保温杯里装点热白粥。孟羽夕想着昨天晚上喝多的那一伙人,八成是起不来吃早餐的,苏浩清昨天晚上要应付一个半醉不醉,精力无限放大的黄梓冉,肯定也不会早起的。

别人都可以不管,但是苏浩清的胃病犯得时候,看起来那么严重。虽然第二一早他看着就跟没事人一样了,但是有胃病的人,平时还是要注意下饮食的好。

装好了白粥。孟羽夕顺手又拿了点小糕点和两个包子,分别装进塑料袋里,打算一会把糕点给方倩倩,让她先垫垫肚子。果然,当孟羽夕在大厅里等到差五分八点的时候。楼上的一伙人才算是哈欠连天的下来了。

这马上就要八点,自然没时间给他们去吃早餐。因为从拉萨到纳木错湖边,往返约500多公,由于路途不近,路况也不是很好,单向行程大约4个半小时左右才能到。所以领队的黄梓冉压根不敢耽误时间。只见他大手一挥就做了决定:“先按时出发,路上有早点摊,随便买点东西在车上吃就行了。”

上车的时候。黄梓冉一马当先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别人都是两两成双,孟羽夕又不可能跟顾元坐到一起,于是,很自然的她和苏浩清坐在前面第一排的位置了。

车开始往前行进后。孟羽夕先把保温杯和包子递给苏浩清,再把小糕点递给方倩倩。方倩倩欢喜的道了谢,就和黄梓毅两人分吃了起来。

两人的吃独食行为,引来了后面刘磊洋和马骏辉的共同讨伐,黄梓毅只好将为数不多的小糕点,递到后面让他们吃,这才算是平息了众怒,其实满打满算,一个人能分到一个就不错了,这还是在顾元和黄梓冉没吃的情况下。唉,所以说,自己的东西吃着不香,抢来吃的才香啊!

孟羽夕也不管后面的嘈杂,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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