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苍天-李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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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苍天-李锦林-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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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纪不容(7)
张一兵开始不想去,后来经不住他们的劝说,被他们拉到一家酒楼里的包厢里喝酒,边吃边喝边闲聊。张一兵又发了一通牢骚,说:“堂堂的刑侦支队长,怎么能怕这怕那?是不是有什么小辫子被人家抓住了?”
  忽然,余庆生的手机响了,他接听后说:“欣苑小区又出事了,当地派出所已有人在那里,刘支队接到报警电话,转给我们,让我们去看看。”
  张一兵说:“刘支队已把我开除了,我不去,这里的账我付,你们走吧。”
  正在这时,一名侍应生模样的男子走来热情地说:“这不是余支队吗?您好!”边说着边跟他们一一握手,又问:“你们怎么站着?要走?别走,别走,来,我请客,喝好了再走。”又抬头向包厢外叫着:“小姐,来两瓶好酒!”
  当余庆生说明刚接到电话有紧急任务后,那人说:“很遗憾,下回吧,下回一定请你们喝好。不过,今天我们好不容易遇着了,再怎么的也得干一杯再走。”
  余庆生表示说:“下次吧,今天的确有紧急任务,不能再喝了!”并劝张一兵跟他们一起走。
  这时张一兵已露出明显的醉意,坐着不动,说:“没我的事了!”还对那人说:“干就干,来,喝!”
  那人知趣地说:“余支队太客气了。好,不影响您执行任务,就干一杯红酒,意思一下嘛。”于是让小姐换两瓶葡萄酒来。他撬开其中的一瓶,给每人斟一杯,碰杯后都一饮而尽。
  喝完余庆生对张一兵说:“你平时不大喝酒,今天就不要多喝了,不跟我们一起去,就早点回去吧。”
  说完要掏钱付账,那人忙阻止说:“余支队您酒没喝,付什么钱?您有任务就忙去吧,这位兄弟有我,放心吧!”
  他们走后,那人打开另一瓶葡萄酒,张一兵只喝了一杯,不一会儿就不省人事了。等他再醒来时,已躺在长亭县的人民医院里。当他基本康复后,长亭县委书记梁惠民把抢救他的过程告诉他时,他泪流满面地拉着梁书记的手说:“包书记是我的再生父母,没有您梁书记和县人民医院,我也活不成,我一辈子忘不了!真不知怎么感谢你们哪!”
  听到这里,包仁杰说:“这个老梁,不应把我扯进去嘛!”他思索着,“是那葡萄酒使张一兵中的毒?到底是什么人干的呢?”
  赵恒山说:“这几天我们做了大量深入的调查,还没有最后的结论。政法委孙书记、人大宋主任、纪委宇文书记都很关心这案子,我们在一起分析过。我的看法有三种可能,一是我们公安内部有人想除掉他;二是黑恶势力,比如大路集团的某些人想除掉他;三是公安队伍里的败类与黑恶分子勾结共同除掉他。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灭口,扫除绊脚石。性质十分恶劣,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的谋杀案。
  “根据张一兵的陈述,我们讯问了一些有关的人,其中包括刘红卫、余庆生、于小刚、王芸秀和其他在超市受过侮辱的女青年及繁荣超市的保安,还有电视台被打的记者等,还没有得到很有价值的线索。不过,熊老五和跟张一兵一起喝葡萄酒的侍应生还没有找到。问过那家酒楼,他们说那人不是他们那里的工作人员,不认识,又问过那天给包厢送酒的小姐,她说那酒是那人带去的,放在她那儿,喊她送酒就送进去,别的一概不知。
  据已掌握的情况分析,可以排除公安内部的人直接作案。那就还有两种可能——黑恶分子作案和黑恶分子勾结公安队伍内部的人共同作案。我看这后一种可能性大,即使不是内外勾结,起码也是我们内部的个别人被利用了。不然,那些人怎么那么准确地知道张一兵的行踪?”

第七章  法纪不容(8)
“嗯,有道理。”包仁杰说,“那是谁把张一兵他们去酒楼的消息透露出去的呢?”
  “我问过。”赵恒山说,“刘红卫、余庆生、于小刚都不承认,发誓不会干那种事。余庆生、于小刚还说他们的确是为了劝慰张一兵,拉他出去散散心的。没想到黄泥巴掉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说不清了。后悔不该去做那种好人。”
  “那天晚上,张一兵是在酒楼中的毒,怎么是在花灯巷口发现的他?”包仁杰问。
  “这个,张一兵也不知道,可能是在他昏迷后,有人把他送到那儿的。那里是繁华地段,有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可能是有人想诬蔑他,搞臭他。”
  “那孟小贵到底是怎么从羁押室逃跑的,是怎么死的?查出眉目了没有?” 包仁杰问。
  “暂时还没有。”赵恒山说,“据于小刚交代,他承认孟小贵逃脱他有一定的责任。当时是他主动替代张一兵看守孟小贵的,却没有守在羁押室门口,而是端着饭碗站到走廊的另一头,边吃边和同事闲聊。当他听到重物砸响时,没有想到是从羁押室传出的,等他警觉了跑到羁押室一看,人已经不在了。他立即追到院门外,也没见人影,只有一辆摩托车沿小路快速行驶,拐个弯就不见了。
  “那摩托车上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没看清楚,至于是谁就更不知道了。他再回到羁押室,捡起木凳恼恨地砸在地下,张一兵端着饭来了,怀疑是他放走了孟小贵,他说那完全是冤枉。不过那孟小贵到底是翻窗逃跑的,还是从门外的走廊上逃跑的,他也说不清楚。
  “那走廊是一条内廊,他和闲聊的同事站一头,另一头是完全可以逃走的。还有那窗户上的钢筋,到底是孟小贵用木凳砸弯的,还是有人从外面砸弯的,他也说不清楚。不过那凳子上确有砸伤的痕迹。我看过那窗户,张一兵的看法有道理,钢筋虽被砸弯了,但要钻出人却不容易。
  依我看,孟小贵的逃脱,一定有人从外面接应,不然他逃不了那么快,那么顺利。这和他的被害,都是有人事先预谋好了的。他被钝器击杀的鉴定结论是对的,但还没找到他被害的现场和凶手。”
  “那接应他逃跑的和杀害他的人是谁呢?”包仁杰问,“你不会一点谱也没有吧?”
  赵恒山想了想说:“大路集团的人嫌疑最大。几年来,他们称霸一方,逞强斗狠,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们秀川的一系列案件可能都跟他们有关,可能都是他们干的。我已做了部署,抓紧侦查,尽快取得证据。”
  “好!”包仁杰说,“既有了思路,有了目标,就要舍得花力气下工夫攻下它。我对侦察工作是外行,只能给你们提供某些保障作用。”
  赵恒山说:“放心吧,我们一定努力去做。”
  “嗯,你们不要受我的限制,主要靠你和你手下的一班人,你们抓紧吧。我还想问问,缉捕黎钊,有什么进展没有?”
  “没有踪影。他之所以跑得快藏得深,是因为他自知罪孽深重,会受到法律严惩的。我们配合检察院已查封了他的两处豪华别墅和他家住房之外的三套总面积达四百多平方米的隐蔽住宅及几个可疑账号,已经查到的资产在千万元以上,这还没算他包养情妇,孩子出国留学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开支。估计他占有的总资产远不止这个数。”
  “啊?”包仁杰有些吃惊,“难怪老百姓反映那么强烈。”

第七章  法纪不容(9)
“我们已经找到他那辆宝马车,”赵恒山说,“是发了通缉令后的第二天,岜岬镇派出所所长报告的,我让年皓去看了看,并把车开回了。
  “那所长说,黎钊是那天天刚亮时路过他那儿,只有黎钊一个人,说是执行特殊任务,把座车存放在他那儿,改乘别的车去省城了。于是那所长开派出所的车把他送到三十公里外的县城,从县城搭长途车走了。所长怎么也没想到黎钊是在逃跑,第二天见了通缉令后狠拍自己的脑袋,责备自己不该那么糊涂,倒是帮黎钊逃跑了。
  从秀川城开车去岜岬镇必须经过清宁县,出清宁县境不远就是邻县的岜岬镇。黎钊是清宁县人并在清宁工作多年,那里可能有他的亲信、同伙,需要去交代什么或安排什么。不然他去省城是用不着绕道清宁县的。按他失踪的时间算,他若直接开车去省城,天亮前就到了,可他天亮时才到岜岬镇,说明他在清宁县停留过。因此,请您转告调查组,可在清宁县查查。”
  “嗯,”包仁杰说,“是要查查。不过,他从清宁县走,除了你说的原因外,也许还有个可能——走一条别人想不到的路,以免被拦截,那岂不是一举两得?这样看来,他虽逃得急促,但在逃跑过程中是沉着冷静的。他还利用自己的身份轻易骗过了那派出所的所长。所以他有可能用假名字假证件潜逃出国,当然最大的可能性是潜藏在国内某个地方,隐姓埋名。他胆大心细,不易被人识破。我们就要不断地向全国各地发通缉令,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发布,让老百姓都知道,使他无处藏身,通缉令上也可以敦促他回来自首。如果真的已经出境了,就要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还可以做做他亲属的工作,如果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动员他回来自首,可减轻处罚嘛。你说是吧?”
  “是的,”赵恒山说,“他的情况不一般,就要用不一般的办法。”
  “哦,我想起来,”包仁杰说,“你刚才讲张一兵他们在酒楼喝酒,那个什么,余庆生吧?他们接到电话走了之后,张一兵就中毒了,这么巧?那个欣苑小区真的报警了?”
  “是报警了,”赵恒山说,“也的确是巧合,但这种巧合令人生疑。第一,那个小区是大路集团的建设公司承建的,建成后他们接着搞物业管理。但业主们很不满意,楼盘质量问题多,管理又很不负责任,要炒掉他们。他们却赖着不走,多次发生纠纷,业主们便将他们告上法庭。法院判了业主胜诉,但他们仍不理,乃至发生斗殴事件,业主被打伤,几次报警,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这就是说,问题跟大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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