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发明的事物中,语言最诡异,比火、车轮、指南针都重要。两三个字的组合,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轻易地让你上天入地,比如胴体,比如春宫。
春宫总给我无限想象。春,惊蛰,初雨,榆叶梅开放,杨花柳絮满天,棉袄穿不住了,心里的小虫子在任督二脉蠕走。宫,飞檐,隐情,仙人骑鸡,紫禁城角楼,天上白玉京,五楼十二城,一千零一夜,司马迁胯下没有了。
但是我的想象构不成图画,我成长在一个没有图画的年代。
初中之前,不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我唯一和情色有关的图像记忆来自厕所。我们小学有个手脚笨拙的精瘦女生掉进了厕所,连惊带臭,发高烧,转肺炎,差点死掉。厕所改建,有了马桶,双手获得了更大的自由,每个马桶有了隔断视线的门,创作有了更多的私密。我在马桶门背后,看到过至少三种版本的我男根的未来和至少五种版本的慓悍女校长的胯下仰视图。我曾经坚信,每个成年男子胯下都骑着一只中型恐龙,每个慓悍女性胯下都藏着一个国民党的渣滓洞。
上了初中,开始有可口可乐喝,古籍出版社开始影印封建社会的坏书,比如冯梦龙的《三言》,凌蒙初的《二拍》,包括《挂枝儿》在内的明清黄色打油诗总汇《明清民歌时调集》。影印的全本三言二拍很贵,一套《警世通言》二十多块。那时候,我在食堂一个月中饭任食,八块,我老妈涨了工资之后,一个月八十多块。而且,书被新华书店的店员看管得很严,放在他们扎堆儿聊天的书架最上层,塑料纸包裹着,不买不让打开翻看。我和我老妈说,鲁迅在日本的时候,就是因为读了全本的《三言》,才有了冲动,编辑了《古小说钩沉》,走出了他成为文豪的坚实的第一步,毛主席都佩服他的成就,我也想走出我坚实的第一步。我老妈说,不吃肉是提升道德的第一步。我们吃了三个月白菜馅的素饺子,我老妈分三个月,帮我买齐了《三言》。我每看一套,都觉得上了当,不如吃肉。每套书中,几十回的插图都集中在书的最开始,黑白两色,人画得很小,体位、表情和器官完全看不到,房屋、院落和摆设反倒画得很大,是研究明代家具和建筑的好材料。
改革开放之后,宽带入户之后,毛片仰俯皆是。但是,完全不符合春宫两个字给我的那种种想象:白玉一样的美人下颌微微仰起,双目紧闭成两条弯弯的曲线,漆黑的长长的鬓角渗出细小的汗珠,些许散乱的发丝被汗珠粘在潮红的两腮。
我不得不认命。如同我十五岁前没听见过钢琴声,我一辈子不能为古典音乐狂热,我二十岁前考试没得过不及格,我一辈子不能创立自己的Google,我的幼功不够,我的春宫遥遥,不可及。
寄生在笔记本上的生活
冯唐
因为有过悲惨经历,所以从小不喜欢笔。
小学的时候还开毛笔字课,讲课的老师,男的,分头,腰肢细软,睫毛翘长,现在想来一定是“玻璃”,写一手好的瘦金体。电脑打印机还不存在,庞中华的名头和现在余秋雨、韩寒一样响亮。我哥说,你瘦得象芦柴棒子,这辈子做肌肉猛男比较困难,写一手好字,看书看坏眼睛,出门衬衫上别一支上海英雄金笔,戴一架金丝眼镜,很跩,牛逼,又比较照顾我的先天条件。所以,我决心练好毛笔字。但是,班上有个男生,我怎么练,他的字都明显比我的好。他学柳公权,我学颜真卿,看他的字,想起名山大川,看我的,发挥想象,想起舒同,不发挥想象,基本就是猪肉包子、大胖丫头之类肥厚的东西。我换过很多次毛笔,什么八羊二狼,七羊三狼,六狼四羊,七狼三羊,听说“狼”其实是兔子毛,狼的成分越多羊越少,笔越硬,字越挺,但是对于我没有用,即使是全狼毫笔,我写出来的字还是像个胖子。得出结论,笔不能让我很牛逼。初中的时候,开始写小说,处于自恋狂状态,十几万字的长篇。写残的三支永生钢笔,右手中指远端指间关节生出老茧,变了形,永久性下垂不举,伸出去做下流手势,完全没有睥睨自雄的气势。在写残钢笔的过程中,屁股也扁平化了苔藓化了,站立再久也不能恢复一点点曲线。小说稿定名《欢喜》,在十七岁的时候寄给一家叫《中学生文学》的杂志,一个月后,杂志倒闭了。得出结论,笔让我倒霉,我最好忘记写小说这件事。十七年后,《欢喜》发表在《小说界》上,得了七千元稿费,如果发生在十七年前,我的命运将会彻底改变。十七年后,我发现我得了痔疮,也是那三杆永生钢笔害的,久坐血瘀,血瘀生痔,每月定期血溅裤头,影响我喝酒食辣的心情,在这件事上,自然界的规律如期应验,我的命运没有丝毫改变。
因为迷信机器,所以迷恋笔记本电脑。
最早接触笔记本电脑,是在北大,九一年,选了一门课,《计算机工作原理和286芯片》,老师的业余爱好是国际标准舞,他说,笔记本电脑在中国基本不存在,要是在中国有台笔记本电脑,很跩,牛逼。之前,在中学接触过电脑,单色绿屏幕,鬼火闪闪,进计算机房要脱鞋,屋子里飘荡一股脚、袜子、和鞋的混合味道。人生第一次了解,女生的脚也可能是臭的,美丽女生的脚也可能是臭的,这点,女生和鲜花不一样。我姐已经在美国,不端盘子,也能上学过生活,她答应我,大学期间,供我周游中国,我说,还是送我一个笔记本吧。在北大的选修课上,我和老师反复讨论,如何从美国夹带一台笔记本过海关。我们讨论了清朝银库兵丁夹带库银和毒品贩子夹带海洛因的手法,觉得基本是屁眼运动,不人道,笔记本太大,不适用。另外的参考对象是文物走私,计算机老师说他去过纽约,大都会博物馆,两人高的北魏佛像,有好几十尊,比笔记本大多了,但都是清朝时候运出中国的,那时候的海关,腐败。我姐说,她命壮,五年前她能用我刻的青田石单位公章蒙骗出国,五年后就能什么招数也不用,把笔记本电脑带回国。那是一台东芝SATTELITE系列,英特尔486芯片,33兆赫兹主频,4兆内存,微软WINDOWS 3。2操作系统,12寸黑白液晶屏幕,鼠标象个耳朵似的,要外挂在机身右边。第一次开机的时候,小屋子里一片漆黑,我觉得眼前亮起了一盏水晶宝莲灯。我哥也在,问,能看电影吗?能听音乐吗?还是黑白屏幕,看毛片分不清脸、奶子和屁股。我姐说,有彩色屏幕的,太贵了,这个黑白的都要两千美金,我买了之后,兜里就剩二十块了,想了想,还是买了。
我开始长在笔记本电脑上。笔记本比姑娘好,多数姑娘,需要你帮她承担各种心理杂碎,笔记本帮你承担你的各种心理杂碎。笔记本也变老,在我手上,“N”键和“I”键很快磨成白板,但是笔记本不抱怨。笔记本也帮你解决生理问题,调节激素水平,但是基本不逼你自责自省、脑袋撞墙或者思考人生。笔记本也改朝换代,比女友规律,基本上三年一款,那个黑白屏东芝之后,用过如下机型:同方,Sony PCG505,paq Armada M300,paq Evo N600C,IBM Thinkpad T41,Hp paq nc4010。花在笔记本上的时间,比花在女友和父母身上的时间长很多,电脑打开,WORD启动,不朽比窗前的月光更实在,心里无名肿胀,手指微微颤抖,以为能用文字打败时间,以为键盘就是琴键,仿佛夏商周时代的巫师,身体在瞬间被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占据,手指便象流水般起伏,文字就如小鱼小虾一样在荧幕上跳动。忘记了屋外,蓝田日暖,良玉生烟,陌上杂花盛开,姑娘的手比文字更软嫩幼滑,姑娘的眼睛比文字更明亮光鲜。过几天,点一根烟,重新检点那些文字,基本一无是处,了无生意,比不了事后的姑娘,手还光滑眼还明亮,那些月亮一样的东西,都是幻象,都是少年人进了老天挖的陷阱。痔疮还在,有从内痔发展到外痔的倾向,肩背基本完蛋了,医生说,颈椎危险,需要半年照次片子,观察进展,这些,都不是幻象。
最近买了多普达900,PDA手机,女生常用的铝皮饭盒大小,勉强能塞进裤兜。德州仪器500兆主频,128兆内存,3。6寸TFT屏幕,全尺寸QWERTY键盘,Wi…Fi,蓝牙,红外,GSM,W…CDMA什么都有。听姑娘说,小鸡鸡的男人才用巨大的手机,开悍马吉普车。我说,个子几年前就不长了,鸡鸡本来就不大,过一阵,文章也写不出了,脑子也会逐渐萎缩的。这款象笔记本电脑的手机,用1G的SD存储卡,我想,一辈子的文字也占不了它千分之一的空间,比骨灰盒能盛多了。骨灰多了,就撒进龙潭湖里,过去叫龙须沟,靠近天坛,小时候我钓过鱼。文字就散进那些笔记本电脑里,再过几百年,能不能比那时候姑娘的手还光滑眼还明亮,能不能摄人魂魄,就看它们自己的造化了。
文字打败时间-我的文学观
冯唐
纯从个人认识出发,我的人生观是我感受到、我理解、我表达。文字打败时间,这是我一辈子要做的事情。不再当妇科医生之后,初恋二婚之后,就这么一点人生理想了。基于此,我的文学观有三点内容。
第一,感受在边缘。
码字人最好的状态不是生活在社会底层。没有一间自己的房间或者被豢养在一个施主的房间,等着下一张稿费汇款单付拖欠了半年的水电杂费、儿女上学期的学费、父母急诊的药费,去另外一个城市或者国家、和另外一群人交谈已经是十年之前的事情了。这种状态,容易肉体悲愤、仇恨社会,不容易体会无声处的惊雷,看不到心房角落里一盏鬼火忽明忽暗,没心情等待月光敲击地面、自己的灵魂象蛇听到动听的音乐、闭着眼睛檀香一样慢慢升腾出躯壳。
码字人最好的状态不是生活在风口浪尖。上万人等着你的决策,上百个人等着见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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