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免有染(原名:沉欢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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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免有染(原名:沉欢迫爱)- 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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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再阻拦。”
他的声音很轻,语气却是坚定的。
他已经想明白了,这个始终是他的亲儿子,你叫他怎么忍心看他这样一辈子冷着感情,过得那么辛苦?不管安染的身世如何,他都不想自己和安染母亲的悲剧,在自己儿子的身上重演。
蒋晨浩听到他这话,却是没有丝毫激动开心,没有任何蒋贤重预料中的反应,只是看着他,微微提起唇角一笑,随后很快地摇头。
“她出国了。”
蒋贤重听他这么说,语气没有一丝波澜,就像在说着一个不相干的人一样。
他正想接话,告诉他可以等那女孩回来,不想,他却已经抢先一步又开口:“她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
她已经找到了毕生所爱,他们会在大洋彼岸定居,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哪里还会回来这里呢?他也希望,她再也不回来,离这块是非之地越远越好。
“怎么会这样……”他刚扭过头看前方,就听到自己的父亲在耳边轻叹一句。
于是他又笑了,却是笑得有几分凄凉,平静的说:“没事的,我不怪你,这件事,我早就已经不怪你了。”要怪,也是在十年前他初到美国那会儿,现在,她心里已经有了别人,再怪父亲,还有什么意义?
他说完这句话,车厢里就再度陷入了安静。
过了许久,身边的人都没有再开口,蒋晨浩正想扭过头提醒父亲该下车了,却就在这时,耳边又传来他雄浑的声音:“晨浩,你不是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那样对韩伟邦,那样对安染,我现在就告诉你。”
他听父亲这么说,身体立马僵了一秒,过了半晌,才动作有些僵硬地转过身来面对他,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地等他说下去。
蒋贤重收回了投在儿子身上的视线,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目光似乎穿过挡风玻璃、穿越街道、穿越时光,回到了二十多年前……
那一晚,他在酒吧门口遇见穿着一身酒吧工作服的她,正被喝的烂醉的客人强行抱在怀里揩油,她挣扎哭喊,周围满满的是行人,却无一人应答,大家看她这打扮,心里便下意识地将她归入不正经的那一类女人。
他不知道自己是受了什么蛊惑,也许是因为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扫过他的那一瞬,他的心跳顿时快了几拍,又或者是因为,她是他二十多年生命里遇见的最美的一个女人。
反正结果就是,他孤身一人跑上前去,凭着年轻力壮和矫健的身手,将欺负她的那个醉鬼打得落花流水。
在这样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码之后,他和她,算是正式认识了,他送她回去,那时候还没有轿车这样高级的代步工具,于是,在那条月光铺满的小路上,两人就这么说说笑笑,往回走。
就是在那一晚,他从她口中得知,她叫安锦年,是酒吧的卖酒女。
他知道这样做很不礼貌,但还是忍不住问出口,为什么她要在这种地方工作?
她听他这么说,漂亮的眸子立马就黯淡了下来,过了好久,才小声告诉他,是因为要支持哥哥读大学。
他们的父母早逝,哥哥平时做兼职,已经影响到了学业,她看不下去他这样,便辍学开始赚钱支持他。
说到这里,她突然抬起头,眼睛亮亮地望住他,满脸自豪地告诉他说:“我哥哥叫安牧年,在最好的T大学医哦,他以后可是要做医生的!”
她一个人说着,忍不住就眼角弯弯地笑了起来,仿佛已经看大了哥哥学医出来之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变得有多美好,她再也不用在这种地方受人欺负,再也不用被寻常人唾弃……
可她有哪里知道,他的哥哥后来却是是学业有成,很有本事,成了市医院的主治大夫,可她,却已经没有幸运目睹这一切发生。


、许你一世欢颜(蒋晨浩番外2)

从那一晚认识她开始,蒋贤重几乎便成了她工作的那间酒吧的常客,他家里有钱,所以经常是悄悄地托别人从她那里一整箱一整箱地买酒,暗地里帮她。
他以为自己掩藏得很好,他以为她并不知道自己为她做的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在他和平时一样送她回去的路上,她突然转过身来捂着眼睛说自己的眼睛里进了沙子,他立马手忙脚乱地帮她吹眼睛,却不想,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毫无预兆地踮起脚尖吻了一下他的唇。
似乎有一股电流从身体里穿过,他的身体似乎瞬间就变成了一尊雕塑,僵在了原地,他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一动也动不了。
她却在他惊讶的目光里,调皮一笑,附在他耳边低低地说了一句:“蒋贤重,你这个傻瓜,真是傻得可爱,你以为你暗地里买我酒的事情我不知道吗?”
说到这里,便停了下来,他以为这就是她要说的全部了。
好吧,他当时虽然有些震惊,但更多的却是窘迫,有一种做坏事被抓无处遁形的感觉,但谁知,她接下来的一句话才是真的叫他惊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怎么办,我好像是喜欢上你这个傻瓜了……”
他眼睛瞪得如铜陵一般大,呆呆看着她朝自己抿着唇坏坏地笑得开心,愣是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她说,她喜欢他,她喜欢他……
他不敢相信,这一切美好的事发生得太突然,他一时间难以接受,他一直都以为,自己对她的感情时一厢情愿,却不想,她也喜欢他,这样的幸运,竟然就这样降临在了他的头上。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很多事情都已经被岁月洗得褪了色,但他却依然清楚地记得,那一晚,在开满白色玉兰花的小路上,他开心地快要发疯一样,抱着她转了一圈又一圈,而她在他怀里惊呼又忍不住大笑,笑声浸染了岁月,连时光都跟着温柔起来……
自从那一晚之后,他们之间算是确定了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
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女友子啊酒吧那种鱼龙混杂的环境工作,他也一样。于是他跟她提了这样的要求,辞去那份工作,以后缺钱了就尽管问他要。他是打算要娶她的呀,他的钱就是她的钱,她想要多少,他都愿意给。
而她也不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听他说的有道理,就接受了他提出的这个要求,只是在他怀里眯着眼笑着跟他撒娇说,让她把这一周做完吧,这样也算是对老板有个交代。
他见她这么听话,又做出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又怎么忍心拒绝?于是便默认了。
她开心地抱着他又猛啃猛亲了一顿,末了,还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说:“贤重,等我不工作了,我们就住到一起好不好?”
他是一个男人,自然明白她所说的“住到一起”是什么意思。
在一瞬间的怔愣后,心里的快乐立马爆炸开来,他笑着点头,坚定地跟她承诺:“好,锦年,我会娶你,这一辈子都不会辜负你。”
可他若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会发生怎样残酷的事……他想,他当时是怎么都不会答应她的要求。
饶是她撒娇也好,哭闹也罢,都不会答应,就算是她跟他闹脾气,甚至提出分手,怎样都好,他都,不会答应。
若不是他愚蠢的心软,她根本不会继续去那家酒吧,也就不会,遇见韩伟邦那个禽兽。
*
那一周的时间,他正好出差去了,走之前他跟她约好,最后一天他会像往常一样,去酒吧接她下班,然后帮着她搬东西,从此住在一起,然后再是结婚……
这一辈子,他们都要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可是,等到一周的时候过去了,他如约来到那酒吧门口接她下班,一直等到天边泛白,都没有等到她的身影。
天快亮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冲进去酒吧,直接找了老板来问,这才知道,她竟然在一天前就离开了,毫无理由的突然就撒手不干,连辞职都没说。
毫无理由?这怎么可能,他不信!是她自己要求再来这里工作一周再走的,怎么可能现在又突然就离开?
他是怎么都不会相信酒吧老板的那一套说辞,于是自己亲自去找了她工作时的好友,一个叫小薇的女孩子来问。
小薇一脸好奇地望着面前这个英俊的男人,呐呐回答:“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大前天晚上,韩家的少爷来了这儿,看上了锦年,点了她去作陪……”
她看男人脸上的神色越来越不好,到后来,吓得声音小得都已经快要听不见。
蒋贤重手紧握成拳,手臂上青筋暴露,心里不好的预感像雾霭一样蔓延开来。
韩大少,她说的是韩伟邦……那个花花公子确实经常来这里,但是怎么会突然间看上锦年呢?
他掉头就往酒吧外跑去。
不论如何,现在最重要事情是找到锦年的人,其余的,不管发生了什么他都不在乎,说好了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任何事情都阻止不了他!
他疯了一样沿着那条开满玉兰花的小路跑,一口气跑到了锦年住的地方,可是房子却是暗着的,他拼命敲门,半天无人回应,最后惊扰到了周围的邻居,人家骂骂咧咧地告诉他,住在这儿的女孩儿昨天已经搬走了。
搬走了……她竟然连住的地方都换了,她这究竟是在干什么!躲着他吗?
他身体里的力气似乎一下就被抽走了,腿脚发软倚着门滑落到地方,就这么呆呆坐在水泥地面上,看着天边的云一点点被阳光染成金色,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彻底陷入了黑暗中。
打这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安锦年。
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甚至拿了她的照片亲自去四处询问,你有没有见过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子?可他问的那些人,无一不是摇着头离开。
也是,她长得那么出众,要是人家遇见了,还不是一眼就能想起来。
他觉得这个女人,说好了要跟她白头偕老的女人,似乎在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了。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五个月后的某一天,他突然想起来,她曾在初相逢的时候告诉过他,自己有一个哥哥,叫安牧年,在T大读医学。
这个发现让他欣喜若狂,他马不停蹄地赶去大学校园,周折几番,终于在医学大楼的实验室里找到了那个叫安牧年的男人,彼时他还在念大三。
就是这么个带着眼睛、学生气很重的男人,在听他说明来意之后,却是发疯了一样一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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