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邵摸了摸下巴,坏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你现在又没有女朋友,旧情复燃也不错啊。”
顾朗却摇了摇头:“绝无可能。”
“为什么?”
“不爱了,怎么回头?”
刘邵沉默片刻,换了个话题:“明薇呢?”
“和人游山玩水去了。”顾朗心酸,“没良心的。”
刘邵笑得翻在沙发上:“找她回来呀。”
“坏她好事,恨我一辈子。”顾朗自我安慰,“也好,最近难得清闲。”
刘邵伸个懒腰:“行,那你继续躲懒吧,我要回家了,难得今天没有工作,回去过二人世界。”
他一走,屋子里安静下来,顾朗喝了一瓶酒,头痛欲裂,直接回房睡觉,谁知道头晕眼花,走错房间,倒头睡在了明薇的屋里。
她的床铺被褥充满了馨香,他一时不想起来,同是醉酒,上一次睡在这里的时候,就放松惬意得很,也难怪,如果说在凌岚身边他要时时刻刻警惕,与她斗智斗勇的话,在明薇身边,他一贯非常放松。
两个人对彼此都太了解了,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还记得当初明薇十四岁来了初潮,吓得魂飞魄散,他把校服脱下来系在她腰上,带她去校医院,女医生很不耐烦地说是正常现象,他气不过,二话不说带着她翻墙离校,他在书店里买了相关书籍,读完以后逐字逐条解释女性月经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连卫生巾都由他买来向她解释用法。
这样的尴尬事都变成了最美好的回忆。他在明薇面前不设防,想什么说什么,随随意意,不必担心一次失言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
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顾朗也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最终都能在彼此身边,就好像凌岚来了又走,她始终在,唐黎也可能会在什么时候离开,可是他依旧在她身边。
比爱情还要牢不可破的联系,却始终不敢去挑战爱情。
爱情是一只顽皮的小老鼠,他们都害怕会把原本的情谊像玉瓶一样被打碎,为了防止失去,宁可不要开始。
他将她的薄被盖在头上,闭上眼,渐渐睡着了。
南美洲,亚马逊森林。
明薇玩得很开心,从前她不敢涉及这样古怪危险的热带雨林,但是唐黎却是一个好同伴,他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像是当地的土著,熟稔极了,明薇跟着他,不知见识了多少稀奇古怪的事情。
就好比今日,他撑着一只小船,带着她从急湍的河流上漂移,刺激得简直会让心脏病人当场猝死。
“好不好玩?”他扶着明薇的胳膊,让她上岸,明薇浑身上下全部都被水花溅湿,但是她哈哈大笑:“好玩,再好玩没有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向他们的住所走去,唐黎到这里来拜访一个十分著名的巫师,两人谈论巫术好比古人论道,争论起来可以几天几夜不休,有的时候还互相比斗,明薇作为外人,很少有旁听的机会,但是只言片语已经让她受益匪浅。
明薇曾经问过他:“最厉害的巫术是什么?”
唐黎回答:“爱情。”
她很意外:“为什么?”
“因为没有什么比爱情更奇妙,更强大,更难以捉摸的了。”唐黎摊了摊手,无奈道,“我有信心施展巫术中最玄妙最复杂的一种,但是我却不能操控爱情。”
明薇十分感慨:“你说的有道理,爱情让人情难自禁。”
唐黎闲闲提及这个话题:“你试过吗?”
明薇想了片刻,诚实道:“我想还没有。”
“你这样漂亮的姑娘,怎么会没有?”唐黎的笑容看起来有些轻佻,但是绝不讨人厌,“难道我不是吗,和我在一起的日子里,你没有觉得心跳加快,脸颊发烫。”
明薇莞尔:“你觉得呢。”
唐黎凝视她,她的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大而有神,使得他注视着她双眸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已被她俘获。
他轻轻俯□去,想要亲吻她柔软的双唇,明薇迟疑一刻,微微侧头,他的吻落在了她的面颊上。
唐黎轻轻笑了起来:“还不是时候?”
她点点头。
虽然唐黎是个好伴侣,她和他在一起始终十分开心,但是这不是爱情,她对他尚且未曾产生爱意。
唐黎幽默道:“应该的,你这样的姑娘,值得我大费心思。”
明薇反倒纳罕起来:“我除了有钱,一无是处,但是你又不会看上我的钱。”
唐黎哈哈大笑起来:“傻姑娘,你不知多么天真可爱。”
明薇啧啧有声:“可见我们俩相交甚浅,你还不知道我的真面目,所以才敢说爱我。”
“真面目是什么,总不会是狐妖女鬼,那也不错,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唐黎对中国的典故所知甚多,张口即来。
明薇道:“你以为我天真活泼,实际上我任性骄纵,脾气极坏,凡事随心所欲,不考虑别人,极为自私。”
唐黎很意外:“你这样看自己?”
“我又不笨。”明薇无所谓地笑着,“但是这就是我,我不想为任何人而改变,就这样吧。”
她伸了个懒腰,对这两个月的生活依依不舍:“这里像是世外桃源,与世隔绝。”
“哦,你要回到凡尘中去了?”他问。
“咦,这句话问的奇怪,我本是凡人,当然要回到红尘里去做个俗人了,最新的时装,限量版的手袋,最新鲜的美食,都在等着我呢。”
唐黎也不留她:“我派人送你回去。”
“好。”
过了几日,明薇坐上私人飞机,起程返回明珠市,遥看这片原始森林渐渐缩小的时候,她想,她不是不爱世外桃源,只是与唐黎在一起的日子纵然快乐,她却始终没有办法静下心来。
她知道自己终究会离开,她没有一种能与他在此天长地久的心愿,哪怕是一时的冲动都没有。
连这样的渴望都没有,实在不像爱情,爱情如果要产生,一秒钟就已经足够,两个月还没有进展,可见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
要么是缘分未到,要么,就是人还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故事开始了~这一次的梗应该不好猜,因为是我想出来的,和之前有迹可循的三个故事截然不同
而且我们要换个副本了,冒险悬疑科幻言情都不能少!
此乃第二更,等等还有一更
第34章 情钟情种02
明薇回到明珠市时;已经开学多日;幸好历史系的叶老头早已知道她志不在此;见怪不怪替她注册开学;管她来没来。
幸好,明大小姐除了不爱来上课之外;从来不给他添麻烦,并且拨款援助科考,十分爽快;在叶老头眼里,还算可爱。
明薇下飞机时正值午夜;她打了车去顾朗家中;他也许已经入睡,屋中一片静谧;明薇迟疑片刻,决定先去书房取本小说来,时差倒不过来,看本书也许有助于睡眠。
她在书房里看到堆砌城墙的参考书与资料,她呆了呆,好奇地去看,只是对医学毫无了解,只能勉强看出来是一个女性的资料,从骨架上看不出来,但是照片上却显示那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郎。
明薇走回房里去,一推开门,大惊失色,还以为是有小偷入室,打开灯一瞧,才发现是顾朗,竟然躺在她的床上睡得死沉。
凑近一看,衬衫裤子都皱巴巴的,在睡梦中尚见倦容,看起来非常可怜,明薇不忍心叫醒他,替他脱掉衣裤,把他推进床铺里,盖上被子,顾朗平日里这样警觉的人,这次竟然一无所知,翻了个身,睡得更沉。
明薇躺在丝绒沙发上看小说,翘着腿,心不在焉,看到半夜,突然觉得困,头一歪就睡着了。
醒过来天光大亮,她伸了个懒腰,发觉自己睡在床榻上,顾朗已经醒来,泡个热水澡,如同新生,看见她下楼来微笑:“回来了?”
“两个月不见,你怎么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顾朗解答:“医院邀我参加一项特别的手术,劳心劳力,费了一月的功夫,昨天手术动了八个小时,我一回来就想找地方睡觉,恨不得再也不用醒过来。”
她抱怨:“你怎么在我房间,吓我好大一跳。”
“离得近,实在没有力气走回去了。”顾朗随意道,“你也吓我一跳,早上醒过来屋里多了个人。”
两个人彼此抱怨着,但是唇角却不约而同上扬,好像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已经回到原位,总算可以长松口气。
明薇好奇地问:“你那个女病人长得蛮漂亮的嘛。”
“不仅是病人,她还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听说一路保送到博士毕业,直接就留校当了讲师,”顾朗替她在面包上涂上果酱,顺便解释,“院长牵线搭桥,说她的手术别人不敢做,只能让我来。”
这也算大实话,顾朗虽然年轻,但是医术高明,许多旁人不敢接的手术,他可以面不改色地完成,在明珠市颇有几分声名,这次的情况也差不多,医学院的朱院长说好歹同事一场,那位女病人年纪正好,却得了这样的病,他也该于心不忍云云,终于让顾朗再度出山。
整整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做准备,终于令她手术成功,重回健康。
“那岂不是救命之恩。”明薇咬了口面包,揶揄道,“以身相许吧,正好也叫凌岚死心,我瞧她实在不顺眼,气死她最好。”
顾朗不答,反倒转移话题:“那你和唐黎怎么样了,吵架了?”
明薇飞快反驳:“谁说的,我很开心。”
“那怎么回来得那么早?”
明薇不紧不慢道:“保持神秘感啊,一天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很快就会腻了,这可大大的不妙。”
顾朗惊异道:“欲擒故纵,你也会耍这个手段了。”
明薇若无其事道:“我也是女人嘛。”
顾朗微微牵了牵嘴角,却还是没有评价,而是道:“过两天我要出门一趟。”
明薇惊讶地瞪眼:“我刚回来你就要走,去哪儿,和凌岚约会?”
“约会你个头。”顾朗没好气道,“学校活动,野外实习考察。”
明薇摸不着头脑:“那是什么东西?”
顾朗解释道:“就是教授带学生去野外进行实习考察,本来只是生物学系的内容,但是后来校方认为这对锻炼学生有很大的帮助,就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