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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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衣灵-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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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偏偏这时,一束光从头顶打到她身上,明明只是一束光,却让她动弹不得。
  那束光让她偏过头往身后看,原来身后半个身子的地方“飘”着一位帅大叔,为什么她觉得此大叔帅呢,因为他的脸庞非常白净,白色的衣领耀眼发亮,衣服穿得不只利索还很多,里三层外三层,不比这里傍人都只一张麻袋布遮体。
  “你想插队喝甜汤?”她问那位大叔。
  “我想问你,身上那块鸡血石是哪来的?”
  “刚才还记得呢,现在忘了,要不你给个提示?”
  “我这人从来不知道‘提示’两个字怎么写。”
  “《一站到底》都有提示呢。”这是她生前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倒是没忘记,可是帅大叔没理她。
  “姐姐,你还记得我不?”一位穿着同样里三层外三层的六岁小朋友从帅大叔身后探出头问她。
  “有点眼熟。”
  “那这样呢?”小朋友不知道怎么弄的和她一样穿上了麻袋片。
  “好像……更眼熟些,小朋友,姐姐想喝桥边阿婆做的甜汤,闻着真香,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她才想牵着他的手一起去,却发现小朋友哭了,她忙耐心蹲下来,看着小朋友的眼睛说:“是不是饿了?要么把我的那份给你喝?”
  一直站在她身后沉默是金的帅大叔眼角有些诧异,看着自己从来不服软的儿子有些不认识了。他想了又想,迟疑了又迟疑,最终还是伸手探向了她的额头。
  她觉得灵台突然清明了不少,眼前明亮了许多,也看清了眼前这个小人儿,“小乞丐?我们这是在哪里?这里怎么这么冷啊?你哭是因为冷么?来——姐姐抱一抱。”
  小乞丐破涕为笑,搂着她的脖子道:“这是冥界,反正你活着的时候那么倒霉,听到自己已经死亡的消息不会崩溃是吧?”
  岳菁当即倒地。
  帅大叔麻利将她提溜起来,“先告诉我,你这块鸡血石是哪里来的再晕倒。”说着又把手探去她的灵台。
  “鸡血石?哦,是我妈的遗物。”
  “你妈?哦,你娘,她没有讲过这鸡血石是哪里来的?”
  “从来没有,你要是喜欢就拿走吧,反正我也死了,”她把石头丢给帅大叔,同时沮丧抬头看着不远处的舀汤阿婆,突然就明白那是谁,舀的汤又是什么汤。也许是帅大叔探她的灵台两次有些多,她感觉自己思维异常灵活,想法一个接着一个。
  “小乞丐,你边上这位白包米是谁?”
  “我爹啊。”
  “你们两个也死了吗?”
  “当然没有!”小乞丐说完,屁股上便被帅大叔踢了一脚。
  她心里轻哼,注视着帅大叔,嘴上细细念道:“冥界,打扮成您这样干净体面还没死的主儿,应该是冥王喽?原来您还有儿子啊。”说完她又将刚才丢给帅大叔的石头抢了回来。“我改变主意了,这石头暂时还不能随便给人。”
  从来没有哪个死鬼敢这样注视他,还看得他一激灵,这也就算了,还敢这样不客气地跟他讲话,嘲笑他像白包米,没尊没长,在他没回过味来之时还把本来就是他的东西又给抢了回去!这女死鬼太没脸没皮了!
  她眼看着冥王从和颜悦色变到脸色铁青。OK,成功!她忙又在火上加了瓢油:“气什么气呢?本来就是我娘的,我死了也轮不到你继承。”
  她拉过小乞丐,“小乞丐,我记起来是因为你我才被车撞飞死掉的,刚才你也在跟你父亲求情,冥王的本事可大了,他是不是可以让我不死?”
  小乞丐看了眼他父亲铁青的脸,有些犹豫,她忙趁热打铁道:“怎么你都欠我两年早晚饭的人情,现在又欠我一条命,帮我走走后门呗。”
  可怜的小乞丐又一次被她推到最危险的浪尖,“爹,孩儿知道擅自扯上凡人的性命惩罚会很重,没脸跟您求什么情,可是那块鸡血石,我听娘说您给了您一位凡界的恩人,应该是岳菁她娘,恩人的女儿,您看……”
  这位冥王真是不徇私枉法,第二脚踢去自己儿子的屁股,愣把亲儿子给踢不见了。
  “我母亲是您的恩人啊?”她抓住最后一根汪洋里的稻草。“我就说您身上穿的衣料子眼熟,这是我母亲故乡最知名的‘芍药绸’,用上好的蚕丝混上木桨纤维,布料呈珍珠白的同时还有散之不去的光泽。”
  冥王踢完儿子转身回过脸,已经笑得跟包子一样,这变化!这落差!人才啊!冥王自我介绍道:“我是十殿冥王,姓王,你能到我这里过奈何桥,不是去其它殿下油锅,已经说明你是个好人,这已经很公平公正了,至于什么救你?休要再提,还有我穿什么布料的衣服也是我的事,快去喝汤吧。至于那块鸡血石,你再次投胎还要它何用?带着身外之物投胎一共也就成功了一例,好像姓贾,最后鸡飞蛋打还不是出家,不得善终,所以你带着鸡血石投胎千万要不得!不如还给我,你意下如何?”
  她觉得这位冥王应该姓容,细看脸都基本一样,冥王就应该拿容启轩的脸当模板。
  “不行!”她走近冥王,“我虽然很正直,却并不傻!”
  “可是……”冥王有些凌乱,仍然不想松口。
  “我要是问我妈怎么有恩于您,您一定不想说,正好我也不那么想知道。不过您恩人,我亲妈在我九岁时病逝,那一年她才三十岁,要说您想报恩,怎么都会让她多活十年,我也不会这辈子倒着血霉直到死。只送她一块小小粒的鸡血石,您忒小气了点。”
  “我那块鸡血石,可不是普通的鸡血石……”冥王发现着了道,用两只手捂上嘴,岳菁笑开了花。
  “我就知道这块鸡血石不普通。还给你也可以,让我重生。”
  冥王有些脸面绷不住,“重生?听都没听过!”
  “我重生不为别的,我要重生到我九岁那年,不让我妈早亡……这不也是在帮你的忙?给我个机会,让你的恩人命长久一些。”
  “穿越吧,干嘛非重生啊。”冥王也懂讨价还价?
  “我要保留岳菁的记忆。”
  “重生后朝代不好说还能碰上容启轩,你要那段倒霉记忆有什么用?”
  “因为我要让容启轩后悔。”
  “好好好,不就是不喝梦婆的甜汤嘛,”冥王真心累了,“我想想怎么让你带着现在的记忆重生去你九岁,我又不会被天雷劈死。”
  “我要重生成美女,超级大美女,比林青霞还要美!”
  “没戏。”
  “我要重生到一家豪门,还只我一个女儿。”
  “没戏。”
  “我要重生……”
  “有完没完?你怎么不去写科幻小说?”
  “最后一个了,我要重生时不要再叫类似岳菁这样的衰名。”
  “还是没戏。典型性重生只是重新给个机会第二次做你自己,想翻牌,只有靠自己努力的。”
  “典型性重生有空间的!”
  “鸡血石是什么?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鸡血石噗一声回到了冥王手里,她噗一声掉进长满苔藓的破石桥下的臭水沟里。
  在她掉进去之前,她分明看见冥王含笑的眼睛里闪过一道贼光,一句话飘进她的耳朵,“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改变命运先从看护好母亲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第4章 鹦鹉洲的芍药绸

    还没顾上问下冥王,一脚把儿子踢去哪里,她迷迷糊糊觉得不跟小乞丐告别可能再没有机会见了呢。
  反正岳菁在九岁这一年重新醒来,之前的一切全都翻了页。遗憾也来不及了。
  她从小便在鹦鹉洲长大,是土生土长,如假包换的鱼水人家。她再次在晨曦中醒来,正逢鹦鹉洲的秋季,桂花八月香,人生真美妙,活着就是好啊。闻着从厨房里飘来的桂花糕香气,那是母亲秋天必做的糕点,有妈果然极好。她在被窝里翻了个身,看着被头母亲绣的一朵芍药花,栩栩如生,瓣片饱满而舒展,想起来冥王身上的芍药绸,记得母亲很会织这种布。
  然后想起来一切,五味杂陈。起身穿衣,确实身体只有九岁,孩子的外貌。她记得她儿时就住在长江边上,果然推开木质老窗棂,远远可以看见昏黄浩淼的江面,几只江鸥,几艘黑黑窄窄的运沙船。
  鹦鹉洲地处长江下游,几公里外临海,属于泥沙冲击平原,自古交通便利。因河流湖泊众多,蚊虫从开春四月一直到入冬十一月中旬都不断档,白天是一种花脚蚊子,晚上是个头很大的黑蚊子。家家户户历来习惯床挂蚊帐,有床必有蚊帐,织蚊帐用的材料,从解放前到现代经历无数变革。已经从粗纱到化纤尼龙,材质变好、变轻,价格也越来越便宜。这里提到的蚊帐产业,养活了很多鹦鹉洲的人。岳菁的母亲早些年一直是蚊帐厂的纺织女工。
  母亲岳氏这一族追溯到三代前做的都是织造生意,生意做到最大时,官服与贵族家眷的制衣生意轻易都不太接,只接宫里出来的大桩单子,这些全是因为一个秘密武器,岳氏的裁衣秘方。
  岳氏家族的这种家传之宝只传男不传女,可惜她唯一的舅舅是庶出,从小也不是学做裁缝的料子,整个家族事业在外公一声声长吁短叹中没落了。外公晚年生意惨淡,欠了几屁股债无力偿还,终日买醉,外婆去世时她还没出生,不甚了解。
  母亲长大后,为了支撑这个破败的家,在蚊帐厂里织纱布,也算是条活路。
  到了结婚的年纪,家道已经中落,舅舅拿了外公最后一点体己去了乡下经营一个小农场,娶的也是那边镇子里的姑娘。后经舅妈介绍了母亲与父亲相识,不久便成了亲。
  她父亲本是个跑船的,出身贫寒,人却务实不怕吃苦,入赘到岳家。后来改革开发,用他跑船的积蓄和母亲当纺织女工赚的钱开了家物流公司,做做小商品贸易,生活是不太愁的,只是家里一直看不见父亲的人,颠沛流离的营生,寂寞了母亲一生。
  岳菁九岁这一年,母亲已经从蚊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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