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练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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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练习曲-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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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约会

最近几年农家乐很是流行,林苏也跟风去过几次,吃里面所谓的农家菜,也算是换换口味。周岳所说的农庄,自然也比一般平头百姓去的地方更加高大上,那真的就是一个庄园,占地十几亩,他们驱车两个小时才到那。农庄的房舍,仿的是古代建筑的格局,里面极为辽阔,家具都透着古香古色的味道,一到那就有一种时光穿越、世外桃源的感觉。他们俩换了一身迷彩服,又抹上各种防蚊的药水,林子里面的蚊子还是很毒的。两人各持一把猎枪,准备进林子打点野味。林苏其实也就是绣花枕头,只能做做样子,方才教练教了几回,她每每都不负众望地脱靶。不过,这完全不妨碍她耍帅,她把猎枪拄在地上,接连摆了好几个POSE,让周岳前前后后帮她拍了好几张照片,然后很得瑟地放到微博上面去了。
进到林子里头,他们在树林里面穿行,因为树木遮蔽的关系,也不觉得太热,里面的小动物听到动静四下逃散。走了一段路,看起来英姿飒爽的林女侠忽然有点害怕了,这里树木高大,光线比外头晦暗了许多,偶尔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她缩了缩脖子,说:“这里面不会有野猪吧。我们要是被野猪猎了怎么办?”在林苏的印象中,野猪是那种头上长着两个长长的角的凶猛动物,经常会伤害到人畜,新闻上不是常常这样报导么。
其实农庄里的动物只是外表看着是放养的样子,里头却有着极严格的管理。农庄的边际周围都树着很高的木栅栏子,这片林子也是再三筛选过的,为了顾客的安全着想,树林里面根本不会放养攻击性太强的动物,不过是兔子啊,野鸡之类温和的小动物,满足一下男人们追逐打猎的兴趣而已。
周岳忍着笑耐心地说:“怎么会有野猪,你当这里是亚马逊森林啊。咱们的午餐和晚餐,就指望这些野味了。一会儿你的动静别那么大,把小动物都给吓得没影了。”
“分明是你凶神恶煞地把它们吓跑了。”
两人说笑了一阵,说归说,林苏为了午餐和晚餐,也打起精神,寻找着小动物的踪迹。有好几次,她都看到小兔子在她面前蹦达着,她也认认真真地瞄准射击,嗯,比训练的时候好了一点,有好几次她都觉得要射中了。最后总是差了那么一点,小兔子欢快地跑远了。林苏觉得自己被小兔子完虐了。山鸡什么的更不用说了,一纵一跃就没影了,林苏根本连瞄准的时机都没有。
周岳在这方面就比她好太多了。男人么,在追逐猎物方面往往有一些天赋。再说他在这里常来常往的,对林子里面的动物习性也有一些了解。他不像林苏那样看到猎物就慌慌忙忙地放枪,他总是瞄准了,估算好了距离才开枪的,命中率自然也就高多了。很快的,他就猎中了一只白色的兔子。林苏兴奋地跑过去看。偶像剧里面的女主角看到这样的场景,总会一脸怜笑地把它抱在怀里,温柔地替它包扎伤口,再将它依依不舍地放生了。而林苏,作为一枚尽职尽责的吃货,她说的是:“这个一会儿怎么吃?是炖了好还是烧烤比较好?”
周岳说:“农庄的人会帮忙处理干净的,一会儿你随意,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林苏后面全程成了跑龙套的了,她背着猎枪跑来跑去,周岳每打到一个猎物,她就在那边鼓掌叫好。最后周岳总共打到了两只兔子,一只野鸭,一只野鸡,成果非常丰硕。这些东西也尽够吃了。回程的时候,两人都有一种满载而归的感觉,特别是周岳,心里那个得意,脸上完全藏不住了。
林苏跑到竹子底下,朝周岳喊道:“快过来看,这里好漂亮。”
古人常云:人无竹则俗,翠竹身姿挺拔,常被视为风骨的象征。周岳也跑过来附庸风雅一把,林苏却忽然用力摇了枝干几下,然后笑着跑开了。清晨,竹叶上沾着厚重的露水,此时簌簌地落下来,钻到他的脖子里面,背脊上一阵凉意。嗬,被她暗算了,周岳笑着去追她,两人就在林子里面追逐开了,欢声笑语,传出好远好远。
搞定了主食,他们又准备去摘些蔬菜和水果。城市生活节奏这么快,有时候人们就会怀念那些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这也是农家乐兴盛的原因之一。为了防止晒伤,两人都戴上了斗笠,那个斗笠,真的就是寻常农民会戴的那种,只不过编得稍微精致了一点,两人乍一看,和普通的务农夫妇差不多了。可惜,他们一开口,就完全露馅了。
林苏兴致勃勃地说:“摘点菠菜,摘点油菜……这里面有荔枝么?我想吃荔枝。”林苏甚少下厨,偶尔煮个清汤挂面就算不错了,根本不知道当季的蔬果是哪些。周岳比她好一点,毕竟他有那么一阵子,经常下厨来着。只不过毕竟过去了十多年,他老人家的记性又不太好。
周岳说:“苦瓜、黄花菜也不错。”
结果到了菜园子里面一看,才知道他们是有多么不食人间烟火。这些蔬菜,全是用有机肥料浇灌的,基本不用农药,所以就容易长虫子。远远看着是绿油油的,近看很多瓜果都有虫蛀的痕迹,和他们想象中叶子绿如翡翠的境界相差了不是一丁半点。
黄花菜早就已经歇菜了,菠菜、油菜自然也是没有,荔枝树上全是密密麻麻的黄|色小花儿,小蜜蜂们正在枝头上忙碌。他们互相嘲笑了对方的异想天开,然后务实地采摘一些当季的蔬菜。夏季正是瓜果成熟的高峰期,他们摘了一个冬瓜,两条丝瓜,几个苦瓜,装完瓜果小竹筐立刻被占了大半。林苏平素吃菜喜欢甜口,她自己摘了一点春菜,摘了一大把的甜豆。林苏作为纸上谈兵的行家,又去鼓动周岳挖点芋头。炖煮的时候放点炸好的芋头,特别香。挖了半天,只得了两个,个头还特别小,他们也不嫌弃,一样丢到竹筐里面。回程的时候看到两旁有芒果树,就又顺了五六个芒果。午餐的食材和水果就这样全得了。
农庄的一应设施均很完善,他们洗澡换衣服的那会功夫,农庄里面的人就整出了一大桌的菜。一大陶罐的干贝冬瓜汤,丝瓜炒肉,用的据说是附近农家的黑猪肉,腊肉炒甜豆,蒜蓉炒春菜,清炒苦瓜,一大盆炖兔子肉,最后千辛万苦挖到的芋头,个头太小了,和兔子肉放着一块炖煮吃起来却一点也不酥。但他们两个吃得很香,食材都是自己找的特别有成就感,再说他们奔波了大半天,早就饿坏了。
傍晚的时候他们去烧烤,并肩坐看夕阳西下,就是这种轻松的,闲适的氛围,让他们收获了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此时的风景如此恬静美好,林苏也不由得有些陶醉了,觉得和身旁的这个人在一块的时候真是快活呀快活。
自打农庄之行之后,他们之间明显比之前更近了一步,有时候周岳也会约林苏吃个晚饭,看个电影什么的。周岳约定的地点,都是他常去的那些地方。换言之,那些都是林苏鲜少涉足过的场所。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些场合林苏总有些许的不适感。她记得很清楚,有一次他约她去个法国餐厅吃饭,那是这个城市顶有名的高级餐厅,要求去的宾客男士穿正装,女士至少得穿小礼服。为了这个约会,她在家里挑选衣服挑选了好久,她不过刚毕业,甚少出席隆重的场合,衣柜里面的礼服自然也是屈指可数。最后她穿了一件欧时力家的绿色印花高腰抹胸小礼服赴约。这件小礼服三千多块,当时她在橱窗看见的时候就挺喜欢的,许宁也夸她穿这衣服极青春俏丽,虽然这个价格远远高出了预算,最终还是架不住内心的喜欢,买了下来。
那家餐厅是个金碧辉煌、美轮美奂的地方,菜单上随意的一道菜,价格都在四位数起跳,现场衣香鬓影,林苏现在在娱乐圈混迹久了,对时尚类的东东也薄有涉猎,目光所到之处,尽是LV,PRADA之类的大牌礼服,更有甚者,有些穿的还是名设计师的高级定制。欧时力很轻易地就被比下去了,她们随意往那一站,透露出来的优雅与自信,是林苏所远远不及的。此时的她有一种鸡立鹤群的局促感。每当旁边的女生在窃窃私语的时候,林苏都有一种不能自控的尴尬,仿佛一个荆钗布裙的孩子,误闯了贵族的聚会。尽管这家餐厅确实格调高雅,顶级的日本和牛入口即融,鲜嫩得不可思议,但林苏已经不能投入地享受到这样的美食了。
周岳敏锐地察觉到林苏吃得并不尽兴,但他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过了一会儿,他很贴心地提议去吃宵夜,地点让林苏自己选。结果林苏选的是,地处小巷深处虽然破破烂烂却人山人海的章记烧烤。林苏最喜欢这种物美价廉的地方了,可能环境差点,卫生差了一点,但东西确实好吃啊。人太多,店家明显忙不过来。桌子虽然收拾过,但显然不是太干净。周岳看到桌子上还有一点油腻腻的渍迹,当下就有些受不了了。他自认还算随和,但他多年的成长环境,对卫生之类的要求还是难免比常人高出许多。但他涵养极好,当下也没说什么。林苏兴致勃勃地点了各种烤串,她一到了这种地方简直如鱼得水,吃得很爽,而周岳除了礼貌性地吃了两三口,就连她帮他点的奶茶一口都没喝过。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好多错别字。

、反对

周岳敏锐地察觉到林苏吃得并不尽兴,但他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过了一会儿,他很贴心地提议去吃宵夜,地点让林苏自己选。结果林苏选的是,地处小巷深处虽然破破烂烂却人山人海的章记烧烤。林苏最喜欢这种物美价廉的地方了,可能环境差点,卫生差了一点,但东西确实好吃啊。人太多,店家明显忙不过来。桌子虽然收拾过,但显然不是太干净。周岳看到桌子上还有一点油腻腻的渍迹,当下就有些受不了了。他自认还算随和,但他多年的成长环境,对卫生之类的要求还是难免比常人高出许多。但他涵养极好,当下也没说什么。林苏兴致勃勃地点了各种烤串,她一到了这种地方简直如鱼得水,吃得很爽,而周岳除了礼貌性地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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