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阑珊 作者:沈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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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 作者:沈谖-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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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她,完全不是平时那个冷静而又温文尔雅的谭医生。

“你在说什么呀?”林曦心里一凛,赶忙去掰他的手,可用了半天劲,他却还是纹丝未动。

“我在说什么你心里清楚,你跟他结婚根本就不是因为爱他,你是因为孩子才跟他结婚的,这些年他照顾你,照顾孩子,你心里感激他,但你觉得这种感激可以维持一段婚姻多久?”

他握着她的手越来越用力,她实在没有办法,便在他的手上咬了一口,才迫使他吃痛地放开。她趁机后退了两步,有些警惕地看着他,“我跟他的婚姻能维持多久与你无关,我爱不爱他也用不着你来管。你要做的是好好处理你和佳宁的事情,你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你现在来跟我说这些话,你要她怎么办?”

“你在说什么?”谭郁凯的眼里又一霎的讶异,然后便是无奈,“我跟佳宁有什么关系?我出国以前就跟你解释过我和佳宁就是普通朋友,普通朋友,明白吗?”

此刻轮到林曦惊讶了,早将他们原先谈话的初衷抛到了九霄云外,“许佳宁不是因为你才要出国的吗?怎么你们这些年没有在一起吗?”

“没有。”谭郁凯大概是觉得解释不清楚,声音里带了分无奈,但依旧是表情严肃,态度认真。林曦了解他,他是一个不会说甜言蜜语,更不会说谎的人,但就是因为这样,她才觉得奇怪,当初许佳宁这样千方百计地从她手里拿走了那个名额,又是为了什么?

千头万绪理不清楚,她也不想再跟谭郁凯谈下去了,但谭郁凯仿佛并不死心,只是再开口时他已经平静了许多,还知道跟她谈条件,“就算我们不能在一起,那你也改变不了我是念念亲生父亲的事实。我在她的生命里缺席了这么多年,我不想再跟她分开,我想要她的抚养权。”

“你做梦。”林曦的心里乱极了,偏偏今天谭郁凯的话又句句直刺她的心窝,她也就毫不客气地还了回去,“念念是我女儿,是我的命,她必须在我身边,这件事情没的商量。”

“如果不能商量,我们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竟带着威胁的口气,这样的话谭郁凯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更何况是林曦,连他都不晓得自己怎么会跟她说出这种话。他的手在背后暗自握拳,连额上都有隐隐的青筋暴露,他直直得看着林曦,真怕自己一松懈就会全军覆没。

“你威胁我。”林曦被一堆事情给压着,这时被他一激,也口不择言起来,“那就打官司啊,你要是觉得你能争得过程邵岩的话,那就打啊。”

天台只剩下呼呼的风声,两个人都没想到昔日的恋人如今竟为孩子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如此难堪,终归还是不欢而散了。

《灯火阑珊》沈谖 ˇ回不去的时光(一)ˇ 最新更新:20130310 23:22:42

林曦和谭郁凯从天台下来的时候,刚好遇上从医院楼下上来的程邵岩,她原是想要说点什么的,但程邵岩似乎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只看了她一眼,便往念念的病房走去,连等都不愿意等她。

程念出院的那天,程邵岩开车来接她,收拾完所有的东西,程念却坐在病房的沙发上不愿意走,捧着她心爱的大熊娃娃对他说,“爸爸,再等一等,谭叔叔还没有来送我。”

两个大人俱是一怔,林曦将刚刚提起的行李包又放回了地板上,对她说,“念念,谭叔叔还在给病人动手术,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我们回家以后再给他打电话好不好?”

小姑娘想听妈妈的话点头,可最终还是遵从自己的心意摇了摇头,固执道,“我想等谭叔叔,”她用期盼的眼神看着程邵岩,“爸爸,再等等谭叔叔好不好?”

这世上有一种割不断的东西叫做血缘,最原始最无理又牢固异常的牵连,存在即是存在,没有任何人事可以斩断。

“好,”程邵岩轻轻抚摸小姑娘戴在头上的帽子,柔声道,“我们再等等。”

一棵香樟树立在病房的窗外,刚刚冒出的嫩叶随着微风微微颤动,发出悉悉索索的轻响,阳光从枝枝叶叶里漏进来,在病房的地板上形成斑驳的影,摇晃不止的斑驳的影,让人心绪难安。

谭郁凯从手术室里出来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他知道今天程念要出院,本来想等做完一台手术以后还来得及,不料手术过程中出了点小意外,延长了手术时间。明知已经过了孩子出院的时间,但他从更衣室出来后,还是直奔她的病房,没有想到小姑娘还没有走,正坐在沙发上和程邵岩拿着平板电脑打游戏。

小姑娘听到他的脚步声便抬起头来,笑容像含苞的花一样绽开,仿佛连过程都不需要,声音里充满了欢愉,“谭叔叔,你来了,我等你好久了。”原来现在还没有出院就是为了等他,他的心里又是甜又是酸,真可谓是五味陈杂。

林曦想再照顾程念一段时间,便跟医院请了长假,刚才又去导师李教授办公室打了声招呼,回来就见到这个场面,程念依旧坐在沙发上,程邵岩则从沙发上站起来,面色平静地向谭郁凯伸出了手,于是两个人心平气和地握了手。想起程邵岩第一次见到谭郁凯的时候,他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他以前一直是那么地随心所欲,不知什么时候也做起这种表面文章来。

“我在外面等你们。”从病房里出来的时候,程邵岩这样对她说。

走廓的尽头有一座天桥,将前后两幢楼连接起来,一步迈到天桥上,原先走廓里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便四散到了风里,变得飘飘渺渺,仿佛不再真实。午后的阳光有些耀眼,程邵岩不由微眯起了眼睛,他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烟,这还是当初忽悠黎乐从陆意南那里偷过来的,就剩最后一包。用拇指按下打火机,“叮”一声脆响,火光里透着篮,是她喜欢的颜色。以前在海边小屋的时候,她常常站在窗前,风从外面吹进来,带纱的窗帘飘飘荡荡,她却一点都不觉得冷,就那样微抬着头,看着远处的天际。有一次他问她在看什么,她指着云层说,“你看这里的云都和城区的不一样,瓦蓝瓦蓝的。”

程念出生之后,他在高级住宅区买了一套别墅,和她从原先的公寓里面搬了出去。新别墅的窗纱是天蓝带浅色花纹的,沙发套是略深一点的蓝,连电视墙都以蓝为主色调。她看到的第一眼却皱起了眉,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谁装修的,品味这么独特。”

他其实有些失望,却只是淡淡地问了句,“你不喜欢?”

她说,“我才没这么奇怪的品味。”

其实不过是她心血来潮的一句话而已,她喜欢蓝色,但只是喜欢天空的蓝色,就如她喜欢阳光,但只喜欢从窗户里透进来的那点阳光。他时常见到她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倚在客厅靠墙的沙发里发呆,整个身体被笼在阳光里,她微微地眯起眼睛,有时候甚至摊开手掌,仿佛那光线能握在手心里似的,那么地贪恋。

烟被点燃了,他吸了一口,轻轻吐出,眼前起了一缕烟雾,但很快又被风吹散。正待他打算吸第二口的时候,却出现一双白细修长的手将他的烟夺了去,又快又狠,叫他猝不及防。待他转过身来的时候,林曦已经有模有样地用食指和中指夹烟,驾轻就熟地吸一口又慢慢地吐出来,却不禁蹙了蹙眉。

“你有病吧,学什么不好学人家抽烟。”他在她打算抽第二口的时候又一把将烟夺了回来,恶狠狠地扔到地上,还补了两脚,将那冒着黯淡星光的烟头捻灭了,“说,什么时候学会的?”

他常常喜欢用这种语气跟她讲话,好像是长辈教育晚辈,其实她也只不过比他小了一两岁而已。而且他总是这么理直气壮,明明是他先抽的烟,这是明目张胆的州官放火又不许百姓点灯。她有些不服气,微抬下巴,“刚才学会的,看你抽了一口就学会了,你还是我老师呢。”看着他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她又补充了一句,“我学东西一向很快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她学得最快的便是顶嘴,无论对错,总是顶得有理有据,他看着她这副不知悔改的样子,冷哼了一声,又是漫不经心的口气,“要是让你们医院领导看见你在这里堂而皇之地抽烟,你就等着被开除吧。”

“那你就包养我呗,反正你这么有钱,我也吃不穷你。”

程邵岩看了他一眼,将她的身影印进他的双眸里,却又微抿着唇不说话。楼下传来孩子的笑声,他们放眼望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在放风筝,蝴蝶形状的风筝,在空中展开了翅膀,越飞越高,直到看不见它的花纹,直到轮廓也模糊了,然后牵着它的线突然就断了。渐渐得它成了远处的一个点,再也飞不回来了,只剩下女孩的哭声,那么伤心,只是为了这样一只风筝。女孩的妈妈反复得安慰她,甚至又去买了一只更大更好看的给她,可女孩还是抽噎着盯着先前风筝远去的方向。

孩子也有孩子的执著,有些东西终是不可替代的,丢了就是丢了,就算再美再好,它也不是原来的那一个,千金难求心头所爱。

林曦一手抚上程邵岩的眉间,在那里揉了揉,仿佛是要将那里抚平。她记得他以前很少蹙眉的,年少青春的时候,是那么意气风发,扬一扬眉便能扫去所有的阴郁,云淡风轻。可最近这些事情让他累坏了,连两颊都微微凹下去,更加轮廓分明起来,她放下手,又对他笑了笑,“别不高兴了,念念出院了,爸爸也出院了,所有的事情都会好起来的。”

她的笑容映在阳光里,似乎多了几分温暖,他抬手将她被风吹到脸庞的一缕头发夹到耳后,又挑了挑眉,如那时候一样眉宇舒展。

程念和程父都出院了,程邵岩便不用如以前一样天天忙着两头跑,只是公司积累着要处理的事情比较多,不过即使再晚他也总会回家。他天天都会陪她们一起用早餐,睡觉的时候,他总喜欢握着她的手,睡着前握着,睡醒以后依然握着。有一次她半夜里醒来,窗户里投进的月光照见他的脸,他竟然还没有睡,在她睁眼的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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