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已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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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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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后面,跟着一个衣着褴褛的男人。”………程辉伸出了第四根手指。
“看起来明明已经五十岁,一笑却又好像不到二十。”………李凯。
“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牙齿,白得诡异,带着金属的闪光。”………傅青纶。
“他似乎生怕没有人注意,在漫天风沙中,还是不肯合拢嘴。”………孟繁星。
“所以江湖中人送了他一个外号:‘开口笑’。‘开口笑’的意思就是,他一开口,对手通常就再也笑不出来了。”………林之若。
“要请他开口一笑,起码要一千两金子。”………唐馨。
“而这次,护送胭脂公主,他却分文不取。”………程辉拍了拍胸脯。林之若低声道:“动机可疑。”
“甚至还请来了他的好朋友,关外大侠李一刀。”………李凯。
“李一刀高高瘦瘦,有如一根竹竿,背上却背了一把极大的刀。”………傅青纶。
“这把刀黑黝黝的,毫无起眼,其实却是玄铁打就。”………孟繁星。
“这样一把威猛的大刀,却有一个温柔的名字,‘暗恋’。'奇‘书‘网‘整。理提。供'因为这把刀的刀法,就像未曾出口的爱意,明明在你的身边围绕,你却毫无感觉。”………林之若。
“李一刀一向在关外行侠仗义,若不是为了开口笑,绝不会万里迢迢,来到大漠。”………唐馨。
“李一刀为人谨慎,谦逊退让,一生之中,只拔过三次刀。”………程辉。
“现在,他却把手按到了刀柄上。”………李凯。
“因为一个人拦住了骆驼。”………傅青纶。程辉举起第六根手指。
“那人作书生打扮,头戴方巾,身穿青衫,和这莽莽苍苍的大漠风光,极不协调。”………孟繁星。
“漫天风沙之中,他居然轻挥折扇,仿佛漫步在江南的杏花芳草中。扇子上龙蛇飞舞,草书十个大字:‘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哉’。”………林之若。
“此人正是邪派第一高手,黯然销魂扇。”………唐馨。
“销魂扇所到之处,女人伤心,男人伤命。”程辉拍了拍手:“好,到此为止,六大高手已经聚齐,分别是春雨剑,秋霜钩,百花杀,开口笑,暗恋刀,销魂扇。现在我宣布下面的规则:每个人都必须攻击另外一人,并且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直到剩下最后一人为止。”他指了指李凯:“从你开始。”
李凯义不容辞:“销魂扇曾被正派高手联合追杀,本来已经销声匿迹,这次为了胭脂国宝藏,居然现身在大漠。眼见他伸手去拉胭脂公主,暗恋刀倏然出手,乌黑的刀身有如毒蛇,无声无息的缠上了他的脖子。”
傅青纶胸有成竹:“销魂扇并不还手,身子向后疾退,扇子张开,猝不及防的攻向旁边观战的秋霜钩。原来他早已查实,那骆驼上的胭脂公主乃是假的,是为了引开别人的视线。真的公主,却是那个长途独行的白衣少女。”
孟繁星从容应战:“扇子离少女很远,就被一柄色如清水的长剑拦住了。剑如春雨,招如春风,无孔不入,顺着扇柄就滑上了他的手腕。”
林之若加入战团:“寒光乍起,秋霜钩闪电般盘旋一周,漫天黄沙中,飞起一颗大好头颅。销魂扇被春雨剑缠住,无法抵抗,竟然就此送了性命。”
傅青纶不甘心:“销魂扇临死一击,扇子脱手飞出,箭一样射向春雨剑。”
见孟繁星忙着给江致远剥豆荚,林之若代为应答:“春雨剑百忙之中,一个凤点头,躲过了扇子,头上的毡帽却被掀开。长发披散下来,竟是淡淡的黄|色。西域人发色与中原有异。原来他才是倾国倾城的胭脂公主。”
唐馨异军突起:“突然,一朵巨大的金色菊花在空中冉冉盛开,千百条金线四面激射。百花杀名不虚传,众人纷纷倒地。这黄衣少女是中原百花山庄庄主,武林盟主唐文冲的独生女儿。她奉父命假扮胭脂公主,就是为了把这些觊觎宝藏的邪派高手引出来,一举歼灭。连那开口笑和李一刀这样素有侠名的人物,都撕下了虚伪的面具。”她拍手而笑:“战斗结束。正义战胜。”
林之若竖起拇指:“高,真是高。”
程辉嘿嘿一笑:“开口笑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咬着几根金丝。这开口笑极其工于心计,他早知道公主乃是假的,只撺叨李一刀上前,自己却全身穿了铁甲,连牙齿都带着银套,躲在一边,静观其变。百花杀出其不意,又沾着剧毒,众人都躲不过,唯有他却是不怕。黄衣少女正在得意,一时不防,被他扑近身子,一口咬住咽喉。”他张牙舞爪,作势扑向唐馨,唐馨赶紧躲到林之若怀里。
林之若搂着唐馨,道:“开口笑杀了百花杀,便去搜胭脂公主身上的藏宝图。胭脂公主躺在地上,眼见是死了。那白衣少女倒在她身上,背上插满金丝,看来是公主的侍卫,临死犹在护主。他咧嘴一笑,暗自嘲弄这侍女的愚忠,弯腰去拉她的尸体。笑容未敛,一丝猩红冒出他的眉心。胭脂公主冷冷看着他倒下,春雨剑上,一丝血痕,蜿蜒而下,一滴一滴,渗入黄沙。”
程辉还想说话,傅青纶摆摆手:“得了,这就算结束吧。要是每个人都再爬起来一次,那得啥时候能完啊。”
程辉不服气:“这要是就死一次,怎么能叫武侠小说呢?”
林之若笑道:“你概括的真精辟。老实说,不到最后一页,我从来不敢判定一个人是好是坏,是生是死。只要作者想让一个人活,跳崖一定有奇遇,中毒一定有解药,筋脉断了可以再续,武功废了可以重练,就算是被大卸八块,乱刀剁碎,那也是带着面具的替身。”
程辉道:“就算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有用。指不定啥时候就蹦出来一个续集,原来真死又变成了假死。”
孟繁星道:“好了,咱们又不是真写武侠,太血腥了,还怎么吃东西?这花生大豆还剩这么多呢,再烧,就要糊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光顾着构思情节,忽略了手边的食物,赶紧用树枝把火里的东西往出扒拉。只有江致远听不懂他们的故事,一直扯着孟繁星给她剥花生,吃得心满意足。
刚成熟的花生黄豆鲜香无比,大家吃得一干二净,仍然意犹未足。程辉让林之若再去弄一些。林之若摇头道:“这又不是正餐,吃个新鲜就算了。如果吃得太多,回头做蘑菇,你们就吃不下了。”众人想起一上午的劳动成果,兴致又高昂了起来,商量着蘑菇怎么个做法。
林之若指挥几个男生把火熄了,看他们拿湿泥压灭了最后一丝灰烬,笑道:“你们那些做法都华而不实。依我说,这些蘑菇放在咱们手上,不过是生生糟蹋了。咱们上果园去找我舅妈,让她按农村的做法,拿白菜和五花肉,炖上一大锅,保管你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咬下来。”
大家都同意,于是各自提了篮子,向江超夫妇承包的果园走去。江致远来的时候精力充沛,回去的时候却无精打采,赖着让孟繁星抱。程辉等人几次要替换孟繁星,她都不肯。程辉忍不住逗她:“你这么喜欢孟哥哥,过两天孟哥哥回江城了,你怎么办?”
江致远道:“我去江城找他玩。”
“可是孟哥哥总有一天会娶媳妇,会陪着孟嫂嫂不陪你,怎么办?”
江致远肯定地道:“孟哥哥陪我,不陪孟嫂嫂。”
程辉道:“不会的。你看,你大哥现在不就是呆在镇子上陪你嫂子,不陪你了么?”
程辉随意一个比方,却恰好触到了江致远的痛处。江志学结婚之前,是住在家里的。每次江致远来奶奶家,都是他陪着玩耍。现在江志学搬去了镇上,江致远整天陪着两个老人,甚为孤单,是以见孟繁星温和耐心,和江志学有三分相似,便抓住不放。听程辉这样说,觉得形势大为不妙,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搂住孟繁星的脖子道:“我嫁给孟哥哥,他就只能陪着我了。”
众人大笑。林之若道:“远远,你想清楚,你要是嫁给孟哥哥,就得整天陪着他,像嫂子和大哥一样,不能再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了。”
江致远反复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更舍不得家人,很是遗憾,把脸藏到孟繁星的肩窝里,闷闷地不说话。
程辉向林之若道:“你怎么专门煞风景呢?人家说宁拆三座庙,不破一门婚。远远和星子只差十多岁,正是最佳年龄搭配,将来要是成了,岂不是一桩美谈?”又向江致远道:“远远,你再考虑考虑,要是不嫁给孟哥哥,等孟哥哥回了江城,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江致远仔细考虑了很久,忽做惊人之语:“我让姐姐嫁给他。那样,我每次看到姐姐,就可以同时看到孟哥哥了。”
大家都忍俊不禁,唐馨更是笑得弯下腰去。程辉却一本正经地称赞道:“远远真了不起,能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
孟繁星本来已经酸软的胳膊,重新生出无穷力量,把江致远胖胖的身子又向上抱了抱,觉得怀里这个小大人似的小女孩,实在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负担。
到达果园的时候,已近中午。江超夫妇热情地招待了他们。舅妈拿了蘑菇,立刻赶回去做饭,临走嘱咐他们在果园多玩一会儿,尝一尝刚成熟的海棠。
林之若从舅舅手中接过洗好的海棠果,依次递给众人,到程辉时却道:“我有个谜语给你猜。熟透了的海棠果,打一人名。”
程辉拿起一枚果子,一口咬下去,赞道:“果然是糖心啊糖心。”
下河湾一带盛产的海棠,外皮光滑红艳,内里甜美多汁,因为糖分含量极高,靠近果核的部分呈半透明状,当地人称为“糖心”。
林之若微笑道:“你不是让我还你一个唐馨么?现在这里有成千上万个,你随便观赏,任意品尝。”
这个时候正是海棠果成熟的季节。一排排的果树上,挂满了星星点点红艳艳的果实,整个果园,就像大自然精心准备的一场丰盛华美的盛宴,让人心中涌出无可形容的喜悦和满足。果树都不高,伸手就可以摘到。只有顶端的才需要用梯子。一群少年坐不住,纷纷拿了篓子,去帮江超摘果。唐馨甚至拿了一枚海棠果别在头发上,远远望去,仿佛红宝石一样,闪耀着晶莹的光彩。
林之若奔波了一上午,头痛得厉害起来,站立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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