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已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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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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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女朋友呢。”
“那也不用动手啊。要不然,咱们向于老师反映一下?”
“跟老师反映有什么用?老师还能整天在班里看着啊?再说,钉子这种人,只相信拳头,跟他根本没道理可讲。对付他,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可是那铁头功,行不行啊?林之若就那么一说,也许她开玩笑呢。”
程辉信心十足地道:“行不行不重要,重要的是气势。我在七班的一个哥们告诉我,有传言说钉子曾经在一个女生手里栽过,不过他自己不承认。我觉得肯定是林之若干的。你没看在操场打架那次,钉子一见到林之若就蔫了?林之若一个女生,都把钉子吓成那样,同样的功夫,换了我,不用使出来,光站个样子,就能震住他。”
孟繁星劝他不动,只得作罢。他总觉得这种争风斗气的事情近于荒谬,并不真地相信程辉会去找钉子打架,还把这事当成笑话,写信告诉了林之若。
不久,林之若给唐馨写了一封信,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唐馨忽然振作起来,开始集中精神学习,几次严词拒绝钉子。钉子死皮赖脸的,经常守在路上等她,强行拉她出去。唐馨不胜其扰,又悔又气,得了重感冒,好几天不能上学。
程辉更加义愤填膺。他冲动起来,是个天都敢捅破的主。也不告诉孟繁星,径自向钉子下了战书。一个晚自习,他在一帮男生的簇拥下,在学校东侧,江边的一片空地上,和钉子一对一决斗。因为怕孟繁星劝阻,特意瞒过了他。
一班的男生,大都是规规矩矩专心功课的好学生,论学习自然是全校第一,论武力,却是倒属第一。钉子虽然知道程辉练铁头功的事情,也只是当笑话听,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当着双方几十个男生的面,慷慨应承,自己单身迎战,只要程辉打倒他,就不再纠缠唐馨。两人在江边对立,怒目相向,江风吹衣,周围人头攒动,观者如潮,颇有决战紫金之巅的架势。
钉子固然勇猛好斗,却只是街头流氓的胡踢乱打,并无章法,群斗也就罢了,单挑并无优势。程辉却是一板一眼地练过,虽然练得牛头不对马嘴,但是气势如虹,信心十足,连连撞击,居然似模似样。人的头骨本来就非常坚硬,程辉又憋足了气,钉子的拳脚连续几次被他脑袋顶住,见他竟似毫无感觉,反而震得自己手腕生疼,慌了手脚,被程辉寻隙攻入,狠狠一下撞在胸口,仰天摔倒,鬓角恰好碰到一块石头,顿时鲜血横流。他倒也有一股狠劲,伸手抹了一下额头,挣扎着爬了起来,对程辉道:“老子说话算数。今天是你赢了,我要是再去找唐馨,就是王八它孙子!”
程辉哈哈大笑,在一群男生的喝彩簇拥下,得胜回朝。一路上群情慷慨,热血沸腾地讨论着刚才的战斗。程辉被围在中心,尤其得意,正在指手画脚地演示要领,忽然发觉周围变得鸦雀无声,一抬头,才发现于明雷阴沉着脸,堵在校门口。
这件事的后果,第二天就在早操的时候全校宣布了。程辉和钉子因为公然聚众逃课斗殴,各记大过一次。其他参与的学生,也都予以警告。
虽然有官方的明确打击,在同学中间,程辉还是成了英雄,义护美女,勇斗校园黑帮老大的事迹,很快就被添油加醋地传遍了整个校园,成了大家学习之余,调节身心锻炼脑力放松精神促进团结的最佳消闲话题。因为这件事,一班一洗在普通班同学心目中的书呆子形象,颇有文成武就,一统山河的气势。十几个受到警告的同学,都以见证了那次历史性的决斗为荣,恨不能把警告通知当军功章挂在衣服上。没能躬逢盛事的男生,则明显矮了一截,和女生一样,只有聆听的份。
中午休息的时候,孟繁星见李凯和方为信都留在班里学习,没回宿舍,对程辉道:“你还挺有号召力啊,能找到那么多人。”
程辉嘿嘿地笑:“不是我有号召力,是唐馨有号召力。咱们班男生,得有一半对唐馨有意思。钉子这么嚣张,大家早就看不顺眼了,就等有人出来牵头呢。”
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对于唐馨这个一班唯一的美女,男生们或多或少有些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关键时刻,颇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孟繁星担心地问:“你不是还对唐馨有幻想吧?唐馨可是心中只有一个傅青纶。”
程辉鄙夷地道:“你不能理解我的伟大情操就算了,请别玷污我的精神境界。早就跟你说过了,我们是纯洁的兄妹关系。我对她的感情,是共产主义的感情,是国际主义的感情,是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
孟繁星笑不可抑。程辉却道:“你别光说我,你自己呢?”
孟繁星诧异:“我怎么了?”
程辉轻蔑地道:“就你那点心思,谁看不出来,还装?林之若一走,瞧你那样,蔫头蔫脑的,三魂去了七魄。亏李碧荷那傻孩子,还一门心思想着你。”
孟繁星暗藏的心事,突然被点破,虽然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还是有点窘迫,半晌说不出话来。
程辉道:“别说我没警告你,咱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另一半,可就是对林之若有意思。”
孟繁星吓了一跳,迟疑地道:“不至于吧?”
“什么不至于?是你不至于,还是别人不至于?”
孟繁星红了脸,期期艾艾地道:“别人不至于吧?我觉得,大家对她,都挺……敬佩的。”
程辉哼了一声:“我看你是当局者迷。我问你,你对林之若是怎么开始的?难道不是敬佩?”
孟繁星低了头,说不出话来。
程辉接道:“不过,谁有意思都白搭。林之若和唐馨不一样。这个人心狠,情薄,主意正,城府深,不容把握。要只是有意思还好,要是真爱上她,不死也脱层皮。”
孟繁星本能地为林之若辩解:“不,不是这样的,她……人很好。”
程辉冷笑道:“这就“她”起来了?你急什么,我又没说她不好。我只是提醒你,林之若要光是聪明也就罢了,她那性子,外热内冷,什么事情,说放就放,从不手软。要和她好,先得有本事她走到哪你跟到哪。别看现在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她对谁都挺不错。等到你被落下那天,她瞅都不会回头瞅一眼。我当你是哥们,才劝你一句,能回头时,及早回头。”
这话恰好触动了孟繁星数年来的心结,让他一时心乱如麻。他何尝不知道,林之若于常人看重之处极淡,感情上,更是如春风过耳,不萦于怀;然而于常人不可理解之处,又极烈,为了一个虚幻的理念,便不惜一切,生死以赴。如果不是她被头痛折磨,只怕自己永远没有机会,走进她心里。
可是爱的,不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个性么?
正如一本武侠小说里看到的,自从心里有了她,便觉得天下女儿,都如尘土。
清风江边大柳树下轻轻一吻,她的影子,已经渗入血脉,融入骨髓。就算回头,今生今世,只怕也无法摆脱,无法忘记。
事实上,只是这么一想,就已经痛彻骨髓,心肝俱裂。
程辉盯着孟繁星,见他神情由迷惘而痛苦而坚定,叹息道:“完了,完了,你彻底陷落了。”
孟繁星既已有了决定,心地清明,忽然想起一件事,反问程辉:“你刚才说,咱们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一半对林之若有意思。你是哪一半?”
程辉大义凛然地道:“你看你看,又拿你那小人之心,来量我这君子之腹了不是?跟你说,世界是广阔的,机会是无穷的,别以为我和你们一样,就把眼睛盯在窝边这一小丛干巴草上。”
孟繁星盯着他,似信非信:“那你又分析得这么详细,好像有切身感受似的?”
程辉摇头晃脑地叹道:“我老程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一双冷眼看世人,满腔热血酬知己,却换来如此待遇。唉,斯人去后,琴弦空置,高山流水,难觅知音!”

遥迢金风逢玉露

孟繁星虽然知道李碧荷喜欢自己,却远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是怎样地牵动着身边这个女孩的心。
对李碧荷来说,那个秋天,比春天更明媚;那个冬天,比夏天更热烈。消去了羞涩和拘束的孟繁星,一言一笑,举手投足,莫不带着初夏阳光般的明朗洒脱,让她不由自主地倾心。因着切近的观察,她的画册里,又多了许多无法忘怀的瞬间,让她在入睡之前,一遍遍翻看。
他听人说话的时候常常微笑,嘴角和眼睛都弯弯,而鬓发总是被风吹乱;他在车棚外等她拿车,跨坐在自行车上,单脚支着地面,脸庞微微侧转;他骑车时长腿总也无法伸直,然而并不逼迫,反而有一种不经意的悠闲;三人并行,他总是在人行路的最外侧,单手握把,书包斜挎在身上,任凭身边车流穿梭;他穿白衬衫英俊,他穿休闲服挺拔,他穿运动服活力飞扬,他穿羽绒服亲切温柔。真的,那臃肿厚重色调暗淡的衣服,在他身上,便如此亲切,而又如此温柔。
那年冬天,第一场雪来得很早。刚过重阳不久,早上出门,地上便薄薄铺了一层淡淡的银色。正午的太阳偏又温暖。雪化了,又结成冰,路上行人个个小心翼翼。
尽管孟繁星一再叮嘱,李碧荷还是毫无意外地摔倒了,车子在地上滑出去好远。她坐在地上,并没有受伤,却浑身无力,借着路灯的微光,看着画册上的少年,慢慢向自己走来。戴着手套的手,扶着她的双臂,微微用力,她便仿佛没有重量一样,沿着他的身子站起。
那一秒,恍如千年。最近的时候,她与他的面孔,只隔了三公分,看得清楚少年唇上,细细的绒绒的汗毛,和鼻端淡淡的白色呵气。而她毛线的外套比她更加幸运,紧紧贴着他羽绒服柔滑的质料,亲密依偎,没有距离。
最后那段路,她是推着车,在他的陪伴下,步行走过的。不敢转头,只能高声说笑,满满覆盖时间与空间,不留一丝空隙。他没有察觉她语声中的急促,依旧如常微笑,穿着黑色羽绒服的高大侧影,穿过瞳孔,铭刻在心的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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