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写他,右手写爱by楚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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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写他,右手写爱by楚妆-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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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一点看过去,终于还是看到了眼睛。

于是他们对视。
信号灯转绿,他们谁也没有发现。
十字路口的一角是个小花园,有人趁着清晨在这里读书,一个男声大声朗诵着:在那山道旁,一天雾蒙蒙的朝上,初生的小蓝花在草丛里窥觑,我送别她归去,与她在此分离,在青草里飘拂,她的洁白的裙衣。
我不曾开言,她亦不曾告辞,驻足在山道旁,我暗暗地寻思;“吐露你的秘密,这不是最好的时机?”
露湛的小草花,仿佛恼我的迟疑。
为什么迟疑,这是最后的时机,在这山道旁,在这雾盲的朝上?
收集了勇气,向着她我旋转身去:但是啊!为什么她这满眼凄惶?
我咽住了我的话,低下了我的头:火灼与冰激在我的心胸间回荡,啊!我认识了我的命运,她的忧愁,在这浓雾里,在这凄清的道旁!
在那天朝上,在雾茫茫的山道旁,新生的小蓝花在草丛里睥睨,我目送她远去,与她从此分离,在青草间飘拂,她那洁白的裙衣。
当那人朗诵完时,沈倾甩了甩头,没有再过马路,转过身朝右走下去了。她走出去很远又回了一下头,看见欧阳昕站在路口,还在望着她。沈倾立刻转回头,再没有向后望。
欧阳昕回去之后把沈倾的简历翻出来又看了一遍。她是用英文写的,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她的名字。招聘表格有一栏“你对公司有什么要求”,沈倾填的是“尽快发给我一张工作证”。
欧阳昕皱了一下眉,他心里一阵酸酸的痛楚。
晚上下班后他没有回家。他约了常静出去吃饭。
吃过饭,把包厢内的侍应生全部遣出去后,他说:“阿静,这些年我对你一直不够好。”常静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忙答:“没有,你对我很好,我很快乐。”
欧阳昕垂头:“可是,你原本可以更快乐的。现在我觉得其实我是个很坏的人,在我需要你的时候把你留在身边,然后又发觉做不到。”
常静的脊背有些僵直了。
包厢内的空调十分强劲,常静被吹得有点冷。她抱住双臂。
欧阳昕急忙找遥控器,没找到,于是他站起身走过去把空调关小。
回来之后,他问她:“除了我,你还有没有什么其他想要的东西?只要我能做得到,我一定给你。”
常静咬住牙,不让自己哭泣:“你想跟我分手?”
欧阳昕不说话。
常静说:“好,我要你的全部财产。”欧阳昕即刻点头:“没问题。”
常静笑了:“还没说完,我还要小白活过来。”
欧阳白,是他们的女儿,在出生不久就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迁延三年还是不治。常静为此痛苦很久,一直到现在还是一提起就落泪。
可是今天,她没有。
她咬住牙,笑着说:“我要小白活过来。”
有时候,笑比泪更让人觉得痛。
欧阳昕长叹一声,握住她手:“我开玩笑的,你别往心里去。”
他在来之前已经做了周密调查,问过了律师。律师告诉他:“如果你一定想离婚,我们也是有办法的。你们两人的护照也不在一国,有两边的法律可以参考,总能想出办法来。”
他说:“那样不行。”
是的,如果是那样,沈倾一定不会放过他。
他知道沈倾心里现在跟他一样难过,他不能再给她过多的负担。他那样爱她,再不忍她多吃一点点苦。
他必须好好地来解决这件事情,让他爱的那个女人满意。事情往往是这样,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自己也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他觉得自己本来是很自私的,现在却不得不多为别人考虑。因他爱的那个女人是这样的。
常静是个很聪明的人,她直言道:“倾倾曾经对我说过,我不需要担心她,我只要担心其他人就够了。所以,如果有其他人,你可以告诉我,我会去求倾倾一起帮我想办法。”
欧阳昕勉强笑笑:“没有,我说了是开玩笑的。”
沈倾回到家里喝酒,杨松问她:“你怎么了?”沈倾忽然问他:“我们俩总这么在一块儿,又没个名分,是不是挺古怪的?”
杨松奇怪起来:“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两个孤单的人,在美国那个荒凉的小镇互相扶持,可以一起讨论哲学思想,不挺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做那些俗事?”
沈倾笑笑:“你们学哲学的人就是奇怪。”
杨松总结:“反正我是不想结婚,厌倦了。”
沈倾侧头问他:“如果我想呢?”
杨松笑起来:“你连跟我亲热都不想,怎么会想跟我结婚?”沈倾叹口气:“可是我总不安顿下来的话,影响社会安定。”
杨松的笑声变大:“倾倾,你不是十八岁了,也不是陈圆圆,别自作多情了。我可以扮你男朋友,扮老公还是难度太大了。”
杨松在A城的知名大学做访问学者,经常去教教课。沈倾有时会去听,想一些世界人生的大问题,她会暂时忘记自己的烦恼。
他们一起住,一起做饭,但是从不亲热,也并不干涉彼此生活。或许也正是因此,沈倾才与他一路走了下来。她记得她好像答应过一个人,会永远爱他,会为他守身如玉。她都做到了。
无风无波的日子过了几个月。夏天最热时她是回家跟父母一起过的,沈家二老一边催着要见见她男朋友,一边严厉告诫她不要跟欧阳昕来往。他们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做第三者,尤其还是一户熟识的人家。
回到A城,沈倾开始日夜想念在家里吃的芦蒿。她早已不熟A城的馆子,打电话向何自芳请教。
何自芳哈哈一笑:“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啊,我带你去。”
然而何自芳的自信被侍应生给狠狠打击了,他一口咬定他们没有芦蒿。何自芳说:“叫你们经理过来。”
估计通报的优先级不够,经理很久才过来。
沈倾饿得发晕,何自芳面色铁青。
经理倒是一进来就认出了自芳,暗暗懊悔没早点过来。
自芳不听她道歉,直接说:“给我们炒芦蒿,现在就去,已经饿晕了。”
那经理却犹豫了一下:“我们今天只剩最后两份了,上回的情形你也看到了,我不敢用啊。”
自芳的火气早已经积累起来,此时终于忍无可忍拿起手机,说:“我给你们老板打个电话,让他跟你说行了吧。”
经理急忙赔笑:“有劳。我们下面办事的,也不容易。”
沈倾冲自芳撇嘴角笑笑:“何总真是交际广泛啊,吃个芦蒿还要找人家老板,早知道我还是在菜市上搂两把算了。”
自芳已经接通了电话:“我是被你害惨了的何自芳,现在跟倾倾在‘秦淮人家’吃饭,倾倾想吃芦蒿,你们经理不舍得给,您老是不是该指示一下?”说完自芳把电话递给经理。那经理毕恭毕敬接过“喂”了半天,然后奇怪地看电话,递给自芳说:“好像已经挂了。”
自芳看看电话,气得猛敲一记桌子:“这人阔了跩成这样,居然挂我电话!我们换个地方吃。”
沈倾哀求她:“算了算了,我现在只要吃白米饭就行了。”
那经理赶紧回话:“这个我们有,要多少有多少。”
于是沈倾开始吃米饭,她实在是饿了。自芳还是拒食,她出身好,吃饭挑剔,不爱吃的宁可饿着也不肯动筷子。
沈倾吃完一碗白饭时芦蒿端了上来。自芳看一眼,说:“某个为富不仁的终于良心发现了。”
于是沈倾开始兴高采烈地吃,自芳继续饿着。
下一道上来的菜是自芳点的清蒸鲈鱼,她终于也动了筷子,吃了两口便赞道:“味道很不错啊,跟一般的馆子都不同,好像跟我上次来时也不太一样,油星子气没那么重。”
沈倾却不再说话,脸色有些伤感。
自芳问她:“你怎么了?”
沈倾不打算自己憋着,于是说出来:“这味道跟我以前男朋友做的一模一样。”
自芳一口鱼噎住,说:“那你最好去厨房看看。”
沈倾笑起来,多年不见老友还是这么幽默。
自芳却正色道:“我不是跟你开玩笑。”说着她自己先站起来。
沈倾继续笑:“你玩笑开大了,坐下吃饭吧。”
自芳却走出去,沈倾只好跟过去:“你不饿啊?到处乱跑。”


第三十二章

何自芳在厨房门口只看了一眼,便立刻走开了。她是个很精明的人,立刻打算回家去自己喂饱肚子,不打算再陪倾倾饿着。再铁的交情,也不用在这个时候陪着挨饿。

沈倾站在厨房门口。
厨房里抽风机声音很吵,正在做菜的人没有发觉她在背后看着。
他还穿着一身套装,新版的Armani,刚刚从空调强劲的办公室出来,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围裙都没来得及扎,已经在锅沿忙碌。
他知道她已经等了很久,一定很饿了。
他在不久前还对自己说,一定要让她幸福,再也没有一点点痛苦,为什么却这么快就让她饿肚子。他一路上都在自责跟这里的经理交代得不够细致。
为了快一点,他把炉子开到最大。熊熊火焰,将他整个人都笼在火光中,耳侧有汗水往下滴。
厨房里其他的人早已被清空,连店里其他的客人都已经被劝走了。
今晚,他只想再为她做顿饭,一如七年前无数次中的任何一次。
这样,他会有种恍惚的错觉,觉得她还是自己的。
她还是那个靠在他身侧,腻着他点这点那吃的倾倾,在他皱眉嫌她胖的时候发脾气不理人的倾倾。那时候,他真的是有点为她的脾气而烦恼的,她常常会毫无征兆地生气,把好好的气氛搅得一团糟。她可是不止一次打过他,耳光就甩过好几次。
可是现在,谁都想象不到,他有多么希望倾倾再来跟他发一次脾气。这七年当中,想了多少次。
他多想倾倾在他怀中打他骂他,然后他一定不还手。他只会吻住她,任她打骂。他知道他们都受了太多苦,他愿意把自己的苦封存起来,然后任她发泄。
脸上的汗流下来,他怕脏到锅里,急急脱下外套扔到旁边地上。还是有点热,他扯开自己Gucci衬衫。扯得太急,掉了一颗纽扣,一跳一跳蹦出去好远。
因为火大油热,而他久已不碰炉灶,一不小心一大滴热油跳出来,溅在手臂上,很快起了泡。可是他还急着做其他的事情,根本顾不上,后来在水池边洗菜时一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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