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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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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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打断他,努力露出最轻松的笑容,拎起行李大声说:“邱哥,如果你回北京,一定来找我,我请你吃饭。”
  一路滑行,波音七四七终于轰鸣着冲上蓝天,从舷窗望出去,硕大的机翼下,是乌克兰广袤的原野,黑海波光粼粼的水面,在阳光下如金鳞点点,跳动不已。
  这一天是八月二十四日,美丽的乌克兰平原已经初现秋意,但我再没有机会走在深秋温暖的阳光下,身后是黄叶飘零的海滨大道,眼前却如画卷一般,展开一片绚烂火红的山楂树林。
  我对着窗外挥挥手。
  再见,奥德萨。
  再见,乌克兰。
  
  
  尾声  
  
  一年半后的一个下午,我在学校的BBS上,无意中发现一条五个月前的旧帖。标题用黑色的粗体字写着:“不顾一切寻找中国学生赵玫!”
  打开帖子,正文非常简单,只说让本人或者知情人看到帖子尽快联系,下面是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最后的署名是程睿敏。
  这个名字我还记得,两年前的北京首都机场,温柔平和的笑容,令人印象深刻。
  我望着题目呆了好半天,才想起那段时间我人在希腊,所以没有看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事后竟没有一个同学提醒我?再琢磨一会儿我明白过来,从来维也纳音乐大学报到注册的第一天起,我一直用的都是英文名字“May”,而帖子上显示的,却是拼音“Mei”,大概留意到这个帖子的人,都没有把这个名字和我联系在一起。
  我迅速关上帖子,打算忘记这件事。以往的一切,我再也不想沾上半点关系。
  但那天后来的几个小时,无论我做什么,不管看书还是练琴,眼前总是晃动着那触目惊心的几个字。
  不顾一切。
  我敲着琴键犹豫很久,还是回到计算机前,按照帖子上附的地址发了封邮件给程睿敏。
  他的回复快得出乎意料,第二天我就收到回信,却是一封空白的邮件,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网站的链接。
  点进去,是Chinaren的同学录,我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迎面看到孙嘉遇的一张黑白照片,下面竟是他于五个月前因胃癌去世的消息。
  主贴里说:在离开乌克兰前就已经发现病情,回国后进行第一次手术,打开腹腔二十分钟即行缝合,因为不再有切除病灶的必要,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发帖人就是程睿敏。
  他在最后总结:世间最痛苦的事,就是眼睁睁看着朋友或者亲人,在你面前一天天枯萎凋谢,你却无能为力。这样的创伤,终其一生不能痊愈。
  而照片后面的跟贴,充满了缅怀的文字和十年前的老照片。
  那些或站或坐的集体照中,少年时的孙嘉遇并不十分触目,和他周围的同学一样,眼神清澈,笑容单纯灿烂,是可以透过显示屏触摸到的青春。
  我定格在电脑屏幕前,手指不能移动分毫,视线渐渐模糊。那些我以为早已遗忘的往事,又在眼前一一鲜活。也许它们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只是藏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一经召唤立即在阳光下现身。
  我伸出手,打算象以前一样去摸他的脸,手指触到的却是坚硬冰冷的屏幕。他毫无知觉,依然隔着屏幕微笑注视着我,笑容依旧诱人。
  我想起他摔伤后曾被我逼着做过一次全身体检,还有他最后的决绝和放弃,这其中的种种异常,当年我从未往心里去过。
  恍惚中拨通程睿敏的电话,听我报上姓名,他“哦”了一声,随后陷入长久的沉默。
  隔着六千公里的时空和距离,我听到他叹息一样的声音:“那时候我拼命在找你……维也纳音乐大学和格拉茨音乐学院都贴了寻人启事。你到底看到了,可是太晚了……太晚了……”
  电话最终从我手中悄悄滑脱,无声地滚落在地毯上。
  一周后我收到一个来自国内的包裹,包裹里是妮娜那本熟悉的《圣经》,同时附着程睿敏一封短信,信中说最后的日子孙嘉遇一直把它带在身边,直到去世。
  我慢慢地翻开,柔软的羊皮在我的手指下发出细微的轻响。烫金的羊皮封面,因为无数次的摩挲抚摸,褪色磨损得十分厉害,尤其是四个书角,已经破得露出下面的底色,却被人用透明胶带细心地粘补过。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心电感应,我下意识地揭开那些胶带,拆开封底,果然,一张照片轻轻飘落在桌面上。
       照片上是二十二岁的我,正靠在一架钢琴上,对着镜头笑得肆无忌惮。
       翻到背面,我看到一行黑色的字迹,上面写着:我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落款是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我满怀伤心离开奥德萨的日子。
       世界在我眼前逐渐褪去缤纷的色彩,最终变成了黑白两色。
  我记起那张被我烧掉的纸条,原来他是想用那些空白告诉我,他能为我做的,只有这么多。
  可惜当时的我,以为自己从此看破红尘,看透了男人。
  那时太年轻,我不懂。
  如今我终于明白,却已经太迟太迟……
  人们都说,奥地利的春天是世界上最值得留恋的春天,窗外此刻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 西斜的日光透过白纱窗帘,在墙壁上留下模糊的光影。清风透窗而入,带来孩子们银铃一样的笑声。
  我却听到心里细碎的一声轻响,仿佛就此关上了两扇冷宫的大门,所有的心事终化灰烬,关山万里,从此再无任何心愿。
  伸出手,我看得到手心里流沙一样逝去的旧日时光。我曾经遗失在奥德萨的爱情,十个月的时间,竟成为一世一生。
  原来爱一个人,由人由天,就是由不得自己。
  那些属于生命里美丽的瞬间,当时并不觉得珍奇,可当我回头时却发现,原来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
  奥地利的冬天也多雪,但是我再没有遇到一场雪,大得过当年喀尔巴阡山麓那场雪。
  我也再没有遇到一个人,象他一样爱我如自己的生命。
  那个吉普赛女人对我说:你的身体在一处,心却在另一处。在神的驱逐下,永不停息地流浪。
  原来一切早已注定。
  我认了命,反正怎么过,都是一生。
  


我的名字对你有什么意义?
它会死去,
象大海拍击海堤,
发出的忧郁的汩汩涛声,
象密林中幽幽的夜声。

它会在纪念册的黄页上
留下暗淡的印痕,
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
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

它有什么意义?
它早已被忘记
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
它不会给你的心灵
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

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
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
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
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普希金 《我的名字》


……
以下新版出书内容
……

  【前传】今夜我不会遇见你

    罗茜在B大四年,名声一直不怎么好。客气的,说一句她风流债太多,不客气的,便直指她道德败坏,以玩弄异性感情为乐。别人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和根据的,从大一到大四,两件惊悚的风流案足以让她全校闻名。
  第一件,发生在罗茜大二那年。一个新闻系的男生,因为爱上罗茜而和女友分手,结果那个女孩一时想不开,半夜爬上女生宿舍的天台。幸亏被同宿舍的同学及时发现,没有酿成悲剧,最后涉案三人都脑了一个灰头土脸,各背了一个处分。罗茜同时还得了一个外号,叫“名誉校长”。意思是说,B大的校长走出来,不一定人人都认识他,但是罗茜这个人,却是校内大名鼎鼎的新闻人物。一提到罗茜的名字,几乎每个人都会反应:哦,就是中文系那个长得有点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生?
  最后这件事,则完全演变成一场血光之灾。身为中文系大三学姐的罗茜,是主角之一,另一个主角却是一名大一新生,政经系的黄炜。
  出事那天,已临近寒假前夕,大寒刚过,北京城内大雪初霋,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季节。黄炜冒着寒风在女生宿舍楼下苦等罗茜四个小时无果,在晚饭前后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从羽绒服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德国军刀,当中切断了左手两根手指,霎时鲜血喷涌,宿舍楼前顿时渣炸了锅一样,吵吵嚷嚷乱成一团,有被满地鲜血吓得号啕大哭的,有扑上去帮忙止血的,有狂奔而去找老师的……黄炜在众人的包围之中,依然声嘶力竭喊着罗茜的名字,情绪激动地质问:“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后来黄炜被送进医院,两根手指万幸是接回去了,可是功能却打了一半折扣,恐怕终生再无法完全伸直。
  事发时,罗茜就躺在宿舍里,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小说,因此楼下的喧扰混乱她一直充耳不闻。知道舍友打饭回来,告诉她惨剧发生的经过,罗茜的目光才似乎呆滞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人呢?”
  “送医院了。”舍友回答。
  她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重新塞上耳机,翻个身照样读她的小说,完全没有看到身后几个女生互相交换一下眼色,脸上纷纷露出深恶痛绝的表情。
  罗茜在宿舍里的人缘不算很好,其他女生对她评价不一,但有几个词是空前一致的:孤僻、刻薄、冷血,还有——放荡。黄炜“断指事件”之后,在舍友 眼里,她已经变成了透明人。她们在一起谈论男生,交流毕业后工作的去向,共享零食,却默契地将罗茜孤立起来。只要罗茜一出现,原先叽叽嘎嘎的说笑声便会戛然而止,大家各自使个眼色,然后各忙各的,完全当她这个人不存在。
  这种明显的敌意,罗茜感受得非常清楚,同样的情景发生过两三次之后,除了晚上睡觉,她就不怎么回宿舍了。不过,她并不发愁没有地方消磨时间,因为即使有黄炜的覆辙在前,约会她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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