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角不要太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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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角不要太酸爽-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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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仙根丹不过是刚开始罢了,以后会有更好的。
叶皓城明显把采歌看成了他的所有物。
采歌眸子含羞望向叶皓城。
童筝两手扒着窗户,瞪大眼朝楼下看,尼玛大庭广众之下、公开秀恩爱,烧屎叶皓城!
采歌呀采歌,青梅竹马的血丝君被夺舍了乃造么?乃要赶快行动起来为血丝君报仇!
被夺舍的血丝君:朱徊璃你为什么要扒窗户,不要扒窗户,楼下有比血丝前辈更吸引你的存在吗?
血丝前辈放下筷子,走到朱徊璃后面手搭她肩膀,和她一同往楼下看。忽然就和血丝前辈“亲密接触”一回,她好紧张哦,紧张的手脚发麻,浑身僵硬,而这个关键时刻叶皓城竟然敏锐地抬起头,用他那双一点不诱惑人却充满凶狠的眼神瞪视她。
童筝和叶大主角大眼瞪小眼,尼玛好吓人,叶大主角恨不能吃了她的目光,妈妈咪呀!搞得她好像偷人被抓一样……
叶皓城对朱徊璃的厌恶犹如滔滔江水,对她的稀饭那是半点没有,他气得她又跟踪,竟然跑到坊市酒楼上面盯着,他有种冲上去把人弄死的冲动,不过他虽然气得很激动,却注意到朱徊璃身后的人,那人给他一种压迫感,让他不能轻举妄动。
叶皓城都停下步子了,采歌自然跟着停下,她顺着他目光好奇地望过去,见到“童菇凉”时有点惊讶,有点心虚,她把活灵草全部卖给叶皓城了,没法再卖童筝,必须等下个月有货。
采歌没用太多的时间纠结童筝,她很快就发现一个她更不想见的人,血丝!
血丝为什么会在这里?
采歌此刻不仅仅是惊讶,更多的慌乱,就和外人看到的有意无意把她和血丝配在一起一样,她自己也幻想过嫁给血丝,给血丝洗衣做饭养娃,这是她小时候就有的愿望。不过后来再大一些,她的愿望渐渐变了,更愿意当修仙者,为了能当修仙者,她什么都可以放弃,包括放弃血丝跟着叶皓城走。
血丝在采歌眼里,成了一个碍眼的踏脚石,至少叶皓城不会喜欢血丝的存在。
就和叶皓城以为的朱徊璃在跟踪他一样,采歌同样以为血丝在跟踪自己,采歌格外反感血丝过度插手她的事,当下一蹙眉道:“叶师兄,你认识上面那二人?”
“不认识。”叶皓城回答的很干脆,口气中有着强烈不满。
“我也不认识。”采歌自然听出他口气中的不对劲儿,却没去拆穿,反而顺势跟着说不认识,关系撇得很清。
叶皓城和采歌对视一眼,继续往前走,继续找专门收丹药的铺子,去卖丹药。
修士耳力非同寻常,童筝对楼下二人对话听的清楚,她整个人都有点斯巴达辣!楼下的,楼下的,楼下的,楼下的,楼下的!出了坊市有种别走远,劳资保证分分钟过去不打屎你们!竟然敢说不认识,竟然敢嫌弃,特么的不想骂乃们这对狗男女,你个小三叶!
要说人家叶皓城和采歌这回就路过,真没犯啥大错,会引起童筝这么大怒火绝壁是童筝在迁怒,童筝被绛栖欺压的一肚子火,正正好好对着路过的叶皓城开炮,谁让这货素主角?配角吐槽主角在主角身上找平衡感这类奇葩的逻辑是童筝坚持的,一直坚持的!
采歌的无视和冷血,绛栖早有预料,它摸下巴一点不生气,让它闹不明白的是朱徊璃为啥那么生气?
瞧瞧朱徊璃气得,脸红脖子粗,就差上去咬叶皓城了,她对这人那般关注,莫非不是因为命路线的关系想躲……朱徊璃她看上叶皓城了!
得出这么一个结论,绛栖整个人都不好了,它占有欲开始发作,想对朱徊璃进行逼问。不过嘛,他晓得逼问次数过多容易遭人反感,这回他不用强硬手段,它用温柔点的方式,比如说:
口气非常温柔的绛栖,“朱五千,来来来,一起吃烤肉。”
有烤肉吃是好……可前辈你造我朱五千的外号,你造我朱五千的外号,你造我朱五千的外号,这素神马个节奏?难道你夺舍前一直在云琅矿脉逛游?她觉得脖子发凉,有高人在,她一举一动被透明化,虽然她想当个透明,不代表她想被透明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绛栖把人按椅子上,口气十分温柔,“你觉得叶皓城怎么样?”
神马怎么样?这么大大咧咧地谈及我身边的人,你不是在变相告诉我,你造我的一切么?这种乱入的姿势要不要辣么像绛栖?
童筝简直坐卧不安,她的背后有一双眼睛,无时无刻不盯着她,好可怕!绛栖你快回来,打败这个夺舍的混蛋,朱徊璃就作为奖品送给你辣!
朱徊璃:你卖了我很多次,是时候卖一卖自己了。
和实力高的人谈话,童筝表示很有压力,咳嗽一声道:“说到叶皓城这个人啊,他其实不怎么样,长相不怎么样,身材不怎么样,皮肤不怎么样,黄瓜不怎么样;咳,不过他实力不错,女人缘不错,狗屎运不错,逃跑姿势不错……”
她先扒一扒叶皓城缺点,又眼红一下他优点,讲的特别全面,一点透露出主角重要信息愧疚感没有,谁造眼前这只突然就跑出剧情的靓葱有神马目的,不过有啥目的都和她没关系啦,赶紧放过她就好,就拿叶皓城来换她的自由吧!
祸水转移神马的简直不要太妙,二三三……
对叶皓城这么了解啊!说她不是看上人家了,绛栖一万个不信。
自认为得到肯定答案的绛栖大人觉得不用继续温柔地逼问下去,它一副深沉脸,默默地站起身,默默地走人,默默地,它摸摸下巴,有必要再换一张脸重新出现了。
换一张脸?重新出现?
吓!
绛栖大人乃要干吗?
要干坏事,自然要顶着别人的脸作案!
作案?乃想顶着谁的脸去?
朱徊璃看上谁了,我就顶着谁的脸去!
叶皓城:我又要背黑锅!
作者有话要说:


☆、半路拦人

血丝前辈走了,童筝被剩下了。
独自一人坐桌边童筝表情有点呆滞,不相信轻易被放过,但思来想去也对,血丝前辈貌似更关注叶皓城,可能去找他了也说不定。
她第一时间吩咐小二把桌上饭菜打包,第二时间走出酒楼,第三时间东张西望一下,确定没人跟踪,她朝着某间专门收丹药的铺子方向走。
这一个月,差不多平均每日能成功炼制一炉活灵散,每炉成功炼制出十枚,一枚能卖五块灵石,一个月下来,差不多炼出三百多枚活灵散,大概价值在一千五百多块灵石左右。
不过是直接卖给丹药铺子,每枚活灵散被压价到四块灵石,卖了三百多枚之后,她到手的灵石只有一千二百多块。
一千二百多块呀,少的让人有些不爽,但主角也是每枚丹药被坑一块灵石,想想主角,童筝也就平衡了。
原文中叶皓城并么那么快和采歌搞在一起,应该是再过几个月,如今狗男女特么的提前凑成一对,童筝有点忧愁啊,采歌会直接把所有的活灵草卖给叶皓城,没有自己的份了,看来她需要寻找下一个卖家。
但在此之前,她要去法器铺子买一件攻击型法器。
攻击型法器很多,比防御型的便宜,有道是最强的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御,这话是谁的至理名言来着?原谅她不记得了,在法器铺子里挑来挑去,挑到店掌柜的快要发怒她才选好一把飞剑。
飞剑属性属水,和别人的冰蓝色飞剑相比,她的这把黑漆漆。修真文里,越不起眼东西越是宝,这飞剑名为“皂渊”,是从一大堆外表五颜六色、外形千奇百怪的法器堆里挑出来的,她挑的很认真,没看惹得掌柜的生气么?
咳咳……
皂渊属于上等法器,价值在三千灵石以上,童筝肉疼了一下,付给掌柜的灵石把皂渊装进储物袋,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她再也不要来这里了,这是个让她付出灵石的地方!
她逛坊市,有心能某个摊位上捡漏儿,但她造自己没那个狗屎运,还有可能搭进去不少灵石被骗,所以走几圈她干脆不逛坊市,直接去流临镇找类似采歌一样的卖家,再买一些一年生药草。
采歌一样的卖家还是很多的,找起来却需要门路,童筝在流临镇上蹲了小半个小午,愣是没找到合适的,她就闹不明白了,她刚才也救了一个被流氓地痞调戏的妹纸,咋妹纸除了感激她一下没别的了?和叶皓城一样被请家去、一样被卖药草的经历为啥就不能发生在她身上?
现在的妹纸太流氓了,对救命恩人不以身相许也就罢了,连个药草都懒得卖,别以为她不造很多人家里种着大把药草,她们偷偷卖给道符宗以外的人一些,是不会被查到的,很多人都在这么做。
她都在犹豫下次要不要去救个汉子了!
就在她犹豫的期间,忽然听附近几个姑娘凑到一块小声议论:出来拉客真不容易,小蝶今个说,碰上个正义感十足的姑娘,愣是把她从客人怀里拽出来,一副为她打抱不平的口吻,说要宰了那客人。小蝶都被惊住了,干我们这行的,还真没哪个在被客人调戏的时候被人救,你说小蝶碰上那个正义感十足的姑娘该有多倒霉?
小蝶?拉客?被正义感十足的姑娘救?正义感十足的姑娘要宰了那个客人?
画风太美太妙太熟悉……
童筝风中凌乱了,她发誓再也不学所谓的大侠英雄救美,谁给她一把黄土,把她埋了吧。
我走了!
我走了!
我是真的走了!
我是真的走出流临镇了,下次有时间再来,有时间再来用银子买活灵草。
童筝被打击的狠了,一路朝着云琅山狂奔,狂奔的过程有些不那么美好,特么的她竟然迷路,作为一个修士,有着神识的她竟然会迷路?麻蛋这不科学!
认真分析,她很快发现自己是落入别人布置的阵法当中,无论朝哪个方向走,她始终回到原地,这是碰上打劫的了?很好,就让这眼睛长在狗身上,不要脸的家伙来尝一尝她皂渊的威力,她的长剑已然饥渴难耐!
既然她被困住,那打劫的很快开始露面,她提前摆出一副猥琐笑容,刚准备说几句装比话来镇场、来缓解一下紧张,缓解一下她被劫的郁闷心情,不想那劫匪刚一露面让就她斯巴达了!
啥叫斯巴达?这就叫斯巴达!
谁来告诉她,劫匪为啥是叶皓城?这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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