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瞬时流露下流之色,黝黑的大手想一把攫住即将离去的身影。
未料,他的手还没碰到,三把锐利的剑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放肆!三道壮硕的身影将烈日遮挡,怒吼声也随之响起。
男人冷不丁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举起双手。
穿着紫色披风的少女捂了一下额,神情是无奈的,她瞪着三人,下令道,“放了他。”
三把亮晃晃的剑在犹豫了片刻后,离开了男人的脖子。
男人一见危险远离,立刻撒腿就跑,哪还顾得上泡妞,还是逃命比较要紧。
集市上的人群也莫不停下脚步看向少女这边,少女眼见,赶忙推着三人来到一块僻静的地方。
“卡布斯、塔卡、奥利,我是来找人的,不是来巡游的,麻烦你们不要每次动不动就把家伙亮出来。”少女瞪视着眼前三个犹如大山似的男人,她快被他们气死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们怎么就这么冥顽不灵呢。
三具壮硕魁梧的身影似乎很怕她,全都下意识的缩了缩身子,低垂着脑袋,像极了做错事的孩子,完全没有刚才的气势,活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
她捂额哀叹,“真是拿你们没办法。”她明白他们这是为了保护他,也不忍心再责备他们。
“皇妃,我们已经出来两个月了,请尽速回国吧。”看上去像似一个十七、八岁少年的奥利恭敬地说道,声音却出奇的沉稳,和他的外表极不相符。
被唤作皇妃的少女,便是赫梯皇帝的正妃,也是唯一的妃子——阿尔缇妮斯露娜哈德斯,她本身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通俗的说法就是,她穿越了时空。在二十一世纪的某一天,身为英国的伯爵千金的她,在帮助考古学家杰夫爷爷破解一座陵墓玄室的时候,和护卫卡尔一起被一道刺眼的金光包围后来到了古代,然后就遇上了古代的赫梯皇帝姆尔希理二世,在他狂热地追求下,她的心沦陷了,爱上了这个古代男人,并且嫁给了他,成为了她的妻子,不过基于某种愧疚心理,她拒绝了皇妃的加冕,尽管如此,她依然是赫梯地位最高的女性。
而她敬如兄长的护卫卡尔在得知她爱上皇帝后,决然离开,至今下落不明,两个月前她得到消息说,有人曾见他在这里出现过,她便马不停蹄地赶了来,但两个月下来,她都快把这座城市翻个底朝天了,却依然没有他的下落,心情也就不免恶劣起来,心里由于焦躁而燃气了一把无名火。
她狠瞪了奥利一眼,这个皇妃的称呼,只会让心情更差。
奥利迫于她的怒气,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
三个人当中长相最为儒雅的卡布斯,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叫阿尔啦,你也知道她不喜欢。”
至于壮得像头牛的塔卡是三人当中最不会察言观色的,只见他用巨大的手擦拭着额头不断滴落的汗水,健壮的身子挪了几寸,细心地替她遮去阳光,“阿尔,天那么热,我们还是回旅店吧,或许明天会有什么消息。”
她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失落的皱起眉头,心中怅然若失,已经三年了,她找了他三年,他到底去哪了?
“皇……阿尔,这里人太多,又靠近王宫,我想还是先回旅店再作打算。”奥利不忍见她失落的神情,跟着附和道。
他们身后还有一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少女,她是阿尔缇妮斯的贴身侍女丽莎,奥利向她狂眨眼睛。
丽莎看到了,点了点头,“小姐,您这样漫无目的的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已经正午了,您还没用膳呢。”
“对!对!吃了饭再说三个大男人如捣蒜般的点头。
阿尔缇妮斯看了看当空的烈日,炎热的气候让她根本毫无胃口,但她不吃,身边的这几个人总是要吃饭的,连日来的奔波,也累得他们够呛,她也有些于心不忍,只好妥协道,“回旅店吧。”
四人立刻笑颜逐开,“是!
五人一同回到坐落在埃勃拉东城的旅店,说是旅店并不恰当,因为它的结构是用干硬的泥土搭建起来的,整体来说倒像个土窑,由于埃勃拉城地处沙漠,四季干旱,泥土里的水分都已经被蒸发殆尽了,干得比石头还硬,所有聪明埃勃拉人用它来建造房屋,类似于蚂蚁的后宫,简单但却坚固,而且用料也便宜,称得上物美价廉的建筑材料。
他们下榻旅店是平民区里的一个驿站,来往的商旅很多,不大的旅店里挤满了人,肤色个异的男男女女都坐在毛毡子上享用美食,但由于她的身份特殊,不便和他们一样席地而坐,只好回到住宿的卧房里用午膳。
简陋的泥房里,窄小的空间,在三个高大的男人进驻后,更是狭小无比,活像是沙丁鱼罐头,他们替她铺上一张金黄色的兽皮,然后又拿出黄金的餐具,摆上美食,端到她面前,让她享用。
“一起吃吧,别站着,坐下。”
他们面面相觑,莫不敢对她不敬,但在她凌厉的视线下,他们也不敢不从,只得坐下,不过没坐那张柔软的兽皮,而是围着她在干硬的地上席地而坐,因为那是只有她才有资格用的东西。
“皇妃,您打算什么时候回赫梯。”奥利见她心情似乎好转了,鼓起勇气问道,眼神下意识的瞄向身后的一个袋子,里面鼓鼓囊囊地装满了皇帝陛下的书信——催她回去的书信。
“今早勇者又传来了一封。”勇者是他的老鹰,她出来得这两个月,皇帝和她都是通过它来传递信函的。
“他又来信了!?”吞下一颗葡萄后,她挑眉问,这男人有时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陛下说,如果您再不回去,那勇者会变成他晚膳里的一道菜。”奥利想起那份信,心如刀割,他的老鹰啊,养了十几年了。
“还有呢?”依照他的脾气,不会那么简单。
“咦?”奥利突然吞吞吐吐地说不出话来,从腰间的羊皮袋里拿出一块粘土版递了过去,“还附加了小皇子的信。”
她显得有些惊愕,含在口里的葡萄还没咀嚼,就滑下了喉,等葡萄顺利滑入胃袋,她才伸手接过,三年来她已经将艰涩难懂的楔形文字融会贯通,读和写都已经不成问题了。
土黄色巴掌大的粘土版上,有着一排工整的文字,但笔迹稍显幼稚,看得出来是孩子写得,她不禁露出微笑,开始阅读起来:
我最亲爱地,最美丽地,举世无双的母后,您好吗?我是凯洛贝罗斯,您最可爱,最聪明地儿子,我很想您,非常非常想您,就像我养得阿鲁想念肉骨头那样。
您快回来吧,父皇他一天到晚都紧绷着脸,还用他那种杀人的视线看着我,恐吓我,父皇说,如果您还不回来,他就要把我吊在城楼上,日晒雨淋,不给食物和水,直到您回来为止。
我害怕,真的好害怕,要是您还不回来,我就只有和阿鲁离宫出走去找您了。
所以,为了您最可爱地,最聪明地儿子的生命着想,您赶快回来吧。
此致
您最可爱,最聪明地儿子凯洛贝罗斯,以及不可爱,不聪明的弟弟阿尔玛。
看完信,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苦笑不得,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将粘土版放进随身携带的金丝软带里,
“奥利,我们出来多久了?”
“两个月零三天。”
有这么久了吗?为了找卡尔,她几乎是不分昼夜,连时间都忘记了,没想到已经这么久了,怪不得……她轻笑,他终于忍耐不下去了。
看来是该回去了。
下次一定能找到你的吧,卡尔,她在心里默默问道。
“明天,我们就起程回赫梯。”
狗狗将于四月五号下午四点半在腾讯视频接受采访直播,如果当时在线的各位可以直接和狗狗交流。
额。。。我会当面谢罪的。
5555~~~人家只是在找适合的酒店,(出版社不负责了啦)因为北京好大,据说有六个环耶,每个环的距离差很多了,而且又堵车,几番查询,终于找到一家适合的,然后还在对比机票的价格,现在都弄好了,就差怎样才能在一天半的时间里能有效地吃喝玩乐了。(难得去北京的,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
希望读者中如果是在北京土生土长的MM们,提供有效的方案。
故宫和长城,偶就不去了~~估计来不及,放毛主席遗体的那个地方MS在装修~~算了!(不能看看伟大的领袖,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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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瑟和鸣篇:视线]
沙漠的清晨有些寒冷,灰蒙蒙的天空,让繁华的街道看起来萧瑟无比,风儿吹过,只有漫天的黄沙飞舞,此刻还是万籁俱静的时候。
突兀地,埃勃拉的城门被打开,传来马匹的嘶鸣声,一列马队进入城门,为首的是一个武将打扮得男人,他焦急的神情仿佛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夹紧马腹,迅速地赶往皇宫,马蹄声声,尘土飞扬,很快消失在皇宫大门前。
没过多久,天开始亮了,金色的光芒照耀着大地,天际升起的太阳将寒冷一扫而光,吹过的风也不再是冷瑟的,取而代之的炙热,萧瑟的街道也开始热闹起来。
驿站内,阿尔缇妮斯已经早早起身,梳洗完毕后,她整理着行装,打算用完早膳后就起程返回赫梯,因为路途遥远,她必须在尽早穿过沙漠,否则遇到沙尘暴就麻烦了。
“小姐,早膳已经准备好了。”门外丽莎恭敬地说道。
“进来吧
丽莎打开门,走了进来,手上捧着冒着热气的肉饽饽,还有一碗羊肉汤。
“他们人呢?”阿尔缇妮斯将换洗的衣物塞进自制的布袋里,回身问道。
“去喂马了。”丽莎将兽皮摊子铺在地上,再摆上精致的垫子,搀扶她坐下用膳。
“真够急得她无奈地摇头,昨天她一说要回赫梯,三个大男人高兴得差点把房顶给掀了,然后立刻分批行动,买水的,买干粮的,就怕她会反悔似的。
“您出来很久了,是该回去了。”再不回去,皇帝准会先拿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开刀,其结果是恐怖的。
阿尔缇妮斯喝了一口羊肉汤先暖暖胃,对于丽莎的话只是笑了笑,“那倒是,我还真怕他会把儿子挂在城门上。”都用上这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