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遇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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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遇见爱-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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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念头像一桶冰水,让他发热的头脑瞬间凉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再浪漫的旅程也有结束的时候,下章转入另一时空,爱是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那一天,我丢掉了你,像个孩子失去了心爱的玩具。
  那一天,留在我心里,你烙上的印,永远无法抹去。
  那天,你走出我的视线,再也没有出现……

  ☆、重逢

  结束了泰国和柬埔寨的旅行,沈年再回到美国时已是四五月间,对Flora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淡了,而他也渐渐相信,旅行中的艳遇仅仅是艳遇而已,再浪漫也不过是一场梦,他们终究要回到现实中自己的世界。
  难怪别人都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心伤,从最初那种辗转反侧的思念,到后来感情变得模糊,没有刻意,也没有回避,时间久了,他也会和别的女孩约会,和朋友出去旅行、参加各种运动,和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人生丰富多彩。
  两年后的深秋,沈年从工作的医院回来,刚放下手里的书,就接到国内的越洋电话,对方是他读本科时的同学陈没,两人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因为都喜欢旅行,曾参加过同一个社团,并且结伴去过南美,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你要结婚了,什么时候?”沈年惊讶的问,他这个好朋友一向是女朋友遍天下,竟然这么快就结婚了?
  “下个月二号,有时间你就过来吧,一切费用我承担,你要包机来也行。”陈没开玩笑地说。
  虽然沈年自己家境不错,但陈没更是个超级有钱的富家子弟,因此他也就不客气,“行啊,到了雁京,吃住你包。”
  说到雁京,他心里忽然冒出来一股复杂的情绪,记忆里的某个人似乎就生活在那里,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也没有深想。
  “你把女朋友也带上。”
  “目前没有女朋友,就我自己。”
  “好吧,来之前跟我联系。”
  放下电话,沈年查自己的记事本看日期安排,他已经博士毕业了,正在哈佛的附属医院当实习医生,放个大假回中国一趟还是有时间的。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个被外公称之为故乡的地方,他想去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像外公说得那样,红墙碧瓦,到处都诉说着历史和故旧。
  甚至,他心里忽然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期待,会不会在那里见到她?
  尽管他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很可笑,中国那么大,有十几亿人口,就算是雁京,也有两千万人,茫茫人海,怎么可能自己会和她不期而遇。
  一个月后,雁京近郊陈家庄园的草坪上,沈年穿梭在来往的宾客中,作为婚礼伴郎之一,一身笔挺西服的他很显眼,颀长的身材和潇洒的风度,让他很快成为在场的未婚女性的打听对象。
  “请问——”
  “请问——”
  女孩们为了找他搭讪,不得不找出一个个可笑的理由,而他作为伴郎,帮主人家解决宾客遇到的各种麻烦又是义务,因此他不得不一遍遍解释、一遍遍带领她们去找明明近在咫尺,她们却怎么也找不到的洗手间,包办了原本应该由服务生来解答的一切。
  就在他忙得应接不暇、头昏脑涨的时候,一个袅袅婷婷的身影映入眼帘。
  那个美人的到来让本来嘈杂的婚礼现场忽然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出现了短暂的安静,无论男女,都在那一刻把目光分给她。
  尽管还有很多事要忙,沈年的目光却也不由自主的追随着那个身影几秒钟,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背影,每一分都浑然天成,露背礼服恰到好处的展示出后背上的蝴蝶骨,看起来性感无比,摇曳轻盈的步态,足以成为各种礼仪课的典范。
  然而,更令他惊讶的是,她偶尔的一回头,却让他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张脸,真的是她吗?轮廓很像,细看又不像,两年前的那张脸清纯妩媚,却远没有现在这样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抓住婚礼的另一个伴郎时墨言,沈年故作随意下颌一抬,“那是谁?要去接待一下吗?”
  时墨言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哦,那个是我女朋友绫夏她堂哥的未婚妻,不用特别去接待她,她和陈家人很熟。”
  未婚妻,这么说的话应该不是她,不放心,他又问一句,“她怎么称呼?”
  “姓丁,叫丁骏。”
  竟然真的是她。
  一时间各种情绪涌上沈年心头,让他忽然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赶紧深呼吸,他不知道自己再看到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他的目光又克制不住的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还记得我吗?还能认出我吗?
  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骨子里大胆的因子也开始蠢蠢欲动,沈年扭头向时墨言道:“既然是陈没的熟朋友,那就做个介绍吧。”
  时墨言先是不解地看了沈年一眼,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当即反应过来,笑道:“好;这就去,我跟她也熟。”
  两人穿过人群走向丁骏的方向,时墨言主动跟丁骏打招呼。
  “小骏,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到门口接你。”
  丁骏正跟几个朋友说话,听到他声音转过脸来,同时,她也看到了时墨言身边的沈年。
  他正微笑,和时墨言一样,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伴郎西服,打着银灰色领带,风度雍容中带着说不出的潇洒。
  只这么微微一怔,丁骏很快笑意温柔的看着他俩,“你今天是伴郎,忙得很,怎么好劳你的大驾呢。”
  “你是贵客,我们应该服务周到。”时墨言一边说,一边把视线转向沈年,介绍道:“给你介绍个朋友,美国来的沈年,也是伴郎之一,小骏是绫夏未来堂嫂,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沈先生,幸会。”丁骏落落大方的伸手跟沈年握手。
  她的态度谦和有礼,可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沈年从她的微笑和眼神里看不出一点她认识自己的影子,些微有些失望,只得礼貌握住那只纤纤玉手,也跟她客套。
  只有握住这只手那一瞬间的感觉,能让两年前的记忆复苏。那种皮肤和皮肤的触感,柔若无骨的舒适,电流一样通过全身,勾起他心底的一点往事,不知道她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面对沈年的失神,丁骏极有分寸的收回自己的手,寒星般幽深的明眸中不带一点嗔怪,反而显得很冷静。
  这时候,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边上过来,先跟时墨言打了个招呼,随即亲昵的搂住丁骏的腰,“我到处找你,跟我来,我有几个朋友想见你。”
  眼见丁骏跟着他走了,沈年才醒悟过来,那男人一定就是她的未婚夫,远远地看,男人身材挺拔高大,和丁骏修长曼妙的背影相得益彰,堪称一对璧人。
  不想给在场的朋友看出自己对丁骏的过分关注,沈年找了个借口去忙别的事,意料之外的重逢就这样匆匆而散。
  婚礼很热闹,沈年却因为有心事而变得心不在焉,虽然他尽责的履行伴郎的义务,却总是着了迷一般寻找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她似乎很受欢迎,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而她和别人说话时的表情和姿态也绝不僵硬,恰到好处的妩媚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有好几次,沈年都想走上前跟她谈谈,可始终陪在她身边的未婚夫,让他踯躅不前。
  真是荒唐,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就是看到一个老朋友想过去打个招呼,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吗,怎么搞得像是要做什么亏心事?
  于是,沈年大大方方的向丁骏走过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没等他靠近,她已经独自走向另一边。
  沈年以为她是看到自己过来,故意要躲避,心里一阵懊恼,他并不知道,丁骏跟那群太太小姐闲扯半天,心里早已不耐烦,想找个由头离开,偏偏又被她们拉着不放,好不容易等未婚夫易初阳走开了,她也才找了个借口离开。
  看着她经过鲜花拱门时停在那里,像是裙子被玫瑰花的枝条勾住了,沈年主动走过去,“别动,让我来,不然裙子会被勾破。”
  丁骏抬头见是他,道了句谢。
  沈年细心的把勾住她裙子的玫瑰花刺理开,枝条上的花刺太多了,还很扎手,想用点力气,又怕把她的裙子扯坏,只能用手去捏断那些硬硬的刺。
  和她靠得如此之近,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沈年掩饰住内心的激动,顾不得手指被花刺戳破流血的痛,故意调侃:“霉运的诅咒似乎又开始了。”
  “看来你的瘟神体质一直没变。”丁骏轻声道。
  对她的回答,沈年很高兴,本来她还以为她要装作不认识他,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承认认识他。
  “那时候你去了哪里,我在曼谷找了你两星期……”
  “这里是雁京!”
  丁骏忽然加重语气,打断了沈年没说完的半截话,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沈年很聪明的立刻道歉,眼睛里透着一股真诚。丁骏这才恢复了之前的温和,”事过境迁,就请不要再追问。”
  易初阳从人群另一边过来,看到未婚妻正和那个在婚礼上出尽了风头的英俊伴郎说话,不动声色的走上前,笑道:“小骏,不跟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丁骏替他和沈年简单作了介绍,两个男人客套地握手,交谈一些彼此的情况,话谈着谈着倒也投机。
  和他俩分开后,沈年去找时墨言,想看看他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草坪上的仪式结束之后,酒店那边的正式婚宴就要准备开席了。
  从之前那几个和丁骏谈笑风生的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他无意中听到她们的几句话。
  “你们看到那个伴郎没有,长得真是好。”
  “看到了,他好像独个儿来的,等我回头找陈浅打听打听他。”
  “我看你问也是白问,没看到他只跟丁骏说话吗?”
  “是啊,男人看到她,就像苍蝇见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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