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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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寻-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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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次挨打,是小学三年级考作文《我的爸爸》,她一个字都没写,老师告到家里,母亲狠狠地用藤条抽她。藤条印很深,小腿上留下了暗色的疤痕。从那以后她没穿过裙子,夏天的时候,也只穿长裤。
  苏缇很少和她说话,也从来没有拥抱过她。千寻觉得,母亲虽然生下了她,但一点也不爱她。
  大概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吧。镇上的人都说,她们母女被她父亲抛弃了。父亲对千寻来说只是个陌生人,母亲却是她相依为命的亲人,她害怕被母亲抛弃。
  终于,她还是被抛弃了。这天早上起床时,母亲没有像往常一样叫她去买菜。千寻推开母亲卧室的门,看到了她的尸体。苏缇安静地躺在床上,清晨明媚的阳光照着她美丽的脸。千寻想起了童话故事里的白雪公主——她躺在那儿,苍白着脸,紧紧闭着眼睛,睫毛很黑很长,神情安祥,就像是睡着了一样。童话的结尾,白雪公主被王子唤醒了,而她却唤不醒母亲。14岁的女孩,没有尖叫,也没有哭泣。她伸手触摸母亲尚有余温的脸庞,把她裙子上的褶皱一道道抚平,再给她轻轻地盖上毯子。然后,用冰凉的手去敲邻居家的门,平静地说:“我母亲死了。”邻居帮她拨打了120,医生到了现场后,告诉她苏缇死于心肌梗塞。千寻从来不知道母亲有心脏病。其实早就应该看出来,苏缇的脸色过于苍白,经常用手捧着胸口,每天都服用一种白色药丸。
  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她在枕头下发现了一个信封,上面有淡淡的留言:“千寻:如果我有一天死了,你不要伤心,也不要害怕。迟早有这一天的,我早有心理准备。衣柜下面的抽屉里有几本存折。这是住在N城的那个男人,每月定期汇给我的生活费。我死了以后,你就去N城找他。汇款单上有他的详细住址。千寻,也许你会恨我,认为我对你过于冷漠。其实,我是故意疏远你,不想你对我有太多的感情。生离死别带来的伤痛,就像剜心,一辈子也难以愈合。与其将来让你承受这种痛苦,还不如一开始就孤独。女儿,不要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记住,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你自己。母亲”信上的日期竟然是四年前!原来,母亲早就写好遗书,也安排好了她今后的生活。
  在母亲的葬礼上,千寻没有哭,她知道,母亲不愿意看见她的眼泪。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每天放学后,迳直穿过巷子,走上狭窄的楼梯,推开一扇咿呀作响的木门,然后再关上。
  一屋子窒人的死寂,四面白色的墙,窗上挂着厚厚的窗帘,隔绝了外面的空气和阳光。
  她应该照母亲所说的,在阴暗寂寞的环境里生活,与所有人都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但是,在她关上门窗以前,已经有一缕灿烂的阳光,投射了进来。林熙阳是第一个靠近她的男生。刚搬到柳镇时,他还是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瘦小黝黑。之所以会注意他,是因为他胆子大、鬼点子多,是巷子里的“孩子王”,附近的小朋友都听他的。
  那时候,千寻常常一个人孤独地站在窗前,看他带一群孩子玩官兵抓强盗的游戏。
  升入初中后,林熙阳突然拔节一样高起来,变成了一个长手长脚挺拔帅气的男生。皮肤还是黝黑,在一帮苍白瘦弱的学生中,更显得健康明朗。在桃树林里,他们有了第一次交谈。她定定地看他,挺拔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清澈明亮的眼睛。白衬衫,灰裤子,蓬松的短发。他不懂修饰,却爽朗快乐,就像他的画,线条简洁,拙朴自然。当她要他把画送给自己时,他竟然那样羞涩,咧嘴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笑容绚烂如阳光。在一刹那,她听见胸口有冰块融化碎裂的声音,一抹阴郁从身体里飞出,填补进去的是四月仲春的灿烂阳光。以后,两人经常在桃树林见面。她喜欢看他笑,莫名的温暖。一个长久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更加渴望温暖,不能拒绝阳光。但是,他们终究还是要分离。镇上的人不放心千寻一个人生活,要送她去孤儿院。她想起母亲遗书里提到的N城,便照着汇款单上的地址,给那个男人写了一封信。没想到,男人很快就回了信,并随信寄上路费和火车票,要她去N城找他。
  收到信的那个晚上,千寻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花板上全是林熙阳的影子,闭上眼睛,黑暗中也是他纯净如孩童的笑脸。明天,她就要离开林熙阳,去到那个遥远的、陌生的南方城市。他们就像两条直线,在一点相交后又迅速分开,也许永远不会再有交集。不,千寻不甘心,她要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个最美的回忆。“你能背我下山吗?”这句话,几乎耗尽了千寻全部的勇气和力气。林熙阳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将她的手搭在自己肩上,非常小心地背起她。
  走在铺满夕阳的山路上,千寻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沿途的风光很美,但这些都不在她的视线中。她的眼里只有林熙阳俊朗而稚气未脱的脸,耳里只有他沉稳的脚步声,连呼吸的空气中也只有他微微的喘息。暮霭沉沉,残阳如血。他们在山路上慢慢地走着,世界好静好静,静得只剩下两个人的心跳。千寻静静伏在林熙阳的背上,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很有安全感。那个温暖的秋日,千寻走完了她这一生最长也是最短的一段路。她知道,从此以后她的心再也无法从那个背上下来了……“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她低声说,眼眶里蓄满了泪。长发遮住了千寻的脸,他看不见她潮湿的眼睛和眼底的痛楚。第二天早上,千寻离开的时候,没有和林熙阳告别。她独自一人拎着行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再见了,柳镇。再见了,林熙阳。再见了……我的初恋。
                  
陌生的城市
  命运像急驰的列车,将14岁的孟千寻,带到了N城,这个以前只在新闻和电视剧里见过的繁华都市。8月的柳镇,已是秋风萧瑟、落叶飘零,而N城依然酷热如夏天。火车到站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太阳像聚焦的镁光灯,炙烤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连风都要蒸发掉。千寻穿着衬衫和长裤,更感燥热,身体里的水份似乎从每个毛孔涌出来。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她吃力地拖着行李箱,走向出站口。喧嚣攒动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鳞次栉比的商铺,都让初到大城市的千寻感到陌生,甚至有一丝惶恐不安。有人轻拍她的肩膀,随即听到一把带着广东腔的男声:“小姑娘,你是不是叫孟千寻?”
  千寻转头,一个身材略胖、头顶微秃的中年男人站在身后,看着她的眼神中有些恍惚,然后如梦初醒般地朝她微笑:“你好,我姓赵,是季总叫我来接你的。”季总?是的,那个给母亲汇钱的男人名叫季安澜。见她点头,中年男人接过她的行李箱,领着她朝火车站外的停车场走去。
  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葱茏的树木、林立的高楼,成排地向后退去。
  车内冷气开得很足,止住了身上的汗。千寻将自己安置在车后座上,一声不响地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玻璃窗上清晰地映出了她的面容,苍白、瘦削,经过一路的折腾,愈发显得憔悴。
  中年男人从后视镜中看了千寻好几眼,犹豫再三,忍不住开口:“苏缇……你母亲她……还好吧?”“她前不久过世了。”千寻平静地回答。男人这才注意到她手臂上缠的黑纱,神情有些惊讶,又有些释然。既然问到她的母亲,说得出她的名字,他以前一定是认识她的。那位季总,和母亲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他……会不会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千寻听见自己突突的心跳声。终于就要相见了。他们的目的地,是N城市中心一幢24层的写字楼。在顶搂的会客室里,墨绿色的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肤色黝黑,眼睛略凹,鼻梁高挺,五官轮廓清晰,典型南方人的长相。当然,他比大多数南方男人都要长得好看,气度沉稳,身材适中,穿米色长裤、天蓝色棉布衬衫。想象得出,他年轻的时候一定帅气英挺。只是,浓黑的眉宇间,有些淡淡的悒郁,挥之不去。男人久久地盯着千寻看,在如此灼热的目光下,她的心跳得更加厉害。“千寻,你叫孟千寻?”男人叹息地低语,“为什么姓孟?”千寻轻轻摇摇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姓孟。这不是母亲的姓,原本以为是父姓。可是,面前的男人……他,姓,季。
  季安澜没有忽略千寻的穿着,白衬衫,黑长裤,朴素得近乎寒伧。他皱了皱眉头,唤过刚才那位司机:“老赵,你带她去买几套合适的衣服,然后送她去群芳苑16号。”“是,季总。”老赵毕恭毕敬地说,便要带千寻走。千寻却坐在沙发上不动,她一瞬不瞬地盯着季安澜,清晰地问:“你是谁?”
  季安澜微怔,双眉逐渐聚拢在一起。“我叫季安澜,是你母亲的好朋友。她去世了,我有义务来照顾你。”这个世上,除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谁还有照顾她的义务?“那么,你知道,”她仍然盯着他,一字一顿,“我的父亲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眸中的光芒有些闪烁,“你母亲生前没有和你说起吗?”
  然后,千寻不再问,抿紧了嘴唇,起身离开。老赵将车停在百货大楼门前,他给千寻买了很多蕾丝的衣服和蓬蓬纱的裙子。在他眼中,十几岁的女孩子没有一个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像公主。当晚,千寻住进了群芳苑16号。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厨卫卧一应俱全,因为远离市区,空气清新,环境幽静。令人奇怪的是,邻居几乎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漂亮女人,娇艳妩媚,个个出落得画一般。
  三天后,她从小区保安口中得知,这便是N城有名的“二奶村”。保安看她的眼神,充满暧昧和好奇。他似乎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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