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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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传人在都市-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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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志辉很快就给了回应,进山打猎这种好事哪能错过,开着他那辆牧马人,领着老婆就到了沟谷村。
  在他的车里,还带了两支枪,一支九五式,一支八八狙,还有一把军弩。
  “拿这枪进山打猎,不是欺负猎物吗,打多少东西都不爽!”孙易道。
  “本来只想带弩了,要是就咱们两个,带弹弓子都成,可这还有老婆呢,我老婆可不能受了伤!”路志辉说着,一把将孟惠抱到了怀里,在她粉嫩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孟惠羞得小脸通红,用力地捶了路志辉几下,骂了一声不正经,看得出来,她还是挺享受了。
  “行,在这住一天,明天咱们赶早进山!反正都是进山一趟,不如多找几个人一起乐乐!”
  孙易说着开始打电话,苏大镇长肯定要找的,梦岚正忙着化妆品店的事,没时间,武谷帮着联系木材运输的火车皮,抽不出空来,刘老四人到中年,生活压力大着呢,哪里有时间去玩这种休闲。
  苏子墨和陆青第二天赶紧就来了,看着她们一身冬季户外装备,孙易撇了撇嘴。
  北方大山里的气候哪是这种普通的户外装备能挡住了,还是路志辉这个军人有准备,全套的北方军用服装,甚至还有三件新型的自热式背心。
  这三件自热式背心给了三个女人穿上,孙易和路志辉只穿着普通的冬装,背上装备就开始向山中进发。
  冬季的山里要比夏季更加危险,最大的敌人自然是寒冷,在有效地解决了寒冷这个问题后,另一个危险自然就是大雪了。
  别看城市或是村庄里的雪只有半尺厚,但是在山里,风卷起的白雪堆积着,有的地方片雪不留,有的地方则是一个大雪窝,掉下去爬不上来。
  而且天地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更容易迷失方向,而且这种雪白的世界看得多了,会得雪盲症,这个问题好解决,每人一个墨镜就好了。



第99章:一副菩萨心肠

  在村里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可是一越过大河,进入丛林之后就不一样了,特别是无遮无挡的地方,这种地方雪浅好走,但是风像刀子一样,任何露在衣服外面的地方,都像是要被风割开口子似的。
  几个人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山里,穿得再多,捂得再严实,也不会觉得有多暖和。
  特别是路志辉,他竟然还留了大胡子,结果胡子上全是哈气凝成的冰碴子,眉毛上一片白霜,看起来像个大雪人。
  在雪地里,只走了不到半天就走不动了,当然是三个女人走不动,孙易和路志辉都还精力充沛着呢。
  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扎下帐蓬,哪怕是冬季帐蓬也顶不住北方的冰雪和寒风,不过没关系,帐蓬扎好之后,再堆上雪,效果非常不错。
  冬天的山里,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除了雪就是雪,大雪压矮松,倒是有别样的美景,至于其它的,只是一片冬季的肃杀。
  远远地,一只狐狸探出尖尖的脑袋,看了一眼远处的人,并没有在意,而是在雪上不停地走动着,不时地抽抽鼻子嗅闻着。
  “冬天的狐狸皮可是好东西,正好给老婆做个披肩!”路志辉说着,举枪就要打。
  孙易赶紧按住了他的枪,“我的路大哥,山里的狐狸、猞猁之类的野物本来就少,咱们就别祸害了,弄两头野猪,逮几只兔子野鸡什么的就行了!”
  路志辉看看孙易,嘿嘿一笑收起了枪,“行,咱不打这些稀少的动物,没想到兄弟你还是一副菩萨心肠!”
  “也不是菩萨心肠,只是从小在这地方长大的,有感情了!”孙易淡淡地道,然后一帮人举着望远镜看着在远处来回走的美丽小生灵。
  这是一只红狐狸,身上还有着白色的条纹,走动的时候,蓬松的大尾巴甩动着,优雅而又美丽,几个人看得都呆住了,原来山里的动物可以这么美。
  突然,这只狐狸一跃而起,一脑袋扎进了雪壳子里头,把他们吓了一跳。
  这狐狸的半个身子都扎在雪里头,两条后腿蹬动着,它在干什么?难道想不开扎进雪堆要闷死自己?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这只狐狸把上半身从雪壳子里拔了出来,嘴上还叼着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又向孙易他们这里看了一眼,然后叼着野鸡一溜烟地消失在风雪当中。
  “嘿,这家伙真利索!”几个人看了一场十分精彩的好戏,一个劲地啧啧称奇。
  “人家狐狸吃饱了,咱们还饿着呢,走,先弄点吃的去!”孙易笑着道。
  三个女人留下捡干柴,清理出一片可以烧火架锅的地方,而孙易和路志辉则进了林子,寻找着合适的猎物。
  由于还没有进入深山,一般大型的野物也不会出现,所以他们打猎的目标就瞄准了野鸡和雪兔。
  有一点白助阵,很快就撵出一只肥硕的大兔子,这个季节的兔子已经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在雪地里窜行着,要不是一点白全身油黑目标明显,还真不一定能看到这只兔子。
  孙易拉开了弹弓子,在兔子一个急转甩开一点白的时候,石子飞了出去,正打在兔子的耳后,把这只大兔子打了一个跟头,一白扑了上去,一口咬住,然后叼了回来,皮毛丝毫未破。
  孙易先把兔子皮剥了下来,在雪里搓了几把卷起来,留着回家再收拾,他已经攒了不少白色的兔子皮,准备给自家女人做皮衣,再有几张就够用了。
  “放着弩和枪不用,非用弹弓子,不过打得还真准!”路志辉对孙易的弹弓子技术也不得不佩服,这玩意可比枪难打多了。
  两人逮了两只兔子,又打了两只野鸡,再配上他们带来的大米,差不多也够吃了。
  在火上焖了一小锅米饭,又把野鸡和兔子炖到一起,满满的一锅,肉味鲜嫩,汤汁鲜香可口,要不是一点白叼着一只足有近一尺长的大耗子回来,只怕这几个女人都吃到撑死为止了。
  一点白旁若无人地将一只大耗子吃得干净,只剩下一根长长的尾巴和一些皮毛,然后溜达着又走了,估计是一只耗子没够吃,想再逮个野鸡之类的补补。
  一点白的生存能力极强,除了初期还要去罗丹家混个肚圆外,长得再稍大一些,全靠自己打食,所以它的野性极重,甚至会被人怀疑成一匹狼,而不是狗,也亏得它的野性够强,要不然以孙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子,早都饿死了。
  别人家的狗见了屎都走不动路,但是一点白从来都不吃,闻都不闻一下。
  北方的冬天,下午三四点钟天色就开始昏暗,等到了四点半五点的时候,天就已经黑透了。
  天一黑,气温立刻就降了下来,如果说白天冷得像刀子刮,那么晚上冷得就像天地间的一切都冻在一起似的。
  山林里的风更大,吹过树梢发出呜呜的怪啸声,听着都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在帐蓬里蹲了一会,孙易突然想起个事来,“你们两个把衣服换换,白天穿的衣服放到外面让风吹吹,你们感觉没啥,其实衣服已经湿了,如果明天再穿这衣服,肯定会冻坏的!我去老路那转转!”
  孙易说着出了帐蓬,到了不远处老路的帐蓬处,里头还点着灯,隐隐地还有人影在动。
  孙易打算找老路打会牌斗个地主什么的,漫漫长夜,可不太好熬。
  伸手拉开了帐蓬的拉链,孙易一下就愣住了,人家两口子正在办事,啥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路志辉的动作一顿,孙易赶紧把帐蓬又给拉好,连声道:“你们继续,我啥也没看到!擦的!”
  孙易说着,快步跑开,帐蓬里的孟惠听到了声音,羞得直蹬腿,路志辉压着她不肯放开,动作更加猛烈了,“嘿嘿,没事,咱们继续,说不定借着这山林滋养,一下子就怀上了呢!”
  孟惠也为之心动,跟着剧烈地回应了起来。
  孙易拍着脑门回了帐蓬,这事闹的,早知道就该先打个招呼,不过……不过孟惠那地方还真不一样,一根毛都没有,粉里透白,嫩得很啊,这个路志辉还真是找了个极品老婆。
  孙易为自己的反应感到很有负罪感,怎么可以在脑海里跟朋友的老婆覆雨翻云的呢。
  重新回了帐蓬,闲着没事,跟换了衣服的苏子墨和陆青斗起了地主,孙易输得一踏糊涂。
  或许是一些事已经公开或是半公开,包括陆青也知道两人之间有事,所以玩得很开,比如谁输了,就要被指定亲谁。
  也不知道这个苏子墨打的是什么主意,偏偏让孙易去亲陆青,亲脸亲手不算,还让他亲了嘴,最后输一把,竟然要亲她的脚丫,也许,孙易是故意输了。
  严格来说,陆青除了胸小点之外,绝对是个美女人,由于她笑得很少,三十出头了,连条鱼尾纹都没有。
  亲到最后,连陆青那张平板一样的脸上都显出淡淡的羞红色,不过还是大大方方地正常对待。
  她也说了,她看的动作片甚至比较重口味,这点事,不算啥。
  也许是这种带有暗示的游戏玩得多了,孙易又输了,苏子墨也输了,做为地主的陆青眼中闪过一丝暗笑,竟然说了一个让苏子墨都有些吃惊的要求,她竟然让苏子墨去亲孙易的。
  苏子墨的脸一红,狠狠地瞪了陆青一眼,陆青噢了一声,“那就算了!”
  苏子墨一咬嘴唇道:“玩得起就输得起,孙易,掏出来!”
  “啊,来真的啊!”孙易一愣,没想到苏子墨竟然当着陆青的面玩真的。
  “当然!”苏子墨的脸孔变得粉红,用力地捶了孙易一拳。
  再打一局,孙易心不在焉的哪里能赢,好好的一把好牌打得稀烂,做为地主竟然输了,按规矩应该是苏子墨提要求了。
  苏子墨可恶毒了,报复着陆青。
  这游戏越玩越不对劲了,处处都透着异样的气息。
  玩到最后,终于玩出火来了,而且还是很大的火,整个森林似乎都要烧起来一样。
  陆青的脸上红晕浮起,却坚定地摇了摇头,“我对男人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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