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自己说着说着,一时没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林想容和自己的先生站在一边黑着脸给那人赔礼道歉。
林恩穿着一袭低胸晚礼服,手里轻轻摇晃着香槟酒杯,对姐姐使来的眼色全当看不见。
待那人黑着一张脸走远之后,林想容沉下了一张脸开始训斥她,“林恩,你这是要干什么?怎么连点基本的礼貌都忘了。”
林恩无奈地耸耸肩,“我也就是实话实说而已。”
姐夫站在一边擦着额头上涔涔的汗,一边打圆场,“林恩还是个小孩子,别怪她。”
林想容却不这么认为,被林恩恼得火冒三丈。
“你爸妈去世后,你就一直跟着我。现在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真为你师兄耽误了自己一辈子。这让我怎么和你爸妈交待呢?”林想容一脸痛心疾首的表情,看得令人泫然欲泣。
林恩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响起了一阵嘲讽之声。
向我爸妈交待?你还有你那一家人要怎么向我交待我爸妈的死呢?
前尘往事蓦地涌上心头,让一直以来都是笑眯眯的林恩突然敛住了微笑。
林想容自然不会多想,只以为林恩心里知道自己错了。而那个未见天日的秘密,她也以为林恩丝毫不知、分毫不晓。
尔后,那些个青年才俊又被接二连三地介绍给了林恩,而林恩也是毫无例外地都把他们给气跑了。
林想容的那一张脸黑得好似锅底一样。林恩却视若无睹。
心里那个嘲讽的声音却越发地响了。
这是你们欠我的,不是吗?
姐夫在一旁也急得满头大汗,被林恩讽刺得一愣一愣的年轻人里头,好几个和自己都有生意往来。可林恩居然出其不意地来了这么一招,自己以后这张老脸还往哪儿搁呢?
眼瞅着自己的妻子已经怒发冲冠了,他不得不站出来当老好人。
毕竟自己的这个小姨子可是妻子的心头宝。而这个妻子呢,又是自己心头的一块肉,那不还得两边儿都哄妥当了。
“想容,别急,别急。林恩还是个小孩子嘛。再说了,林恩的话也不假,那些个歪瓜裂枣是配不上咱林恩。”
林想容从鼻子里头冷哼了一声。
他顿时汗流浃背。他的确怕那些生意上的伙伴们着恼了,但更怕自己的妻子生气了。
“想容,别气坏了身子。待会儿我领着她去见见容二少,我看也就那小伙子配得上咱林恩。”
“哼,趁早别见了。又让她去膈应人做什么。”
“没事,你放心,都包在我身上。”姐夫安慰地拍了拍林想容的肩膀。他自己转身带着林恩去见那个传说中的容二少,而把林想容留下和那群珠光宝气的贵妇人们聊着天。
林恩一听容二少这个称谓,心里便颤了颤,这人莫不是师兄的弟弟?想来应该也不差。毕竟在这青州里头,配得上容少这个称谓的绝对不出师兄俩兄弟。
待到见面后,果不其然,真是师兄的弟弟。
林恩虽说这才是头一回见着了真人,但是在师兄的公寓里头可是见过不少他的照片里。
啧啧啧,原来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商场天才!
待姐夫给二人引荐之后,林恩的头一句招呼就是,“好久不见。”她的语气熟稔得像多年未见的故人似的。
容仲不像容初那样,极其擅长和女人打交道,但是也颇为绅士,所以大大方方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但是他的心里却在琢磨着自己难道曾与这位佳人有过一面之缘?
姐夫一见林恩这小丫头这回终于不再剑拔弩张了,但也没工夫顾得上这俩人之间奇怪的气场了。他得赶回去陪着自己的心尖尖。
姐夫前脚才走,林恩后脚便坦白道,“我一直很喜欢容初容师兄。”
容仲恍然大悟,一副见多不怪的表情。
☆、第二十九章 来生也要做兄弟
容仲天生就是个商人的料子。
他还小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说他是块读书的料子,将来哪止是清华北大,就是哈佛和剑桥都不一定能容得下这尊大佛。
小学的时候,他就连跳两级,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他竟然已经开始念高二了。那时的他还没开始发育,小小的个头走在一群人高马大的高中生里头,显得特别扎眼。
不过,他倒也不在乎这些,从来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像一匹独狼。虽然寂寞如斯,但是内里却积蓄着惊人的力量。平常上课的时候,他也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前排。
他到现在都记得,刚进高中的那会儿,坐在和自己的身体并不协调的桌椅边,他的脚甚至还挨不着地。
那群高中生也鲜少与容仲打交道。毕竟那可是传说中的天才人物,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所以,容仲的学生生涯一直很寂寞,寂寞得只能听得见身边的人对着自己窃窃私语。无论是同龄人,还是比自己年长的人,都把自己当成了那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荷花。
但是,这种寂寞对于他而言,并没有那么难熬。
因为,他有天底下最温柔的妈妈,还有天底下最疼他的哥哥。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直到他十四岁那年,他的妈妈突然毫无征兆地去世了。那个会温柔地笑得他心都化了的妈妈,竟然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平静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甚至连只言片语都没留下。
妈妈去世的时候,哥哥已经是大二了。但是和自己的早熟相比,哥哥仍不过是个没长大的孩子罢了。
他没办法接受妈妈的死,歇斯底里地买醉,甚至为此和一夜白了头的爸爸大声争吵。
而他却轻易且平静地接受了妈妈的去世,就好像那个结束了自己生命的人,不是自己曾经最爱的妈妈一样。
不对,即使直到现在,妈妈也还是自己这一生最爱的人。
他想得很简单,爸爸因为妈妈的去世一夜苍老,哥哥也因为妈妈的去世整个人崩溃了。那这个家里,总得有个人保持镇定,保持清醒。
毕竟,明天地球还是得继续转动,明天生活也要继续。
妈妈入土为安之后,他在一夜之间便长成了一个大人,所有大喜大悲的情绪都和他没有关系了。
哥哥和爸爸屡屡争吵的时候,他会安静懂事地呆在房间里,静下心来演算自己的数学习题;哥哥不在家的时候,他则会按时提醒爸爸吃药或是量血压,也会把偌大的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就像妈妈曾经所做的那样。
这么多年以来,爸爸是商场上的常胜将军,身体却也因此留下了隐疾。以前,妈妈还在的时候,总是由她悉心地照顾着爸爸的身体和起居。而妈妈去世之后,容仲几乎是自然而然地接过了这一重任。
哥哥自然是不敢指望上的。从小到大,他都是一副小孩子脾气,隔三差五地就要和爸爸吵得家里鸡犬不宁。妈妈去世后不久,他更是甩甩手去英国念书了,留下了家里和公司里的一大摊子事,置之不理,不闻不问。
爸爸则在妈妈去世后,一直无法释怀。他一直觉得都是自己的疏忽,才会这么久都没能发现同床共枕的妻子一直在服用抗抑郁的药物。而妈妈的自杀自然也和他这个不称职的丈夫是脱不了干系的。
于是,爸爸在这种与日俱深的自责情绪之中,身体越来越差,他为之奋斗、操劳了一辈子的公司在他的眼里也只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容仲沉默着,既没办法追回出国留学的哥哥,也劝不回心已经冷了的爸爸。那时的他一边辛苦地念着高三,一边开始渐渐地熟悉了公司里的种种事物。
等到他高中毕业之后,他选择了在青州念大学。不是清华北大,更不是哈佛剑桥,而是青州本土不过才小有名气的商学院。这样一来,他才可以既能照顾到爸爸,又能照顾到公司里的种种事务。
容仲的确是他父亲的好儿子。接手公司后,在最短的时间内,他便能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了。
容父一见,阴郁了许久的脸上终于稍霁,“虎父无犬子。”
那之后,容父便开开心心地回家做太上皇去了。只是以前在商场了忙碌惯了他实在闲不下来,三天俩头地便会倒腾点儿新鲜玩意出来玩玩,纯粹当给自己解解闷儿。
这不,他最近就一直把自己种在花房里头。那是他的妻子生前最爱呆着的地方,现在也是他最爱呆着的地方。
容家的上上下下都知道这一点,于是,最近无论是谁想找这位太上皇,只要去了花房,必定会见着那个时髦的花农。
这天下午的光景,容仲的手上夹着一根烟,找去了花房。
进去之前,他狠狠地抽了几口,把烟灭了之后才进去了。
爸爸正倚着藤椅在打瞌睡。
容仲也不急,坐在他的身边兀自出神。
今天晚上青州的商界有个慈善晚宴,届时会有很多商界名流前去出席,正是积累人脉的好机会。他来知会爸爸一声,看已赋闲多年的爸爸是否乐意出去会一会商场的老友。
爸爸悠悠醒转过来的时候,微眯着双眼,“阿仲?”
“是我。”容仲笑着看向爸爸,“晚上有慈善晚宴,去吗?”
容父抿了一口清茶。
以前,他还在商场叱咤风云的时候,最爱的就是酒,各种白酒洋酒,一股脑儿地都往肚子里灌。现在退下来了,发现清茶才对自己的胃口。
“我都退了,还去凑这个热闹干什么?”花房里很温暖,且花香怡人,容父十分舒坦。
容仲点点头,准备退下。
容父却赶着问道,“你哥那边?”
容仲摇摇头。他接到邀请函的时候,第一时间便打电话通知了哥哥,可是这个大孩子却是说什么也不乐意去凑这个热闹。他也拿他没辙。
容父点点头,表示随他去了。他拿这个大儿子最没办法。
容仲走远了。
容父则盯着他的身影叹了口气,“深深,容初还真是像你。阿仲就比较像我了。他们俩兄弟要是能一起打理我这一辈子的心血该有多好。偏偏阿初那家伙,软硬不吃……哎。”
流光溢彩、觥筹交错的慈善晚宴上,容仲甫一出场,便勾住了全场所有人的眼球。
在青州,容氏企业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就是那街头巷尾的老弱妇孺都能如数家珍地说上一段。
而容仲作为容氏现在的负责人,虽仅年过二十,但是却在商场里头混得如鱼得水,是那些青州仍待字闺中的姑娘们爹妈心中最属意的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