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成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吃货成双-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三碟冒着层层白烟的窝篮拉肠就摆在了三个人的面前。
“再来三碗艇仔粥。”叶无双招呼,艇仔粥配拉肠,足够让人吃得心满意足了。
叶无双抽出筷筒中的竹筷递给卫景衡:“快尝尝。”
粉皮洁白如雪,晶莹剔透,透过薄薄的粉皮还能看得见里面包裹着的牛肉,几滴酱油颤巍巍地在光滑的拉肠表面上一滑而过。
卫景衡用筷子夹断一块拉肠,夹起放入口中,才知道它的与众不同,完全没有一般米浆制品软趴趴的口感,而是非常爽滑有韧性,弹牙而有嚼劲,里面的鸡蛋刚好蒸熟,鸡蛋的嫩度恰好中和的拉肠的干爽,吃起来口感极好。
酱油是店家自己炼过的,鲜香微甜,与拉肠的味道搭配得恰到好处。
叶无双一边吃一边给卫景衡介绍:“这种是窝篮拉肠,最大的好处是蒸的时候能将水蒸气尽数漏掉,所以拉肠的皮可以做到非常薄,所以口感足够爽滑。”说着用筷子把卷起来的拉肠平摊开来,“你看,这样摊开也不会破,可见它的韧性,而且上面还有一格格编制篮子留下的痕迹呢!”
卫景衡也点头:“的确好吃,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米浆除了可以做糕点,还可以蒸出这么好吃的食品来。”
“还有一种做法叫做布拉肠,是把米浆放在布上蒸熟的,因为布漓不走水分,所以蒸出来的拉肠油光软滑,又是另一种风味。我知道一家布拉肠做得很好的,下次再带你去试试啊!”
“小姐,我也要去,我还没吃过呢!”甜雪不甘寂寞地加了一句。
“咦,你不是吃过了吗?”
“才不是,上次跟您去的是红豆。”
“嗯,好吧,你们吃过没吃过什么自己记住,我总之都要带你们吃遍为止。”
“我就知道小姐人最好了。”
只见卫景衡一本正经地掏出个小本子,用一支炭笔在上面划拉了几下,叶无双好奇道:“你在做什么?”
“我我吃过什么没吃过什么记下来啊,免得吃漏了。”
“啊,你还想在这住到什么时候啊,不用回去了吗?”
“当然要回去啊,等你什么时候带我吃遍了广州的美食,我就什么时候回去呗!”
叶无双瞪了卫景衡一眼:“我没关系啊,看吃不穷你!”拿起勺子舀了一口艇仔粥入口,细细咀嚼一下,叹道:“拉肠果然是要配着艇仔粥吃才够完美啊!”
卫景衡奇道:“这粥的名字倒怪,为什么要叫做艇仔呢?”
叶无双道:“因为这种粥是由旧时生活在荔枝湾河上撑艇谋生的船家所售卖的,所以叫艇仔粥,以前啊,只有去到河边才能吃到呢!”
卫景衡仔细搅了搅粥碗,发现粥中的佐料还真丰富:“有炸花生米、鱿鱼、生菜、海蜇、虾肉,这是什么,面筋吗?”
“不是啦,这是油条,咱们京城里也有啊,配着豆浆吃的,不过是穷人家的早点,你可能没吃过。”
“当然吃过啦,只是没见过这种放在粥里煮的。”
“这艇仔粥的配料你都认得差不多了,可还有最主要的佐料鱼片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对哦,还有鱼片啊,这鱼片雪白雪白的,嫩得都化在米里了,没看出来。”
“小姐,你们说那么多,粥都凉了,这些油炸的配料,泡软了就不好吃了。”甜雪不满地看着两人,他们不吃,她怎么好意思一个人吃得起劲呢?
叶无双充满期盼地看着卫景衡吃了几口:“怎么样,好吃吧?”
“嗯,嫩滑绵软,芳香鲜甜,十分好吃。”
叶无双这才满意地吃了起来,吃了几口又想起一个典故:“知道吗?这艇仔粥啊,据说还是一个富家少爷发明的呢!相传有一个富家少爷,只知道吃喝玩乐、花天酒地,导致家道中落,陷入了经济拮据的窘境中,有一天他苦闷地徘徊于河边,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那姑娘教了他艇仔粥的做法,说完以后,那姑娘就跳入水中,化作一尾金色的锦鲤游走了。原来这姑娘是数年前这位少爷在一个富商手中买了放生的锦鲤,报恩来了。”
卫景衡和甜雪两人停下手中的勺子,认真地听着叶无双讲故事。
“后来这位少爷就用家中仅剩的银两,买了一只小艇,在荔枝湾做起了卖粥的营生。以油炸花生米、炸鱿鱼丝、炸米粉丝、生菜叶丝和海蜇丝、熟猪肚丝等作粥料,客人要吃的时候,就把粥料放进碗里,临时加入新鲜的鱼片,冲入滚烫的用生鱼的骨头熬成的味粥,然后撒上芫荽、葱丝和紫苏叶,最后加入一小撮虾子、几滴麻油,热腾腾、香喷喷地端到游客面前,这粥由于用料丰富、味道鲜甜,深受大家的欢迎,这位少爷也很快就从卖粥起家,重振了家业。”
叶无双对自己讲述的这个励志故事十分满意,最后还来了一个总结陈词:“所以说呀,有一门手艺是多么的重要啊!”
可是听的那两个人似乎思维跟她不在同一条线上,卫景衡意犹未尽地问了一句:“后来那锦鲤姑娘嫁给富家少爷没有?”甜雪则是一脸地不满:“那姑娘自己本身就是一条鱼,怎么能教人做鱼粥吃呢?”
气得叶无双一拍桌子:“我哪里知道,你们爱吃不吃,问那么多干嘛!”
吃饱喝足当然就去逛街了,这次他们去的地方叫做“杨巷”,这地方还是卫景衡打听来的,据说是舶来品的集散地,卖的都是各种稀奇古怪的洋货。
十三行也是卖洋货的,不过那里的东西比较高级,卖的是诸如整点的时候会有个小人跳出来唱歌的西洋钟之类的新鲜玩意,还有就是金银珠宝、香料一类的贵重货品,而杨巷则更像一个小商品集散地,卖的都是一些连卖家都不知道干嘛用的小东西,逛的人多,买的人少,也就是看个热闹,图个新鲜而已。至于叶无双和卫景衡这两个吃货,自然是淘新鲜食材去的。
吃的东西不好保存,一般很少有千里迢迢运来卖的,不过这天他们两个还算幸运,买到了两罐奶油和一罐咖喱粉,卫景衡虽然不认识这些东西,但听叶无双说可以做好吃的,立马毫不犹豫地掏钱买下了,对于新鲜的吃食,他一向是很有尝试精神的。
叶无双还买到了一面像鸡蛋那么大的小圆镜,背后还有繁复的金属雕花花纹,这东西在现代来看寻常得很,可是在那时候算是很稀奇的玩意儿了,叶无双打算送给李心妍,回报她之前赠送自己万花筒的恩情。
卫景衡为此还笑她:“我还以为你只知道吃呢,原来还是有爱美之心的呀!”
对于此人动不动就在口头上损她几句,叶无双表示,她已完全无动于衷。
奶油在这里叶无双是见过的,几年前父亲叶文澜还在光禄寺任职时就有人送过两罐番邦的奶油上来,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没有明确的来路,没有明显的用途的东西光禄寺是不会往上送的,一来是怕吃出了事不好交代,二来也怕宫中的贵人万一喜欢上了吃这东西,以后再找不到了怎么办。
因此这东西就在库房里搁置了下来,没多久年底盘点清仓,被当做垃圾扔了出去,叶文澜捡起来看了看,觉得女儿说不定会喜欢,就拿了回去,果然因此而得到宝贝女儿的香吻一枚。
这两小罐奶油叶无双用来做了奶油蛋糕,其甜蜜松软的口味获得全家人的一致好评,除了不爱吃甜食的叶泽弘只吃了半块之外,其他人吃完自己那份都还直舔手指头,眼巴巴地望着叶无双,叶无双摊开双手:“没奶油了,做不出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巴巴的眼神继而转向叶文澜,叶文澜也摊开双手:“这东西我也没法子弄来。”
不过,这次的奶油叶无双最想用来做的不是蛋糕,而是——冰激凌,广州的夏天真长啊,都快到八月十五中秋节了,这天还热得这么厉害,这个时候如果能吃上一个冰冰凉凉甜甜蜜蜜的雪糕,那该是多么的幸福啊!
作者有话要说:

、奶油冰激凌

根据前世对冰激凌机的一点浅薄的理解,时间多得无处可花的叶无双决定,亲自设计一个冰激凌机,制作出美味的冰激凌。
当然得拉上卫景衡这个游手好闲的,叶无双把自己的想法画到纸上,拿着几张图纸去找卫景衡:“咱们上街去找工匠把这些工具做出来。”
卫景衡看了看那几张画得歪歪扭扭的设计图:“你觉得凭这个人家就能明白你的意思?”
叶无双觉得自己已经画得很不错了,没有直尺没有圆规没有三角板,她能画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人家还很贴心地画了正视图、侧视图和俯视图呢,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懂好不好。
“这是什么?”卫景衡指着图上一根长歪了的树枝状的物体问叶无双。
“哦,这个是搅拌棒,螺旋状的,快速转动起来的时候能把空气注入到原料里面,是原料能变得膨松柔软。”叶无双索性把自己的设想跟卫景衡说了一遍:“我们现在要做的这个冰激凌是由牛奶、奶油和糖搅拌均匀以后冰冻而成,可是,如果直接把这些原料冻成冰块,你觉得会怎么样呢?”
卫景衡迟疑了一下道:“那不就是你以前做过的冰棍?”往年的夏天叶无双是给她哥做过冰棍的,还让他带回去给同窗们吃过,那是直接做了个小筒状的模具,插上小棍子,直接在冰窖中冻成的,有牛奶口味,还有绿豆、红豆的口味。
“没错,但是我们现在要做的冰激凌,口感是软软的,轻盈顺滑,看起来是冻成了一块儿,但一咬进嘴里,就会立刻融化开来,质感细腻,根本感觉不到有冰块那种坚硬的感觉。要做到这一切,靠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个搅拌棒了。”
“真的有这么好吃?”
“呃,其实我也是在书上看来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试着做做看咯。你看这里有一个圆筒,是铁皮做的,传热比较好,咱们把这个桶搁冰盐水里,就是在冰里加点盐,这冰盐水比一般的冰水更冷。然后把调好的原料放进这个桶里,用搅拌棒搅拌,你看这个搅拌棒的扇叶跟桶的内壁是贴得很近的,这样可以保证桶里的原料不会结成大的冰块,而是一粒粒非常细小的冰晶,在搅拌的同时空气也会被搅进原料里面,被密封在冰晶和粘稠的原料里,这样就能形成绵软细腻的口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