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道长马上上前遏制住赤蛇,他施法逼出了赤蛇腹中的海怪。被逼出来的海怪看到清泉道长忙四处逃窜,清泉青袖一挥,海怪就被制服变成了原型。
一个其丑无比的小海龟!
看着海怪,清泉道长叹了一口气道:“海怪!你本是南海修为最高的,完全有能力得道成仙。可是你太不清心寡欲,太世故,太爱慕虚荣,为了那些说你丑陋不堪的人,你不惜愤世嫉俗要杀尽天下人统领三界!你嗔念杀孽太重,我这就送你去见天帝,让他来定你的罪!”
海怪被清泉道长用一个布袋装着带到了天界,并且清泉道长看赤蛇伤势之严重必须要得到天界的药草治疗才可痊愈就一并把赤蛇也带去了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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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界。
上面坐着的就是万仙敬仰的天帝,他与天地同生同灭,仙姿非凡。
清泉道长拜见天帝向他禀明道:“天帝,这祸害三界的海怪已经被俘,等候发落。”
天帝已是洞察世间万物,他认可地点头,道:“清泉,你在人间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位列仙班了。海怪罪孽深重,压在武夷山下反思!”
“天帝!赤蛇激战海怪有功,我请求天帝批准用仙草药来治愈。还有一事就是赤蛇和牧歌情缘未了,请求您让赤蛇去未来去见牧歌。”清泉道长真诚请求天帝。
“清泉,看来你这次下凡懂得了情为何物啊,这世间情最难言明,最为复杂困扰可是没有情三界暗淡无趣。赤蛇是女娲后人理应为民除害,本不应有什么恩赐,但是既然那么多仙家请求我就批准了吧。赤蛇得仙草治愈后可以穿梭时空去见牧歌,但是为了影响时空混乱他只能穿梭两次。”天帝神祗说完就消失了踪影。zVXC。
话说天帝可是很忙的,刚才清泉他们见到的都不一定是天帝的真身,天帝可以用分身出现在很多地方,他一天到晚要处理很多事情,这真的是忙得都见不到人影了。
刚才天帝说有很多仙家请求,其实除了清泉道长,还有乞丐小老头和清水仙子。他们都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赤蛇在天界被仙药草治愈,他终于等到这天可以去现代寻找牧歌了。
清泉道长把赤蛇送到时空隧道,临走之前清泉道长叮嘱赤蛇道:“赤蛇!牧歌的那个时代是无神论的科学时代,你是万万不能暴露你是蛇的,否则就要受到五雷轰顶的惩罚。还有就是你有法术,你可以使用但是不可以伤害那个时空的任何人类,否则你会元神涣散痛苦而死。”
赤蛇不耐烦道:“清泉老道,别啰嗦了,我知道了,快送我去那里吧!”
清泉道长伸手一挥赤蛇就进入了时空隧道内。
感觉有无数的时空在自己眼前一晃而过,最后停留在一个高楼林立汽车横行的地方。在赤蛇的眼里这里的确很奇怪,房子做得这么高,人们的穿着打扮更是奇奇怪怪,水里游的不是鱼天上飞的不是鸟路上跑的不是马!
原来牧歌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啊,赤蛇想在见牧歌之前好好了解一下这个时代。
他找到了土地庙的土地,这个土地已经无所事事了几百年了。当然洛,土地无所事事打发时间的方式也越来越先进了。没事的时候他会看看电视上上网,有时候还会偷偷学着炒股。
见到穿越而来的赤蛇,土地几百年的寂寞瞬间化为乌有。他知道赤蛇想学习这个时代的东西就手把手地教他,虽然赤蛇有时候脸色不好但是土地可是见过世面的,什么难缠的小年轻没见过啊,赤蛇也被他骗的团团转。
最直接的教赤蛇的方法就是让他学会玩电脑,赤蛇可以自己从电脑上知道自己想知道的所有的事。
学了那么多赤蛇发现这个时代还是很有趣的。他唯一觉得不自在的是这个时代的男人和女人真的太开放了,不,在他看来是伤风败俗!
每天和土地在一起,赤蛇也学会了炒股,让土地没有想到的是赤蛇一夜之间成了神秘的股神。土地真的好不甘心啊,他学炒股那么久居然输给了赤蛇这个新手。
“赤蛇!你存心拆我的台是不是!你现在都赚翻了!”土地气得好几天不想说话。
赤蛇倒是很淡然,他不理会土地,一边上网一边说道:“土地!炒股你不如我,这只能说明你的法力有问题!”
土地大跌眼镜,道:“好你个赤蛇,原来你是用法力来预测股市行情的!你这是什么本事!”
土地想气也气不起来因为这几百年他懒散惯了几乎从不努力提升法力,也只能怪自己没有足够的法力连预测个股票都是问题。
土地知道自己理屈也就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他开始上网看看新闻希望给他的土地庙招揽点生意。
土地发现最近报纸都在报道牧家的案子,有个叫明侦探的总是在爆料说这个案子的真凶逃到泰国去了,牧家大小姐故意纵凶心安理得过日子,报纸上还刊登了牧歌近期的照片。
土地经常看八卦新闻他也有点对这个牧家感兴趣,只是他的法力有限无法预见什么,他拿着报纸找到赤蛇,指着报纸上的牧歌照片对赤蛇道:“赤蛇!你法力高,你来预见一下,这个牧家的案子真相是什么?”
不看则已,一看到报纸上牧歌的图像赤蛇就移不开眼,因为那是牧歌!北找犬以。
赤蛇不敢相信会在报纸上看到自己的爱人,虽然报纸上的牧歌穿着很现代化,上身T恤下身牛仔裤,她的眼睛变回了黑色不再是浅蓝色,但是她的眉眼没有错,赤蛇终于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
赤蛇拽过报纸仔细阅读着,然后他开始应用法力欲知关于牧歌的一切。原来牧歌经历了那么多痛苦的事,现在他已经能够融入现代社会了,是时候去见牧歌。
第一百三十六章 博得她喜爱(8000+)
已是三天以后。
流云墨按照约定接牧歌一起去郊外游玩,为了这次出游流云墨特地选择了一个山区,这里气候宜人适合避暑。
再加上牧歌喜欢绘画,山色空蒙雨亦奇,她一定会喜欢的。
大约坐了三个小时的车抵达了目的地。
这里的山巍峨陡峭,是喜欢登山探险的人的最爱。听说很少有人能登上山顶体会到一览众山小的美妙感觉。
牧歌和流云墨只是选择了其中的几座小山来攀登,每当登山小山顶牧歌就拿出画笔洋洋洒洒画下所见所闻,大好河山真是壮丽秀美啊。
流云墨也不打扰牧歌,他一个人坐在旁边的岩石上饮着矿泉水。
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在牧歌的画笔下栩栩如生,透着灵动的光。
终于,她也觉得乏了,放下画笔,她的眼眸静静地注视着旁边的流云墨。她承认他的确是个美男子。在日光倾城的小山顶,流云墨身着白色衬衫灰色短裤,简单的着装却更加衬托他的清新脱俗。因为爬山的缘故,他额前的一缕发丝沾上了晶莹的汗水在神风的吹拂下摇曳生姿。他本就白皙如玉一般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透明的白玉,他的精妙绝伦的薄唇因为矿泉水滋润的缘故水光潋滟光芒四射。
牧歌知道自己不该对流云墨有非分之想,尽管这些日子她十分感谢流云墨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是那种感情终究不是爱情。他就像是她的守护神一样,高贵圣洁。
一时心血来潮,牧歌拿起画笔一边仔细观察着流云墨一边在画板上把他的每个细节都描绘得生动极了。只是在牧歌看来这颜料这画笔都是俗物根本画不全流云墨的神韵。
在见流云墨的第一眼,他就是她心中身着一身素白飘飘欲仙的仙人,特别是他那双宝石绿永远那么忧郁却透着温柔和温暖的光,他是独一无二的。有时候牧歌都有一种错觉,她总觉得流云墨会有哪一天真的成为逍遥自在的神仙。
那种错觉也是好的,至少流云墨不再忧伤。牧歌心想。
流云墨察觉到牧歌每隔一会儿就注视着他,并且上下打量。他凑近牧歌,就看到她的画板上有一个他。
仔细看画中人,画中的流云墨眉宇与现在的流云墨并无差别,但是也是有差别的,画中的流云墨还是拥有古代的那双宝石绿眼,还是一袭白衣,只不过画中的背景全然变了。不是在小山顶,不是在他们初次见面的湖边,不是现代的高楼林立,而是四周仙雾缭绕,隐约可见仙雾中有几株残翠欲滴的仙竹。
画中的流云墨不再是凡人,俨然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
牧歌察觉到流云墨风发现了她的画,忙想用手遮住画,显然是遮不住。
“云墨,以后不准偷看我画得画,你知道吗?对于一个热爱绘画的人来说,这些画就是我的心。你太可恶了,你偷窥了我的心!”牧歌嘟着小嘴,有点生气的样子。
流云墨的脸上却意外地有点失落,“歌儿,我才知道你心目中的我是这样的。在你心目中我很遥远对不对,就像仙人和凡人永远走不到一起!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希望我是你心目中可以成为爱人的凡人!”
“不是的,云墨,你在我心目中是很美好的,就像仙人一样,你是我心目中的神。我们的心距离很近,我也很喜欢你,但是这种喜欢只限于朋友之间的,我知道说这些会伤害你,对不起,原谅我。”
牧歌有些手足无措,她不想说假话欺骗流云墨也不想伤害她,她没想到流云墨也会这么敏感一幅画就能让他洞悉一些事。
流云墨眉头紧皱,牧歌的话的确刺痛了他,但他是善解人意的,他明白牧歌心中的纠结。
他紧紧拉住牧歌的手,牧歌手上被颜料弄脏了,她害怕会弄脏流云墨的手,她想甩开流云墨的手,“云墨,我的手脏了,你不要碰我的手。”
流云墨不但不放手还更加紧紧抓住牧歌的小手。
“歌儿,我不在意你的手有多脏!和我相处了这么久,你还不明白吗?不管你以前喜欢谁,是秦风也好,是凤栖梧也好,是赤蛇也好,他们都永远成为过去了。即使他们都不在了,你的心还是不能偏向我吗?我不想做你心目中的那个神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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