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凶猛 作者:super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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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凶猛 作者:superpanda-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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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蒙一直在对面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
“昨天我看了新版西游记的剧照。”
“……”
“真丑。”
“……嗯。”
刘仕诚不喜欢那个猪八戒的造型,看起来让人有点不舒服。
“你知不知道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是什么关系?”
“……不是夫妻?”
“不是。”季蒙说,“同事关系而已,两人之间清清白白。王母在中国神话中出现得远比玉帝要早,《山海经》中就有记载,说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玉皇大帝是后来道教所奉的天帝,把王母娘娘改成了一个名号。”
“原来是这样。”刘仕诚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喜欢西游记?”
“为什么?”刘仕诚想了一想,“主角是动物,而且很正直。”
季蒙笑了:“果然很像你会说的话。”
“……?”
师徒四人里,刘仕诚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孙悟空既是动物,又很正直。其次是猪八戒,虽然不是那么正直,但是好歹还是动物。唐僧和沙和尚,就一般了,即使依然正直,可惜不是动物。不过幸好,西游记的主角就是孙悟空和猪八戒,连唐僧都只是陪衬,沙和尚就更不用说。孙悟空和猪八戒一路上打打闹闹,有点像说相声,或者演对手戏。
……
还有最后一点的时候,季蒙突然扔了叉子:“剩下的给你吧。”
刘仕诚一看,在蛋糕正中间的是用巧克力制成的很漂亮的一朵花,味道香甜,入口即化。
知道季蒙是故意留给自己,刘仕诚不敢抬头,小声说了句“谢谢”。
……
——蛋糕就这样被分完,刘仕诚放下叉子。
那个卖巧克力的甜甜美美的小姑娘立刻走过来,分别递给两人一张便利贴:“那个……可以把你们的感想写在这上面吗?我们店里马上装修,会拿出一面墙来粘贴这些,展示人在这里时的心情。”
“可以。”季蒙看了一眼,拿起笔写道:“今天与刘律师分享了蛋糕,将会是永远难忘的经历。”
“……”
刘仕诚写不出来。
他抬起头,问:“什么感想?给个模板。”
“……”
“……?”
“就是……”巧克力店的小姑娘想了一下,就是,“你今天和谁一起来的,吃了什么,味道如何,什么心情,是很高兴啊还是别的。”
“这样。”刘仕诚看了看那便利贴,工工整整地落笔:“今天和季蒙一起来,吃了那个不能切的,味道很好,我很高兴。”
写完还检查了一遍,然后才扣上笔帽。
刘仕诚也没说谎。
高兴,确实还是高兴的。
这家店里口感确实独特,即使是吃了这么多巧克力的刘仕诚,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唯一有点意外的是季蒙。
不过,刘仕诚也并不讨厌季蒙。如果讨厌季蒙,他根本就不会让季蒙靠近自己,更不会和对方说话。
季蒙看刘仕诚写完,也站起身,拿起外套:“走吧。”
“嗯。”刘仕诚又看了看季蒙,觉得对方似乎不是很舒服的样子。
“怎么了?”刘仕诚问。
“没。”季蒙说,“有点头疼而已。”
因为太甜,脑袋一直都麻麻的。
季蒙每次甜的东西吃太多都会这样。
刘仕诚看着季蒙,半晌之后才说:“头疼的话,吃块糖就好了。”
“……”
“……?”
季蒙知道,刘仕诚真是这么想的。
刘仕诚确确实实地把这个当作诀窍,说给自己听。而且,自己很有可能是第一个听到这个诀窍的人。按照刘仕诚的性格,大概不会有什么机会,也不会有什么意愿去向别人传授这个。
“谢谢了。”季蒙笑道,“我回家就试试。”
“……”
刘仕诚站在那里没动。
他内心里有两方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季蒙……刘仕诚想,季蒙对他不错。
给自己做过饭,自己也用饼干回礼。之后,又送过不少巧克力……可是自己一直没有表示。
他并没有很烦季蒙这个人。——其实就是不烦。
这样的话……哎。
刘仕诚发了发狠,飞快地从西装裤子的兜里掏出两颗糖扔在桌上:“这个给你。”
季蒙惊讶地看着刘仕诚。
“……”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还有两更哦!
下章国企改制案开庭,有一大半是法庭上辩论的内容,不感兴趣的可以直接跳过去哦!

26、改制案开庭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熊猫觉得呢,既然是写律师,法庭上的内容还是很重要的,不想只描述律师的恋爱故事呢!但素,可能有的小朋友对这一部分的内容不敢兴趣。所以,以后熊猫都会在提要里面写上,这章是法庭上的内容!不爱看的就可以跳过去咯!
刘仕诚第一次做这种事,简直有些坐立不安了,不知道该摆出什么姿势以及什么表情才好。
刚才一咬牙就送出去了,现在该说些什么?
那边季蒙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总之,”刘仕诚依然没有表情,“你拿去吧。”
“……”
“我回去了。”
季蒙点了点头,“谢谢你,刘律师。”
“以后别叫刘律师了。”刘仕诚说,“叫我名字就好。”
“嗯。”季蒙说,“仕诚。”
“……”刘仕诚也没有再说多余的话去纠正季蒙奇怪的称呼,转过身子,拉开玻璃门便走了出去。
季蒙觉得他自己终于把冰山给撼动了一小块。
“我说,”季蒙看着巧克力店的小姑娘,“那便利贴,你要一张就足够了。”
“……?”
“另一个别贴了。”
“……?”
“那张给我。”
“哦?哦!”小姑娘说,“把您写的还您是吧?”
“不是。”季蒙看着这个小姑娘,心想可真够笨的,“把那位先生写的给我。”
“……”
……
——之后没过几天,老牌国企的那个案子,终于开庭了。
对方律师一上来就说:“此案的诉讼主体错误。XX粮厂与这些工人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只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法并不适用。工人们只是由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粮厂去工作而已,这里有证据显示,档案还依然在XX劳务公司。既然不是劳动关系,工人只是被派遣过去,那自然就没有理由支付补偿金。”
认为诉讼主体错误,是此案案件的常用方式。
刘仕诚定了定神,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并不看档案在哪里,而要分析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如何管理等等。原告的确是由XX劳务公司安排进入XX粮厂工作的,但是,XX劳务公司在这里只起到了一个中介作用。我们坚持双方是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我们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确实有着某种程度的管理与服从。比如,工人需要考勤、还有业绩指标,这都是劳务关系所不应该具有的。在劳务关系中,工人应该更加自由。我这里有几份详细的考勤记录和业绩记录,可以证明这种隶属关系。其次,XX粮厂向每个工人发放了‘工作证’等等证件,这就是等于承认了公司职工的身份,否则。第三,工人入职的时候,填写了‘报名表’。报名表上的信息可以显示,这是工作招用。第四,工人工资也由XX粮厂直接发放,这也可以说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对方律师很自信地笑了笑,又说:“原告方我请你注意一点,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和规章等等为职工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保险义务,就是一个硬性规定。而劳务关系则不需要,民就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缴纳保险。在此案中,原告在工作中的保险等等都是由XX劳务公司公司办理的,XX粮厂只负责劳务的适用,根本没有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至于原告方才陈述的那些,我也可以解释。第一,考勤和业绩等等,是XX劳务公司的要求,为的是了解派遣工人在被派遣期间表现如何。虽然有考勤和业绩,但是XX粮厂并没有根据考勤和业绩表现而做出任何赏罚,也就是说,不存在激励、扣发奖金或者开除等等任何管理方式。第二,工作证和报名表,都是为了操作方便,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全职还是兼职还是派遣。第三,XX粮厂确实向工人发放工资,可是,那只是为了简化流程,才由XX粮厂直接支付。”
对方的律师不错。
不过,就像刘仕诚一直坚信的那样,律师,并不是要比赛谁更会说谎。实际情况是,如果一个人能把谎说的连对方律师都找不出丝毫漏洞,那只能说明这个人说的就是实话。律师之间的胜负,看的并不是谁更能信口雌黄,决定性的因素恰恰是谁说的是实话。
刘仕诚知道自己这边才是真相,所以他并不慌张。
于是刘仕诚又顺着说了下去:“被告方着重强调了保险。但是,根据我从市劳动局查到的资料,原告在工作中的医保社保等等都是以被告方的名义办理,虽然具体办理手续虽然是XX劳务公司公司出面,但是那只是XX劳务公司为被告提供的一种服务。事实上,不只是XX粮厂,XX劳务公司也同样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为其他公司办理过多次类似手续,这是为了在中介市场上更有竞争力。至于考勤和业绩,也不能仅凭一面之词便确定这只是XX劳务公司的要求。考勤和业绩是否属于XX粮厂的管理方式之一还要听取公司内部职工的证词。今天会有与此案无关的其他劳动者出庭作证,这些证词可以表明,考勤和业绩与工人在XX粮厂的饭碗直接挂钩,绝非没有用处。至于工作证、报名表以及工资条,也有之前从其他劳务公司派遣到XX粮厂工作过一段时间的职工可以作证,这些派遣人员没有从XX粮厂得到过任何工作证、报名表以及工资条,只有正式职工才有可能具备这些东西。”
双方你来我往,交锋了多个回合。
如果是电影或者电视,到这里,刘仕诚就该说上一段非常煽情的词,感人至深的话。比如,这些工人是多么不辞劳苦,只为了一家几口的生计,讲讲他们年迈生病的父母,还有嗷嗷待哺的幼子,甚至扬起工人的手,拍着工人的背,让众人看清那龟裂的皮肤还有微驮的身材。
但实际上,对于优秀的律师来说,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法官其实并不会同情弱者。
身为要做出审判的人,必须抛弃先入为主的观念,决不能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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