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长峥道,“我就是来看看你,过会儿就回王府。”
闵长清点点头,便也无话了。
不过林安怀也就明白了两人的关系,一顿饭吃了一半,就说自己吃好了,起身和闵长清告了别。
离开前,闵长清叫住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给他,道,“这个,不是什么贵重礼物,但是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算是贺礼。”
林安怀迟疑了一阵,在闵长清的微笑的鼓励的眼神下,才把盒子接了过去。
他没有打开看,道了谢,就赶紧走了。
夏长峥不明所以,闵长清关了门后才对夏长峥解释道,“他要回家去成亲去了,大约不会再来这里了。”
夏长峥没有接他这个话,只是说,“你觉得伤心吗?”
闵长清没想到他居然会问这个,愣了一下才去琴后坐下,他心里的确是有些郁郁的,没有回答夏长峥,开始弹琴。
他弹琴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是在他的身周开辟了一个新的世界,那里面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琴音空灵优雅,决计不像是雅园里的琴师所弹奏。
他的琴本就是闵湘教的,当时闵湘对他说,弹琴就要跟从自己的本心,在技巧圆融之中,须有感情。感情充沛时,琴便有了生命。
而这个感情,自然不能只是局限在自己身上的自己的小世界里的感情,对山川的阅历,对人生的见解,对人世的理解,对上下历史的明晰,如此种种,组成自己的心胸和大感情,便才能有更广阔的琴音。
闵长清的琴声戛然而止,他闭着眼睛坐在那里。
也许是闵湘对他的影响太深了,他从第一眼看到闵湘时,就知道自己是他的影子,于是就憧憬着他,爱慕着他,爱他的一切,他的一言一行,他的喜怒哀乐,这份感情已经深入骨髓了,或者是受他的影响已经深入骨髓。
他闭着眼坐在那里,像是一个剑士,在参透更深的剑理。
突然,有人接近了他,将他从他身后拥抱住。
闵长清没有睁开眼,轻声说,“夏大哥,我只是一个影子,你明白吗?”
夏长峥就在他的身后,坚定地拥抱着他,“没关系,无论是什么,我都会陪你。”
闵长清睁开了眼,侧头看夏长峥,夏长峥的眼瞳幽深,却只映出他的身影。
闵长清这一晚随着夏长峥一起回了三水巷子家里住下。
两人躺在床上,闵长清问夏长峥以前的事情,夏长峥说,他是家里的庶出,出生没多久,母亲就过世了,自己跟在奶奶身边,六岁时候就开始习武,后来十二岁选入皇家卫队里,然后被齐王看中了,他就跟了他,慢慢地成了侍卫队长,一直至今。
他没有什么可说,闵长清侧头看他,夏长峥也看向他,握着他的手捂在手心里,闵长清问,“你奶奶呢?”
夏长峥道,“十岁时候过世了。”
闵长清没有再问他的其他家人,而是说道,“我没有太多小时候的记忆,不记得父母兄弟姊妹,只记得那一年很冷,一个人坐在街上,又冻又饿,是吴相救了我,让一个老仆人带我去了一个有温暖火炉的地方,我后来知道是因为我长得像大哥,所以被吴相救了。不仅是我,还有另外两个像大哥的孩子,有一个在一年生病死了,就只剩下了我。我只记得我姓闵,或者是名叫敏,因为有记忆别人叫我小敏,我将这事和大哥说了,他就为我起了名字,长清是嵇康的琴曲名,大哥说适合我,于是我就叫闵长清了,那时候我还小,大哥才八岁,我才六岁,当时我什么也不懂,有些傻,大哥从没有嫌弃过我,知道我喜欢弹琴,就教我弹琴,还送了我他最喜欢的琴,另一个长得像大哥的人,大哥想来并不知道他,吴相没有让他见他,我心里其实是自私的,所以我也没告诉他,他还有另外一个替身,大约那个替身没有我长得像大哥,吴相也就没有太培养他。我是作为大哥的影子而生的。我从最开始就知道。我本不知道吴相为什么要为大哥准备影子,不过,后来吴家的事,就让我明白了吴相不过是在未雨绸缪。他那时候位极人臣,却已经明白自己家里会出事。他好像一直就知道,所以告诉我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要一心想着大哥,我是为了他才活着的,不然,我早就死了。”
他说完,并不悲切,甚至带着淡淡的轻松。
能说出来,他觉得轻松多了。
这是他第一次对人说自己的身世,而且说出了吴家的秘辛,但是他是相信夏长峥的,所以能够对他讲出来。
而夏长峥也没有辜负他,他将他搂到了怀里来,轻声道,“你在我的心里,就是你,不是任何人。闵公子已经不需要替身,不需要影子。你以后就做我的长清,可以吗?”
闵长清在他的怀里点了头。
他其实渴望着,渴望着自己解放开来,成为他自己。
、番外
番外之十四岁的魏颐
五月初;天气已经渐渐炎热起来了。
容简被皇帝派作了钦差去了西北边境视察边关防城的修缮事宜,他走时;将容汶英也带去了;说是要让他去看看边关风貌长长见识和心胸。
容汶英要去;小如儿便也想去,容简想这一路不会有甚么危险,虽然不免吃苦,但是孩子吃些苦也有些好处;所以,他最后也把小如儿带在了身边。
因为行程不急,他们四月出发;大约要九十月才回京城来;王府里就只留了闵湘在。
容简本是想将闵湘也带在身边的;奈何闵湘不愿意去,他要开一家皮货铺子,在准备此事。
而且他以前颠沛流离过,所以打心里并不喜欢路上的颠簸,就不愿意去。
容简想到他身体不好,路上虽然行程不着急,但也免不了旅途劳顿,也就不让他跟着了。
容简没在王府,两个小孩儿也不在,闵湘就更闲了些,对铺子就更上心,甚至会经常去铺子里坐一坐。
他的择木书铺,因为开得大,又会卖一些难得的书,在京城里已经颇有名气。
正是端午前一天,商铺东家都要给掌柜伙计们过节银钱,又要送些礼品,这也是商行规矩。
红包是早就准备好的,这一天一大早,他就亲自带着仆从去送了,还送了王府里做的粽子和咸蛋。
掌柜和伙计们都前来对他道了谢,大家齐聚一堂,也正好听闵湘训示几句话,闵湘说了几句鼓励的言语,就并不多说了,让大家下去做事。
比起是纯正的商人,他身上还带着很重的书生气,所以对待下面做事的,倒并不苛刻,虽然按照规章来,却也并不爱训人。
闵湘处理好了事情,一时也不想回王府里去了,就在书铺里看起书来。
伙计为他端了一把椅子,他就坐在书铺靠里面位置翻看新刊印出来的地理风物志,外面阳光渐渐烈起来了,书铺里倒还是很凉爽的。
闵湘看得入迷,当被人踢到了脚的时候,他才从书的世界里回过神来。
抬起头,只见是一个面白如玉,桃花眼的少年,实在是俊俏得让门外阳光也失色。
看到这个少年,闵湘就愣了一愣,他几乎在瞬间就知道了他是谁。
因为他和他的姐姐长得太像了。
魏颐是个喜欢看书的,再说,在家里,除了看书,也没有别的娱乐,所以对书的需求量极大,择木书铺,是他很喜欢逛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书比较全,而且还有不少珍本,虽然价格相比起小书摊来要稍稍高些,但是这里环境好,在他有钱的时候,他也就不在乎那高一些的价格了。
进书铺,他就直奔地理风物杂记这一类书的书架来,别的都没注意。
因为看到了自己喜欢的书,他欢喜地将书拿到手里,又看到了另一本一直想要的书,一时没注意,就踢到了坐在一边椅子上的人的脚。
魏颐赶紧往后退了一步,也朝这人看过去。
这人也抬起头来看向了他。
魏颐看到此人就在心里赞了一声,心想这人真是一副好相貌,面白无须,丰神俊秀,一双眼如墨如烟。
魏颐对他点头一笑,道,“这位公子,刚才抱歉了,不小心踢到了你。”
闵湘笑着摇摇头,说,“没关系。这边的书,看的人一向少,没想到你这么喜爱,倒是和我有缘,我也爱看这类书。”
魏颐道,“小说话本,看的人多,不过我觉得风物志更有意思一些。像我这样,足不出京城,也正好能知晓别的地方的风土人情。我觉得很好。”
闵湘道,“这和我倒是相似,我喜欢知晓些各地风物,却并不是那么喜欢旅行,看这些书就正好了。”
魏颐道,“你不喜欢旅行吗?我倒很想出门走走呢,不过我还小,家里是不会允许我出门的。”
闵湘道,“我如你这般大的时候,也是想过要游遍天下的,后来真出去到处走一遍了,就再不乐意出门了。”
魏颐很奇怪,“为什么?”
闵湘笑着说,“大约是我不能吃苦。风餐露宿实在够难忍受的,即使不风餐露宿,就是骑马也累,坐马车也颠簸得难受,坐船稍稍好点,不过那得船好,不然坐小船也够呛。”
魏颐道,“原来如此。我没有出过远门,不知道有这些苦楚,这些苦,大约要吃过的人才明白吧。这位大哥,你都去过哪些地方呢。”
听他从原来叫自己的公子变成大哥,闵湘有点发怔,心想按照血缘辈分,我是你的舅舅。
不过,即使外甥就在面前,闵湘也没法和他相认。
他让一个伙计给端了一只杌子过来,让魏颐坐下,就对他讲了自己去过的地方的所见所闻,魏颐听得十分专注。
这样一讲,也就到了午时。
闵湘饿了,问魏颐,“小公子,如不嫌弃,同我一同去用午膳吧。”
魏颐这才回过神来,看向书铺面外,见到太阳的影子果真已经移到屋檐外面去了,已经是正午了。
他略微迟疑,说道,“没想到时间过如此快。我没同家里说不回去用午饭,看来必须得回家了。很抱歉。”
闵湘道,“无事,只是我和你意气十分相投,所以很想结识你罢了。”
魏颐道,“结识不敢。大哥文才人才皆风流,今日能够认识你,是我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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