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哥不淡定![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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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哥不淡定![完结]-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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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之墨看向肖亦辰:“我们走吧!”
肖亦辰不置可否地跟着他往前走,却难得的一路无语。
走了几分钟,程之墨停下脚步,“你跟莱恩……发生什么事了吗?”
他并不是迟钝的人,自然是看得出来两人的不同的。
肖亦辰微笑着摇头,“没有。今天我们才第一次见面。”
程之墨正想说些什么,又一个不速之客来了,一只手搭上了肖亦辰的肩,看向程之墨,还打了个哈欠,眼中还带着朦胧的睡意:“哎,程之墨,你是当真不知道,还是装傻?你分明就对那个什么……什么莱恩的企图相当清楚,又何必在肖亦辰面前装傻呢?”
他实在看不下去了,明明大家都清楚,所有当事者却都当作不知道,这算什么,唱大戏吗?虽然他路易斯是没看过中国传说中的唱大戏,不过他表示:眼前这场戏可是无趣得很!
路易斯的到来打断了两人的对话,程之墨面色不善地盯着他自然地搂住肖亦辰的手:
“放开你的手。”
路易斯无声地吹了声口哨,“现在来宣示主权了?”
挑了挑眉,“会不会太晚了?”
“你……”程之墨怒了。
肖亦辰漂亮的黑眸看向路易斯,“路易斯。”
他的声音很轻,不夹杂任何情绪,淡淡的,却总叫人无法忽略。
路易斯·霍华勾起嘴角,听着眼前面色清淡的少年继续说着:“你怎么到哥伦比亚来了,你也是这里的学生吗?”
路易斯微笑,眸中的笑意更深:“不用怀疑了,你猜对了,我是为了你转到哥伦比亚来的。历史系新生,肖同学,请多指教!”
肖亦辰笑了,伸出手,“你好。”
像是终于正式认识一般,两个人一副相见欢的模样,完全将一旁的程之墨彻底忽略了。
程之墨脸色不好看地瞪着路易斯·霍华,这家伙该不会是……
像是察觉到他心中所想,路易斯刻意地靠近肖亦辰,“你的眼睛真迷人,叫人迷失其中,忘了前行的道路……”
这实验果然有趣,尤其是当他看到某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的时候。
路易斯眼中闪着恶作剧的光芒,惹怒了对方还不够,他偏要火上浇油,将头往身边少年的肩上一靠,完全赖在人家身上:“我好困,借我睡一下。”
肖亦辰哭笑不得,却并没有反抗,甚至伸手搂住他,让他靠得更加舒服。
程之墨瞪着他,面色不善,闭着眼的少年却仿佛没察觉到一样,睡得更舒服了。
程之墨看了眼面色淡然的肖亦辰,在心中无声地叹息,然后才道:“这样睡你会不舒服,快到宿舍了,你让他到宿舍睡吧。”
肖亦辰点了点头,带着路易斯到宿舍楼。
程之墨叮嘱了几句便回图书馆了,肖亦辰将路易斯安置在自己床上,打开电脑继续做着翻译,许久,才见到路易斯起来,伸了个懒腰,到他身后,看着屏幕上各种的文字,晕了一下,才道:“这些……你都认识?”
好吧,不得不说,路易斯的天才是表现在金融领域的,要让他去看其他国家的语言,那就另当别论了。
路易斯擅长的只有英文和中文,某种意义上说,这两种语言都是他的母语。
肖亦辰点点头,刚好手上的那份快完成了,将文档发了过去后便关掉网页,“饿了吗?要不要出去逛逛?”
路易斯看了看时间,他刚刚飞到曼哈顿,加上来之前对自己的事业做了很大一番调整,二十几个小时都没好好休息,这一觉居然睡到了傍晚。
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路易斯点点头:“好啊。”
肖亦辰便带着路易斯到附近一家挺隐蔽的餐厅,这家餐厅他并没有和程之墨来过,但他却是这家店的常客。正确来说,是重生前的他是这里的常客。
在哥大附近能找到这么一家极具中国特色,并且干净舒适的店不是件难事,肖亦辰也是无意间逛到这儿,喜欢这里的安静,便时常带着一叠书到这里度过一个下午。
他本来就不是喜欢跟人打交道的人,就算大学四年都在这里度过,跟那个中国老板也只是点头之交罢了。
老板姓郑,肖亦辰没有去打听他的事,也没有与他聊过天。
不过,郑老板却是个极懂看人跟做人的人,看出他喜静,便为他安排了角落的一张桌子,除了上菜从不去打扰。他的客人本来就不多,这张桌子在那四年里几乎成为了肖亦辰的专属。
进了门,肖亦辰熟门熟路地往那个角落走,正盯着电脑的某个年轻男子抬头惊诧地看了他一眼,亲自拿了菜单来招呼他们。
肖亦辰点了他常吃的菜,路易斯便点了跟他一样的菜。
郑老板记下菜名下去,心中的疑惑却慢慢加深,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个少年似乎不曾来过他的店,但他却能在不看菜单的情况下随口就点出几种……
但随即一笑而过,将菜单交给大厨,他继续研究着电脑。
很快上了菜,路易斯早就饿了,两人埋首吃得差不多了,才道:“肖亦辰,你不问我为什么来找你?”
对方却面不改色,“你来找我是你的事,我干嘛要知道?”
路易斯笑出声,这人的性子真是特别,总让他出乎意料的同时……又深受吸引……
举手让侍应生收下盘子,换上餐后甜点,路易斯才道:“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谢谢你。”
肖亦辰吃着他的那份甜点,等着他继续说:“我不知道你怎么认出我来的,但是……我对你很有兴趣。你……”
他慢慢地道:“你要不要当我朋友?”
肖亦辰微笑,“我们难道不是朋友吗?”
他脸上的表情很轻很淡,但眸中的笑意却是如此真实,他是真的这么觉得。
路易斯难得紧张了一下的心被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充满,一贯高傲冷漠的少年笑起来,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
路易斯看着肖亦辰:“对。那么……你以后便是我路易斯最重视的朋友。”
肖亦辰对他伸出手,“好。你也会是我肖亦辰最珍惜的人。”
两个少年相视而笑,便在此做出了毕生的承诺。


、27 大学

肖亦辰对历史系的课程熟悉程度不亚于本系的教授;但开学后,他还是乖乖地每天拿着书到课堂上报告。
大学的课程其实拓展性很强;联系到的往往不只是一个领域的事物;肖亦辰倒不介意多知道点东西;再说,他虽然记忆力好到不行,可也不相信自己会什么都知道。
而最近赖上肖亦辰的路易斯自然也是跟着一起上课,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系同一个年级的学生;每天粘在一起倒是没什么,就是程之墨郁闷了。
本来还觉得自己的考古系已经和历史系联系够紧密了,哪知平白冒出一个同是历史系的路易斯;偏偏肖亦辰还挺把他当回事的;虽然不至于生气;但程之墨承认,他是赤裸裸地嫉妒了……
这家伙整天粘着肖亦辰也就算了,居然还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明明不住在这边的公寓,愣是不知从哪得到的同一楼层的宿舍,每天早上八点就准时到他们房间报到,不在他们房间赖到晚上十二点绝不离开。
这也就算了,这厮吃了肖亦辰做过的饭后,居然自称对肖亦辰的手艺一见钟情!然后每天赖着肖亦辰自己动手煮饭,而肖亦辰居然也乐在其中,并不觉得麻烦。
最令程之墨郁闷的,他们原本打算两个人住的那间工厂……好吧,现在是他们的家了,肖亦辰居然邀请了路易斯一起入住!
程之墨纳闷了,就算路易斯在金融领域有才能吧……
那也不至于这样啊……
也就是说,肖亦辰,是真把路易斯那家伙当朋友了。
所以他就算再郁闷,也不会多说些什么。
这就是他们相处的方式,既然对方已经决定了,那么就要毫不怀疑地相信对方,支持对方……
再说……撇开路易斯这家伙碍眼的粘人举止不谈……
程之墨其实,还挺欣赏他的。
这也是为什么肖亦辰跟程之墨商量后,程之墨尽管内心郁闷,却没有犹豫地答应了的缘故。倒是路易斯,听到程之墨的回应后,拿奇怪的眼神看了他好久。
这节是考古学的课,肖亦辰与程之墨重叠在一起的课之一,三人便一同上了课。
这门课是肖亦辰没修过的课,尽管与之前选择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但在课程的选择上,肖亦辰则调整了很多,很多之前早就上过,并且认为不用再上的他就换成了别的课程。
考古学的教授是一位年轻的男人,叫塞西·布朗,今年才三十出头,却已经到世界各个角落进行过各种类型的考古与研究,是个很有名的人,就连不涉及这个领域的人,很多也听说过他的名字。
肖亦辰自然也是其中一个,但之前他没选择他的课,完全是因为塞西所著的书都已经将他课程上的精华都融入了,而他懒得再在课上重听一遍。
而现在,肖亦辰却有些后悔了,塞西讲的课其实很有趣,绝不是那些听烂了的陈辞烂调,事实上,塞西讲了很多他们在考古过程中遇到的事情,风俗民情什么的,远比在书中看到的丰富且有趣得多……
上了塞西的课之后,肖亦辰才稍微反省了一下,之前的他好像一直懒得与人打交道,难怪别人都说他是书呆子,虽然他自己从来不觉得……但现在,听着塞西讲的这些神秘有趣的事物,肖亦辰自己都觉得之前的自己是个呆子,居然就这么错过了一门有趣的课。
程之墨身为考古系的,自然也早就对塞西的课知之甚详,事实上,他根本没有必要来上这门课,今天会来,不过是因为肖亦辰来了罢了。
塞西这节课讲的是意大利的古城庞贝,肖亦辰之前就对它有所了解,庞贝古城位于意大利西南海岸的维苏威火山下的一座古城,于公元79年8月24日午后被突然爆发的火山吞没。这座古城还是在二百多年前被一群挖水渠的农民发现的,第一次意外挖到的便是大笔的金币,这吸引了当年的很多人到那不勒斯海湾寻宝。
他们挖出了大量的陶器、精雕细琢的大理石碎片等东西,甚至还原了当时的街道集市,据说连当时面包房里正在烤的面包都保持着原样,上面印着面包房的名称……
肖亦辰一向对此类事物很感兴趣,但却从未去过这些地方。
而两百多年前的挖掘,塞西自然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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