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长夜星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长夜星光- 第7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就是这里了。”林天王下车的时候已经披上了米白色长大衣,从口袋里掏出专用的太阳镜遮住大半个脸,“据说这里有很多媒体的眼线蹲守,小心点好。”
成凛从来都是行动派,干脆利落的纯黑墨镜使他的精悍更添了一层杀气;沉默与黑色长风衣就像冯夜枢与生俱来的保护色一般,他迅捷而无声的脚步让他看起来像只潜行的黑豹,猎物愈是让它饥渴,它的步履反而愈加轻盈,仿若跳着死亡的舞曲。
成凛进来的时候马上就有服务生领路,眼见是知道这是位金主,成凛连人都懒得搭理,大踏步就往酒吧最中间走去,坐台的美人巧笑倩兮,旁边的无数男人奉上金钱和谄媚,只是为了博得这个美人的一个眼波。
“萧眠月!你简直吃饱了撑的。”对于成凛来说,萧眠月就像是他少年时候狩猎过的一只狼,这是他成年的礼物,意义非同一般。
成凛家族曾经是名噪一时的黑道,后来他家族落败,从东三省撤出来到B市的时候,可谓是落魄之极,成凛作为家族少主会去混娱乐圈,也是为了洗白身份。娱乐圈和黑道从来都很难分家,如此而已。
他一贯是黑道作风,美人瞟了一眼他,还未答话,成凛就掀了桌子进去扛了萧眠月就走,萧眠月飞踢一脚踹翻了凳子,眼见就要逃跑。
成凛哪容得他逃?练过的身手稳稳的大步一跨,看似随意就已经封住萧眠月的去路,酒吧里的客人四散开来,看着这一对上演全武行的情人,“你已经被抛弃了!懂否?我们分手了!懂否?”
萧眠月气得大跳,手上的招式没敢放松,成凛的功夫是实打实的,若不是成凛因为怕伤到他,萧眠月那点手脚老早就挂了。
“猎物都会对主人说,你是追不上我的。但是最后结果是你会成为我最大的猎物。”成凛颔首,墨绿色的眼眸有光芒闪动,神情里只有坚定和自信,有如雪原上奔驰了一夜的雪狼,鬃毛沾满冰凌但是依然神采奕奕。
他已经厌烦了和萧眠月做这种你追我逃的游戏,对于他成凛,只有要和不要,既然想要,那么就要出尽手段去抢。成家的男人,从来没有弱者。
一个手刀。速度迅捷砍在萧眠月的脖子上,萧眠月眩晕,他还未倒下已经被成凛从后背搂住细腰,直接抱起来,“回家了。”
那边的VIP区域里,那一袭灰色西装正在寻觅那只绵羊,对于林溯雨来说,这种失控的感觉并不好受。
林溯雨能够成名多年不败,不是因为没有丑闻没有花边,而是因为这些东西都在他可控的范围内,他不喜欢嘈杂,不喜欢拥挤,习惯一个人占据充足的空间并且把事情控制在可掌握的范围之内。稍微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林溯雨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不是仅仅是因为英俊多金,而是他太了解别人要什么。就好像握住了刀柄,那刀就随你挥洒自如。
他一生中只在爱情上失去两次控制,一次是25岁,一次是现在。
他25岁最初的时候爱过一个姑娘,姑娘有着明眸皓齿,纯白的好像一张纸,每天都甜甜蜜蜜喊他的名字,自己把真心捧在手上奉给她揉捏践踏,哪怕遍体鳞伤也不畏惧,他曾经觉得自己27岁就会结婚,哪怕为此付出演艺生涯作为代价。
但是这个样的姑娘最后还是背叛了自己,姑娘嫌弃自己没办法给自己稳定的生活,最后还是离开了,甚至还是无声无息和别人碰面,然后无声无息的离开。
林溯雨痛恨这种失控,从此之后游戏人间,范书晋为此说了他多次,但是又能有什么用呢?对于林溯雨来说,只要不失控,他就像那把最锋利的刀。
他的微笑就像蜜糖,唇角的弧度永远暧昧,温和有礼,风度翩翩,天生的贵介公子。但只有他失控的时候,才能窥见他的真心。
他对施珩失了控,所以才会忍不住要留下,可是越是失控越觉得害怕,直到看到施珩的熟客和他碰面。
他在和施珩在一起之前就知道施珩从前的营生,只是不知道自己会如此在乎。在乎到在那一夜看到之后,第二天就选择打包行李,悄然而退。
与其像25岁那边一样在最后知道自己战败,还不如在战败之前,先行离开。
“请问,您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再喝一点香槟?”
“我想,他今天晚上是不可能再和别人喝香槟了。”林溯雨温和的眉眼里有锋利的光,他一手揽过施珩的腰,一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唇角的残酒泛着光,“还有,阿珩,以后不要随便喝别的野男人的酒,我会生气。”
施珩大惊失色,正要回头过去反驳,林溯雨的脸已经覆盖而下,薄唇叼住他的唇,深深的吮吻下去。
唇齿交缠。
施珩发出“呜呜”的反抗声,但是哪里敌得过林溯雨的手段高明,不久就软在林溯雨怀里。
林溯雨一手将杯子重重顿在大理石桌面上,“叮”的脆响,然后另一手揽住施珩,打横搂着公主抱起来,“我的绵羊王子殿下,该和我回去了。不然狐狸骑士会非常的着急。”
和声势浩大的成凛和林天王不同,冯夜枢一进nightmare就在搜寻孟烟池的踪迹。这个bar有相当的面积,加上暧昧不清的灯光,就算知道大体的方向,搜寻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冯夜枢知道孟烟池第一次来,必然不会一个人去离施珩太远的地方,当他在镜片掩饰之下的目光突然定在一点之上时,仅仅在那一瞬间,冯夜枢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发出了断弦一般的哀鸣:
孟烟池,正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和一个男人,调情。
看上去精致其实面料并不高档的丝质衬衣,还有过于贴身的皮革长裤——这些衣服都不是孟烟池平时会穿的,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为了到Nightmare特意为之!眼下孟烟池的手正搭在对面那个男人的大腿上,一边听着对方胡扯一边微微侧着头,好让闪亮的坠子在纤细的锁骨上轻轻滚动,对方看起来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目光不断地落在孟烟池的微微敞开的领口、锁骨、被绷得略紧而勾出来的腰臀…… 
“谢谢你的酒,不过……现在有点晚了。”孟烟池抬头将酒杯里最后一点残余饮尽,顺着白皙脖颈滑落下来的酒滴让对面的男人咽了一下口水,一把抓住孟烟池房子啊自己大腿上的手,“嗨,别这样,sweetheart,出个价钱。”
看到对方几乎要烧起来的眼神,孟烟池知道已经玩过头了。
孟烟池立刻想要把手抽回来,但对方握得太紧,竟然怎么都无法挣脱。“我看得出你是新手,也许还是第一次……没关系,it’s my pleasure,无论是价钱还是……其他方面,I’ll be generous。”
如果真的是个MB,大概不会拒绝这个无论相貌还是钱包都很拿得出手的顾客。但孟烟池此刻只想快点摆脱对方的钳制,“抱歉,先生,我真的不是……请您放手。”
“两个小时之前你就开始用各种幼稚的技巧卖弄风情,我承认你确实还有点让我着迷的地方,所以我过来了,我希望你现在说No不是欲拒还迎的一种。”对方的眼神和语调都已经表示了他的怒气,孟烟池感觉到手腕上的力气加重了,整个人都在被他拽着走——他要把自己拽去哪里!?
“砰——!”
手腕上陡然轻松的感觉让孟烟池松了一大口气,但他一点也没有高兴的余裕——因为站在他面前,一拳将扯着他的男人打翻在地的,是浑身都散发着慑人气息的——冯夜枢。
“答案是No。”冯夜枢的黑色瞳孔在灯光之下显得更为冰冷,“他不是欲拒还迎,你根本就没资格打他的主意。”
孟烟池正想张口分辩两句,冯夜枢的眼神投在他的脸上,双眉少见地紧蹙着,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不认识的人——甚至连人都不是——而是种冰冷的,像是在评判一个毫无价值而徒具花哨外表的物体时所流露出来的疏离。但他的手却烫得可怕,握着孟烟池的胳膊时,孟烟池只觉得自己的皮肤都要被烤焦而发出尖锐的叫声。
“你放开我!我凭什么要和你走!”孟烟池用力甩开他的手。不,不对,就算是冯夜枢也不行——冯夜枢又有什么权利来管自己呢?不管是作为程叙还是孟烟池,冯夜枢都在随意干涉他的人生,就因为他爱冯夜枢!
不行,够了。冯夜枢,我已经决定了,从那天晚上起,我们不过是一面之缘的路人。
“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冯夜枢脱下手套狠狠丢在地上,声音依旧淡漠,眼眸中的黑色仿佛更加浓重,“照片的事,我已经受够了。孟烟池,我不容许有第二次这种事情发生。和我回去。”
“冯夜枢我凭什么和你回去,你是我什么人。”
孟烟池清清楚楚地看到冯夜枢笑了。
因天气寒冷被冻得苍白的脸上,他的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那个笑声短促得就像利刃入胸般,明明转瞬即逝,却隐藏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和悲凉,“好,很好。”
冯夜枢一手拖过孟烟池的手腕,手中翻折,弯腰,一手扣住他的嘴和不断挣扎的胳膊,另一手已经将他整个人捞进怀里,力道之强,孟烟池整个人又悬空,根本挣脱不开——这姿势还是龙骑卫里龙衍经常用的那个,现在冯夜枢施展得简直是轻车熟路!
孟烟池想要呼救,嘴已经被封得严严实实无法发出声音,只好用眼神示意围观的人群。哪知其他人只是围成一圈看着他,纷纷投来同情甚至揶揄的目光——他们显然误以为冯夜枢和他本来就是一对拌嘴了的小情侣,男朋友吃醋找上门来捉人这种狗血桥段在gay bar里当然是数见不鲜,没有人会多管闲事。再加上大家都看到了成凛那架势,更加确定了一点——
今晚来的这几个杀气很重的男人,没一个是他们惹得起的。

74、最新更新
冯夜枢走出Nightmare的时候,听到成凛的兰博基尼里传来类似冷兵器碰撞的声音,如果没听错的话——甚至还有枪声,很轻微的枪声。林溯雨的宝马早就绝尘而去,亏得他用一只手也能开车。冯夜枢犹豫了不到一秒钟,决定无视那辆兰博基尼里的动静继续钳制着怀里的孟烟池,将人丢进自己的保时捷里,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