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美人的穿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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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美人的穿越生活-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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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怪我吗?”萧瑾望着她,眸光复杂,神情中竟带着一丝祈求。

珑儿突然忆起了自己在街上被临江王派出的刺客刺杀过后,子瑜曾说过的话。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别人带走,却只能隐忍着,相信他比谁都要难过。

“我知道,你这样做一定有你的原因。”

“对不起。让你受了这么多的委屈,害你一直担惊受怕,都是我不好。”

“子瑜,什么都别说了。我们有一辈子能够在一起,这一点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萧瑾紧紧抱住了珑儿,“我比你想象中最坏的还要坏一些。不过,你放心,一切都过去了。我会用我的一生来好好爱你的。”

珑儿缓缓回手抱住了他。不管怎么说,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自己,不是吗?为什么萧慎和皇后那样忌惮他,为什么他的势力触及江湖和整个朝廷,为什么他和杜浩轩看起来关系一般却私下来往甚密,为什么楚逸风和承修经常会出去为他办一些秘事,她不是没有察觉,不是没有揣测过,可直到今天才真正敢确认。

“为了我,值得吗?”这大好的河山,这万人之上的位子,他背负了多少人的期望,担负着多少人的美梦,他曾为此做过多少年的准备,如今就都这样放弃了吗?

“值得。”

“那么,我也觉得值得。”你曾为我做过这么多事,我又何尝不知。你肯为我放弃你一直以来的愿望,我又为什么不能谅解你曾经做过的决定。在你说愿意和我一起泛舟江湖的时候,我有多么高兴。即便你曾经动摇过,但你最终还是选择了我。

“谢谢你,珑儿。”

“不,说谢谢的应该是我才对。”

你知道吗,子瑜,我有多么幸运能够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你,这是神明对我最大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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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众人化妆改扮,日间休息,夜晚赶路,这一日,终于来到了一座气派的山庄。

萧瑾扶着珑儿下了马车,珑儿抬头一看,但见那朱红色的红漆大门之上悬挂这一块牌匾,上书“隐玉山庄”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这就是我们的新家。”

说着,萧瑾拉着珑儿的手走进入了山庄。

隐玉山庄里面也很气派。极其阔敞的房舍,前院跑马都没问题。五进的大宅,每个院子的旁边都摆着兵器架子,颇有武将之家的感觉。

“子瑜,你来晚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珑儿望去,确是薛之远。

“庄主,夫人,你们来了。”楚逸风也笑着迎了上来。

珑儿很自然的朝他身后看去,却没有杜浩轩的影子。

“杜老爷子最近身体不好,浩轩走不开。”楚逸风笑着说道。

恐怕是杜老爷子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子跟朝廷作对吧。杜家一门忠烈,即便他能接受楚逸风这个男人当“儿媳妇”,接受过继来的孙子,却并不一定能够接受祖先的“忠烈”的名声受到丝毫玷污。

珑儿点了点头,没再继续问下去。

“放心吧,我和浩轩自有打算。”楚逸风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咳咳,我们还是进去再说吧。”薛之远察觉到了萧瑾不善的眼神,赶紧上前解围。

众人说说笑笑,一路进入了大厅落座。

这里外表看去修建得和一般武林人士的宅子没什么两样,内里的华丽精致还是颇有些廉王府的风格。珑儿想起了珍璃阁,不由得叹了口气。

“珑儿,你看谁来了。”萧瑾笑着说道。

“小姐。”只见锦瑟笑盈盈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第九十三章、隐玉

都说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之一,珑儿今日确实深有体会。紧跟着锦瑟走进来的还有小篆。不过,珑儿倒是有些意外的看到了红豆。

“王府中的下人我已经命瑞海将他们遣散了。只有这个丫头,非要一起跟来。”萧瑾笑道。

珑儿拉过她的手,道:“委屈你了。”

她不是不知道府中下人们的心思,无非是跟个有前途的主人,自己也能跟着沾光。自从和小梅梨花她们分开之后,她都会很谨慎的与下属们保持距离,不让自己过多的投入感情。如今,她和子瑜的行为基本等同于背叛了朝廷。而红豆,这个平时看似与其他侍女并无分别的女子,竟然能在此时还愿意冒着风险继续跟随于她。

“小姐言重了。”红豆粲然一笑,道,“雪竹其实也想跟来的,只是她家人全都在王府,没法子。紫檀姐姐和碧痕她们都到了嫁人的年龄,也已经定了人家,不便前来。只有我,虽说是家生子,可我爹娘死得早,哥嫂自有活路,唯有继续跟随小姐,小姐可千万别嫌弃奴婢。还有——”

她将手里的包袱放到了桌上,打开一看,里面是几摞摆得整整齐齐的绢帕、缎袜、三四双刺绣精美的软底绣鞋、十来个荷包、五六条流苏扇坠、几盒自制的胭脂。

“这些都是姐姐们平日无事时给小姐做的。紫檀姐姐说姑娘肤质娇嫩,还是用咱们自制的胭脂膏子好,又细又干净,颜色也鲜亮;姑娘穿不惯那硬底高帮的鞋,只惯穿碧痕纳的软底儿。虽然这次时间匆忙,做得不多,却也够姑娘穿一阵了;那帕子都是大家平日里绣的,都是按照姑娘喜欢的花样子;那扇坠是紫檀姐姐打的络子,荷包是雪竹、桃花和平安一起做的。桃花刚学的做荷包,还闹了不少笑话出来。上次您说过她干活心不细,她这回就来个慢工出细活,直做到半夜也不睡,闹得第二天没精神,连线都刃不进去了……”

红豆絮絮的说着,珑儿边听边点头,用手摩挲着那叠绢帕,只一个劲的笑道:“好,好……”连说了好几个好字,却再也说不下去了。

萧瑾走上前,将她轻轻搂在了怀里。

红豆也有些难受,“小姐待我们的好,我们都知道。不用说别的,只那平日里的赏赐,谁没有满满一匣子的金簪玉钗的。平日得了大病小病的也不用出府养病,还有人专门伺候,都是小姐用自己的体己钱请城里最好的大夫给看病抓药。我上次得了重症,城里的大夫医不了,小姐还特意找来了宫里的太医看,光吃药调养就花了不下上百两银子。您事后还怕我会觉得亏得慌,特意让人瞒着我。若是换一个主子,又怎可能为了一个区区下人花这样多的心思。”

她的声音有些哽咽,“从那时起,我就想,我这条命既然是您捡回来,我拼死拼活也要报了这个恩才能安心。现在小姐有难,我什么都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留在您身边。只要您不嫌弃我无用,不论做什么我都愿意。”

“谢谢。”珑儿低声道:“谢谢。”

不过是出于一点现代人对生命的尊重,不过是毫不费力的举手之劳,却让她因此得到了更加珍贵的东西。

她望着面前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大家都朝她笑着,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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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儿的住处已经被打理好了,三进的屋子全被打通,十分通透,光线极好。一开窗就能看见一个大花园,里面种着成片的玫瑰花。微风一吹,满室的馨香,如坠梦境。

“喜欢吗?”萧瑾问。

珑儿点头,笑着搂住了他的脖子,“你住哪里?”

“我当然也住这里。”

珑儿一愣,对呀,他们已经成亲了,是夫妻了。可是,住在一起吗?她不由得微微脸红。

萧瑾捧起她的小脸,温柔的亲了亲她的嘴唇,道:“怎么,不愿意和为夫住在一起吗?为夫好伤心啊。”然后捂住胸口,做出一副西子捧心状。

珑儿顿时一脸黑线,扑上去挠他的痒,两人闹做了一团。

萧瑾一边闹着,一边笑道:“娘子既然这么主动的投怀送抱,为夫怎好拂了娘子的美意。”说着,一把抱起珑儿,朝床榻走去。

很快,帐中抛出了一件件凌乱的衣物,红绡帐里,几多温柔缠绵。

(此处H,省略xx个字,详情请见下面的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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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收雨歇之后,珑儿懒懒的偎在萧瑾怀里,手指随意的拨弄着他的一缕长发,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说着话。

“原来,隐玉山庄真的是你的。”她曾经在去临江找子瑜的路上听楚逸风偶然提起过,没想到庄主确实就是他。

“这是我早就备下的退路。”萧瑾啄吻着她略带肿胀的香唇,手掌轻抚她光裸的背部。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十三岁那年。”

“那么早?”珑儿微讶。她自己在十三岁的时候都在干些什么已经记不得了,但那也无非是上学、下课、好像还崇拜过哪个偶像明星来着。

“从我开始辅佐皇兄时起,我就已经知道,恐怕是很难再下来了。于是就想到了退路。”

“那你又是从什么时候起打算……”珑儿没有说出“反叛”两个字。

“有的时候,人到了一定的位子上,即便不愿意,身后也会有人推着你向前。我曾经答应过你,今生只娶你一人,不论我成功还是事败,都注定违约。我不能冒这个险。”说到这里,他箍紧了珑儿的腰。

“我已经厌倦了宫廷的生活,如果说,我的前半生都是在为了辅佐皇兄而活;那么我的后半生,也想为自己活一次。”

“你会不会后悔?”珑儿轻声问。即便自己并不是他选择放弃一切的全部理由,却也已经足够令她感到沉重。

“既然选择了,就要为这个决定负起责任。”萧瑾低头望着珑儿灿若星辰的明眸,“只要有你在我身边,我就绝不后悔。”

看着他认真地眼神,那时的珑儿真心觉得,幸福终于要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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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的日子十分悠闲,珑儿每日不是和萧瑾厮混在一起,就是和锦瑟、红豆、小篆她们说笑玩闹,薛之远和楚逸风也偶尔过来凑个热闹,珑儿每天都感觉生活在幸福当中。

承修一有空往这里跑,每次都磨磨蹭蹭的不走,一看见锦瑟就移不开眼。今日送点这个,明日送些那个,锦瑟不收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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