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他,zhan有他,得到他。”脑子里仿佛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反复的回响着,驱使着我一点一点的靠近他。
就在此时,一股暖流从胸前涌出一直到达四肢百骸,我猛然缩回即将碰触的手,倒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气,汗水从额头上争先恐后的流淌在肌肤上,如同密密麻麻的小蛇游动。
这真不是个让人舒服的比喻,但至少让我得到了一些清醒。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熏香味道,让人头脑晕眩,我兀的起身走到我刚才点亮的蜡烛,烛芯中留有一丝浅紫色——紫涎香,顶级迷药,闻到者头脑昏沉,但不会昏迷,易受周围的感染,干扰人正常的思绪,还伴有轻微的迷情作用。
也正因为它的作用不明显——比如直接昏迷或情绪失控或类似春药,所以很难马上发觉,烧完也就消失了痕迹,其香味更是清淡,混在在一般贵族家庭的熏香中几乎不会被分辨出来。
我能感觉到,是因为我禁止屋中燃烧熏香,那种安神的昂贵到不可思议的熏香于我而言还不如几株植物感觉舒服。
前世的我曾被人不着痕迹的用过类似药物,虽然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但心底对此极为警觉,甚至可以说有心里阴影的存在。
这也是我反对熏香的理由之一,闻到不属于自然的味道,会让我神经紧张。
干脆的灭了烛火,我站在屋中,屋子一片黑暗,隐隐绰绰的是家具的形状,寂静的紧张的氛围,我控制了自己的呼吸平稳心跳,让眼睛逐渐适应黑暗。
虽然依旧什么也看不到,但我清楚有人在这里,就在我扑灭烛火的一瞬间,极其微弱的轻夷声。
比起对于未知的恐惧,我感到更多的是愤怒。
下药也罢,奉嘉也罢,不管妄图达到什么目的,都在其次,守卫上的薄弱是我的疏失。但,大胆的呆在原地,是对自己武艺的笃信还是对我的藐视?
我可不认为异大陆有照相机或是摄影机之类的高科技用具,那种被不屑的感觉充斥着我的脑海,想抓住他的心情占了主导。他此行的目的反倒在变得不再重要——反正不管他是何人委派的,在政治中只会被打上需要打上的标签,成为某些事的光明正大的借口。
至于抓住他然后怎么样,那就另说了。
我知道我现在通常的做法是叫护卫,以保证自己的安全,而不是凭着曾经的剑圣的实力现今的三脚猫功夫自己动手,那是鲁莽冲动乃至无比愚蠢的,但我,不想那样做,不管结果如何,我想试试。
完全凭靠自己,就像前世一样。
我怕我养成习惯,潜意识依赖旁人的习惯,那种不牢靠的东西。
黑暗,寂静,没有比其他的东西更让人焦躁不安心生惶恐了,耳尖轻轻的抖动着,我承认即便我没有剑圣的实力,也拥有了前世没有的剑圣的体质,或许说本能?
“啪。”极其微弱的声音,是什么轻薄的小东西掉在地上。
左边,十米左右的地方,那么就是右边十米的地方?
不由的想到一个心理测试,一般人在面对两扇完全相同的未知的门的时候,会习惯性的选择左边,所以,而知道这一点的人则会不约而同的选择右边。
如同侦探片中凶器是某人的用具的时候,是想嫁祸那个人,还是利用此盲点故意用自己的东西呢?
于是就陷入了逻辑的怪圈。
那么这个人是聪明人还是笨蛋?
我眯了眯眼,拉了拉身上衣摆,丝绸滑润的摩擦声,微不可查,即便在这样寂静的密闭空间。
但我知道他听得见。
握紧拳,警惕四周,包括我身后靠着的墙壁。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很好,五秒六秒,就是这里,我迅速蹲下,七秒,微弱的破空声呼啸而来,“钉”,原本脑袋的地方插着一支银针。
很细很小,却在一瞬间闪烁出银质的光泽。
这个家伙很聪明,不好对付啊。
我又眯了眯眼,站起来拍了拍手,清脆的掌声响彻在寂静的空气中,门口传来溟庆的声音:“主上有何吩咐。”
对方似乎没有料到我的反应,一时怔愣,在溟庆进来前消失了。
是的,消失,即便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发出一丝声音,但我还是感觉得到,已然空无一人的屋子——除了我以外。
敏感的人就是这点不好,比如现在站在我身后三米处的匆匆而来的溟庆大人,身上散发出的冷气。
越了解他,就越发现此人不好打发。
正当我还在反复思量怎么解释的时候——话说我为什么要解释?
溟庆开口了:“主上,有刺客。”陈述的语句,没有波澜的声线,一如既往,但我宁愿他现在怒气冲冲的质问,不过想也知道这是永远不肯能发生在溟庆身上的事。
“是的,就在刚才离开。如果一开始叫人的话,会被灭口吧。”我轻飘飘的说,这当然也是个原因,在我发现有人的一刹那,其实对方也做好了在我打算开口的时候不惜一切的除掉我,最起码让我发不出声音。
而我没有那个打算,也让对方松懈了神经,即便只有一点点,也足够了。
溟庆接受我的说法,事实上他也认为我做的妥当吧,与其说是在责怪我托大,倒不如是在责怪自己无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让刺客进进出出如自家后院,以致陷我于危险之地,自己还姗姗来迟,丝毫未察觉。
这种心理负担是旁人无法劝慰的,即便是他的主上——我。
或者,如果是我的话,会更让他难堪吧。
我揉揉两穴。
至于他怎么知道有刺客,是直觉吧,毕竟他的经验要比我这个菜鸟多得多得多,早形成战时警惕了。
还有就是,我后知后觉的想起一件事,脑袋咯崩咯崩的转过去,昏暗的光线下——溟庆点亮了蜡烛。
那种姿态赤裸躺在床上的昏迷着我的人——虽然这个角度这个距离估计他看不到也想不到是谁,不过不会看了还不明白状况。
刚才我还在想,幸好没有被溟庆看到的说。
上帝,我果然不是你的私生女。
正文 第五十一章 京都游
“属下告退。”溟庆道。语气不愠不火,平淡如水,却直让我心底发汗。
“不用,你留在这里。”嘴巴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已经自主自发自动了。
“是。”
“待会还有事。”我补充。
转身拉开抽屉,拿出一个很熟悉的木盒子,打开,里面依旧瓶瓶罐罐,熟练的拿起一个绿色的玉瓶。
走到床边,拔出木塞,一缕清淡的葡萄清香飘起,放在奉嘉的鼻下,不一会儿,面色痛苦的人和缓起来,沉入深深的睡梦中。
没错,就是正宗的迷药,挥发性无色液体,主要功用使人昏睡三个时辰,期间无论怎么摇晃刺激乃至虐待,都如同麻醉了一般不会有任何感觉,当然也不会醒过来,直到药效结束。
套用一句话说就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药,无比实用,但是,这种东西对于那种事貌似没有什么助益的说,我的身份决定了不可能用此去采花,即便对方不愿意,到了这里也只能佯作承欢的。
更何况,乐趣是乐趣,晕迷没事,醒不过来也没事,但不能没有一丝反应啊,有恋尸癖的毕竟少,所以当时知道它的功用后我就不断的揣测,自然就熟悉了。
现在的情况刚刚好,不用担心奉嘉突然醒过来,那就事情大条了,当然我并不怕结果,反正不是我做的,只是这样就称了那个人——或者那些人的意了,而我,一向不喜欢做别人希望我做的事。
小心的解开绑的结实的绳子,从柜子里取出一套我没穿过的衣服——不能被看出来是我的,特别选取出宫时用的,也就是说贵则贵已,但绝没有显示我身份的花纹饰品。
从里衣到外衫仔细的穿上,期间穿错过很多次,由一旁的溟庆及时的纠正。
说实话,奉嘉长得很正点,很合我的审美观,身材也是一级的棒,不是那种块块夸张的肌肉,修长匀称有力,不是遥的单薄白皙,也不是溟庆健康的小麦色,偏向于米色,属于少年的青涩和青年的健朗之间。
很诱人的年纪,如果不是溟庆在边上,即便没有紫涎香的作用,我也不容易把持自己。不过,如果,终究只是如果。
毫无悬念的将衣服整理完,转过身眼不见为净的对溟庆说:“将他带出宫,施德学院是单人间吧,放倒床上就好。”
溟庆点点头,抱起奉嘉,很暧mei的公主抱,除去溟庆一如既往的面瘫的话——知道对方的身份的一刹那闪现出一秒的惊讶以外,丝毫不见有任何的表情出入。
“不要让人看到。”我拉住溟庆的手吩咐道。
“是。”
看着溟庆的背影消失在窗口,无语。
我说别被人看到是不希望给奉嘉造成一些不必要不名誉的揣测,只要尽量遮住奉嘉的脸就可以了,谁会管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抱着的是谁啊?
至于走窗户么?
揉揉太阳穴,将自己整个埋在还残留温热体温的被窝里,有些昏昏欲睡,到王宫后,诸事缠身,都没怎么好好的睡过,不觉的产生一种这样做是不是对的这样的想法。
但,我摇摇头,做事最忌事前冲动莽撞,事中游移不定,事后悔恨交加。
既然已经成为事实,再想这些也无济于事,更何况,我于这个世界不过一朵浮萍,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还能去哪里呢?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我自己,我不适合流浪,不适合为着一个虚渺的目的漂泊,我喜欢在一个地方,一个熟悉的地方,即便危险,即便麻烦。
比起无忧无虑的自由,我更需要挣脱不得的羁绊,一个留下的理由。
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适合结婚不适合恋爱的典型。
我足够坚强却不够勇敢,热情、激情这玩意从没有在我身上安家落户过,有时候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已经七老八十了。
回过来,想想那个刺客,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混进宫的——亦或是原本就是内奸,但奉嘉显然是我去找玺金之后被放进来的,那时候我和溟庆都不在未央殿中。
与上次洁娜事件不同,洁娜是通过佣人专用的出口带走玺金的,那里没有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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