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做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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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做女孩-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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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三年前的场景中,一切大不相同。当时的我不在罗马,而是在纽约郊区那栋跟我先生才买下不久的大房子的楼上浴室里。寒冷的十一月,凌晨三点。我先生睡在我们的床上,我躲在浴室内。大约持续了四十七个晚上,就像之前的那些夜晚,我在啜泣。痛苦的呜咽,使得一汪眼泪、鼻涕在我眼前的浴室地板上蔓延开来,形成一小滩羞愧、恐惧、困惑与哀伤的湖水。
  我不想再待在婚姻中。
  我拼命让自己漠视此事,然而实情却不断地向我逼来。
  我不想再待在婚姻中。我不想住在这栋大房子里。我不想生孩子。
  但是照说我应当想生孩子的。我三十一岁。我先生和我——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八年,结婚已六年——一生的共同期望是,在过了“老态龙钟”的三十岁后,我愿意定下心来养儿育女。我们双方都预料,到时候我开始厌倦旅行,乐于住在一个忙碌的大家庭里,家里塞满孩子和自制拼被,后院有花园,炉子上炖着一锅温馨的食物。(这一幅对我母亲的准确写照,是一个生动的指标;它指出要在我自己和抚养我的女强人之间作出区分,对我而言是多么困难。)然而我震惊地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想要这些东西。反而,在我的二十几岁年代要走入尾声,将面临死刑般的“三十”大限时,我发现自己不想怀孕。我一直等着想生孩子,却没有发生。相信我,我知道想要一样东西的感觉;我深知渴望是什么感受。但我感受不到。再说,我不断想起我姐姐在哺育第一胎时告诉过我的话:“生小孩就像在你脸上刺青。做之前一定得确定你想这么做。”
  但现在我怎能挽回?一切都已定案。照说这就是那一年。事实上,我们尝试怀孕已有好几个月。然而什么事也没发生(除了——像是对怀孕的反讽——我经历到心理因素影响的害喜,每天都神经质地把早餐吐出来)。每个月大姨妈来的时候,我都在浴室里暗自低语:谢天谢地,谢天谢地,让我多活一个月……
  我试图说服自己这很正常。我推断,每个女人在尝试怀孕的时候,都一定有过这样的感受。(我用的词是“情绪矛盾”,避免使用更精确的描述:“充满恐惧”。)我试着安慰自己说,我的心情没啥异常,尽管全部证据都与此相反——比方上周巧遇的一个朋友,在花了两年时间、散尽大把钞票接受人工受孕,刚发现自己第一次怀孕后。她欣喜若狂地告诉我,她始终梦想成为人母。她承认自己多年来暗自买婴儿衣服,藏在床底下,免得被丈夫发现。她脸上的喜悦,我看得出来。那正是去年春天在我脸上绽放的那种喜悦;那一天,我得知我服务的杂志社即将派我去新西兰,写一篇有关寻找巨型鱿鱼的文章。我心想:“等到我对生孩子的感觉,像要去新西兰找巨型鱿鱼一样欣喜若狂的时候,才生小孩。”
  我不想再待在婚姻中。
  白天的时候,我拒绝想及这个念头,但到了夜幕降临,这念头却又啃噬着我。好一场灾难。我怎么如此浑蛋,深入婚姻,却又决定放弃?我们才在一年前买下这栋房子。我难道不想要这栋美丽的房子?我难道不爱它?那我现在为何每晚在门厅间出没时,嚎叫有如疯妇?我难道不对我们所积聚的一切——哈德逊谷(HudsonValley)的名居、曼哈顿的公寓、八条电话线、朋友、野餐、派对、周末漫步于我们选择的大型超市的过道、刷卡购买更多家用品——感到自豪?我主动参与创造这种生活的每时每刻当中——那为什么我觉得这一切根本就不像我?为什么我觉得不胜重担,再也无法忍受负担家计、理家、亲友往来、蹓狗、做贤妻良母,甚至在偷闲时刻写作……?
  我不想再待在婚姻中。
  我先生在另一个房间里,睡在我们的床上。我一半爱他,却又受不了他。我不能叫醒他,要他分担我的痛苦——那有什么意义?几个月来,他见我陷于崩溃,眼看我的行为有如疯妇(我俩对此用词意见一致),我只是让他疲惫不堪。我们两人都知道“我出了问题”,而他已渐渐失去耐心。我们吵架、哭喊,我们感到厌倦,只有婚姻陷入破裂的夫妇才感受的厌倦。我们的眼神有如难民。
  我之所以不想再做这个男人的妻子,涉及种种私人、伤心的原因,难以在此分享。绝大部分涉及我的问题,但我们的困境也很大程度和他有关。这并不奇怪;毕竟婚姻中总是存在两个人——两张票,两个意见,两种相互矛盾的决定、欲求与限制。然而,在我的书中探讨他的问题并不妥当。我也不要求任何人相信我能公正无私地报道我们的故事,因此在此略过讲述我们失败婚姻的前因。我也不愿在此讨论我真的曾经想继续做他妻子、他种种的好、我为何爱他而嫁给他、为何无法想象没有他的生活等一切的原因。我不想打开这些话题。让我们这么说吧,这天晚上,他仍是我的灯塔,也同时是我的包袱。不离开比离开更难以想象;离开比不离开更不可能。我不想毁了任何东西或任何人。我只想从后门悄悄溜走,不惹出任何麻烦或导致任何后果,毫不停歇地奔向世界的尽头。
  这部分的故事并不快乐,我明白。但我之所以在此分享,是因为在浴室地板上即将发生的事,将永久改变我的生命进程——几乎就像一颗行星毫无来由地在太空中猝然翻转这类天文大事一般,其熔心变动、两极迁移、形状大幅变形,使整个行星突然变成长方形,不再是球形。就像这样。
  发生的事情是:我开始祈祷。
  你知道——就是向神祷告那样。
  第三章
  这对我来说可是头一遭。既然我首次把这个沉重的字眼——神——引进本书,既然这个字眼将在本书中重复出现多次,请容我在此停顿片刻,原原本本地解说我提及这个字眼时意指为何,以便让大家能立刻决定自己会被触怒的程度。
  把神是否存在的论点留待稍后(不——我有个更好的主意:干脆跳过这一点),容我先行说明使用“神”这个字的原因,而我原本是可以使用“耶和华”“阿拉”“湿婆”“梵天”“毗湿奴”或“宙斯”等这些名称的。或者我可以把神称为“那东西”,在古梵语经文中正是如此称呼,而我认为这很接近自己时而体验到的那种无所不包、不可名状的实体。然而“那东西”让我觉得没有人味——一种非人的东西——而就我个人而言,我是无法对一个“东西”祈祷的。我需要一个确切的名称,以便能完全感觉到一种随侍在侧、属人的气质。同理,在我祈祷时,祷词的对象并非“宇宙”“太虚”“原力”“至高者”“全灵”“造物主”“灵光”“大能”,或选自诺斯底福音书(Gnosticgospels)、我认为最富诗意的神名:“峰回路转的阴影”。
  我并不反对使用这些词。我觉得它们一律平等,因为其既适用、亦不适用于描述无可名状的东西。不过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功能性的名称,来指称这无可名状之对象。而“神”这个名称,让我觉得最温暖,于是我用它。我也得承认,基本上我把神称作“他”(Him),这对我并不费事,在我脑海里,这只是一种方便的个人化代词,并非某种确切的解剖学描述或革命的理由。当然,若有人称作“她”(Her),我也不介意,我能了解想这么称呼的冲动。我还是要说,这两者对我来说都是平等的词儿,既恰当,也不恰当。不过,我认为两个代词大写是不错的表示,是对神的存在略表敬意。
  就文化上而言,虽然并非从神学上来说,我是基督徒。我生为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的新教教徒。我虽爱名叫耶稣的和平良师,我虽也保留权利,在身处困境之时自问他能做什么,但我却无法忍受基督教的既定规则,坚称基督是通往神的“唯一”途径。因此严格说来,我不能自称基督徒。我认识的大部分基督徒都大方豁达地接受我这种感受。不过我认识的这些大部分基督徒,其关于神的说法也并不严格。对于那些说法(和想法)严格的人,我只能对造成任何情感方面的伤害表示遗憾,并请求他们的原谅。
  通常,我响应每一种宗教的超然神秘仪式。只要哪个人说神不住在教条的经文中或遥远的天边宝座上,而是与我们比邻而居,比我们想象中更接近,在我们的心中生息,向来都令我屏息热切响应。我深深感激那些曾经停靠在那颗心,而后返回世界,向我们报告神是“至爱体验”的所有人士。在世界上的一切宗教传统中,向来有抱持神秘主义的圣徒与仙人,他们所报道的正是这种体验。不幸的是,他们许多人的下场是被捕、丧命,然而我仍认为他们很了不起。
  最终,我对神的信念很简单。类似这样——我养过一条大狗,它来自动物收容所,它是十个品种的混种,但似乎遗传到每个品种的最佳特点。它是棕狗。每逢有人问我“它是哪种狗”的时候,我总是给一样的回答:“它是只棕狗。”同样地,当有人提问“你信哪种神”时,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信仰至高无上的神。”
  第四章
  当然,从在浴室地板上首次直接与神说话的那晚以来,我有许多时间可以阐明我对神的想法。尽管在那黑暗的十一月危机期间,我并无兴趣探明我的神学看法。我只想拯救我的生活。我终于留意到,我似乎已经来到某种无可救药、危及生命的绝望状态之中。我想到,处在此种状态下的人,有时会尝试向神求援。我想我曾在什么书中读过这样的例子。
  在我喘息的呜咽中,我跟神的对话,类似这样:“哈啰,神啊。您好吗?我是小莉。很高兴认识您。”
  没错——我和造物者打招呼,就好像在鸡尾酒派对上刚刚由人介绍认识。我们总是从我们这一生学会的事情开始做起,而我向来在一段关系开始的时候,就这么跟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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