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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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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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巴罗威尔绿地的地方,是最乱的地区。那斜坡上的排排房屋又小又破,看上去和我家所在的那条街上的房子很是不同,它们很宽敞,一侧与别人家的屋子连着。站在他家被垃圾包围着的前院里,我能听见什么地方正开足音量放着朗尼·唐尼根①的唱片(我老爹是个垃圾工)。我使劲砰砰地猛敲他家的前门,歇斯底里地大叫,当着他母亲和几个哥哥的面勇敢地面对这个折磨过我的人。我扯着嗓门喊道:“我要打架!我要杀了你!我要把你这该死的房子给烧了!”我吵得四邻都到大门口来看是谁在向这臭名昭著的沙利文兄弟挑战。那个红头发的坏小子和他的哥哥们站在那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们的那位头上还卷着卷发器的母亲大声叫邻居去通知警察。我还在那几声嘶力竭地威胁时当地的警察来了,他们努力平息事端,让那个坏小子为打肿了我的确向我道歉。我终于心满意足地骑车离开了,一面回头向人群喊道:“下回小心点!”那晚我简直觉得自己是阿尔·卡彭特。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感到一阵恐慌,头天晚上喝醉后发出的威胁使自己十分害怕。我吓得决定到坏小子家去道歉,走到半路碰见了他和他的哥哥们。我做好发生最坏的事的准备,出了~身冷汗;但是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他们三个人都对我微笑,并尊敬地和我握手。后来我遇见了布赖思,他已经听说了我去威胁沙利文兄弟的事。我立时就成了英雄。但付出的是怎样的代价啊!这一事件给了我改变一生的致命教训。我从酒瓶里找到了勇气,而味道不同的酒永远都能够搞得到。借助于一点化学物质的帮助,我战胜了自己的克制和无能感,找到了足够的勇气去唬住那坏小子和地的家人。过去生活中发生的事件使我可悲地失去了自信,而酒把它还给了我。
  酒精改变了我的性格。在我和布赖恩的关系中我成了领头的,现在布赖恩总是以敬慕的眼光看待我。酒使我想逃避伦敦北部那单调无聊的生活,遁入侠决罗宾仪式生活的幻想世界中去。我开始厌倦像别的孩子那样在公园里打发时间的生活。一次我想干点什么,便对布赖恩说:“走,我0]留的是士兵头,我们不是胆小鬼。可参军的是埃尔维斯,不是我们!”不久我就建议我们出去抢劫。我们可以像拦路的强盗那样转着车猛扑过去抢走妇女的提包。那晚,我们俩从当地的火车站尾随一位老太太到了一条僻静的街上。我灌了一肚子酒,发出信号后,我们骑车从两面包抄她时我抢走了她的提包。我们猛骑着车逃跑时我的心怦怦地跳着,当她的尖叫声逐渐消失在远处时,我突然意识到布赖思不见了,丢下我独自骑着自行车逃跑了。我紧抓着手把,骑到附近一片田野里,把提包里的东西倒了出来,发现有二十个英镑,这在那时候可是很多钱了。我把钱塞进口袋里,把提包塞到小溪的水底藏了起来。一丝不苟地、小心谨慎地处理掉一切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将会在此后的许多年中成为我的病态职业的标志。为保险起见我一直戴着手套,直到回到卧室感到安全时才脱了下来。后来在每一次抢劫的前后各一个星期我总要戴着手套。
  我为什么要这样干?父母对我的漠然和失去雷蒙德后,这是不是我第一次求救的呼唤呢?我是不是在想,就是受惩罚也比孤独和被忽视强?
  第二天我主动要给布赖恩在抢劫中他应得的那十英镑,可是他拒绝了,说他不能继续干下去,而且也害怕被人捉住。“难道你父母没有红葡萄酒吗?”我厌恶地问道。我们分手了,他祝我好运。他看上去轻松了许多。他要和哥哥骑摩托车到特拉法尔加广场去看第一支从奥尔德马斯顿来的“禁止核弹”的游行队伍到达那里。
  只剩我一个人继续干下去。在后来的许多星期里,我成功地为阔人减轻了他们多余的钱造成的负担。当我父母的酒开始减少时,我便找大个子男孩去替我买酒来藏在自己的床底下。随着酒喝得越来越多,我的表现愈加勇敢,抢劫也愈加胆大。
  一个夏天的晚上,我看见一个妇女夹在两个男人之间沿一条繁忙的大街走着。试图抢劫她当然是自取灭亡,但在喝下车把手上瓶子里最后的一点酒以后,我骑车上了人行道,就像约翰·韦恩般插到了他们中间。那女人拼命抓着她的提包,我拖着她走了一截之后她才松开了手。这时三个人全都大喊着追我,我想离开大路,惊慌失措地拐上了第一条向左的路,发现这是条没有出口的死胡同。有三个大人在后面穷追不舍,很快我就被抓住了。就一个十四岁的人而言,我和两个大块头之间开展的搏斗是够英勇的,但他们很快就制服了我,把我握在那儿,同时那女人去叫警察。我吓呆了。啊,上帝,我心里在想,我干了些什么呀?
  第二章 第一次吸毒
  当那两个男人扼住我的时候,那个女人拾起提包大声问道:“你愿意有人抢你母亲的提包吗?”一群穿着睡衣的人走出来打听什么事这么乱哄哄的,结果发现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和两个成年人打架。最后警察来了,可我整个吓糊涂了,只模模糊糊地记得在开往警察局去的路上,有个圆脸的警察和我一起坐在警车的后排座上。那时候抢提包的事还不多见,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在过去几个月中,我的许多罪行都早已报告到了警察局。这时,每个警官都想来看看这个终于被抓住了的年轻的拦路强盗。拘留室门口不断有人伸进头来看上一眼。讯问我的那个年纪比较大的警察在我告诉了他我家的地址以后,脸上露出了大惑不解的神情,那是一条和大多数产生青少年罪犯的多暴力地区正好相反的体面的街道。
  一个小时之内我的父母就来到了警察局。父亲十分吃惊,开始询问我,但我只是沉默地迎着他的眼光。母亲什么话也没说就哭了起来。只是在禁止我跟他们回家时,我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严重。父母离开后,我被带到一个囚室去过夜。警察局的警察在听世界杯足球赛的广播,巴西5:2战胜了瑞典。十七岁的贝利进了球。那是一九五八年的六月。囚室里黑乎乎的,我陷入了绝望的深渊,想念维奥莱特,哭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我从囚室被带到法庭上,看到三个法官坐在一幅女王的巨大画像前。他们裁决我在押四周,以准备获得进一步的报告。于是我和另外两个样子粗野的少年一起被一辆上锁的警车带走了。大的那个似乎是个老资格了,他问司机是不是要把我们带到“圣尼古拉斯少年收容所‘里。”那里面可有些难对付的家伙,“他指着掉了的门牙说,”这是我上次在那里时的事。“那天天气很好,车子驶过乡村,我沉默地坐在车里。最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四周围着安全网的巨大建筑物的大门外,那里有个系着红色工作裙的胖女人来接我们。”这些就是今天的少年罪犯吗?“她开玩笑地问警车司机。”我们这儿有个抢提包的小家伙,“他答道,”觉着自己是罗宾汉呢!“我下车时她对我怪笑着,揪着我的领子:”好吧,欢迎你罗宾。我是使女玛丽安!“
  我们三个人被带到了一间大餐厅里,大约有五十个男孩在那里吃香肠和土豆泥,发出很大的声音。我们进去的时候,一个伦敦东区口音很重的人喊道:“看,巴里回来了。你好吗,老小子?”这是和那个缺牙的男孩打招呼呢。聚集在这里的穿着昨叽布制服、全都比我大得多的少年都是成长中的明天的罪犯。比起他们来,雷蒙德和布赖恩简直像儿童车里的婴儿。那晚我们被带到了一间大宿舍里各自的铺位前,关灯时女看守大声说:“统统听着,不许手Yin,马上睡觉。”
  第二天早饭后我才意识到,我是落在少年犯罪世界的深渊里了。我被派和另外俩人在厨房干活。他们在争论谁的父亲是更出名的匪徒,突然其中一个拿起他正洗着的刀子捅进了另一个的胳膊。我看着挨桶的那个踉跄着走出厨房,留下了一道血迹,整个吓呆了。那个较大的男孩立刻一把抓住了我,把血迹斑斑的刀子对着我的脖子,告诉我如果敢告发他会有什么结果。“现在快跑!”他恶狠狠地嘶嘶说道。我奔出厨房,跑进宿舍躲到了我的床底下。后来询问我时,我说出事的时候我正在上厕所。和那些大孩子在一起,我明白自己不是罗宾汉,而只是他们的一个小小的跟屁虫!
  随后的三个星期像场噩梦,非常可怕。我的父母每个星期日来看我,呆一个小时,可是他们显得离这个凶暴的少年世界是这样遥远。其中一群仿效他们的英雄、几周前刚从切姆斯福德监狱逃跑的阿尔弗莱德·海因兹,正在策划越狱。在我快要离开那里的时候,我变得勇敢了一些,开始按我能够想象的模仿电影(监狱摇滚)中的埃尔维斯。一天晚上的娱乐时间里,我想打台球,但是一个已经玩了很久的苏格兰男孩不肯离开球桌,我生气之下和他吵了起来。在争吵过程中他用台球杆打我,把我的嘴唇打了个大口子。我吃惊得忘了还手,这件事在我一两天后脸上包着绷带上法庭时起了有利于我的作用。
  在申诉中,父亲没法说服了地方法官们我需要的是心理治疗而不是监禁。他想着有个和精神病人生活在一起的病儿子要比有个在监狱里的健康儿子强。于是我当场被判去当弗莱思·巴尼特精神病院的住院病人。在当时,这似乎比在少年犯监狱里蹲三年要好,但从以后在精神病院中出现的情况来看,蹲监狱要好得多,可能会使我免去吸毒这个无期徒刑。
  我被放进一辆加锁的小客车里送到那家精神病院,只是在警察离开后我才完全意识到这不是少年拘留所。现在包围我的不是少年罪犯,而是穿着晨衣四处晃悠的怪人。
  弗莱思·巴尼特是巨大的哥特式综合建筑群,坐落在大面积的场地之上。它有着欧洲最长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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