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的尘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江湖的尘埃-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个似仙人月下赏花,不时出手指点一二。一个像是风中蝴蝶,好像绕着月光下的盛开的花翩翩起舞。

    墨老二武功虽然不如两人高,但也看的出来。昋孤谍败象已现。

    尽管蝴蝶绝招尽出,奈何仙人太强。蝴蝶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仙人随意挥手,便风停雨歇。

    九招已过,蝴蝶略显疲态,月仙还是那样云淡风轻。

    “不自由,毋宁死!”这是墨老二在牢里时装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如今这句话却出自一个女人之口。

    蝴蝶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们自由自在。瓶子里的蝴蝶,永远只能是标本。

    昋孤蝶,一只高贵孤独的蝴蝶。

    她右手抬起,内力灌于掌上,一掌拍向心脏,又快又准。

    等墨老二反应过来的时候,月仙倒飞了出去,同时倒飞的还有断了翅的蝴蝶。墨老二来不及多想,飞身而出,半空中接住了昋孤蝶。然后两人狠狠地撞在了后面的墙壁上。

    月仙擦了擦嘴角的血丝,昋孤蝶嘴里的血墨老二怎么也止不住。至于墨老二,胃里刚吞尽口红色液体。

    “给。”月仙从身上掏出一个瓶子,倒出颗药,自己吞了。然后将瓶子扔给墨老二。墨老二接住瓶子,急忙到处一颗放进昋孤蝶的嘴里。等昋孤蝶嘴里不再流血,才给自己倒一颗。然后他就把瓶子放进了兜里。

    “多谢公子的成全之恩。”

    “不用客气!我输就是输了,没那么多理由。大门在那,你们好自为之。”说完月仙便盘腿坐下,调息养伤。

    墨老二背起昋孤蝶,走向大门。月光下,他们的影子紧紧地挨在一起,不分彼此。

    ',!'

 ;。。。 ; ;
天生万物以育谁
    第三十一章天生万物以育谁

    一代老流氓刘伶,曾经说过:天地为庐。然而,对于墨老二来说,天地为笼。不过,也有老强盗张献忠曾说过,天生万物以育人。当然,用墨老二的话来说,老张这句话并不完全对。用墨老二的话来说,应该是“天生万物以育主角”才对。这是墨老二从大量的电视和小说中总结出来的。在这些电视和小说里,一个地方或一个教派,花费数千年甚至万年的时间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宝物,最后都统统被主角收了。所以墨老二才说天生万物以育主角。可惜,他墨老二不是电视和小说里的主角,人家那些主角走到哪就装逼到哪,可不像他墨老二,走到哪,倒霉到哪。

    墨老二走出大门,仅仅也只是走出了个门而已。他的前面还有树林,有山,有河,还有其他种种恶劣环境,然而最最重要是的还有人。如果只是山川湖泊的自然风险,他倒还有一丝希望能闯过。但是,对于人,他墨老二就没那份能力了。毕竟他不是独孤求败那种变态,举世无敌。也不是西风吹雪那种牛人,杀人只需一剑。就连龙傲天,他墨老二也配不上给人家舔脚趾。他一个人本身就没什么希望闯得过前面的人阵了,在加上他的背上还有一个不省人事的女人。哎,这前途真的是希望渺茫,一片黑暗啊。按照墨老二以前的性格,遇到这种事,他肯定是要撂挑子的,因为他只是个不入流的小人物,更何况他还是一个没本事的懒惰的小人物呢。

    墨老二很懒,懒得动,懒得想。有人说他,既然你如此懒,当初为何要跑在几亿兄弟前面。墨老二当时翻了翻白眼,人人都说我墨老二头发短,见识短。没想到你也差不多。当年如果我跑在几亿兄弟的最前面,那我早当炮灰了。当年我懒得动,结果跑在我前面的都做了垫脚石,最后仅剩的几个,还当了炮灰,只剩下懒惰的我幸运的来到了人世。

    所以墨老二说,他的懒是天生的。因为懒得动,所以他的床上总是一团乱,桌上更是乱到了极致,书上的灰都可以写电话号码了。因为懒的想,所以他每天的生活都是机械似的,从来不想今天该做什么,该吃什么,以及该交什么朋友。似乎也是因为懒,所以他没有事的时候就呆在宿舍,从来不跑出去玩耍。这也就造成了他整日孤单的身影。时日一长,他都有点孤僻了。如果不是因为公交车上的那件事,他的将来将会是和孤僻的人。这公交车上的那事一搅和,他的命运也就发生了改变。所以,后世很多人都做出和意淫,要是当初血修罗没有坐上那辆公交车,那么后面江湖上的事情会如何呢?为此,有不少意淫家写了不少相关的小说。

    而懒的人,往往都不喜欢责任。因为怕责任,所以他们宁可不做一些事。以前一个人逃跑时,根本不需要考虑是否要对自己负责,凭感觉而逃。现在不同了,他背上多了个人,他必须要对人家的安全负责,虽然对方没说。但墨老二却是这样想的,这是他的原则。他不是那种路见不平要踩一脚的人,他只是一个有着自己原则的人。见死不救,对他来说没什么。但是如果是自己认识的人,那就不一样了。

    因为要对人负责,所以就面临着选择。在他前面就有两条路,一条大路,一条小路。他只能选择一条。

    大路宽,但人多,易被人发现。小路窄,人少,但是不好走,又危险,更何况背上还有一个需要被照顾的人。随便了,一切天注定,半点不由人。墨老二咬咬牙,踏上了路。多年后,江湖史官百晓生在他的血修罗传记中写道,如果当初修血罗选择的是另一条路,那么后面的一系列的悲剧应该就不会发生了吧。可是谁知道呢,反正这世间又没有如果。

    一夜无语,墨老二背着昋孤蝶赶了一晚上的路,直到肚子饿了,遇到了一个不速之客。

    洞外下起了雨,这世界很奇怪。只要是悲剧,就会发生在下雨天。

    它住在祖传的豪宅里,每天除了睡觉,就是出去和食物玩耍。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很亮。走出府邸,它在树林里晃荡着,寻找有趣的食物。两个有趣的食物进了它的视线,一公人,一母人。母人好像死了,被公人背着。公人气喘吁吁的,看起来也快不行了。哼,这怎么行。本大爷还没玩够,母人死了就死了,公人必须被本大爷玩了才能死。所以,没有脑子的它,不怂就是干,扑了上去。

    树丛里窜出一条黑影,扑向墨老二。唉,墨老二转过身,避开了。那货还不依不饶,再次扑了上来,墨老二跳起来就是一脚,将那货给踢倒飞出去。然后将昋孤蝶放了下来,摸了摸自己那小时候就残缺了的耳朵,咧开了嘴,看着那黑影。

    天下起了雨,洞里火燃烧着,洞的原主人在火上翻滚着。洞里躺着一个女人,软玉温香;娇柔旖旎。

    祸水,这是墨老二第一次完整的清清楚楚的看到昋孤蝶时脑海里唯一的词语。他还不真气的咽口水。

    野洞,一个祸水一样的女人,可以任你所为,而你还是个二十出头的血气方刚的未经人事的男人。会怎么样呢?

    “啪”的扇了自己一巴掌,墨老二赶紧回过神,心理默念心经。顺便将昋孤蝶的头发弄散,遮住那不该出现的容颜。然后墨老二才开始检查她的情况。

    嗯,还好,不是很严重,看来月仙还是手下留情了,否则昋孤蝶就当场烟消玉损了。再加上月仙给的药,不出两天,她不说飞檐走壁,但下地是没问题的了。

    火上传来了阵阵香味,墨老二回过头,翻转了下原洞的老主人。

    他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他的耳朵有一只有个缺口,但不是天生的。那是在他小时候的一次狩猎中造成的,也是从那时起,他就有了正式的名字,墨风。

    ',!'

 ;。。。 ; ;
第三十二章 相逢
    第三十二章相逢

    有人说,女人就是天生的吃货(其实这句话就是墨老二自己说的,只是因为怕被某些人打,才说是有人说)。别看她们瘦小瘦小的,一吃起来,大汉都要靠边而站。所以有人说,对女人而言,最好的情话就是: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都全买了。当然墨老二对这种说法一开始是嗤之以鼻的,然而现实给他上了最生动的一堂课。

    当火上的肉滋滋响,冒着热气混着香气的时候,昋孤蝶醒了。

    要不是之前碰到她身体的时候没反应,墨老二都不得不怀疑她是否装晕。

    在昋孤蝶的示意下,墨老二从正烤的大腿上,割下一块巴掌大的肉,准备递给昋孤蝶。谁知,昋孤蝶一把拿走了大腿,独自啃了起来。

    墨老二看着手里的肉,再看看人家手里的大腿。最终也只能心里默默的留下了泪。为什么啊?

    幸亏,还有一条大腿。墨老二赶紧去割下另一条大腿,褪去毛,用接的雨水冲洗一下,然后放到火上烤了起来。如果有盐就好了。

    老实说,墨老二并不太会烤东西。他唯一烤肉的经验是过年时,村里有人家杀猪的时候,他去割两块肉烤吃的经验。而且那肉是人家帮他切好,并撒上盐的,他只是拿去火上烤一烤而已。

    不过,这深山老林的,大家本身肚子又饿,谁还管它味道如何,只要能吃就行了。

    墨老二要一边注意火上的大腿,一边还要给昋孤蝶打水喝。这水并不是外面的雨水,而是洞里的泉水。这泉水,不像在超市里买的那些所谓山泉水。这泉水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冰凉,然后是一股不浓但是又不淡的甘甜。

    待到昋孤蝶吃完后,墨老二想检查了下她的伤势。谁知,人家不肯。为什么呢?因为人家会医术,墨老二不会。

    不过,月仙的药果然给力,除了不能运行功力外,已无大恙。墨老二是怎么知道的呢?根据只有一个,就是他脸上的火辣辣的巴掌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