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月仙的药果然给力,除了不能运行功力外,已无大恙。墨老二是怎么知道的呢?根据只有一个,就是他脸上的火辣辣的巴掌印。
不过,月仙的药越好,以后卖起来价钱就越高了。要知道,当时,月仙可是丢了一瓶药给墨老二的。
当他还在意淫的时候,昋孤蝶的芊芊玉手已经捏住了他的耳朵,捏了捏。
“你的耳朵竟然有个缺口?”
“这叫伟人标志。我师父说了,凡是能成为伟人的人,身上总有无常人不同的地方。比如项羽重瞳,刘备耳大手长,朱元璋歪嘴。”墨老二本来还有一大堆话要说的,但是耳朵上传来的感觉,让他明智的选择了闭嘴。
“你这个缺口什么时候有的?”
“大概七八岁的时候跟人打架弄的吧。”
“我对你这个故事很感兴趣,你能不能仔细说一下。”
“既然美丽的小姐你要听,小生就仔仔细细地给你道来。”墨老二本来还想继续嘴炮的,但是耳朵在人家手里。人啊,就是不能让人抓住把柄,否则你想做的事,想说的话,都不能做。
“说来话长。话说当年我还时个小正太的时候,调皮捣蛋无所不干。有一天……从那天起,我就有了正名,墨风。”
“有意思,有意思。哈哈,人有意思,故事有意思,肉更有意思。”一个陌生的沉稳的男人的声音从洞外传了过来。
“我说了,有意思,没错吧。你可输了,别忘了赌约。”熟悉的富有磁性的男声紧接着也从洞口传了进来。
“能遇到这么有意思的人,输就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地窖里的那坛陈年老酒,你拿走算了。”
洞口,两个人交谈的声音传进洞里,传进墨老二的耳朵里。他抄起身边的木棍,这木棍是一树枝,被墨老二修理了下成了木棍。他转过头,盯着洞口。
墨老二不知道的是,在他看着洞口的时候,火上的大腿已经移到了一只白嫩纤细的手上。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火光照在来访者的脸上,一个是一脚国字脸的不怒自威,一看就是常年身居高位的领导者。一个是白衣胜雪俊美非凡的翩翩佳公子。
“大老远就闻到了香味,哈哈,有口福了。”中年男子开口说道。
“这是我的。”墨老二站了起来,拿着棍子挡在前面。
“哈哈,对对对。吃饭就要付账。这样吧,小兄弟,我以一个条件与你交换,如何?”
“可以。”墨老二想了想,让开了身子。
“你呢?”墨老二看着年轻的俊公子问道。
“我不是已经付过了吗?”年轻公子看向墨老二,笑着回答道,并用手指了指墨老二的裤兜。
既然两人没有动手的意思,墨老二自然不会自讨苦吃。所谓先下手为强,那也是要看情况的。
墨老二让开了身子,闷闷不乐的坐回昋孤蝶的身边。昋孤蝶低头啃着手上的肉,似乎眼前的两人不存在一样。
火上多了两条腿,四条腿,墨老二一条也没有得到。
墨老二只能默默的从剩下的里面找了一块比较嫩的肉,插上棍子,放到火上。
“俗话说酒肉酒肉,有肉岂能无酒。老唐,你的好货呢?”
“你这小子,又想打什么坏主意。你才刚刚从我这儿赢了一坛好酒,还想怎样?”
“刚才那是赌约,岂能与此相谈并论。再说了,给未来的手下一个好的见面礼,不是领导应该做的吗?”
“还没试过呢?”
男子从身上掏出了个酒瓶,拧开盖子,一阵香味飘了出来。
男子将瓶子递给墨老二,墨老二接过瓶子,想也不想。喝了一口。然后他很就悲剧了,不会抽烟的人第一次抽烟,都会被呛。而烟酒烟酒,这俩基友,都是一个德行。
墨老二是喝过酒,但他喝的至多也就是老白干那样的酒,何曾喝过如此烈的酒。他的胃里就像一把火在不停的燃烧着。
墨老二眼泪花花的,狠狠的看着那开怀大笑的两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走着,地上的火堆越燃越小。
雨总有停的时候,肉总有吃完的时候。一切到最后都要面对。
“你欠我一个条件!”
“你确定现在就要使用吗?”
“难道你们现在不抓我们吗?”
“你认为那可能吗?”
“那我就要使用条件了。”
“你想怎么使用?”
“时间,你们两个都是高手。我只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武功一般的学生。而这女人先前已经受了重伤。我要你们这次放我们先走。等我们走了两个小时之后,你们才能追。同时,你们外面的手下这两个小时内不能抓我们,和跟踪我们。”
“没问题。但是你能跑得掉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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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回归
第三十三章回归
时间,尤其是谈判多出来的时间,不会太长。尤其是对于赶时间的人来说,两个小时,一眨眼的时间就没了。
人人都希望在自己处于绝境的时候,能产生奇迹。但是奇迹,从来没有产生过。
不会产生奇迹,只是让人多点残喘的时间罢了。猫捉住了耗子,再放跑耗子,不是慈悲,只是无聊而已,想娱乐娱乐罢了。当猫玩累了,耗子就会被再次捉住。既然作为耗子,就注定了最后还是要进入猫的口腹。
墨老二,绝望,很绝望。前方的两人,很高,很高。如果要问墨老二那两人有多高,墨老二会说比王屋太行还要高,而墨老二自己虽然愚却不是愚公。
在绝望下,有人选择反抗,有人选择接受。墨老二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他选择喝酒。
酒不是他的,是老唐的。
老唐,不仅给了他酒,还给了他刀,一把木刀。准确来说是把呈暗红色,接近于玄色的木刀。
酒,没喝过的人说它是马尿,第一次喝他的人会呛到。尤其是烈酒,会辣的人眼红心跳。而喝多了的人,却把它当宝贝,比老婆还亲的宝贝,比如古代的老流氓刘伶。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所以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人喝酒,即使是在大饥荒的年代,也有人在喝酒。而且这世界,喝酒的不见得会比不喝酒的人少。
喝酒的人又可以分成两种。
有种人一喝就醉,一醉就吐,满嘴胡说八道,满地乱爬,或拉屎撒尿在裤里,或光着屁股满屋子乱跑。更有甚者,为一屁事大吵大闹,以至刀剑相交。有的打妻揍子,甚至放火烧房子,什么事都能做得出。这种人,在酒后把自己平时做不出的事都做了,酒醒后却不敢认账。
虽然墨老二不怎么喜欢喝酒,也没有喝过多少酒,但他不喜欢和这种人喝酒,也不喜欢这种人。因为他是后一种人。
后一种人,不管喝了多少,面不改色,不吐,不发酒疯,仍然能和人谈笑风生。这种人,喝了酒会比不喝酒还清醒。汨罗江畔的屈原深有体会,所以他才说“举世皆醉我独醒”。
墨老二既然是第二种人,一个把酒当兴奋剂的人。所以他越喝眼睛就越亮,越喝胆子就越大。
酒,喝完了,事该解决了。
墨老二举起了刀,双手紧握着刀柄,没有抖动。
全神贯注的看着老唐,面无表情。刀举到头顶上方,上方的天空没有太阳。
突然,东方的天空出现了一道金色的光芒,刺破天地间的宁静。墨老二动了,他的刀劈了下去。一道光芒从大地爆发,亮的人睁不开眼。
墨老二,倒飞了出去,连带着一个女人。脚不停息,他们飞快的在林里穿梭着。只是墨老二的脸越来越白。
一口血喷了出来,墨老二最后还是倒了下去。他不知道的是,他倒下去的时候,在他们前面,站着几个人,几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
一条路,一辆车,一个乘客。
山,看起来还是那山。树,看起来还是那树。路,还是那条来时的路。车,还是那辆来时的车。人,还是那个倒霉的墨老二。
只不过,来时,他生龙活虎。如今,病猫不如。脸色苍白,再配上白色的衣服,活活病死鬼一个。再加上,没有生气的双眼,要说这不是刚从地狱爬出来的,谁信?
有些伤好治,有些伤难治。
如今医学发展到了,胳膊断了可以再接,肾坏了可以再换。可是,不管医学如何的发达,有些病,始终是医生医治不了的。
来时,是失去了自由。如今,得到了“自由”,洗清了身上的黑暗,自己也可以回到学校。多好啊,多好啊。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白色的床上,盖着白色的被子,他有时挺希望那白色的被子是盖住了头的。可惜,不是,消毒水的味道太难闻,以至于他不得不醒过来。
给他看病的医生说他的命真大,胸前的那道剑伤只差一点,就伤及心脉。他的运气好,正好被唐大人找到,再晚一刻,就会流血过多,即使救活了性命,恐怕今生也成了病痨。
至于他胸前的那道伤口,谁也不知道是谁刺的。因为唐大人和月公子找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受伤了。而他从老唐手上逃跑的时候,只是受了掌上。
别人不知知道,但是他知道,或许连那些人以及他都不知道他知道吧,毕竟当时他已经晕了过去。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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