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虚道德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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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虚道德天尊- 第3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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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十二条内容是治国的根本大计,作为一国之君,或是一个制度下培养的文人,归纳出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都不是难事。关键是否愿意努力去做,如隋炀帝是有名的暴君,他自然不愿做这些治国爱民的事。他父亲是位明君,上面的事几乎全做了,而且做得很好,但他却没有坚持做,晚年也成了一个很凶恶的暴君。他的儿子正是接着**晚年的坏事,才做得比他父亲晚年还坏的。有的皇帝是愿意做的,但因个人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却做不好。李治就是这样的皇帝,他就无气魄,又无才情,他是做不来的。虽然他忠厚、仁爱,是儒家经典陶治出来的知识分子,做个一般的文化人,能做得很好,但做个治国的皇帝他就不合格了。

    其实,武皇后辅佐李治20年了,这20年已经做了《帝范》中的好些事。但她毕竟不是个皇帝,她是在李治身后指挥着皇帝做的,想很好地做好那十二方面的事,自然是困难的。好比一个优秀导演,给他一个上不了台的演员,是演不好戏的。何况,台下还不断捣乱、不停地鼓唣,要把幕后的导演轰下台。

    现在他仍然不是皇帝,可是她已不能不做,毫无退路,后退不堪设想。

    对《帝范》十二章,她逐项内容分析着,由于条件不同,她比照着,看看哪些内容需要改。她要做一个最切时宜的,而且突出本朝特点和她武皇后的特点。

    《帝范》的前两个内容是讲怎么做一个好皇帝并通过团结诸亲王,建立起皇帝的亲族体系,做巩固皇权的宗族宗法基础。唐太宗鉴于皇族叔辈、子侄系庞大,做得好是一个血缘宗族关系网络,可最好地巩固皇权,做不好就会亲族为叛、父兄反目。这两条武皇后原则接受,但她不愿再写再定,只能暗中注意。

    求贤、审官、纳谏、去谗几项内容自然要做,但得变变说法,突出当务之急,突出时需特点。

    戒盈、崇俭是要注意的,以往自己做过了的,要设法缓解,但也应具体点规定,不能照抄照搬。

    务农一条是最实际的,这是富国富民的根本,要首先做好。

    赏罚讲的是皇帝对臣民的恩威并治,按法律办事,赏罚分明,自然是一定要做好的,不然好坏一锅粥,谁还肯为皇帝卖力。

    阅武和崇文,是帝王的武功与文治两端,自然重要。但也不能像这样的笼统,还要具体些。

    经过她的反复思考,把前朝与当今相比照,总结唐太宗的经验和教训,总结自己辅佐李治20年的经验教训。终于制出了自己的施政大纲十二条,请李治定夺和实行。因为自己不是皇帝,仍然以“建言”方式提出,因此叫做《建言十二条》。和唐太宗的《帝范》十二章相对应。

    让百官想起唐太宗,想起唐太宗的“贞观之治”,表示当朝也要再造出个“贞观之治”来。

    建言十二条

    劝农桑,薄赋徭;

    二、给复三辅地;

    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

    四、南北中尚禁yin巧;

    五、省功费力役;

    六、广言路;

    七、杜谗口;

    八、王公以降,皆习《老子》;

    九、父在,为母服齐哀三年;

    十、上元前勋官已给告身者,无追核;

    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禀入;

    十二、百官任事久,才高位下者,得进阶申滞。

    第一条则是功谏农桑,轻徭薄赋。从两个方面发展国家的农业生产,是历代明君的富国强民国策。一方面大力鼓励农民加重耕织,发展农副两业,一方面减轻农民的赋税和徭役。前代如西汉初期、“贞观”前期皆实行此策,是故国泰民安,出现“文景之治”、“贞观之治”。

    第二条规定,免除京师长安畿辅重地京兆、冯翊、扶风之地人民的全部徭役负担。让京城周围人民全力投入基本建设,以巩固国都。

    第三条是她总结了历朝教训,尤其是贞观后期和本朝的东西用兵的教训,打算停止武力征服,和戎四方,使四海昇平,和平友好。

    第四条要禁止朝廷各部门的奢侈浮华风气。南、北、中、尚,是指宰相府,俗称南衙;中央各直属机构,俗称北衙;中是指中书省,也称右相府和西台;尚指尚书省,也称都台、文昌台、中台、南省,亦是宰相府。总之,这是泛指中央各机构。

    第五条是要精减土木建设,节约开支和劳动力的使用,尤其宫室建设,历代皆有深刻教训。先时对东都的营建,已造成开支和劳力负重,管民已有怨言。

    第六条和第七条,是要让官员们敢说话,向朝廷建言和批评;但也不能造谣生事,搬弄是非、混淆视听。她自然是有所指的,以往不少人造谣攻击陷害她。但只要不是恶意地胡说八道,皇帝要有纳谏的雅量。

    第八条是要王公以下的臣民,都要读《老子》这篇文章。其目的显然,她知道高祖建唐时曾将李家先祖附会于唐尧,又称李家鼻祖是老子李聃,又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因此她这是投其所好,让李氏王朝宗亲和百官,别总认为她是武氏的女儿,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她借此表示她是李家的媳妇,没有外心。

    第九条是武皇后借当时的丧葬礼仪中的一条,来提高妇女的地位的。古代社会,长辈去世了,在居丧期间要根据服丧人与死者的关系,亲疏远近而服饰有所不同。共分五个等级,即斩衷、齐衷、大功、小功、缌麻。斩衷是最重之孝服,以粗麻布做成,不缝边,斩布成衣。子女为父,妻妾为夫,服期三年。齐衷是第二等丧服,以熟麻布做衣,缝边整齐,故称齐,丧期又分四等,前两等是:如父亲已去了,寡母去世时,儿子为母亲服孝三年;而如果是父亲健在,母亲去世了,儿子只要为母亲服一年孝就行了。(因居丧制度相当复杂,此不宜多用笔墨,仅以文中所涉内容,约而述之)武皇后感到这种制度对女人太不平等,妻为夫、子为父要服“斩衷”三年;而父亲健在,子为母(夫为亡妻)只服“齐衷”一年。(实际上,女子在居丧制度中的受轻视内容很多,此亦不多涉及)因此,武皇后才把其制度改变,让父母既男女平等。不知这内容是否实行,若实行了,那其他还涉及女子的许多内容,是否也改了,乃无据可依。实则,武皇后据此仅表示提高妇女地位。

    第十条是说在上元年以前,就是说今年以前已经取得勋官身份的人,不再审查追缴勋官的身份(包括证件)了。这里反映唐初的一个背景:时因征战需要,大量招募军士,按战功得到了勋赏,被称“勋官”。勋官不是职事常官,没有职守,但享朝廷的土地赏赐,称“勋田”。三至五品的勋官可参加职事常官的铨选,合格者可得到实职官位,二品以上的勋官,可享门荫特权。但唐初同时规定:凡战事结束,军人要大批除役归里。因此,对取得勋官资格的要进行特别审查,特别是持有前方将军所发的勋官证件,更要严格审核。有问题的有虚假不实的,要取消勋官资格,收回证件。武皇后规定,是在于宽限对勋官的审查,收拢人心。

    第十一条规定京官八品以上的官员,普遍增加俸禄。“益廪入”,廪即增益谷仓,意指提高俸禄标准。

    第十二条是指那些任职年头很长,有实际才能却官位较低的,可量才进阶。这一条,包括前两条,是武皇后关心各级官员的切身利益,解决他们的进阶和待遇,以便努力工作,使国安也得到了可用之才。

    武皇后的《建言十二条》突出了强国富民、善用人才、广开言路、团结少数民族、禁止奢浮、提高妇女地位、笼络官员、缓解矛盾等重大方针政策和策略,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治国纲领。

    李治见后非常高兴,史书称“诏书褒美”,并立即执行。

    但究竟执行得如何,效果又是怎样,传统史书是不愿记述的,有的史书透露一点这方面的信息,还往往带有讽刺、贬抑之意味。

    武皇后是说干就干,雷厉风行,而且往往大破常规,突显举动。例如:奖励农桑,发展农业和手工业最为重要。她就是上元二年(675年)的三月西已日举行了隆重的亲桑和祭祀先蚕的仪式。

    祭祀先农和先蚕是我国皇帝制度中的一项礼仪规定。按数千年以来的传统礼仪,每年春三月上亥日,皇帝百官祭先农,亲自扶犁耕地,谓之“亲耕”,行“籍田礼”,表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同样,皇后也率内外命妇祭先蚕,行“亲蚕礼”。举行这种仪式,一般都有固定的地点,大都在都城的近郊,隋唐改在宫苑里进行。都有固定的人员,并设有观台,不过做做样子罢了。但武皇后为号召臣民重视农桑,表示她制定政治的重要,她打破惯例,到洛阳邙山之南以前所未有的隆重规格举办亲蚕仪式,不仅是朝廷内外命妇,百官和各地朝觐使者都要参加。他要通过这个仪式,表示鼓励农桑,发产农业生产的决心。对她的这一活动,《资治通鉴》留有一句记载:“三月,丁已,天后祭先蚕于邙山之阳,百官及朝集使皆陪位。”

    为倡节俭,武皇后把按皇后服饰制度规定的十二道褶的罗裙,下令改为七道褶,并带头捐出自己的脂粉钱救灾。在她的号召和带动下,宫中嫔妃也不再使用高档奢侈品。这种节约所减轻的开支虽然有限,但对勤俭风气的兴起是有作用的。

    武皇后更重视选拔和培养人才,她要培养出能为自己的新政效力的人才来,而不是扯她后腿、拆她台的那些传统观念浓重的人才。

    为此,她自行选拔了一批文学之士如著作郎元万顷、左史刘祎等人,到禁宫中从事修撰编书。撰成了《烈女传》《臣轨》《百僚新诫》《内轨要略》《少阳正传》《孝子传》《乐书》等,累计达千余卷之多。

    在修撰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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