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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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人家-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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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里的齐又拱着小脑袋……发出猫咪一样的细声细气的声音,“可可,糖糖。”这个小家伙,不过吃过两次糖,就已经惦念上了那种甜甜的味道。
    齐达亲了亲小家伙嫩嫩的脸颊,“等下次赶集的时候,哥哥再给你买糖糖。”这里的集市是一月两次,每月的初一十五,一年到头,除了正月,附近十里八乡的乡民都会自发的去那个叫做柳坪的小镇赶场,用自己的辛苦所得与闻名而来的行商交换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如盐茶之类的,或者一些山里没有的奢侈品如糖果绸缎等。
    鉴于齐达上一次去集市是二十多天前的事情,所以要齐又要吃糖果还真要等一阵子。
    不过,看着小家伙渴望的样子,他还得努力呢!糖啊,可不是便宜的东西。
    “吃饭了!”灶屋传来水秀的声音,“快点出来。”最近一段时间,根生不时地为大毛往这边稍东西,所以水秀心情一直极好。
    齐达抱着齐又踢踏踢踏的慢慢走出去,今天水秀做了荠菜包子,新鲜水嫩的荠菜是今早齐达出门挖的,佐餐的是野葱伴荠菜,以及爆炒空心菜。很是清爽可口。
    吃过早餐,齐达照例带着齐又上山——不为狩猎,而是砍柴。毕竟家里三个人,而且天气也开始转冷,柴禾的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而水秀则出门打草,兔子吃不得露水草,所以每次都是等太阳出来了草上的露水干了才出门打草。
    因为只是砍柴,所以齐达的负担小了许多,闲暇也多了许多,所以捆好了柴之后,他还有余裕在山上寻找蘑菇,鸟蛋以及野蜂窝。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一点收获,运气不好什么也没有的时候,他就折两枝野花让小又子抱着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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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生家来娣的婚事筹备已经进入了紧锣密鼓的最后阶段,嫁妆中的家具行头什么的都准备得差不多了,而衣服鞋子什么的也都做好了。现在,根生主要忙着亲事那天用什么招待客人。
    山里人生活贫苦,自然做不到山外人那样一席宴七荤八素山珍海味的,只是也不能太简单了。不管怎样说,总要有那么一两个荤菜吧。
    根生家今年上春原本为了这桩事专门喂了几只鹅的,可是入秋的时候,那些鹅被一只入村觅食的野狼全叼走了,只给根生夫妇留下了几根带血的鹅毛。所以,到了现在,根生还得为了准备招待客人的食材而四处奔波忙碌。可是,村里的乡亲们过的都是差不多的日子,除了几家过得不错的养有几只生蛋的母鸡,谁家会去有多余的粮食去喂养那些要人照顾并且很可能会被野狼叼走的家禽牲畜。
    齐达见根生为了这个问题急得人都瘦了,于是主动找上门去推荐自己的兔子。
    “能吃么?”根生对此表示怀疑。就像人饿了的时候,老鼠肉也会吃,可是从来不会有人想过要用老鼠肉待客吧一样,根生虽然也吃过兔子肉的,知道味道也还不错,可是兔肉上桌,他还真没想过。
    由来风俗只有以鹅,羊,鱼待客,兔肉的话,会不会太没有礼数了。他可就这么个女儿,他不想自己唯一的女人出嫁因为自己的无能而被人说三道四。
    “你要相信我,根生伯伯。”齐达知道如果自己连根生都说服不了,那么以后就别想卖给别人了,只怕以后自己的兔子也只能养着玩了。“其实只要做好了,大家不会计较的到底是什么肉的。况且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大家乡里乡亲的,一年到头都难得好好吃过一顿肉的,哪有那么多讲究?”
    眼看着根生的神色开始动摇,齐达进一步开始鼓吹,“而且兔肉细腻,吃起来口感好,伯伯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真去外面买羊子的话,买不买得到不好说,就算买的到,山外的东西最贵了,也要花一大笔钱。我这里的兔子都是自己从山上抓来的,自己打些草也不费事。伯伯要得话,随时来捉都可以。”现在家里的兔子已经扩张到了十只,其中五只是小的,不过再等一个月也可以吃了。而来娣出闺,也刚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那,”根生终于动摇了,“我和你伯娘商量下吧。”
    
    7(修)
    
    商量的结果,自然是决定用齐达家里的兔子。不过根生说什么也不肯白拿齐达的兔子,硬是要补贴些钱给齐达,齐达拗不过,再加上自己现在也不过是个孩子,最后还是收了根生一百文钱。
    而齐达自从得到这个结果后,就再次操起了旧业,上山放套。不过不再是毫无目的的放了。他这一次专门选在兔子出没的地方放套。就这样一个月的功夫断断续续的又套了六只兔子,而且都是成年的兔子。
    很快到了十一月初五,来娣出闺这天。
    村里的乡亲们一大早都来到了根生家帮忙。男人们帮着搬一些桌椅板凳,在小院中腾出空地来准备招待客人;女人们则擦擦洗洗的,为了招待客人的晚饭做准备;而年轻的女孩子们,则陪着来娣呆在她自己的闺房里,陪着她度过出嫁前的最后时光。
    水秀因为身怀有孕不便操劳,所有没有去根生家帮忙。至于齐达,因为年纪太小,而且还有个一岁多的弟弟迫切需要照顾,所以也呆在了家里。
    小院里,已经可以走得比较稳当的齐又,脚下蹬着水秀用以前齐达硝的鹿皮制作的靴子,身上罩着真正的“羊毛衫”,摇摇晃晃的追逐着半大的鸡仔,齐达则坐在一边笑眯眯的处理着用土法硝制的兔皮。
    兔皮上粘着的脂肪肉丝之类的东西已经被他用刀刮干净了,现在只剩下阴干了。把手上的五张兔皮拿到后院棚屋上晾好,齐达心想,等这些兔皮好后,就可以给小又子好好缝身衣服了。
    回到屋子里,水秀正坐在火塘边纳鞋,厚厚的鞋底要穿过去很是费事,每次都要先用锥子穿出一个孔,然后再用又硬又长的豪猪毛引着麻线穿过去,老半天才得一针,齐达看的眼都晕了。
    在火塘边坐了一会儿,齐达决定先去打一篓青草。虽然因为一下子去了十只兔子而压力略减,但是齐达并不打算就此放松。他相信,在吃过兔子肉以后,一定会有人来买他的兔子的,所以他要继续扩大他的养兔规模。
    耳边听得那边穿来爆竹的声音,想必是迎亲的人来了吧。
    到了下午,根生那边过来喊人过去吃饭,齐达拿了一块羊肉交给水秀提着,自己跑进里屋从床底下藏钱的地方翻出了是个铜板,拉着齐又慢吞吞的走向根生家。
    还没穿过树林,就听得那边热闹的声音。不时有人来来往往的从身边经过,有认得的,也有不认得的。几个小孩在进院子的小路外打闹,其中一个被压在地上还不忘跟齐达打招呼,“嘿,达伢子,好久没看到你了,什么时候来书院?”
    齐达好心情的招了招手,“过年就来!”
    “真的?”看见有客人而迎出来的二狗子正好听着这句话,一手接过水秀手中的羊肉,一面惊喜的问齐达,“你是说真的?”
    “是真的。”齐达肯定的回答。他上辈子就亏在不认识字,所以后来才砸锅卖铁的送儿子读大学。虽然自己的生活比同辈人苦了些,但至少自己儿子跳出了农门,到了大城市,往后后辈人再也不用在地里刨食望天收成,吃种田的苦。而那些当年生活过得比自己好的,他们的子孙依旧大字不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出去打工都没人要,只能一辈子在农村里种地挖土。
    所以,他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句话。
    现在到了这个地方,虽然其他方面都很不方便,但是他得了最大一个好处,那就是识字。也就是因为这个,他才那么欣然的接受了这个身体。虽然前一段时间他忙于寻找食物而使自己以及家人生存下去而暂时停止了上学,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放弃“读书”。
    从他前世起就深埋在心中的想法,再加上这个身体里本身就有的执念,使得齐达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读书”这件事。
    不过,他毕竟是有着成年人的脑子,所以,他要等到确定自己没有后顾之忧——最起码要吃饱穿暖之后才去读书。前世的经济浪潮的也深深影响了农村的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儿子时常念叨的话他一直都记在心间,所以在读书之前,怎么着也得先建造一个能够支持自己读书的经济基础才行。
    “那太好了,”二狗子眉开眼笑,随即道出了他这么高兴的原因,“张华那家伙,这些日子你不在,嚣张得不行了。我们都盼着你快点回去压他一压呢。”
    齐达扑哧一笑,想起了几个月前给自家送蛋的嚣张小孩,嗯,还真是可爱的孩子呢!“嗯,我会的。”
    进了院子,跟水秀打了个招呼让她先去找位子坐下,自己去记礼簿。因为来来往往的人实在太多,担心齐又撞着的齐达便把小家伙抱起来走,可是一个九岁小孩抱着一个一岁多小孩反而吸引了更多的目光,不少人指指点点,害得齐达几乎走不动路了。
    “耶,这两个娃娃,长得本是俊嘞!”
    “那是,是连生家的哒!”
    “那个连生?”
    “就是才死没好久的那个,没想到他家伢子这么大了,唉,造孽啊!”
    “哦,想起来了,就是那年子讲是买得个漂亮老婆的那个,”当年齐父因为家贫娶不到老婆,根生等几个相好的弟兄撺掇他买一个,齐父于是从山外的人伢子手中买下了齐母,买的时候齐母蓬头垢面脸色漆黑,可回到家一洗居然艳若天仙,齐父喜不自胜,一时间十里八乡传为谈资。“难怪这娃娃长的这么俊。可惜!可惜!”
    “也不怕,听我家那小子讲,这个娃娃读书最狠,要是将来考个秀才公什么的,不就出头了?”
    “你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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