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着炮火前进同人)枪声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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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炮火前进同人)枪声偏冷-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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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血腥、暴力,也誓言要以一己的心力、热情与生命,来根绝这腐败这堕落,原罪般、天真地认为他们的枪杆、他们的子弹,甚至他们的生命能给中国带来光明。但,命运一般地,他们自己的身躯却无一不沦落进了这腐败堕落的深沉黑洞,陷进了残忍血腥的泥淖。”
  “这些青年的身上,隐藏着一部黄埔、民国的“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他们的身上集大成着各种民国的、青年的象征。事实上,他们就是那个时代的活化石。”
  ……
  后来,他们中的一些远走海峡彼岸,留下毁誉参半一生,在临死前依旧不忘写下“我希望我的故乡,山河无恙;我希望我的故乡,人文发扬;我希望我的故乡,腥膻洗尽,从此无人敢侵略;我希望我的故乡,爱我如慈母,不让我飘泊他乡;我爱我的故乡,我永远离不开我的故乡”这样的诗句;
  他们中的另一些在11年的战火纷飞中化为粉末,烟消云散,于青史只字不留;
  而他们中更多的则是放下枪杆,带着一身伤痛悄悄回乡,更名换姓,孤独终老。
  ……
  对比那些断送在历史车轮下的生灵,阿福和慧云已是千万个不幸中的大幸。他们还有一个完整的家,有一双令人羡慕的儿女,镇上的人弄不太清他们具体的名字,但都会尊敬地喊他邱老师,喊她邱师母。他们也渐渐淡忘了过去,只在偶尔夜半噩梦惊起,相拥而泣时,才重见那惊心动魄、撕心裂肺的画面:灾难、分离和死亡,冰冷的枪杆,冰冷的子弹,冰冷的乱世,触目惊心的赤红,是他们的青春,他们的血。
  枪声偏冷冷却当年半壁山河碎,血染残灯灯尽往昔一世儿女泪。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一

  漠北没有秋天,一过夏季就入冬了,冬季的风暴最可怕,而今夜,风暴来袭。我缩进昏暗狭小的屋子,黑暗里到处蒙着岁月的灰烬,唯独床头那把斑驳的二胡一身明净。填饱肚子,拿过二胡,拉动弓弦,悲怆的旋律惊散头顶无边的夜空里闪烁的孤星。琴声如泣如诉,更像叹息。这二胡琴声特别,因为琴里藏了枚子弹。我长满茧子的手指触碰那冰凉的弹头、弹壳——它们并非一体,来自两把一模一样的枪,弹头由我胸口取出,弹壳由我枪膛取出。
  “特别消息:我军飞狐岭支队神枪手阿福与日本特高课狙击手荻野惠子近日在团城对决,前者一弹穿心,后者命中眉心,同归于尽。”收音机里忽然的消息惊落了指间的子弹,“目前已确认两人为失踪多年的国民党漠北特别狙击队‘神枪双煞’沈书华蒋慧云夫妇,详细情况还需进一步调查。”
  颤抖着拾起子弹,收音机继续:“为表彰团城保卫战我军飞狐岭支队成功粉碎敌特阴谋,守住团城。中央经讨论,特此恢复独立三团番号,由原飞狐岭支队队长雷子枫同志任团长,原飞狐岭支队副政委上官于飞同志任政委。对在保卫战中牺牲的原飞狐岭支队政委刘建功同志授予个人一等功……”
  窗外狂风肆虐,烟沙不尽,而指间的烟却到了尽头,烫痛饱经沧桑的皮肤。
  “好枪配好手。”年轻人打量着我,将背上的□□换到手里,递给我。
  “不必了,拿不动。”我拒绝得果决。
  “一杆枪而已。”军绿色斗篷随风翻飞。
  “你不懂枪。”我摇头。
  “未必。”年轻人挑眉。
  “我尝过子弹擦着心脏的温度。”我指向胸口。
  “又不是穿透心脏。”年轻人不以为然,笑意轻蔑,“懦夫。”
  “穿透心脏的不是子弹。”我重重叹息。胸口扯痛,战火里滚过,动辄就惊起旧伤:心下一寸的地方,那年被子弹贯穿了。浑浑噩噩地活下来,像是失忆,不记得以前有个枪法极准的神枪手,不记得那神枪手爱过一个同是神枪手的女人,不记得她的子弹几乎要了我的命,而我的子弹不差地正中她眉心……
  “多久的事?”讲完我的故事,年轻人问道,“她是什么人?”
  “四一二。”谈及过去,我神思麻木,“地下党。”
  “你后悔活着?”年轻人脸色微沉,“或者开枪?”
  “不知道。”我灭了烟。
  “我妻子也是狙击手。”年轻人忽然冒出这句,笑笑,“她是国军。”
  “恭喜。”我惨然笑着。
  “逃是逃不开的。”年轻人在我眼前甩灭火柴,目光凌厉,“枪是狙击手的命,生死命定。”
  “逃不逃开,都不得解脱。”我呼出一口烟,“这才是狙击手的命。”
  “我不信命,我不逃。”年轻人为我续上一根,晃晃手里带血的烟盒,“前线才是我们的舞台,流过血的舞台,卖烟不是。”
  “是舞台,总有人离开。”我接过,目光黯淡,没有波澜。
  “也有人回来。”年轻人拍拍我的肩,转身离开,“枪收下,前线等你。”
  ……
  手下一颤,拉出个撕心裂肺的音色。烟雾缭绕里我像是重见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那年夕阳如血,长街燃烧着人烟。
  “一包烟。”放下枪很久,我蹲在巷口卖烟。枯萎的黄叶随风翻卷,带着马车里扔出的两枚铜板入侵面前放烟的木盒,发出鄙夷的声响。我伸手先拣去枯叶,再取烟,最后看了眼钱。枯叶被微扬的风沙卷入漩涡,奔向远处窗口一晃而过的光点。我挑了眼角,黑色马车上坐着黑色人影,带黑色礼帽。
  “快点!”礼帽下飘出不耐烦的声音,眼前伸来只西装笔挺的手臂,竟鲜活地拿走了烟。
  “来不及了。”我手指翻转,看向那个光点。枪声响起,惊散行人,子弹用破空的灼热换取死亡的冰冷,穿过礼帽下的眉心,落在我还没收起的铜板上,声响清脆。
  “第六个!”在脚边挑了几张枯叶,拿着包上带血的弹头一并铜板弃于地上。我数着数:这是狙击手来的第六天,一天一枪,一枪一命。我想着六是个吉利数字,心里默念,“后生可畏。”
  走近尸体,想拿回那包还未拆封的烟:小本生意,我从不亏空。耳朵却捕捉到了子弹上膛的声响,余光瞥见身后日光陨落的天色里一个年轻人长身玉立的军绿色身影和他扳机上渐渐弯曲的食指。
  “我拿烟。”在手指弯曲程度加重的一刻我出手重击他握枪的手腕,再反手一抓,手指灵活地拆开那杆骄傲的枪:斯普林菲尔德M1903,极先进的枪,我那时没有。从尸体渐渐僵硬的手中抽出烟盒,借着尚干净的西装衣袖擦了身上溅着的血迹,“开枪稍慢,左偏一公分,血溅得太大。”
  “你是谁?”一句话的当儿,年轻人重组了枪,枪口对准我。
  “好枪。”暮色里枪杆闪着锐利的寒光,我顿了顿,“枪法……也好。”
  “你是谁?”重问一遍,年轻人眼眸鹰隼般的光芒在我手指的茧子上定格,“老枪?”
  “曾经。”我蠕动双唇,将烟放回盒子,才发现那上面也沾了血。
  “带血,卖不动。”年轻人掏钱轻放进木盒,拿起那包带血的烟,拆开,递我一根,彼此点上,“我叫你什么?”
  “别人都叫我阿福,代号而已,你随意。”我呼出一口烟,看它消散在血色里。
  “阿福……”年轻人玩味,伸出右手,“沈书华,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书华。比试如何?”
  ……
  “你赢了。”拿烟头敬了敬墙上挂着的沾满灰尘的枪:斯普林菲尔德M1903。取下擦净,窗外风起云涌,枪杆在暗夜里闪着锐利的寒光。枪是狙击手的命,生死命定,逃不逃开,都不得解脱,我信命,我不逃,“枪收下,前线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  

  ☆、第 60 章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番外的设定是阿福死了,沈民安是他收养的孩子。总觉得石头经过了这些事,肯定也有成熟的一天。
  在那片也许从未有人类踏进过的地域蛰伏,植被茂密,昏天暗地,危险重重。小队在隐蔽的地方驻扎待命,一切都在掌控之中,除了一个人——沈民安,这唯一一个和师父有直接关联的人总在打乱我的计划。
  队伍出发那天清晨,我再次见到了雷爷和上官姐姐,忽然就记起去苏联学习那天和他们道别的场景。那天的秋霜也很重,我在师父坟前磕了头,然后离开。岁月如梭,今天的秋霜落上他们斑白的双鬓,也落上我不再年轻的脸颊。
  “不用查了!”号角吹过三遍,还差一人。刚要排查,耳朵里就刺进这个声音。
  “去哪儿了?为什么不遵守纪律?”我严厉责问。师父教过,一支队伍最重要的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祭拜父母。”曙光里走出个青年,一字一句满是戾气,“你没资格跟我谈纪律。”
  “叫什么?”我忍住怒意。师父教过,言语不敬定有原因,需忍让三分。
  “沈民安。”三个字清晰决绝。
  “……归队!”心头一颤,吐字便不再利落。师父说过,不想这个孩子再拿枪,却不想他还是来了,像宿命,他逃不掉,我也逃不掉。
  一路行军,专车接送,很快就到边境。十万大山,车过不去,只能脚走。年轻队员一天下来总叫苦连天,我细细观察,只沈民安一人不多话,这点像极了师父。沈民安并非师父亲生,这般像师父想来是雷爷从小教的缘故,而师父说过,在苦难面前不抱怨的人必能成大器。
  在山里我们遇见了装备精良的贩毒组织,他们在拷打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队员们个个怒气上涌,我却下了令不许多管闲事,因为师父教过,军令在身,不可节外生枝。然而夜里就被枪声惊醒,有人来报沈民安摸去救人了。
  顾不得穿衣,拿上枪便冲了出去。追到枪声响起的地方,夜里暴雨,电闪雷鸣,照亮满地毒贩的尸骸,沈民安和救下的少年都倒在血泊里。我差点以为要像当年的雨夜送走师父一样送走沈民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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