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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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下)-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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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人(那些在蚕种方面有投资能力的人,或在其他例子中,在种子或较昂贵


① 美国国务院档案 893。00/10916,精琦士电报(广州,1930 年 5 月 14 日)。
② 同上, 893。00PR 云南/54(副领事查尔斯?S。里德每月报告),1933 年 4 月  3 日。
③ 关于余杭事件,参看三件有时说法不一的资料:《浙江二万农民暴动》;美国 国务院档案 893。00PR 上
海/57(每月报告,1933 年 4 月)和 893。00/12371 (克宁翰电报,1933 年 5 月 20 日);诺埃尔?雷?迈因
纳:《浙江:国民党在 农村改革和建设方面的努力,1927—1937 年》(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1973
年),第 221—228 页。



的设备方面有投资能力的人)有利。反对革新和进步的怒火可能会被描绘为
反动的,但未必就是无理的。面对企图从上面强行推动革新的现代化机构的
突然出现,农民——先验地——没有理由作出与过去有所不同的反应;这就
是他们对极为熟悉的腐败(也由建在他们上面的那些机构表现出来)所作出
的反应。①
没有什么东西比强迫劳役制度更能说明农民社会与以命令主义(尽管并
非总是有效的)方式指导的现代化之间的冲突。1934 年 12 月 3 日公布的蒋
介石给各省政府的一份指示授权省政府利用来强迫劳动完成公益工程:挖灌
渠,加固河堤,清理土地,造林,筑路等,该命令声称上述工程全部由直接
受益的劳工(从当地村民中征募)实施。但这并没有防止强迫劳动在被强迫
者中极端不得人心。一般地说,服劳役者与最主要的获益者并不一致,也就
是富有的地主们能更多地利用现代道路,有更多能灌溉和防洪的田地,但他
们却可以暗中贿赂官员,从而不必在劳工队伍中服劳役,也就是说,他们首
先并不是必然被豁免的。只是最贫穷的农民参加了川湘路的建设(这项工程
从 1935 年 11 月延续到 1937 年 1 月,但征集到的劳工只在最靠近他们家的路
段劳动)。待遇很差,伙食极坏,报酬极低——甚至根本没有——劳工们终
于造反了(在公路经过的七个县中的两个县黔江和涪陵,至少有少数劳工这
样做了。②
有时仅仅抽签确定被征集农民的过程都足以引起一场风潮:1935 年,在
河南泌阳,1000 名老妇捣毁了有全部壮丁(她们的丈夫和儿子)名单的保甲
登记处,并且打伤了一个官员。①然而,如在黔江和涪陵一样,骚动更经常是
由恶劣地对待劳工,他们的生活和劳动条件恶化(这是未恰当遵守法规的结
果),或监督他们的官员腐败引起的。对劳工既不付给报酬,又不供应伙食
的情况是很少有的;许多人得到基本的或最低的工资,几乎全供应伙食,尽
管通常并不充足。但是,例如有时会发生雨天拒绝给他们开伙的情况(因为
他们不劳动),尽管他们不可能回家;或者一个腐败的保甲长可能会从每个
人身上敲诈几枚铜板——支付“点名费”;不然就是监工加快劳动进度或毫
无理由地殴打、伤害(甚至打死)劳工。照例引起“抗力役”骚动的正是这
类滥用权力。
“抗力役”可能是非暴力的(罢工),或者相反,也可能是流血的,如
当一两万劳工用镐头袭击防止他们逃跑的护路队时。不论是哪种情况,很明
显劳工们的王牌是他们的人数:尽管不是本意,他们却代表大量集中的劳工,
这些劳工在常态下是广为分散的。但是,在第一种情况下,这些转变为劳工
的农民可能会尝试一种他们并不熟悉的反抗方式(农业工人自己几乎从不罢
工)。与此相反,在第二种情况下,他们会抢先采用(或重演)农民与士兵
(或“匪兵”)之间的那种惯常的战斗形式。②
1926 年春,河南西部的红枪会(一个被认为是保护农村居民的秘密组
织)据说曾残杀多达 50000——意谓数量极多——的败兵。③在军阀统治年


① 也是在 1933 年,(云南)昆阳小地主们在计划穿过他们的土地筑路时骚动。原 始路线并不穿过他们的
土地,但土地将被公路穿过的其他地主收买了负责官 员。周荣德:《中国的社会流动》,第 151 页。
① 《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3 辑,第 1025 页。
② 许多抗拒强迫劳动的事例载于《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3 辑,第 1025— 1028 页。
③ 戴玄之:《红枪会》,第 192 页。关于红枪会,参看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 革命者,1845—1945



代,抵抗士兵的农民自卫一度特别必要,并且很广泛。在南京政府统治的 10
年中,无论是在半自治的军阀们争夺的边远省份,还是为了抵抗“匪兵”部
队,情况仍是这样:据信那些土匪如果被收编为正规军,他们可能会驯化;
但由于他们的新饷很难按时发放,对他们来说回到老路的诱惑是非常强烈
的。①
龙田事件(1931 年 12 月 27—28 日)正是这种例证。由于驻在福建福
清县龙田半岛的军队勒索和残暴超出常情,几万农民攻击了 2500 名士兵,这
些士兵——包括他们的司令官——原先全是土匪。他们绑架村民勒索赎金,
拍卖抢来的货物并严刑拷打抵抗他们的农民。最后,当一个士兵试图砍断一
个没有迅速取下他索要的戒指的妇女的手指,接着又发生集体轮奸后,农民
们终于较好地武装起来(不仅有必不可少的棍棒、短刀和长矛,还有手枪和
步枪),根除了这些士兵。据说 2500 名士兵中有一大半被消灭。农民们也损
失严重,但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其实只要正式允诺将这支部队(或者说这
支部队的残部)移驻他地,农民们就会同意停止战斗。1932 年 1 月 27 日,
从福州开来的援军才真正克服了败兵首领的固执(这个首领坚持索要一笔贿
赂,以换取同意换防)。②
正规军不时大肆勒索,虽然其次数少于那些被并入军队的原土匪,却也
同样令人惧怕,有时甚至甚于军队派往进剿的土匪。对土匪进行的讨伐很少
起作用(军队有时会向土匪出售武器和弹药)。有些讨伐甚至比土匪袭击本
身造成更多农舍和村庄被烧,更多农民被杀。①福建的一个地区 1932 年受到
土匪侵扰,当地居民在断定“纠正比原罪更糟”后,一次接一次地发出请愿
书,请求撤回维持治安的军队(无效),“以便他们只与土匪作战”。②
中日战争期间,不仅国民党统治薄弱的省份,而且它所牢固控制的省份,
首先是四川,都成为农民与掠夺成性的军队之间的对抗舞台。于是叙府地区
(位于长江与岷江的会合处)的农民向大刀会求助,他们立即在 1943 年的一
个晴朗的夏日早晨,干预正在盗墓的一群 76 军的士兵。接着,发生了 10 天
的战斗,从 7 月 16 日至 27 日(被称为“骨战”)。结果是,得到增援的 76
军赶跑了大刀会——并且以搜寻大刀会会员为借口,继续劫掠,比过去更厉
害。③
盗窃和勒索所引起的暴乱少于征兵制的弊害和军队拉夫所引起的暴乱。
魏德迈将军在一份致蒋介石的著名的备忘录中,提醒蒋氏注意因征兵激起的
肮脏交易和恐怖:“对中国农民来说,征兵就像灾荒或洪水,只是更有规律




年》,第 4 章。
① 吕西安?比昂科:《中国省政的败坏(安徽 1931 年)》,《近代史和现代史杂 志》,第 16 期(1969
年 4 — 6 月),第 306—307 页。
② 关于龙田事件,参看美国国务院档案 893。00/11815(1932 年 1 月 25 日), 893。00/11837(1932 年 2 月
12 日),893。00PR 福州/48(1932 年 1 月 13 日)和/49(1932 年 2 月 10 日),中美国驻福州领事(伯克)
的官方通信。
① (其他数十事例中)有一例涉及(山东)平度以东地区,在美国国务院档案 893。00/8841,韦伯(芝罘),
1927 年 4 月 2 日中有叙述。
② 同上,893。00PR 福州/57,1932 年 10 月 4 日。
③ 同上, 893。00/15141(高思,重庆,1943 年 9 月 29 日)。



——每年两次——并造成更多的受害者。”④除只打击最穷的人的征兵制的不
公正之外,还定期征集成千上万的苦力,他们像牲口一样被驱赶着。在壮丁
和苦力(常受虐待,经常得不到照顾)中,死亡率都很高,而八年抗战期间
军队对平民的暴行和骚扰更加深了农民对军队的传统仇恨。到 40 年代初期,
征兵的不公正和军队的勒索甚至已成为可与征税相提并论的引起农民骚动的
因素。似乎当时这两种因素结合在一起盛行一时:有些暴乱既是由对田赋征
实不满引起的,也是由对征兵队长的憎恨引起的。征兵队长是对突然扑向在
地里耕作的农民并迅速把他们的双手捆在背后的那伙人的委婉的称呼。在不
到一年里(1942 年秋至 1943 年夏),规模和时间不等的农民暴乱(有些卷
入的人数多达 50000,持续时间长达数月)实际上影响了中国的每一个省。①
在这些暴乱之后,1944 年又出现了另一次浪潮,当时中国士兵在日军于河南
发动的新的攻势面前溃逃,受到 1942—1943 年严重饥荒的幸存者的多次攻
击。②当士兵处于孤立,掉队或受伤时,厄运便会降到他们的头上。关于农民
已不再同情士兵的境况的说法大多是虚构的(毕竟这些士兵都是同他们一样
的农民)。他们最初的冲动是让士兵缓慢地、痛苦地死去。③
一份纲要性的图表(表 2)列出了自发的农民骚动的各种类型。单独加
以分类的事件(在表的下端)一方面包括持续时间比一般骚动长的极少数复
杂的运动;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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