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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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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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下午我和乐队练团,咩咩放了学拿着“我”的那份见面礼来排列室找我的时候,我正光着膀子弹琴弹得带劲,可是队员们一见咩咩来了,纷纷起着哄的要让我赶快收摊,好结束后回家陪女朋友过周末,于是我也只好让大家都散了,可我心里却不痛快,也觉得没面子——以前我是最不喜欢他们那副老婆孩子热坑头的劲儿的,可现在我好像比他们更没出息,而且竟然被一个女人追上门来逼着我去见他妈的跟我毫不相干的人去!
  “严默,要不要回家换件衣服?”我一边往身上套着T恤,一边听见咩咩的声音。
  “换什么换?这衣服给你丢人了吗?”我的话就横着出来了。
  “没有……就是,有汗味儿。”咩咩的声音小小的,听起来有些害怕。
  “大热天儿的,谁他妈的能不出汗?”我反问了她一句,然后说出了更没出息的话来,“你要是找茬儿,那就甭去了呗!”
  排列室的条件非常不好,因为在地下室本来就没有窗户透风,加之因为租金便宜,连电扇都没有,更别说是空调了,而且夏天一到又潮又闷,一下午一群大老爷们儿闷在里面,味道当然不会好闻。
  “哦。”咩咩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也不敢动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看着她的样子我有些心软,可还是不想和她说话,而是随意的把头发扎了起来,然后收拾我的琴和效果器——那帮子家伙早已一哄而散了,连个帮忙收拾一下的人都没有。
  咩咩看我在收拾东西不理她,也不说话,只是默默的帮我收拾着那些零零散散的东西,看我背着琴走出去,也赶快跟了上来,关门前还不忘把灯关上了。
  于是我第一次见到咩咩爸妈的时候就是这么副样子:破T恤、破裤子、一身臭汗味儿、披头散发、一脸的愤怒与不耐烦——活像个要饭的,当时我身上最贵的东西就是身后背的那把琴。不是咩咩送我的那把,当时我背的那把琴也就千十来块钱,而咩咩送我的那把琴是我这辈子用过的最好的一把琴,不过可惜那琴已经没了。
  而是说回到当年。
  显然,我把给我们开门的咩咩她妈吓着了,她妈一直紧张的打量着我,还是咩咩解的围。
  “妈,这就是严默。这是他给你和我爸买的东西。”咩咩说着把那个她一起提在手中的大盒子举到了她妈面前。
  咩咩的妈妈很年轻,也很漂亮,咩咩的鼻子长得很像她妈妈,是那种又细又长的高鼻梁,甚至有些不太像汉族人应有的鼻型。除了年轻漂亮,咩咩她妈和她手中拿的铲子完全不搭,我根本不会相信像咩咩和她妈这种长相的女人是会做饭的——当年的咩咩也还没学会做饭。
  可咩咩她妈连看都没看咩咩手中的礼盒,只是拿着铲子闪到了门边,继续盯着我,然后慌张的说道:“进去坐吧,咱们一会儿就开饭。”
  我没有叫人。
  “小严啊,”她妈进了厨房,好像终于缓了过劲儿来,没一会儿又踅出来对我说,“随便坐啊,别客气,想喝什么让阳阳帮你倒。”
  我“嗯”了一声跟咩咩走进了客厅。
  此时的温叔叔已经站在了客厅门口,这就是我第一次与他见面。
  温叔叔个子在他那个年代的人看来算是挺高的了,大概有1米78左右的样子,长得很帅,眉眼和咩咩很像,而且看起来也很年轻:头发乌黑浓密、身板笔直,跟咩咩一样,看起来脸上带着一股傲气。
  “来了?”温叔叔的淡淡的说了一句。
  “嗯。”我直视着他,没有回避,也冷冷的应了一句。
  “爸!”咩咩欢快的叫着,“看,严默给你买的酒!”
  “放那儿吧。”温叔叔依旧淡淡的说着,转身坐回到沙发上。
  咩咩亲热的偎在了温叔叔身边,冲我招了招手,“来啊,过来坐。”
  我扫视了一下咩咩家的房子:很宽敞、很明亮,家用、装修什么的都挺高级,一看就是富裕人家,重点是这个家比我去过的所有人家看起来都更温馨舒适。但是当年我很鄙视这种温情,觉得温情是对人性的腐化。
  “爸爸,”咩咩拉长声音甜腻腻的叫着,“我要吃果果!”
  “去自己拿去,这么大姑娘了!”温叔叔虽然这么说着语气也挺严肃,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的语气中透着一股子开心。
  “坏老头儿!”咩咩嘟囔了一句站了起来,问我道:“严默,喝可乐吗?”
  “都行。”
  “等一下哦。”咩咩欢乐的跑出了客厅。
  客厅里只剩我和温叔叔两个人,气氛有些尴尬。
  “严默是吧?”过了一会儿还是温叔叔先开口了。
  “嗯。”
  “听说,你是搞音乐的?”
  “嗯。”
  ……
  后对的对话我记不清了,一是因为时间真的是太久远了,二是因为当时我并不愿望承认自己是搞音乐的,因为那时候我一张专辑都没出过。我的那些歌,知道的人不用我说他们也知道;不知道的人,我即使说出来我做过什么牛逼的音乐,他还是不知道,所以当时我就是一种“爱谁谁”的心态。
  那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是牛逼的,最牛逼的,以至于自己牛逼到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牛逼到以为自己可以随便洒脱的甩了咩咩……
  但是我很清楚的记得,我和咩咩她爸妈第一次见面,他们对我表现得很友善,也并没有问什么让我太尴尬的事情,但是他们显然也没有把当做咩咩的男朋友,只是当我是咩咩的一个普通朋友来对待,和和气气却疏离的吃了一顿饭。
  当然,那时候别管是温叔叔还是阿姨,别管谁怎么想我我都不在乎,我并没想和任何人扯上任何关系,所以我不必在乎任何人。
  但是我没想到我和咩咩竟然在一起过了七个年头,所以也就有更多与咩咩他爸妈接触的机会,他们对没有礼貌、没有能力,一无所有的我越来越不信任、越来越不友善、越来越不客气——直到咩咩被我送进了医院。
  他们肯定恨死我了,我耽误了咩咩七年又七年的大好青春,还差点儿把她害死。他们应该恨我,连我自己都恨自己。
  看着躺在病床上温叔叔那苍老的脸,略微佝偻的身躯,我的眼泪就自觉的流了下来,我没敢再躺上床,而是轻轻的把椅子搬到病床边上来,小心的守护着这个咩咩至亲的人。
  我双手合十,默默的祈祷,祈祷神明保佑咩咩一家,为了他们,我可以让神明取走我任何祂觉得值得并愿意取走的东西——即使祂想要我的命,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奉献给祂的。
  “那个谁啊……”
  正在祈祷,却听见温叔叔苍老而沙哑的声音。
  “哎!”我赶快答应着,抹了一下脸上的泪水,“您要喝水还是要上厕所?”
  “对不起啦刚才。”
  “您别这么说,是我的不对。”我没忍住,眼泪又迸了出来。
  “阳阳啊,小的时候和我最亲了,她爷爷奶奶和姑姑们老说她是个小尾巴,我去哪儿她都要跟着。”温叔叔自顾自的说道:“可是一下子……她就长大了,就不听话了。”
  “叔叔,是我的错,您骂我、打我吧!”
  温叔叔摇了摇头,两行浊泪就滑了下来,“我刚才梦见阳阳……走了,因为你!”
  我使劲的缠绕着两只手,不敢抬眼去看温叔叔,我早就没有了当年敢于直视他的勇气了。
  “我梦见阳阳满身是血……”温叔叔说着说着就哽咽了,使劲的喘着气,“是你害死她的!”
  我说不出话来,只是在低声的哭。
  “可是……”温叔叔突然惨然的笑了一下,“可是她就是喜欢你,我能怎么办呢?她不是小尾巴了,不会再天天跟着我了……”
  “叔叔……”我哭出了声来。
  “严默啊,”温叔叔终于肯叫我的名字了,“好好待阳阳好不好?我就阳阳这么一个女儿,我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她能幸福平安!”
  “嗯……嗯……”我哽咽着。
  “严默啊,”温叔叔叹了口气,“我和阳阳她妈不求你对我们能怎么样,只要你能对阳阳好就足够了。这些日子辛苦你了,我只希望你不是为了再欺骗阳阳,而做给她看的。”
  温叔叔闭起了眼睛,不再说话,没一会儿功夫就老泪纵横了。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是老爷子心中的一根刺,午夜梦回就不经意的刺一下老爷子啊……

  ☆、第 102 章

  多亏有严默。
  我没有能如愿以偿的请到假,而是当天就被发去了苏州、上海、杭州、宁波的一通乱跑。
  当然,老乔是一脸抱歉的看着我,对我解释说这是工作需要,让我多担待。其实不用老乔说我也知道,现在这个时间正好是各单位团拜的时候,也是一年当中中国人最愿意联络感情的时候,而我又刚刚升了职,不可能不在这个时候向客户、合作伙伴,尤其是江浙一带重点关系企业show一下我的face。
  我没时间去医院,只是和严默、我爸妈各通了一个电话,交待了一下我这几天的行程就走了。而那三个人在电话中竟然纷纷向我表示出理解,让我要以工作为重,然后就是一通的叮嘱我要多注意身体、注意安全……反正他们三个人说出的话如出一辙,以至于我都困惑了:他们仨是不是串好了口供?
  我没时间多去研究他们三个到底是怎么了,只是一再叮嘱严默:一定要照顾好我爸妈。严默痛快的答应了。
  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天以后的那个周五了。
  我妈的带状疱疹已经好了,也出院了,气色明显好了很多,我甚至觉得她还胖了一点儿,恐怕是输的药里有激素的成分导致的;而我爸还要再在医院里住一晚,明天一早检查完才能出院,不过他气色倒是也不错,我去看他的时候,他正在病房里接待络绎不绝来看望他的人,水果、鲜花堆了满了病房,熙熙攘攘的,根本不像是养病的状态。
  整间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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