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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公然对峙,也许除了冬哥,还有人能伤及到冷秋大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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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死死皆如梦(三)
回到左宅,冷秋想上楼休息。却在旋转楼梯口处,叫张逸拦住了。让她赶去上班,过几天就放假了,年末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做。
冷秋收拾了下,去左氏上班,却被各位经理骂得很惨。
各部门经理就像骂自己儿子一样,尽捡最厉害的骂词,骂得她晕头转向,找不着南北。
脑袋昏昏沉沉的。
恳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一个秘书分配这么多的事情,可是各经理说,总裁不在,她的职务就相当于总裁,各大小事务都必须弄懂,并且操作熟练。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做总裁还可以这么累的。
以前看到的总裁,威风八面,原来背面,累得心力交猝。
让她知道,左润冬走了。
出院后的第二天,她就收到了左润冬的骨灰,火化的时候,她人没在那里,她回到左宅还在晕厥中。
那个活生生的男人,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棒灰。
她握起来,手指都在发抖,灰从指缝漏下去,那细白的骨灰在天空飞扬,漫天蒙蒙细雨,仿佛都在为这个生命的逝去而哭泣。
出院后,她才知道,原来左润冬早就写好了遗嘱,原来他知道自己终会一天离开世界。只是他没有想到,他会以这个方式离开。
她坐在阴霾重重的阳台秋千上,读着他写给她的遗言:
“秋,吾爱!
我走之后,帮中一切大小事务,由你作主。公司也交给你,希望你能带领大家迈上一个更高的新台阶……吾爱,你喜欢吹风,喜欢在街上边走边吹风。风是自由的,一如人的梦,随意奔放。可是冬天的风太冷,吹风的时候记得带围巾。吾爱!如果有一天我离开,请把我的骨灰撒在风中,让你随时在有风的地方,感觉到我的存在。吾爱!我将像风一样,随空气流动。吾爱!我将像风一样,触摸你的温柔。吾爱!我将像风一样,与你同在。秋,吾爱……”
读着遗言,眼底饱含了泪水,却并没有往外流。
读完之后,听到张逸喊了声:“大嫂……”
她眼泪齐唰唰地往外奔涌,原来自己并不够坚强,无论何时何地,她都坚强不起来。
可是现在他一走,她想不坚强,都不行了!
一边是公司,一边是帮派,她什么都不想管,却逼着自己去管。
带着对他的愧疚,带着对那两枪的赎罪。
是呵,如果当时自己不拿枪指着他,他也就不会死。
虽然不是她亲手杀害,可是那样做,跟亲手杀害又有什么两样?
就像胡志高的责问,对于冬哥的死,她真能问心无愧吗?
她悔不当初!
当他的骨灰由指间撒出,漫天飞舞,她好想随了他一起飘去。
当还剩下最后一捧,她紧紧握着,舍不得放手。可是拳头握得越紧,骨灰流失得越多。她越来越恐惧,看着指间越来越少的骨灰,仍在急剧地流失,心如刀割。
张开手心,还有一层薄薄的青灰,紧附于她掌心。
因为拳头攥得太紧,粉质变得很结实,紧紧黏贴,仿佛与她手心的纹路融于一体,一时半会没有失去。
然而蒙蒙雨下大了,雨水聚集指尖,变成晶莹的水珠,淌流至指根,骨灰融于水,浸软,手心湿濡,黏黏的,像是涂抹了一块止疼的药膏,令人难受。
:(
最后,雨唰啦唰啦的下着。
冲唰着她摊开的掌心,将那层薄灰冲洗得干干净净,将她手指清洗得晶莹剔透。
十指连心,冷得她发抖!
浑身不住的哆嗦,张逸打着黑色的大雨伞,紧紧跟随她,后边一长排黑色着装的人,亦步亦趋。
“大嫂,节哀……”张逸重复着不知重复了多少遍的安慰。
而她脸色苍白,恍若失去了听力,机械地行走。
黑夜里,这一段路,艰难得就像是红军万里长征,跋山涉水,翻山越岭那样疲惫,腿如灌满了铅,沉重得再也挪不动,脚一软,她当即就坐跌在地。
“大嫂!”所有人都赶去拉她。
无数双手伸来,焦急地眼神,他们都希望能够拉她起来。
可她没有伸出手去,只坚定地望着某一方。
声音异样沉静:“别拉我!让我自己起来!”然后,自己双手支地,弯着身子,慢慢爬了起来,站了起来。
她从站起来那一刻,就决定,要好好管理这帮人,接过他曾经托嘱给她的事务。
那几张遗言,从笔迹上来看,是早就写好了的。
也许,就在她身份揭穿那一天。
因为遗言当中,他还说过那样一些话:
其实,从一开始,我并不爱你,连喜欢都没有……我觉得你装傻,挺可爱,挺好玩,我就想跟你玩一玩,觉得这样也不错。身边都是听我发号施令的人,惟你像个孩子,天真可爱,凶你一句,你就要气得去跳海。骂你么,你就号啕大哭,完全活在象牙塔。但是我想不到,玩着玩着,我就当真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对你好,也是假装的……因为你在装,所以我也装。你装,是因为可以留在我身边,获取你要的情报。而我装,是为了可以留住你的心,让你离不开我。
我以为,我一心一意对你好,像宝贝一样宠着你。你就不会拒绝我。
有人说,女人都不会拒绝说爱自己的每一个男人。
我以为,你也是。
可是,错了!有的女人,生来就不是为另一个男人生的。不拒绝,并不代表接爱,得到了,并不代表拥有。
我之于你,是一阵拂耳的清风,在你的生命里留下些微温润的痕迹而已,你终将背弃。
你之于我,却是一段缥缈的锦缎,灿烂的铺开了我想要达到的绮丽梦境,我将无法抵达。
……
秋,吾爱,来生再爱。
哥……来生再爱……
撒完骨灰,她喃喃地在心里说:“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好好爱你……把这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好再做一遍,像你爱我一样,深深地去爱你。”
从那天开始,她打起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公司,以及帮派中。
公司聚会这天,天下起蒙蒙细雨。
冷秋收拾一番,拿好了手袋,正要赶去酒店,却在下楼梯时看到吴媚走上来,侧身让过,冷秋站在平台转角处,忽闻到什么气息,熟悉中的气息。
她心微微一颤,冲着那个踏上台阶的背影喊道:“吴媚?”
:(
听到后面喊声,吴媚停了下,回头看她,却没问什么。
冷秋张了张口,想问什么,却不知怎么开口。
如果她的嗅觉没有出错,那么刚嗅到的气息,似有一抹淡淡的烟味?且,那烟味夹着醇厚的体味,除了左润冬,这世间,再无人,会有这么浓烈的迷惑人心的气味。
“宴会快开始了,吴小姐,你也赶紧收拾一下吧。我先行一步。”冷秋礼貌地冲她一笑。
随后,步伐轻快的下了楼。
左润冬一走,她以为,吴媚也不好意思,再呆在左宅了。
可是在她心目中,却始终认定左润冬是他合法的丈夫,一直住这儿不走。冷秋也没对她下逐客令。她没必要,赶她走。
喜欢冬哥不是她的错,可是她住了进来,再赶她出门,就是冷秋的错了。
一大排保镖,和龙帮,全都笔直如松地站立在前坪,从主厅延伸大门外面的草坪。
“大嫂!”一看她出来,各位异口同声,毕恭毕敬地鞠躬道。
冷秋望向他们,笑道:“嗯,你们都上车吧。大家注意安全。”
“是!”
她朝着车子而去,有人赶紧滑开一辆超长房车的车门,等她上了车,车门滑上,随后外边的人,才一致转身,各就各位。
酒店餐厅部,布置得富丽堂皇。
鹰帮的人先到,这一顿聚餐,也算是年夜饭,各大小帮派人员都到齐了,只等着龙帮的老大。
以前是冬哥,而今是冷秋。
左润冬向来压轴,而他的女人,也不例外,最后一个出场。
走在茜红发亮的地毯上,她的脸庞都泛起淡淡色彩,恰如天边最绚丽的彩霞。精美的苏绣旗袍,黑底金线,凤纹盘旋,沿着胸前襟扣逶迤而下,像一条长长的金凤凰停憩她身上,衬得她整个人如乘鸾飞仙,金光闪闪,外罩着黑长的大斗篷,朱红的锦里,雪亮的绒毛连帽,在她流利的步履下,轻轻飘动,带来一阵阵馨软香味,萦绕不去。
所到之处,无不令人惊艳!
“大嫂!”
“大嫂!”
“冷总!”
“冷总!”
人们尊敬的招呼声,如雷贯耳。
而他们的大嫂,微微颔首,姿态高贵而优雅,美得叫人心神恍惚。
进了宴会厅,入席,冷秋端过桌上的七分满,一一扫过在座的众人,右手扶着杯壁,左掌心抵着杯底,清脆地说道:“今晚,这儿没有大嫂,也没有冷总!这儿只有兄弟们,同事们,好友们!我在这儿,先敬各位一杯,这一年里,大家辛苦了!”
说罢,先干为敬,豪迈大气!
“好!”一桌人抚掌助兴!
这一条桌子,长约30米,古色古香的金丝楠木,纯手工打磨,木质细腻,光泽润亮,没有铺盖任何桌布,水晶灯洒照下来,桌面似有金丝闪现,金丝万缕,艳丽耀眼。
而她粉嫩的面颊,胭脂晕染,绮丽迷人。
再一杯端在手心,嗓音美妙动听:“这一杯,我祝愿大家合家欢乐,平安幸福!”
仰头,饮尽——
“好!”掌声四起,连贯动听。
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