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探春听得路人的警告,虽不明就理,仍向一旁闪去,谁知竟仍是晚了一步,一辆马车收不住势,直往她身上撞来。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朝自己奔来的骏马,居然还有闲心想,这马通体白色,一定是良种……
眼看着马朝着她撞过来,而她脑袋里暂时一片空白。别说没这份身手,就算自己真能飞檐走壁的轻功,也一时反应不及。说时迟,那时快,马车里飞也似地滚下一个人来,一把抱住她,就往旁闪去。
探春惊魂甫定,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骏马,被车夫死命地勒着缰绳,终于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
好半天,喉咙里才“咯”的一声,醒过神来。转首看去,她的“救命恩人”一身华服,面如冠玉,眼如黑珠,不是北静郡王水溶还有谁!他也怔怔地看着探春。一双漂亮的眼睛,显得越发的大,竟像是一幅水墨山水,映到了他的眸中。
“姑娘!”翠墨魂不附身地扑过来,手和嘴唇还抖得厉害,带着哭音问,“姑娘,受伤没有?”
探春只觉得小心肝不争气地跳啊跳啊,很有跳出胸腔的嫌疑。听得翠墨的问话,怔怔地摇头。这时候才知道后怕,背上额上,密密麻麻地爬上了细汗。
只差了一线,自己可得再死一次,可不是回回都好命地能遇上穿越的。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同车共途
水溶歉疚道:“不知怎的,马夫竟让马受了惊,以致惊扰了三姑娘,小王实在抱歉。姑娘可有受伤?”
原来竟是他家的马!虽然自己确实受了惊,但看在上回他伸出援手替自己搞定冷子印的份上,就算了吧。
探春刚要摇头,水溶的目光光从她的脸上往下移去,微微惊叫一声:“哎呀,姑娘的左腿受伤了。”
她低了头,这才发现水绿色的外裤上,已经渗了点血迹,想来是刚才以膝抵地的时候擦到的。她惊魂甫定,倒并不觉得痛,扶着水溶的手臂站了起来,会意到自己正站在大街上,暗叫要糟,万一让贾政知道今日的行径,不知会有怎样的雷霆之怒!别说出门,恐怕立时作主替她聘了人家打发出门都是有的。想至此节,更是大急,算算时辰,戏也该散了,急忙摇头:“大约是擦破了一些皮,不是什么大伤,不妨事的。多谢王爷搭救,探春这就告辞了。”
水溶却想也不想,立刻握住了她的手:“姑娘是急着要回府吗?不如坐我的马车,让小王送上一程,聊表歉意。”
以北静郡王的身份,那两匹骏马自然是用得起的。不过,他的马车很朴素,灰青的帘子,也不用流苏,无雕无饰,正象水溶本人一样,并不显张扬。比起那日秦可卿丧礼上的银线软轿,朴素得多了。
探春皱眉,看了看自己的腿,这时候才觉得尖锐的疼痛。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客气地乘座免费班车。
“那敢情好,只是麻烦王爷了。”
水溶却似十分欢喜的模样:“不麻烦,不麻烦。”一边说,一边殷勤地把她扶上了马车。因怕她的腿伤得用不了力,掣着她的腰,几乎是把她举上去的。幸好不是公主抱,不然自己的脸得烧起来了……探春流汗。都什么时候了,还有闲心想这些个有的没的。
她刚刚在软垫上坐定,水溶与翠墨也相继挤了进来。
马车里虽布置得十分精致,但空间却并不大。探春微觉尴尬,不敢抬头,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龙涎香。这种香十分名贵,只有王族子弟才有,清幽好闻。忍不住模糊地想着,这香原该配上他这样清贵的人儿才合适。若随随便便弄个人熏上,简直是糟塌了东西。
翠墨想是吓得傻了,坐在一边怯生生地低着头,不发一语。水溶却关心地凑过身来,低头欲察看她的伤处,手指刚触着她的裤沿,又抽回了手,从马车侧壁取出一方锦盒:“小王这里有药粉,快洒些在伤口上。”
探春羞怯地看向他,却见他一脸的怜惜,心里微跳,不敢再言,默默地接过他递来的药粉,转头见翠墨仍低着头,暗想她一向伶俐得紧,这回怎么就呆了呢?正想催她,见她已抬起头来,却是看向水溶,双目含泪。
“不关王爷的事,是我自个儿不小心……”探春以为翠墨心疼自己,想要质问水溶,忍不住吓了一跳,开口解围。人家虽然看起来好说话得很,可毕竟身份摆在那里呢!
翠墨却弃耳不闻,哽咽着低喊了一声:“王爷!”
水溶这时才注意到她,也是面色微怔,露出细想的神气,迟疑地问:“你是……瑞珠还是宝珠?”
探春忍不住纳罕起来,他贵为王爷,怎么会认识秦氏的侍女?莫非秦氏与他……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他与秦氏有些纠葛,心里便微微地发疼,十分不舒服。故意低下头来,略偏过身子,自己挽起了裤腿,确实不过擦破一点,日后也不会留下疤痕,心下大定。正待涂上药粉,却见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接过了药粉,帮她轻柔地涂好。
尽管心事纷乱,探春还是觉得被水溶揉按的地方,体温瞬间升高。耳根不自然地热烫起来,却只抿唇不语。
“放心吧,这是宫里的伤药,不留疤的。”他温和地安慰。
“是,多谢王爷。”探春下意识地回答了一句,显出了一种额外的疏远来。
翠墨急忙替她放下裤腿,探春才想到,这时代的女人,连露个光脚都有伤风光,更别提她把整只小腿袒露在水溶面前了。可不管是自己挽起裤腿,还是刚才水溶替她擦药的时候,他都显得十分自然,并无半点勉强。
“上回见了姑娘誊写的诗抄,姑娘的字十分大气,又听得宝玉赞你为人意气,已知姑娘非寻常人,竟不知宝珠亦为你所救,请受小王一拜。”
马车上的空间本不不大,他也只是象征性地拱了拱手,但看他神色,却是至诚不过。兴许是碍着翠墨,水溶没有表现出与她的热络,举动之间,莫不符规合矩。
探春却只疑惑宝珠与他的关系。莫不是他与可卿,竟是私相授受不成?只这一想,心里便有些酸酸涩涩。再联想到秦可卿的葬礼,以他身份的尊贵,竟亲自路祭,心里便闷得什么似的。
就算没有谈过恋爱,可总算看过上百部的言情小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凭借着理论上的经验,探春明白自己是喜欢上了水溶。所以,才会为他与秦氏之间可能有的暧昧,而吃酸拈醋。
幸好秦可卿已经殁了。想到此节,顿时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难道秦可卿死了,你便有机会了么?她暗地里啐了自己一口。再想到自己的身份,又觉得无限烦恼。一个庶女,一个王爷,在现代尚且还要讲究门当户对,在这个时代,距离似乎更有如云与泥。
一时间,便有些失落。还没有萌芽的某种朦胧感情,就这样被她强行地扼杀在摇篮里。可心里却像是一锅煮沸的开水,在不断地冒着泡泡。
马车里,三人一径沉默着,气氛便有些古怪。
好半天,只听水溶的声音,如泉水叮咚般地在耳边响起:“三姑娘,府上到了,从后门进去罢?”
探春见他想得周到,心里越发的苦涩,低声说了“多谢”。临下车的时候,水溶却再度拉住了她的手,双目湛然:“回头问宝珠吧,没什么可瞒你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惊人身世
“嗯。”探春展颜一笑,顿觉压了一路的大石头,忽然地给她腾出块地方。看他澄澈的眼眸,想必他们之间并没无什么纠葛,自己是想差了。
脸色一红,动了动嘴唇,到底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便在翠墨的搀扶下下了马车。一路疾行,也没敢回头。悄悄地换回衣衫,溜了回去。果然台上仍在演着戏文,不由暗松了口气。
总算是有惊无险。
“真不知道你晚上去做了什么,大白天的也找地方打盹。”林黛玉看到她便取笑,“头发的抿子松脱了,我替你抿一抿。”
“嗯。”探春答应一声,依言朝着她坐近了。侍书果然应付得宜,没有人起疑心。
强打精神又敷衍了半日,探春僵硬地坐着,只觉得伤口处突突地疼。临别时水溶的那番话,更是让她的心里像猫儿抓似的,痒得难受。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猜测着水溶与秦可卿的关系,忽喜忽忧,连林黛玉又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薛宝钗本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物,在贾母面前奉承得很是得体,贾母又念着是她生日,叫了她在身边陪着说话,压根儿没想到召探春过去,总算是捱到了席散。
“三妹妹,昨儿又连夜写书了?”贾宝玉却悄悄地过来找她。
“啊?”探春不知道他的意思,一时也没回过神。
“要不然,怎么大白天的就犯困呢?昨儿写了多少,我跟你去拿吧。”贾宝玉一脸的渴望。
“昨夜没写什么,只把以前的章节整理了一下,不小心就弄了半宿。”探春急忙婉言拒绝。这会儿,她哪有心思再跟他探讨杨过和小龙女啊!
贾宝玉虽然失望,倒没有再强求。
回了房,翠墨心疼地替探春重新包扎:“姑娘,破了好大一块皮呢,幸好王爷给的药尽是好的,否则留下一块疤来,岂不可惜?”
探春阻止了她:“就这样吧,王爷包扎得很好。别说有这好药,就是没有,这点皮外伤也留不下什么。翠墨,你倒是实告诉我,北静王怎么会认识你?莫非他和你家奶奶之间……”
有些话,一半是由于不好启齿,一半却是心里有着隐隐的担忧,连说出来都不愿意。所以,探春的话在半途便戛然而止,只是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瞪着翠墨。
“呃……这个……”翠墨微张了嘴,想了想,仍是低下头不语。探春虽愿意信任水溶的态度,可这时也免不了想东想西。
“到底是怎么回事?王爷都说让我问你,显见得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必须要瞒着我了。”她心浮气躁地追问了一句,很不厚道地拿水溶压人。
“我家郡主与王爷……是堂姐弟。”翠墨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