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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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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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么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后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
  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么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后,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着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着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后,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么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么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把这么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后才来做些什么,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么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后,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么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着踩着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么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么?
  杜亦捷带着一束百合,跟着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着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一个佣人天天带着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着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着,像是缺少了什么。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后,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番外八
  重生之沉云夺日
  PS:此乃元旦福利剧情贺文,此章三观不正,雷三爷、雷娈童者慎入。(掩面)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一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一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一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一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一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多了个穿着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都没做呢。
  后来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女人怀了孩子,后来难产,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去了。
  留下的大儿子任潇洋,任定邦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总还是疼他的。
  而王瑾柔王太太,之后也接连生下了一双儿女。
  老二任筠雅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是任定邦的掌上明珠,可王太太偏要再拼个儿子——或许对非亲生的大儿子有疙瘩,总之王太太在隔年就又再生了一个儿子。
  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任潇云打小就离不开床,学走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三四岁的事情,而开口说话——他们一度以为,这小儿子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在外人眼里,任潇洋是任定邦最有出息的儿子,而只有少数人知道,任定邦放在心尖上的其实是这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儿子。
  在任家三少苦苦撑了十年之后,总算来了这么个危机的时刻。就算动手术,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王太太这会儿又不希望儿子死了,看那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那眼睛和自己是这般相像。她突然觉着自己是深爱这个小儿子的,苦求着大夫怎么也要把儿子给救回来。
  任定邦却把这选择权交到任潇云自个儿手中。
  他是不明白这小儿子心里在想什么的。
  任家三少身上插了好几个管子,把氧气罩摘了还得用力地吸几口气才能缓过来。只不过,任家三少没说什么话——或者说,他已经没什么多余的力气发出声音了,他颤抖地拿着笔,自己签下了同意书,只落了个“云”字。
  任定邦看着那笔触不稳的“云”,心情是前所未有的悸动,还有惋惜。
  手术奇迹地成功了,任家三少又挣扎地活了下来。
  其实,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能呼吸、能感受到生命的脉动。
  然而,这样下去,对任潇云而言,就只是单纯地活着而已。
  在这样修养了一年之后,任定邦开始让小儿子接触一些之前几乎不让他碰触的。可以是语言、数理、文商或者是艺术。只要是他想学习的,就丝毫不会去限制。
  转眼四五年就这么过去了,任家大少爷已经是个有为青年的模样,任家三少却还是养在房里,苍白单薄的身影就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能瞧见,尤其是睡着的时候,要是没注意,好像就要这么睡死过去一样。
  要说有什么改变,就是任定邦了。
  他有些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点燃的雪茄被遗忘在烟灰缸里。
  最后,任定邦两手用力地擦过自己的脸——他早上才从小儿子的房里走出来,父子俩感情不算深厚,但是一想到这儿子随时会走,他心里还是不舍得的。
  只是,今日这小儿子却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语。
  他早上有时候会和小儿子一起用饭,两父子不说话,任定邦怕闷,偶尔会把公司的东西带进房里——就跟一般人吃早饭的时候会看报纸一样。
  之后,他把文件给落了,去公司前又急急亲自上去取——这小儿子脾气怪,没几个人受得了,也没多少人敢随随便便进房,就连他有时候也是斟酌了一会儿才踏进去的。
  怎么说,成天对着一个濒临死亡的人,都是让人觉着不好受的。
  任定邦进去的时候,看见任潇云在翻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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