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里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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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里的中国-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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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但是,由于男方家庭的媒人以前根本就不认识刘老汉。他只好动用自己的关系,找到了自己在L村的一个朋友,在征得刘老汉同意后,请他作为女方家庭的媒人。
  对于第二个条件,刘老汉的女儿有点犹豫。因为她知道对方的家境不宽裕,考虑到和男方婚后的日子,两人是一条船上的人,就得考虑以后的生活。开始的时候,本想少要或者不要聘礼。可是,这个想法刚向父母吐露,就遭到了父亲的极力反对。刘老汉的理由十分理直气壮:十里八乡,还没有哪一家嫁闺女不要钱,我要了钱也不会自己留下,我也会给你置办成嫁妆,我还要倒贴很多钱。但是我们不能不要,不能让人觉得咱们的孩子不值钱,我可是丢不起这个人,别人家要多少咱也就要多少,我肯定一分钱也不多要。

遵从与抗拒——婚恋中的家庭本位主义(3)
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是也不能让父母伤心,刘老汉的女儿最终同意了父亲的意见。听说男方最后拿来了8800元的聘礼,听说这些钱中一部分是男方的家长向亲戚朋友们借来的,听说媒人在确定这个数目时费了很大的口舌,也听说刘老汉对这个数字最后也并不是十分满意……好在最后刘老汉同意了女儿的婚事。
  刘老汉的女儿是在第二年春节前出嫁的,据说当时的嫁妆相当丰厚。现在的嫁妆已不同于上世纪80年代,被褥、箱子、柜子变成了家电、家具、首饰。但无论家境如何,有几件陪嫁物品是少不了的:床上用品,如被子、褥子、枕巾等;洗涤化妆用品,如洗发精、香皂以及必要的护肤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如暖壶、水杯、脸盆等等。陪嫁物品的多少主要视女家的家境而定,家境好的,现在也陪嫁冰箱、电视、摩托车等。和这些富裕家庭一样,刘老汉女儿的嫁妆不仅各种传统的陪送物件一应俱全,而且各种现代的家居用品也应有尽有,此外,刘老汉还专门陪送了一个据说至少有3万元以上存款的存折。那年的冬天,L村的女人们聚在一起,谈论的基本上没有别的内容,都是关于刘老汉家如何陪送女儿的事情,都是关于那个存折上到底有多少存款的事情,都是关于对双方家庭的评价:“刘老汉真是大方,这样的家庭以后儿子说媳妇也好说了”;“男方真是有福气,找了这样一个好丈人”……
  二、故事背后的故事
  (一)父母之命
  在L村,家长多是儿女婚事的发起者。家长们尤其是男方家长们在自家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时就开始四处托人介绍对象。孩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首先着急的是父母,绞尽脑汁去搜罗几十年乡村生活经历存留下来的信息:谁家的闺女多大了?高矮胖瘦?父母的品性如何?在十里八乡的口碑怎么样?家境又如何?心里有底了,这才开始行动,提了点心烟酒去找媒人。在经过媒人的一番工作,确定了大致的目标之后,剩下的事情父母就要开始为婚事的花销操心了。
  在L村,儿子在择偶、结婚过程中的所有花费,皆以家庭为单位开支。即使家中无钱,全家人也要想方设法筹钱。虽然,父母为儿子操办婚事大举借债的情况没那么普遍。因为在村民们看来,为儿子操办婚事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如果父母不能及时替儿子婚配那就是失职,因此父母通常都会穷尽一生的积蓄来完成这一任务。不过,因为费用逐年提高,而父母从事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反而下降,父母越来越依靠儿子外出务工的收入,甚至也需要向亲戚们借债。因为按习俗儿子的婚事应由父母来操办,所以婚事中需要借债也是由父母出面。L村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父母有责任为未成年的儿女婚配,以完成财产继承和家庭继嗣的双重任务,否则若家长在儿女未婚前就死亡,在临死前他会感到不安和内疚,觉得没有完成人生的责任和义务,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儿女,“死去眼睛也合不上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多种经营的兴起,青年人不仅职业流动机会更多,而且由于更易吸收新知识、新技术,在商品化、专业化的农村经济中更具竞争优势,既获得了经济上的相对独立,又扩大了社交范围,在择偶时的自由度也随之增强。

遵从与抗拒——婚恋中的家庭本位主义(4)
在当今的L村,父母一般已经做不了儿女的主,甚至不愿替儿女做主,怕日后一旦儿女的婚姻不幸福,自己受到抱怨。这个时期,是否最后能缔结婚姻,父母大都会听从子女的意愿,子女的自主权大大增加。可话又说回来,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青年人的择偶机会更多、婚姻更自主,然而,选择谁作为终身伴侣在L村依然不仅仅是当事人个人的私事,尤其是家长对子女的婚事很少有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的。因此,在婚姻大事上,在一些大是大非的关键环节上父母还是需要把关的。一旦有人给自己的孩子介绍了对象,且男女双方本人都“没意见”,做父母的便走亲访友,托可靠人暗地里打听被介绍人本人的人品、健康状况、实际年龄,以及被介绍人家人的人品、家庭有无遗传病或传染病史等。
  换句话说,在L村,现在的父母对子女择偶的影响,不仅在于牵线和推动,而且在于甄选和否决,因此,尽管当事人的婚姻由父母包办或做媒介的比例并不高,但实际上由邻居、媒婆、兄弟姐妹等平辈做介绍人的婚姻,也难免渗透着父母的操心和参与,即使是子女自己认识的对象,父母的首肯和积极促成也是必要的,父母不满、劝说甚至反对及强行拆散的也不少。因此从总体上看,家长对子女择偶的关注热情和介入行为并未随年代的更迭而明显减少。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他们对子女择偶所起的作用主要是牵线和参谋,除个别家长出于家庭利益而对门户不当或不合自己心意的子女婚事横加干涉、棒打鸳鸯的外,多数家长只是担忧子女缺乏经验或在热恋中不够清醒,是出于对子女的深爱和呵护,也就是为了使子女能长久幸福而操心、参与。
  不过,在L村,“父母之命”虽然已经“改头换面”,或者说名存实亡,但是有些时候却需要假戏真做,派上用场。有一种情形,男女一方突然变卦,或是听到了关于对方的一些风言风语,或是有人给另外介绍了对象,且个人、家庭条件更好,这时候想反悔的一方便以父母不同意为借口,中止婚事的进行。
  (二)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
  “媒妁之言”是中国传统婚姻中的不成文法规,L村也不例外。俗话说: “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男女双方一般都要经人从中说合,才能“通二姓之好”。在L村,这种说合,就叫“说媒”。说媒是一种技巧,媒人不仅要熟悉男女双方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力求门当户对地提亲,而且必须做到既基本上准确地向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反映对方的情况,又要尽可能隐恶扬善,使双方充分认识对方的长处,从而乐于达成嫁娶的协议。此外,做媒人不仅要“嘴巧”,还要“腿勤”。媒人要勤于跑腿,从开始为男女双方牵线搭桥之日起,要经常往来于男女两家之间,交流情况,传达彼此的愿望和要求,防止发生意外的变故。
  在L村,男女之间婚姻关系的确定基本上都要通过媒人从中介绍。有一件事情很说明问题。村里有个老太太,做了三十多年的媒人,已经记不清村里村外有多少人家、多少对夫妻是通过她的嘴和腿撮合到一起的,村里的大人小孩对她都敬着三分也让着三分。大人们敬她让她,是因为受惠于她,自己或者家里有人是靠她做媒才娶上媳妇的;年纪小的人敬她让她,是因为不敢得罪她,怕长大了这位老太太不给做媒就娶不上媳妇。

遵从与抗拒——婚恋中的家庭本位主义(5)
这些年来,随着青年男女外出打工的增加,青年男女之间自由交往也有了极大的空间和便利。但由于传统乡村婚嫁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明媒正娶”在L村大多数人看来仍是婚姻合法性的一个重要依据,至少可以赋予婚姻道德上的合法性。在L村,虽然人们对自由恋爱,没有经过媒人就结合的婚姻已不像先前那样强烈排斥,但仍会给人一种“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尤其是对于那些自认较为体面的家庭来说,子女未经人介绍便与他人确立恋爱关系,还是被认为是一件让家庭蒙羞的事情,意味着父母教子无方。因此,如果在婚姻缔结的过程中没有媒人这一角色,那在L村的大多数人看来还是一件“不负责任”的事情,并且这种行为将被全村人“议论”。
  按理说,刘老汉的女儿和男方属于自由恋爱,双方之前已经十分了解,根本就用不着媒人。刘老汉为什么坚持一定要找一个媒人呢?因为在刘老汉看来,没有媒人,就这样把女儿嫁出去,无异于一种很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是因为媒人是两个家庭之间缔结婚姻过程中的一种现实需要。在L村的婚嫁中,关于男方的聘礼和女方嫁妆的具体数额一般都是通过媒人在男女双方家庭之间不停地传话,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的数额和运作方式、程序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因此,很多时候他们不仅需要往返在双方家庭之间,来回奔波,而且需要有一定的协调和劝说能力。
  刘老汉找了两个媒人,这也符合当地的风俗。在当地,媒人一般有两个,一个是男方家那边的,一个是女方家那边的。这样一来,双方都有各自的媒人,两个媒人分别代表两个家庭的利益,相互磋商,传达两家的意愿。双方之间关于婚姻事宜的相关信息沟通和传递全部依靠媒人来完成。
  按照规矩,L村的媒人很多时候的主要作用就是帮助男女双方家庭就一些具体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比如,男女双方要共同分担置办婚后生活用品的支出,也就是说双方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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