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圆明园大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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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圆明园大劫难-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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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他对那两个骑兵说:“快去,不然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两人没等他再说什么就大叫一声,策马飞奔而去。
  晚间,来了一道塔洛克称之为“可恶”的命令!因为总司令要求所有可能从圆明园弄回东西的军官,把物品统统上交战利品委员会,以便拍卖,所得钱款供军队支配使用。塔洛克考虑到他那套玉器的价值不菲,估计用来买个上尉的职位足够了,一想到这里,他更觉得这道命令无法接受!但他还是照办了。他说,战利品委员会考虑到他上交的贵重物品数量多,又回送了他几件。
  他还说到,第二天他的一个家住“北方特威德河流域”(即苏格兰人)的朋友,带着一盒珍珠来看他,要换他一块玉。他告诉那位朋友说已经把东西全部上交战利品委员会了。招来的一句话是“你简直愚蠢透顶!”塔洛克还举了一个英军军官的例子,说他做了一笔漂亮的买卖,卖金条得了三万英镑。
  塔洛克还对一些事情大发牢骚,认为不公平。比如说,他所在的师没有强令士兵上交在圆明园抢来的东西,而像他这样的军官就被强迫上交……
  哈特·邓恩是九十九团(隶属于米启尔将军指挥的师)的一名上尉。他在日记(10月7日)中也记述了他个人是如何在圆明园抢东西的。他的文章题目可以叫做《抢劫技巧说明书》。
  他首先指出,法国人是在前一天有意或者说纯属偶然地推进到皇帝的这座夏宫,并对它进行疯狂掠夺的。他写道,有人说法军军营里堆满了座钟和挂钟,特别是说到皇宫里面好东西多的是。但是因为孟托邦将军声明圆明园受到严格保护,所以他猜想,法国人把他们的战利品都藏到他们的营帐或者军用包里了。
  

第十七章 英国人见证的洗劫(8)
邓恩写道:“10月8日,星期一,这是抢掠和洗劫史上难忘的一天”。他来到圆明园,只见很多人都带着战利品走了。他事先就已经想到要带些美元,利用机会在法军军营买些珍珠和几件玉器。后来他进圆明园,发现里面“一片狼藉”。凡是搬不走的东西,都被砸得稀烂。他写道:“我们部队的军官个个都想方设法离开军营,那样就可以为所欲为。最有眼光的人还带了小运货车去”。他描写那些锡克族骑兵,一背就是好几匹绸缎,压得腰都直不起来。他本人的丝绸是从法国人那里买的,当然以能拿得了为限。因为他没有参加前不久在印度德里和勒克瑙地区的抢劫,也没有参加另外某个“难以忘怀的大洗劫”,所以他声称自己在这方面是新信徒!而那些印度籍士兵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他发现二十个人中没有一人真正会抢,也就是说没有鉴别力,因为抢劫是门技术,它意味着“对矿物和贵重金属要很懂行,眼光要敏锐,头脑要冷静,特别是要慎密果断……谁犹豫不决,谁就两手空空”。他解释说,“半数人拿到第一件东西,都没有先把它丢掉再去找别的;或者赶紧先去问问别人那东西值不值钱,这样的人都没捞回什么或者只捞回很少一点儿东西”。
  抢劫宫殿的机会并不是每天都有,所以邓恩上尉打了个比方,试图使人们对当时的情形有个概念。他写道,试想,伦敦的所有拍卖行(克里斯蒂、菲利普斯)以及摄政王大道的所有商店,都集中到一块儿,要把它们的好东西送给任何来者,而这并不违反第八戒规(根据《十戒》:你并没有去偷)。试想,你有十分钟时间,只有十分钟,去挑你要的东西。邓恩断言道:我想,即便是女人都可能有点儿无从下手,而且在规定的时间里她们几乎不可能作出决定。当时的抢劫者正是这样,他自己也是如此……
  邓恩收罗了一套漂亮的物件,然后说服一位可怜的中国人帮他扛运。但那人趁他一时没留神儿溜走了。因此,我们这位英军军官回到营地时,除了从法军军营买的东西,另有两、三件“太阳兄弟(道光皇帝)”的衣服,几乎是空手而归。和他一起回来的是一个“非正规”骑士(一个锡克族人),那人带回了满满一推车丝绸和其他什物。邓恩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他的战友,个个满载而归,其中有三十四匹绸缎,是分两次运回来的。那些人劝他再回去走一趟……于是,他又二进圆明园!然而连一匹绸缎都搞不到了!不过,他们这个小分队共抢到三百多块绣花绸布,后来在香港卖了七十英镑。
  吴士礼中校讲过这么一件事:圆明园的正门前左右两侧各有一花岗岩石座,上边各立一尊傲慢的铸狮。两个庞然大物均为青铜颜色,以至于无人去注意它们,因为青铜铸雕在中国太普通了……数月之后,几个上海人问他们的一个朋友,那两尊大狮子怎么样了,是不是被英法联军抢走了。这时,那几个中国人才说那两尊铸狮身上的青铜色是涂上去的,实际上它们是纯金的!其他知情的中国人也证实过此事。吴士礼很遗憾,直到联军离开北京之前,都不知道这个情况。根据那两座铸狮的大小,它们足以支付战争的全部费用,甚至还有富余……
  10月9日,霍普·格兰特爵士宣布可以抢劫,但他明确指出,从法国人那里买来的东西也应上交战利品委员会。
  英国人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收集从圆明园掠夺来的物品,英国人服从大不列颠长期形成的传统。从亨利四世时代(1399—1416年)开始,就有一种规矩,要求从敌方缴获的财物要上交王室。这样国王可以此犒赏军人。十七、十八世纪时代,主要是海上战利品。到十八世纪末乔治三世在位时期,国会讨论通过了一系列法规,提出战时掠夺处理办法。这样做是为了使瓜分更合理些,同时避免发生骚乱。
  所以,立法机构和军事当局都把掠夺的东西看成是当然的胜利果实,赫维亚先生如是说,“因为掠夺危害公共秩序,所以他们(英国人)把掠夺说成占有,说成是对战争法的合法补偿。这样一来他们就把抢来的东西变成私有财产”。
  

第十七章 英国人见证的洗劫(9)
英国军队掠夺合法化程序规定,军队最高指挥官任命战利品管理人员和成立特设委员会。士兵必须把他们的战利品交给这个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编制清单,组织公开出售,并具体详细记录下来。然后应把所有的物品和文件材料送到切尔西皇家医院,而物品清单及物品购买人的姓名则公布在《伦敦公报》上。购买人(或者他们的继承人)应凭证件前来取货。
  这个办法于十八世纪末在印度开始实行,而最近则是在1857年印度起义之后又再次实行;其主要目的是把夺回来的东西进行拍卖,让全体军官和士兵都能受益。名义上是整体的利益。在英国人思想中,这既涉及公正又关乎道德。也就是说,在掠夺问题上已经不再是人人为己,而是有些人为大家……人们注意到,格兰特将军在实行过程中故意而又灵活地把掠夺来的东西变成了战利品,明明是抢劫,却合法正当地奖赏他的士兵。
  1858年1月,额尔金勋爵就进行过揭露,他认为这是一种虚伪。他说:“有‘掠夺’这么一个词,但不幸的是,它对应该用正确的英语称之为‘掠夺’的行为予以了宽容”。
  大拍卖定于10月11日举行。上午十一时展示拍卖的物品,下午二时开始拍卖。它集中了战利品委员会收集到的全部物品以及另存的战利品。要求所有军官把他们的战利品都拿出来,但他们有权按战利品委员会确定的价格重新买回。
  英军战利品都摆放在英军司令部驻扎的大喇嘛寺的正殿里。郇和说,那是一个绝妙的展览会,白色的和绿色的玉器、珐琅釉古瓷瓶、青铜器、雕塑品以及金的或银的小雕像等;大批优质皮货,其中有些价值非常昂贵,象黑羚羊皮、海貂皮、白鼬皮、鬈毛羔皮等;还有些宫廷的衣服,里面有两三套是皇帝的,华丽的黄绸缎面,上面用金丝线绣织着游龙图案,袖子上饰以漂亮的绢绣,内衬白鼬皮,袖口翻边是光滑发亮的黑羚羊皮。大殿最里头堆积着无数纱布和丝绸布匹,五光十色,其中一些是皇室用的亮丽的黄色,那是皇帝专用颜色,而且只有他能享用。
  格兰特将军决定搞这场拍卖,是违反当时所执行的规定的,因为组织拍卖本应在战后进行。所以说这是一场非法的拍卖活动!格兰特事先曾经向陆军大臣悉尼·赫伯特阁下做过说明。他解释说,考虑到法国人已经弄成了那种局面,就地拍卖是维护军队纪律和秩序的唯一手段,也是制止军中某些人自行抢掠的唯一办法。格兰特认为,这样一来,他的士兵就不会再有什么理由抱怨。堪称抢掠里手的锡克族士兵可能除外……
  拍卖进行了两天,参加者尽得其乐,也充分体现了竞争性。军官、士兵竞相哄抬价格,有时会把那些要卖的东西的价格抬高到令人发笑的地步。姆吉写道,有个军官可能得到过罗特希尔德男爵这样的指令:大买特买!有个叫乔治·奥尔古德的参谋部的军官(后来成了将军,也写了一本叙述这场战争的书),买了一方皇帝的御玺,还有其他一些物品,那些东西后来又出现过。
  在这场拍卖中,成交价令人咋舌。最一般的东西也要两三英镑;一件皇帝上朝用的龙袍拍卖到一百二十英镑的高价。郇和居然斗胆地说,要是皇帝能够出席这次拍卖的话,毫无疑问,他肯定会受宠若惊,因为这些外国鬼子对原来属于他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东西给了那么高的价!要不然就是另一种感受了:“设想一下,竟然就在天朝京城墙根下拍卖皇上的物品,”他写道,“更何况这恰恰是那些被他视为孱弱不堪,而他吹嘘要将其抛回大海的蛮夷所为!”
  吴士礼估计,这次拍卖的收入可达十二万三千美元。按郇和的说法,从这笔钱里拿出三分之二分发给士官和士兵,三分之一给“积极参加攻占圆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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