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慢Ⅱ·以身相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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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慢Ⅱ·以身相殉-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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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有许多是我团队中的成员,当他们想创业的时候,我义不容辞。我会为他们提供想法,协助他们完成创业规划,必要的时候,也协助他们募资。
  其中有一个非常能干的业务主管,曾经销售过房地产,后来离开我的公司,决定重回本行开房屋中介公司,我不只成为他的创业教练,而且还参与投资,协助他完成募资。
  他做了两年的房屋中介之后,决定转行到计算机系统软件业,我继续扮演同样的角色。他虽没有赚到大钱,但创业的过程算是平顺。
  这个案例让我充分理解,创业者本身是成败的关键,只要创业者本身是对的,不论他遇到什么困难,都能解决。
  另一个案例则完全相反,一个创业者要到大陆创业,我非常鼓励他,也全力协助他,但他在大陆的生意,每隔一段时间就资金告急,一再增资,最后我不得不亲赴大陆仔细了解,但他的说法总是千篇一律……人生地不熟、团队成员不佳、资金不足等,而最后的结论是:只要再投入资金就可以改善,我相信了几次之后只好放弃。
  事后我发觉,他开的小工厂,理论上该亲力亲为,但他始终待在上海市区的办公室,几乎从来不到工厂,工厂交由大陆的朋友管理,这个他相信的大陆友人吃他的、用他的、拿公司的产品大做人情,他和我年轻时一样,把创业当玩具,几乎犯了创业所有可能犯的错,当然不会成功。
  其实我只要从财务报表中检查,很容易看出问题所在,但我没想到他会犯如此基本的错,所以钱一借再借。
  还有一个案例是一个出版同业,他开的是一家小出版社,过去我完全不认识他,在财务已周转不灵时通过我的一个编辑找到我,一对年轻的夫妇,小孩刚出生,先生有一些才气,只是心太野,扩张太快,以至于局面失控。我心生恻隐,倾当时我所有的财力……几百万元新台币协助他,希望能救回他的出版社,但是没能成功,公司最后还是清算了。
  这个年轻人事后告诉我:他会记得这一段,在有生之年他会报答我。我告诉他别在意,我只是在“把爱传出去”,报答那些过去帮助过我的朋友们,他只是那个接受到帮助的人,只要好好奋斗,别想太多。
  另一个案例也类似,又是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我的编辑告诉我,他的一个朋友经营一家公司,发生困难,希望我能给他一些建议。结果我一再地在资金上协助他,但最后也不能改变什么,这个公司还是解散了,这个创业者后来也只好重回打工生涯,这又是另一个接受到我“把爱传出去”的幸运儿。
  资金与管理一起并行
  从这两次之后,我确定一件事:资金一定不是关键成功因素(KSF,key success factors),从此以后,我的协助一定是资金与我的knowhow及管理一起并行,这样才有机会协助创业者成功。
  我更清楚地理出创业的关键成功因素:第一,创业者本质好不好,人对不对;第二,生意模式是不是符合时代潮流,大众有无需要;第三,最后才是资金、团队、技术等其他因素。
  从此以后,我把我的创业协助分成两种情况,一是“把爱传出去”的回报,这个模式以200万元新台币为单位,只要人对,值得信赖,我就参与、就投资,但更重要的是,我每个月会找这些创业者来吃一顿饭,了解他们的营运状况,也给他们一些建议,让我宝贵的创业经验能有所作用。
  (创业陷阱:我不是“天使”投资人,因为我的钱很少,但我是很好的创业教练,分析别人的案例,总比分析自己的状况更灵台清明,所以决定善用自己的强项,不再做盲目的天使。)
  另一个模式比较倾向投资,我会仔细检查所有的环节:人、生意模式、团队、能力、方法等,而投资金额也较大。这个模式我要考验自己的眼光,也在证实我是否能真正看透创业的风险和过程。
  其实,我有许多让自己觉得骄傲的经验。有一家公司在筹备时我没赶上投资,但在他们经营一年多,公司仍处在亏损与困难之时,我发现了这家公司,经过了解后完全符合成功的因素,人对,生意模式正在成形,而团队、态度各方面都正确,我拜托这家公司让我投资,完全不担心他们仍在亏损。经过3年的一再请求,他们终于开放了一点小股份给我。
  后来这家公司几乎年年赚进一个股本,每年分股配息、赚钱对我而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证明了我的观察能力。
  现在我每个月都要参加很多次像这样的餐会,一方面继续“把爱传出去”,另一方面也看住我的投资,让我的创业经验能对年轻人产生帮助,我很乐意这样做。
  

创业第一律:以身相殉律
创业十三律:
  以身相殉律/创业是条不归路,不能承受风险与挑战者莫进此门。
  不自由律/公司中老板最大,但老板还有更多老板,创业者不能为所欲为。
  挑战不足律/创业就是用最少的资源,挑战不可能,以获取成功时最大的报酬。
  态度至上律/只要创业者对了、观念对了,钱、能力、方法等要素都可改变,也会被解决。
  一人决胜律/不论创业时的团队有多少人,成败都由老板一个人来决定。
  团队极小化律/开创时团队极小化,风险越低;正常营运时,团队极小化,毛利越高,获利也越高。
  立即赚钱律/一旦启动创业就要用最快的速度产生正向现金流,这是态度,也是决心。最好是开业第一天就赚钱,不能有长期投资,日后慢慢赚钱的观念。
  最后一元律/下定决心,绝不增资,把手中的现金当作是最后一笔钱,这是创业者的基本认知。
  欲求不满律/每一个新创事业一定代表了社会(消费者)对某一种需求的欲求不满,而满足这些需求,就是创业机会。
  创新律/“不一样”就是创新,用不同于市场已存在的竞争者方法创业。
  焦点突破律/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关键的事物中,就可以发挥突破的效果。
  摸石过河律/创业可以规划、可以分析,但是不可能有明确的程序表、计划书,要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心情,在不确定、探索中找到方向。
  坚持律/创业一战成功是运气,遭遇困境是常态,绝不放弃、坚持到底是创业成功的因素。
  创业第一律:以身相殉律
  l以身相殉的创业家精神
  l成王败寇自己来
  定律解读:
  (一)创业是非常人的道路,没有稳定、没有安全,只有剧变、只有起伏,要么成功,要么失败。成功则功成名就,衣锦荣归;失败则身败名裂,一无所有。创业者要有“以身相殉”的心理准备,拿一生的性命,赌未来的光明。想安定者莫进此门,不能承受风险与挑战者莫进此门。
  (二)创业是条不归路:一旦启动,不能停止,结局也只有成功、失败两种,停滞、不上不下都只是过程,半途收山的代价很高,所以创业贵在慎始,不可有“试试看再说”之心。
  (三)创业的成功率不高,大约只占两成(我的直观判断),因此大多数人沦为败寇,不可不知。
  适用时机:创业前及创业初始。
  以身相殉的创业家精神
  在创业之前,要先确认何为创业家精神。
  创业家能扮演变革救世主,他们与一般工作者最大的不同是他们有“以身相殉”的概念。对创业者而言,事业的好坏就是他们的好坏,事业好他们得到名利,事业不好他们也化为灰烬。但职业经理人没这件事,船要沉了,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是拿起救生衣逃命,而不是在这里守到最后一刻。
  这种坚持到底,决不退缩,不惜搭上性命的创业家精神,也就是“以身相殉”的态度,是当下金融乱世,拨乱反正最需要的良方。
  创业家以身相殉的精神,包括三元素,第一是行为上的负完全责任(accountability)。这是西方管理学界20世纪末以来最流行的管理话题,香港及大陆翻译为“问责”,而其真正的含义是要为结果负完全的责任。不管是谁的错,你要对所有的事一概承受,你一肩承担,以问题解决、目标达成、结局完美为最终目的。创业家成王败寇的宿命由此而来,在成功与失败之间,没有模糊的空间。
  创业家精神的第二项元素是态度上的无我。你会以企业的最高利益为优先,就算违背自我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典型的例子就是,宏碁创办人施振荣会说:“我宁可丢掉经营权,也要让企业赚钱,让企业能够活下去。”奇美创办人许文龙会说:“只要奇美电子能存活,老板不一定要是我。”他们都为企业的利益考虑,没有自我,这是创业者最伟大的情操,绝非一般执行官所能及。
  创业家精神的第三元素是“创新”。他们不满于现状,他们会有破坏性的改变,他们追逐更完美,不惜自我否定,也就是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讲的要能“破坏式地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
  台湾过去的创业家,顶多是追随现状的创业家,是跟随者,不是规则制定者的创新。因为以2300万人口的台湾市场为基础,不容易成为全世界市场的规则制定者,但在金融风暴下,我们有机会把台湾、大陆想成一个市场,这就有全新的可能。
  大胆想(Think big)是创新的核心元素,在金融风暴下,也要有重塑商业规则的气派,不仅是在现状中解决问题,还可以彻底创新竞争规则。
  创新的另一个要素是自我否定与否定过去,如果无法否定过去,你就无法启动变革。你要有心理准备埋葬自己。你要先自觉才能重生,先“自杀”才能重生。如果对现在的方式还有一点眷恋,你就没有机会改变。在金融风暴中原有的舒适圈,现在已变成一个痛苦的房间,停在当下,只有死路一条。
  把过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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