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婚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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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婚姻真相-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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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时候,关于性的话题随之而热,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更是遭到了质疑。短短几年的时间,同居以及换偶、联合家庭、性俱乐部等新潮方式风风火火占据了欧美流行文化的第一把交椅。与此同时,离婚率直线上升,婚前性行为遍地开花,性自由高调出入在各种媒体的头条。
  在60年代兴起的性自由,可以看作是年轻人对性规范的冲破,而由此引发的离婚热又让年轻人们不再信任婚姻。这样一来,越来越多的人抗拒婚姻,他们脑子里已经有了“如果想过二人世界,同居同样可以”的想法。在年轻人的观念里,同居不需要任何承诺就能过夫妻生活,何乐而不为?他们多数惧怕婚姻所带来的枷锁,更担心离婚所带来的伤害,既然如此,就不如选择同居。这好处不仅是可以尝试着过夫妻生活,而且也不必为分手付出实质性的代价。不需要为两性关系做长期投入,大家合则聚,不合则散,这是同居抛给还不想结婚的年轻人一个最大的诱惑。
  如此,同居的兴盛也带来了许多不可避免的问题:年轻人的责任感下降,性疾病猖獗……
  当然,任何一种现象的产生都有一定的社会原因,欧美发达的经济条件无疑是同居出现的一个原因。由于经济发达,很多孩子有能力脱离父母独立生活,再加上青少年的性成熟期在一点一点推前,同居便成了满足性要求的一个快捷手段。
  另外,20世纪60年代的欧美文化在经历着大地震,性自由偕同女权运动一同破土而出。女权的到来为女性开启一道解放之门,更多的女性认为同居显示着男女平等,是女性独立权利的象征。在女权运动开始之后,女性走出家庭进入各行各业,拥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这样一来,婚姻和家庭就不再是女性唯一的生活模式,她们可以选择事业,选择不受羁绊的同居生活。 。。

非婚同居(2)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同居在作为欧美的一种时髦现象之前并不尊贵,它在美国底层百姓中时有出现。在美国底层,主要是以黑人为主,他们收入甚微,地位低下,很多妇女很难下定决心今后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于是他们选择了同居。
  进入80年代,人们开始思考那种疯狂的同居行为是否健康,是否有利于婚姻稳定。经过美国学者的研究,发现同居并不像年轻人想得那般美好,至少婚前同居更容易导致婚后离婚。
  在美国60年代,同居跟离婚率并驾齐驱,持共同上升的趋势。而且,一个人同居的经历越多,对婚姻生活就越排斥,丝毫不能帮助人们进行所谓的婚前尝试。换句话说,同居关系维持的越长,不结婚的可能性就越大。根据美国学者的调查,经过同居而结婚的夫妻比没有经过同居而结婚的夫妻离婚性更大。同居者没有承诺,只有类似君子协定的约定,这种自由越持久,同居者就越是厌恶婚姻中的各种束缚。也就是说,从同居中未必能学到有效的婚姻经验,反而会阻碍婚姻进程。也是,一个人吃惯了山珍海味就很难天天吃糠咽菜,一个人尝过了自由的味道就很难再受约束。随着同居关系的发展,进步成婚姻的比例越来越小,说到底,人们还是惧怕责任的约束。
  除此之外,美国学者还有一项意外发现:在选择同居的年轻人当中,有不少人来自单亲家庭。换句话说,那些小时候亲眼目睹父母由争吵变为路人的孩子长大后更难接受婚姻。在他们的心里,任何两性关系都是不稳定的,这一点可以从他们父母的离异中得出。这些部分年轻人,小的时候看过了母亲为婚姻哭哭啼啼,看过了父亲为婚姻大发雷霆,自然会产生恐惧。他们担心自己将来会像父母那样在烦恼和争吵中生活,然后在伤心欲绝中结束。他们宁愿选择同居,也不会涉足婚姻。可惜的是,他们每次同居关系的破裂都会加深他们对两性关系不稳定的印象。当这种不安和失落感日积月累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就极易产生心理问题,从而导致行为过激,成为社会安全隐患。
  在中国,男女同居不像美国那样有一段颇为曲折的发展历程,同居生活一进入中国便被新新人类所追捧,瞬间成为时尚尖端。
  在中国,大多数年轻人把同居当作了婚前尝试,然而,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做出任何婚姻的承诺。大部分同居年轻人最后都是以分道扬镳作为结局,也许会有短暂的伤心,但这种伤心并不足以让他们接受婚姻。
  何东与女友同居三年之后和平分手,原因很简单,女友要求结婚而他不同意。对于何东来说,跟女友这三年已经失去了新鲜感,很难想象未来的日子都要跟一个没有兴趣的女人过生活。何东对婚姻的抗拒的态度让女友十分痛心,最后选择了分手。对于多数女孩子来说,当她决定跟一个男人同居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把自己当作了妻子,而且憧憬着将来能跟男友步入婚姻殿堂。可是何东却认为,同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彼此的性需求,当初跟女友住在一起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跟女友说过会娶她之类的话。何东对曾经前来劝他结婚的亲朋说过,婚姻是鞋子,同居就是试鞋合不合脚的过程。如果觉得这鞋不合适了,那干嘛还一定要买?可以说,有这样的想法的年轻男性同居者不在少数。他们从来没有打算跟同居女友结婚,同居时间越来越多,更换同居女友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对婚姻的态度逐渐冷淡。
  对于那些同居的男性来说,他们可以轻易斩断一段同居关系,然而对于那些同居的女性来说,情况就不是那么乐观了。一般而言,同居对于男方来说还不至于造成太大的影响,而对于女方来说,所忍受的心理和生理压力都远远大于男方。
  就拿何东和女友这对同居男女为例,两人在同居的时候女友曾意外怀孕,当得知怀孕的消息后,何东与女友的反应截然不同。女友想利用孩子使何东与自己结婚,而何东则不想担负任何责任,一个劲劝说女友堕胎。这里需要说明一个事实,由于同居并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女方在同居中堕胎或生养,男方都没有法律责任对其进行资金补偿。同样,如果女性由于非婚堕胎对身体造成了损害,男方在法律上依然没有赔偿的责任。就凭这些,选择同居的女性就比男性更多一层顾虑。也正是因为如此,女友最终还是在何东的软磨硬泡下极不情愿地堕了胎,而两人从那之后的关系就发生了改变,直到最后分手。
  可见,女性选择同居一定要慎重。要知道,男人跟女人的多数想法都大相径庭,正如网络上流传的那句话“男人是为了性而爱,女人是为了爱而性”。女人不要轻易冒险把同居当作婚姻的第一步,如此轻易让男人得到,只会增加自己的负担。况且也还没有人能证明同居可以提高结婚的成功率,要是想通过试婚来提高自己的婚姻安全系数不见得是明智之举。当然了,没有人能剥夺别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同居者在想清楚之后依然选择同居是个人的自由。
  其实,如果是真的爱到必须要住在一起,那不如选择一个堂堂正正的方式,如果仅仅是为了片刻欢愉,那不如保持点距离,让彼此有选择和后退的空间。爱一个人,首先要学会尊重他/她,如果一味只为自己考虑,那么这样的伴侣便不配跟你走完人生。
  

实验婚姻(1)
试婚,顾名思义就是实验婚姻。
  原来的试婚是有所指的,它指的是某些民族中存在的一种婚俗。这种婚俗的特征就是男女在正式结婚前可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以求彼此相互熟悉、相互适应。在此期间,有些地方是允许自由发生性关系,有些则不允许。比如,在北美印第安人、阿富汗的某些部落、芬兰的某些地区,他们的试婚风俗则是未婚夫妻和衣同床,不得*。但像新西兰的毛利人、菲律宾内鲁润岛上的伊罗人,他们在进行试婚时则允许有*关系。在咱们中国,唐朝时敦煌文献中就已经有了试婚的侧面记载。当然了,以传统儒家思想来看待试婚这种方式,它无疑是一异类,绝对是要被谴责的。
  当下人们说试婚,再没有人会想到它是特定民族的一种婚俗。人们只把它当作男女双方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前的一次实验,一种非正式的婚姻状态。
  也有很多人把试婚与同居混为一谈,可这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同居作为一种亚婚姻状态,可能始终徘徊在围城之外。同为亚婚姻状态的试婚则是一只脚在围城内,一只脚在围城外。同居者并没有婚姻承诺,而试婚者的目标则是婚姻,在试婚期间,两人会像真的夫妻一样履行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可以这么理解,同居不过是两个个体住在了一起,试婚则是准夫妻住在了一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同居中的女方多数是抱着试婚的心态跟男友同居,而男方则把婚姻跟同居区分得十分清楚。
  同居和试婚两者的区别还远不止上面所提及的。
  曾在某婚恋网站看到他们做过的调查结果:同居伴侣之间发生矛盾以及暴力的比例高于试婚伴侣,甚至都高于婚姻伴侣。由于试婚者是抱着最终走向婚姻的目标住在一起,他们从一开始就在营造家庭氛围,试图从中找到以后的生活模式。他们抱着负责任的态度,两人之间会像夫妻一样约束彼此,也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真心真意为对方着想,这样一来暴力等问题相对而言就会较少。为了检验婚姻的可行性,让未来的婚姻更加美满,试婚者更贴近“一对”,而不是“两个”。
  而同居者则不然,他们虽然是同在一张床,可看重的都是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且关系较为自由,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同居者很难从同居生活里吸取生活经验,一般来说,同居时间越久就越依赖于这种感觉。与他们不同,在试婚者眼里试婚就是迈向婚姻的重要一步。处于这个阶段的两个人应该注重交流,努力习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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