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记得,它的第一次爱情就是在这样的春天里完成的……
它本来不是山上的狗,而是坝下清溪河边一户财主的小宠物,那老财主娶了三个老婆,确切地说,它是三老婆玉儿的宠物。玉儿长得才真叫好看,她身上无处不小,就是眼睛大,胸脯大,说话也嗲声嗲气的,柔婉得像要滴出水来,因此她成了老财主心头的肉;可是她寂寞啊,她一寂寞起来,眼睛就虚虚的,身子就懒懒的,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合力抛弃她,让胡子花白的老财主心疼死了。老财主几次派人下通州府为玉儿买宠物,买了数不清的东西,有巴西龟,波斯猫,甚至有一种从欧洲进口过来的,可以在瓶子里喂养的蝴蝶,就是没一样中玉儿的意,玉儿虽然从小在发财人家长大,可她本是清溪河下游某穷人家的弃女,被一个发财人家捡回去养大后当了使女,十七岁上嫁给了现在的男人。她体内的血使她无法与洋玩意儿亲近。眼见玉儿消瘦下去了,都快形销骨立了,老财主急得团团转,却没有更好的办法。正这时,他的家丁从姑妈家带回一只两个月大的小狗,也就是后来的老黄。玉儿一见这只狗就喜欢上了。她喜欢小狗无助的样子,喜欢它不会耍什么心计的简单,也喜欢它身上的毛。那时候的老黄,毛发不像现在这样透黄透黄的,而是一种嫩黄,雏鸭一般。有了这只狗,玉儿变得又快乐又活泼,应承老财主晚上的事情,也充满了激情。老财主不仅允许玉儿把小狗随时搂在怀里,还允许她带着小狗睡觉。玉儿睡觉前,总要跟狗玩一会儿,她最爱做的游戏,就是把指拇伸到小狗的嘴里去,让它咬。小狗开始不敢咬,可它发现不咬主人就不开心,于是它就咬了,当然只是轻轻地含住,并不使劲的。——但事情还是出了!
有一天,玉儿的中指拇第二节指头突然发红,当时也没当一回事,可两天之后,不仅红,还肿了,又痛又痒,类同于生冻疮的迹象。那正是清溪河流域一年中最热的八月,当然不可能生冻疮。老财主请来郎中,郎中扯来些草药,在嘴里嚼碎后箍在那根指节上。箍几天后,指头肿得越发的厉害了,而且食指和无名指也感染上了,最先发红的那节指头,生起了小小的白泡。老财主骂郎中是饭桶,连医药钱也不愿付。郎中解释说,少奶奶得的是一种比较顽固的湿疹,病情暂时加重是正常的,没什么大碍,特别是长的那些白泡,正是药效发挥作用的征兆,白泡一消,自然就好了。但老财主不信这一套,骂郎中不仅是饭桶,还是骗子,是清溪河流域最大的骗子!郎中又羞又恼,可他惹不起财主,只好默默退出那高墙大院。但他没回家,而是立即去找师哥。他师哥住在上游很远的地方,是整条清溪河流域名声很响的郎中,跟他的关系也像亲兄弟,他估计老财主定会着人去请他师哥来疗治,便抢先一步,把收拾老财主的计谋告诉师哥。果然,他到师哥家不到半个时辰,老财主的人就来了,他躲进药铺的柜子后面,让师哥跟来人走。师哥到财主家,看了看玉儿的手,说,这叫狗咬病,跟猫抓病相似,虽然不像狂犬病那么厉害,也差不多,反正无药可治。说罢,师哥摇着头离开了,出诊费也不要。
老财主虽年事已高,性子却极为暴躁,听了师哥的话,在他家里必将爆发一场地震,这是郎中早就预料到的。事情也的确如此,听说玉儿的病是狗惹的祸,老财主顿时大呼小叫,命令家丁在狗身上绑一块石头沉河。年幼的老黄就已表现出超出一般狗的灵性和敏锐,它见势不对,立即缩进了个兔子洞里。老财主喜欢吃兔子,家里总是养着许多兔子,兔子们不爱吃辣乎乎的萝卜缨子或者涩口的牛皮菜叶,向往河岸的青草,就在窝边打了好几个洞,从洞里钻出去,当头再一次冒出来的时候,就能感受到阳光的照耀,听到河水的淙淙和闻到青草的气息了。老黄就这样来到河边,侧耳细听那边的动静。那边像暴雨前的雷阵。老黄哀伤地在河岸徘徊着。在那个大院里,它唯一依恋的人是被称为少奶奶的玉儿,只有玉儿才爱它,别的人,包括老财主和他的儿女们,都是轻蔑地叫它杂种,或者狗东西,至于大奶奶和二奶奶,简直恨死了它,特别是那个如河水漫过堤岸一样丰满的二奶奶,只要玉儿不在,见到它就踢。然而,它依恋的人并没有走出大院来找它,倒是有几个手持火药枪的家丁,气势汹汹地朝这边走来。老黄敏捷地躲进河岸七八米高处的丛林里。几个家丁来巡视了一番,没发现什么,就打了转身。
老黄躲在林中,经受着蚊虫的叮咬和孤独的折磨。它盼望少奶奶出来唤它,可直到天黑透了,也不见少奶奶的身影,它也就不敢回去了。到了后半夜,老黄借朦胧的月光,看到一队人马到了河边。夜风吹来,老黄从这队人马中闻到了少奶奶的气味!它想冲过去,但是,还有那么多人,而且它也根本没看到少奶奶,因此只是紧张地注视着。没过一会儿,河水被一声闷响撕裂开。河水感到了疼痛。这疼痛传到老黄身上来了,也传到河对岸的宿鸟身上去了,它们发出嘎——嘎——的怪叫声。老黄知道那是一种黑色的水鸟,它跟少奶奶去河边散心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那种水鸟盘旋在河流上空,像执意从水里找到自己的影子;入夜之后,它们都歇在对岸。它们不敢到这边来,这边富贵逼人,还有随时上膛的猎枪。水鸟的叫声在幽黑的河面上流淌,淌出老远才湮灭于寂静之中。一群人撤退了。老黄再没能从干燥的夜风里闻到少奶奶的气味,但它从水里闻到了。少奶奶的气味被水打湿了!
玉儿被扔进了河里。老财主听说狗咬病跟狂犬病差不多,心想这病一定是传染的,就把少奶奶沉了河。在往少奶奶嘴里塞毛巾身上绑石头的时候,老财主哭得一塌糊涂。
老黄不知道这些事,但它知道少奶奶这个娇娇小小的人已经不存在了。少奶奶不在,它就更不可能回到那个大院里去了。
它成了一条野狗,在山上游荡。大概是为了远离危险,它越爬越高,竟然在一个秋天的早上到了茅桠子村口。那天清早雾气蒙蒙,陈德明去村口的井边挑水,看到了老黄,他还以为是邻村的狗呢,没有理会它,可他挑上水桶回转的时候,发现这条狗始终跟着他。自从离开财主家,陈德明是老黄碰到的第一个人,它必须跟紧这个人,它是狗,狗不跟定一个人,怎么能叫狗呢?陈德明心里涌起一阵窃喜,他深信“狗走旺家门”的老话,于是把桶放下来,坐在扁担上抽烟,观察狗的反应。狗站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轻轻地、带着乞求地摇尾巴。狗跟狗摇尾巴,是表示和解,表示我们从此可以成为朋友,狗跟人摇尾巴,是讨好。一条陌生的狗,一个陌生的人,陌生人手里又没食物,它有什么需要讨好的呢?这只能证明它是一条无家可归的狗。陈德明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火光把晨雾烧得滋滋作响,随后,他以近乎庄严的声音说,老黄,你要是天生是我家的狗,就过来拱拱我的脚尖。他把一只脚伸了出去,将大脚趾从破了洞的鞋尖上翘出来。狗毫不迟疑,用它带着露珠和惆怅的嘴,拱了拱陈德明那根跷出来的脚趾。陈德明又叫了声,老黄!这回不是庄严的口气了,而是又亲切又激动。
这样,老黄就跟陈德明回家了。它是多么喜欢老黄这个称呼啊。以前的少奶奶不叫它老黄,少奶奶叫它乖儿。“乖儿”听起来也很不错,但它到底不如“老黄”来得气派,来得平等,它的年岁和个头还那么小呢,新主人就叫它老黄了!叫它乖儿的人,把它爱在宠物的分上,叫它老黄的人,把它爱在朋友的分上。
老黄不仅喜欢新的名字,还喜欢新的家。以前的那个家,虽然吃得很精细,睡得很豪华,但总有那么多规矩,那么多顾忌,现在,它吃的是粗糠剩水,却没有约束。自它到陈家的第一天,狗窝就设在门槛底下,石臼做的狗槽就放在旁边,靠着一根梁柱。它就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这是一种与本性靠近的生活。狗这种动物,与人类一样古老,与土地一样忠实,朴素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一颗报恩的心。老黄跟老主人特别亲近,老主人进山走远路,它就跟着,做他的随从和保镖,老主人不出门,它就去田野间纵情奔跑,和别的狗一样,成为了山野田垄间自由的精灵……
那是多好的春天啊!——此时此刻,老黄嘴里叼着它的孩子,充满激情地回忆往事。老主人收留它之后,它过了那年秋天的最后一月,又过了一个天裂地坼的严冬,紧接着,老君山上第一个真正的春天就朝它敞开了胸怀。山上的春天是从光开始的,清早醒来,突然发现天地间亮了一层,不是太阳光照出的亮,而是大地和天空被一只神秘的手擦洗过了。这时候,蛰伏在山上的所有动物都在翻身,红腹锦鸡发出了它嘹亮的歌唱。水也滴下来了,看不见水珠,只是听见水滴下来的声响。老黄起了床,跑到院坝边缘向后山一望,仿佛昨天还是苍灰色山林,现在全都长出了新枝嫩叶,鹅黄色的、静静流淌的光源,在叶片间幻化出一轮一轮的光波。光波也是有声音的,是那种轻柔而又生机勃勃的笛声。老黄你还等什么呢?它不需要别人的指使了,它只是听从内心的召唤,就背脊一弓飞蹿出去。那是多好的春天啊,它在田野上欢跑,一直跑到油菜花的药香弥漫了整个村庄。
它没有意识到第一次爱情已经降临。真的没有意识到。那天它正在油菜花丛中低头沉思,同村的老贵过来了。老贵是一条形体硕大的灰色公狗,它的主人并没给它取名字,只是统称它为狗,老贵是狗伙伴们这样叫它,因为它走路和奔跑都体面地扬着头,做出一副傲然独立的姿态。老黄和老贵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因为老贵是山上土生土长的狗,又有一些霸气,而老黄却是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