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界。剪绺贼这才看出他们不怀好意,便以敬酒为名,起身巡行一圈。待其回座再饮数杯后,强盗们又请他“献技”,语气已近逼迫。剪绺贼淡然道:“各位摸摸脑后。”众盗不解其意,都反手一摸,不得了!各人脑后的辫子全不见了,连何时被剪去的也不知道。剪绺贼嘿嘿冷笑,把他们的辫子从袖管里一条条掏出来搁在桌上,拱成一堆。群盗大惊,一起拜伏请罪,恭恭敬敬地把他和货队送走了。
偷儿以身手敏捷的剪绺术慑服群盗,这可正应了一句老话,“强盗碰上了贼爷爷”。认真讲求起来,“贼”也委实不枉担这“爷爷”的尊号——各种类型的古代流氓犯罪行为中,论“技术”精良,的确以偷儿窃技为第一等。仔细推敲,似有三条原因值得重视:
一是讲究传道受艺。从史料记载看,凡手段高明的偷儿在入此道时,都拜富有经验和绝技的惯贼为师傅。如清代安徽巨偷吕二,以钻穴、逾墙、剪绺、探匙等窃术分类授徒,“其避光匿影、绝声灭迹之法,暇目辄为其徒口讲指画”(徐珂《清稗类钞》),促成作案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讲究结伙行动和角色分工。如踏勘地形的叫“踩点子”,行窃时放哨的叫“巡风”,替主窃者打掩护的叫“护托”,得手后传递赃物的叫“过托”。俗谓“捉贼捉赃”,所以一般偷儿团伙又都有专门窝赃的“窝家”,这种角色从不参与作案,很难被人怀疑上。
三是讲究诡计取胜。即便是结伙作案,也以各显神通弥补主窃者之不足为特长,不比有些流氓类型专恃人多势众,强夺硬劫。试举数例古代偷儿常用的伎俩:
一叶障目,即障眼法。如贼扮顾客去缎庄,以选料裁衣为托,让伙计把货架上的绸缎卷子一件件搬到柜台上看货,等绸卷堆起多了,他猛地抖开一匹;左手扯出几尺面料往身上一盖请伙计品评,右手就在此遮蔽下把柜上的绸卷塞进自己袍襟内。待从容离开时,店伙因柜上杂乱,往往对失窃毫无察觉。
对卖调包,即以相似的物件偷换行窃。明清时,常有偷儿以此术往银楼中窃取贵重首饰,全仗手法敏捷。
声东击西,如《随隐漫录》举南宋时临安偷儿窃术:受害者挤在人群中看人摆场子卖药,但两手始终护持缠在腰间的大钱包不放。偷儿搭档来了,护托的捡根树枝对其脖上一戳,就在他伸手抓痒的一瞬间,钱包被主窃者解开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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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碰上贼爷爷(2)
调虎离山,如前述惯偷吕二,听说邑中富豪娶亲,妆奁极丰,即率徒弟杂在看热闹的人群里,混进喜堂。过一会儿,一个徒弟手提事先备好的包袱往外疾行,一个徒弟高喊捉贼。趁着众人赶紧去追的当儿,吕二立将堂上陈设的贵重物品席卷一空。等众人追上那当托儿的同伙,检视包袱情知误会后再回转时,吕二早已连人带赃跑得无影无踪了。
拍花闷香,此乃不断袭用之老谱。“拍花”即小偷在深巷内等候受害者走近,突以洒有迷药的绢帕捂住对方口鼻,使之昏迷后,尽窃随身财物而去。“闷香”即夜携具有麻醉效用的闷香进入人家点燃,使合室人昏迷后,席卷而遁。这类药物配方,大都由师门传授。
活鬼要发死人财(1)
西晋太康二年(281),一个风高月晦的晚上,坐落在河南汲郡(今汲县)荒郊野外的一处战国时代的陵墓被人掘开个豁口。躺在棺椁内的腐尸是500年前南面称孤的魏襄王,掘墓者是当地的一个偷儿,名叫不准
不准像只田鼠似的,从自己凿通的豁道里钻进了魏王墓。墓穴内漆黑一团,他伸出双手四下摸索,抓到了一把竹片,即将竹片点燃照明。火光闪闪中,贪婪的偷儿瞪大贼眼,竭力搜索并攫取墓中每一件值钱的物品,然后满载离去。天色将晓时,有早起的乡农远远看见古坟中余烬闪烁,忙跑去报官。及官中派人来查看时,现场除却暴陈烂棺的腐尸外,只剩下一枚长约二尺五寸的铜剑和塞满陵室的竹片了,因为曾被偷儿点燃当照明物,不少已成灰烬。
竹片上用黑漆书写着蝌蚪文,这就是纸张发明前古人用来记事作文的“竹书”。竹书装了几十车,全被送到京师洛阳,经著名学者束皙等人考订整理,一共编定出古书16种75篇,其中包括至今被史家视作珍籍的《竹书纪年》。最让人痛惜的是,由于偷儿的肆意践踏并燃简照明,有七篇竹书因残损严重,再也没法辨识原貌了。
西晋政府下令严缉暴殄文物珍籍的罪犯,方幸得手的窃贼很快便落入法网。到唐人纂修《晋书》时,便根据官方存档,赫然写上了“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一个小小的盗墓毛贼居然名垂青史,这在官修正史上是个异数,恐怕连不准本人也没想到过。
盗墓这种勾当,是中国古代最普及的偷窃行为。春秋时,孔子去参加鲁国摄政季平子的丧礼,见其亲属正要将国君佩带的玉器放入他的棺椁中陪葬,连忙上前阻止说:“放如此贵重的宝玉陪葬,岂不是要让死者暴露尸骸于荒原?”贵为摄政王者尚未入土,孔子已经先担忧起陵墓被人发掘的可能性,这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盗墓风气已十分猖獗了。
墓穴乃死人葬所,这等阴森可怖之地而引人入胜,关键在于自西周以来逐渐扬厉的厚葬习俗。富贵人家的墓葬,棺椁必重,陪葬必厚,珠玉货宝,衣被珍玩,以及死者生前使用的名贵器用等,大量地随其入土。于是许多以偷盗为生的窃贼,竞相把攫取目标由活人转向死人,显而易见的好处是作案时风险小并容易遮盖犯罪形迹,从而减少了遭捕被究的机会。《吕氏春秋》点明这批盗墓贼的社会渣滓身份:都是些不顾从法令、不听从父兄教诲的子弟。凡用釜吃安分饭的乡邻们都要群起驱逐他们。他们畏惧耕田砍柴的辛劳,又贪求美衣侈食的享受,小聪明便耍在干坏事上,遂结成掘冢盗墓的团伙,日夜凿道钻穴,偷窃瓜分坟内的葬物。据《汉书·地理志》载,彼时赵国、中山国等地方,盗墓几乎泛滥成灾。再看杂书上有关历代流氓犯罪的史料,差不多都有这类勾当的记录。如汉初时黑社会的巨枭郭解手下,就有一大帮专以盗掘坟墓为能事的喽。
古代窃贼盗墓的方式,大致依发掘对象规模的大小,分作两类。倘是颇具规模的陵墓,通常是团伙作案。他们或者是于陵墓附近盖房,然后在房内挖掘通往墓穴的地道,利在“施工”从容而不露形迹,或者是聚群力连夜剖掘,利在“速决”。倘是一般坟丘,或虽具规模但防盗措施简易者,通常是两三个人乃至单体作案,多为估准棺位,掘个洞钻进去。为遮掩形迹,洞口愈小愈好,不少盗墓贼都特为练就了在仅可容身的通道内仰进俯出的本事,有人甚至能俯卧尸上,在没法转身的极窄空间里,将死者衣裳一件件反穿在自己身上。“专业”的掘冢贼多使用一种专为盗墓用的“洛阳铲”,也称“探铲”。铲头为半筒形,既可装柄,亦可系以长绳,下探至数十米处,再根据铲头带上的土质判知地下堆积情况。这玩意如今已成为考古勘查的常用工具,倒是古代窃贼始料未及的。
活鬼要发死人财(2)
封建王朝历禁盗墓,如唐代刑律规定:掘冢者流配,开棺者处绞刑。但法网再密,怎抵罪犯之欲潮汹涌呢?
劫质绑票索赎金(1)
赵广汉是西汉昭宣时期的大臣,曾因代理京师长官整肃社会治安获得舆论称赞,并被实授京兆尹。《汉书·赵广汉传》里,收有不少他同犯罪团伙斗争的事迹,其中有两例是专讲绑票的。一是某日,长安恶少数人,在僻冷穷巷的一间空房子内聚会,计划劫持某人,向其家属勒索。商议未定,赵广汉派出的缇骑已将他们包围。经逮捕审讯,皆供认犯罪预谋不讳。一是长安有个富人苏回,靠捐输财物,在皇家羽林军里得一郎官职务。两个不法分子觊觎他家产,遂将他绑架。移时,赵广汉亲自率人赶到苏回被羁押所在,自己站在庭院里,派长安丞龚奢去叩屋门,同绑匪谈判。龚奢遵照赵的嘱咐,温言善语道:“京兆尹赵广汉多谢两位,千万别杀人质,他是皇上的宿卫官员啊!你们若释放人质,束手伏罪,京兆尹保证善待二位。如果有幸遇上大赦,还可解脱罪名,赦免回家。”两个人没想到官府追捕如此神速,都吃惊不已,决定接受龚奢的劝告,开门自首,向赵广汉叩头认罪。赵广汉见苏回安然无恙,也高兴得跪下来向两个罪犯道谢:“郎官还活着,赵广汉感谢你们的厚爱。”
《汉书》作者述此两事的本意,是想说明赵广汉“发奸伏”的能力。但读者亦可从中感受到即便在这位长官的治理下,京师的绑票犯罪活动依然十分猖獗。作案者在勒索不成或遭官司缉捕的情况下,随时有杀害人质的可能,使官府常常处在被动地位。要不然,何以堂堂京兆尹还得派人向罪犯求情,乃至跪下来相谢呢?
到了东汉时,京都洛阳的流氓劫人质勒财物的活动,比西汉益甚。《后汉书·桥玄传》载,桥玄的儿子才十岁,在家门口玩耍,被三个恶棍劫走,关在某处楼上,通知桥玄拿出钱来赎人。桥玄不肯。这时,司隶校尉率领河南尹、洛阳令等赶来了,恐怕绑贼撕票,不敢强行捉拿。桥玄高喊道:“奸人无法无天,我身为大臣,岂能为保一小儿之命,让恶棍逃脱!”促令强攻,结果其儿子被绑贼杀害。事后,桥玄专门请政府下了道命令,“凡是再遇有绑票的,一律不许受害者家属用钱财去赎票,必与绑票者一并杀之,以绝奸路。”用管住受害者家属的办法来消极应付绑贼勒索,甚至不惜牺牲人质,略见东汉政府对于城市流氓绑票活动的无奈。
唐宋以还,城市流氓的绑票对象益加向富家小儿集中,一则作案方便,二则油水肥腴,三则勒索成功后,因小儿无知,不易暴露行藏。《二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