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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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邻记-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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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他的吸引力并不强,而正好有个女人如此爱他,甚至包容了他摇摇欲坠,几欲变节的性取向。这多难的啊。
  你可能要问,那个大西装呢,后续如何?用不着后续,实际上就是他开车送我和小西装回去的。小西装的房子小得根本装不下四个人,没有浴室,而我被那小东西吐了一身!他妈的。这么说吧,除了亲吻的时候,我拒绝任何人的口水沾在我的身上,如果你讲话爱喷唾沫星子,那么不想挨揍的话,你最好带个口罩!小西装醉成了烂泥巴,把他喝下去的五颜六色的酒精跟胃液一搅拌,再哗啦啦地喷到我身上!他妈的,真是······。好吧,我不能揍一坨烂泥巴解气,但我更肯定小西装只能爱女人这个事实。
  你不知道,那个小女生真的是很不错,她丝毫不嫌弃如此狼狈的小西装,擦脸擦手,倒水漱口,不但为小西装吐了我一身的行为诚挚的道了歉,还十分迅速地把我的衬衣洗了烘干熨好。真是个好女人,她甚至没有对我腹部的绷带露出任何让我不喜欢的探究,我想,如果我还能爱上女人的话,我肯定也会被她打动,但现在,我需要的是一个大浴缸,透透彻彻地泡个澡。
  说实话,除去被小西装吐了一身之外,回到上海,我似乎终于逃过了上天的魔爪,变得一帆风顺起来。人们客气讲礼,生活便利,我可以登上高楼看人世匆忙,可以融入人群去地铁猎艳,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除去时不时有人举鸟浇花影响市容,除去熙来攘往之间有人污言秽语,除去霓虹猖獗毫无星月之美,除去我求一个“你”而不得。
  哦,我得说,那天我到大西装家借了他的浴缸,但是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可能比小西装有钱,你知道上海的房价真的很贵,而他居然在一个闹中取静的小区里有一个一百来平的房子,而且从装修来看,这像是一个······,怎么说呢,狡兔三窟之一。用玻璃做了简单的隔断,简单的家电是闪耀的黑色,瓷白的地砖和大浴缸真是叫我喜欢,更别提那张大床上一个褶皱也没有的雪白的床单了,说实话,相比起我落脚的酒店那种低俗的、虚伪的富贵装潢,我更喜欢留在这里。
  大西装看起来成熟,其实是个新手,对此我一眼就能看出,他甚至在小西装的女朋友劝我脱下衬衫后,变得窘迫不安。其实用不着这样,坚持锻炼,保持一颗平和的心,好身材并不难保持。好吧,其实他也不错,当他脱下西装的时候,我得承认,他薄薄的肌肉十分均匀,而他的翘臀几乎是我见过最完美的,除了捅了我一刀的那个人。你别急,我说了,我们没发生什么,实际上我只是搂着他,用一个过来人的成熟,无言的安慰他。
  世界上这样的人不多,他们取得了常人不能企及的成就,但是内心却被一个小小的问题束缚着不得自由。就像是金庸笔下的东方不败,在一个武的世界,他得到了不败的名头,而实际上呢,他想要却得不到。要我说来,即便得到了也很难守得住。更何况用果去种因,这是个注定的悲剧。哈哈哈,说得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个故事,我得分享给你,我的朋友。
  故事是这样的,讲的是有一个人去参加一个交易会,他必须的去参加,为什么呢?因为他得了病,而那个交易会里有人正在出售可以救他命的药,可这个交易会有个变态的规则:每个进去的人都得把全部的钱留着入口!那个人心想:没有钱怎么买药呢?可是没办法,不留下所有的钱,是绝对不可能进去了,难道要他和救命之药咫尺天涯?不不不,“我得进去,然后,或许我可以抢一颗药,对的,我一口吞了,谁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如此,他留下所有的钱进去了,他找到了他的药,但是怎么样呢?卖药的摊位比入口的安保强太多了,他根本没办法啊,他看着药泪流满面,这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咫尺天涯,这时候才明白他在第一个关口的时候就该抢进来,用钱迅速买药,然后哪怕被入口的保安扔出去,才算是达到此行目的。
  这个正直的男人,十分纯粹,不像我,他是个天生的······,我的意思是,女人对他来说可能就像舞池里的小西装一样,或者更彻底一点,仍由他跳再艳情的舞,脱得流光也没有那种吸引力。就像人不可能对着月亮发情一样,我们赞美它的美,不能心生绮丽,毕竟月亮它不是个人。悲剧的是,这个男人近期才认清这个事实。你说,除了安慰,我还能做什么呢。
  毕竟,他已经结婚了,有了一个妻子,双方的父母亲如一家,妻子温柔贤淑,无可挑剔,是公认的和谐家庭典范。所以说,生活总是如人饮水,味道如何也只有自己那根舌头才知道了。
  上海真的不错啊。但是我得回成都了。堕天使打电话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她希望我能去参加。你知道的,她是我唯一的女朋友,我不能拒绝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几天的相处,小西装没出我所料地投进了女人的怀抱,实际上我才知道他们俩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现在又在一个大学读书,而且是同系同班的同学,哈,两个高材生。说实话,如果我以前会为小西装回归正途而高兴的话,那么现在我真的······,我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你知道吗,画家和那位女老师也是青梅竹马,也曾经是同班同学,不过可能画家曾经在酒吧跳舞的时候,有一个男人带走了他,毕竟他比小西装吸引人。他妈的。我有一种亲手改变了画家的过去的感觉,这让我感觉十分怪异,就像是······,算了吧,我实在不知道这他妈的该怎么描述。
  从回到成都至今,这段时光在我人生之中不过厚书之一页,但是我已经感觉到了沧桑,上天真是会调教人啊。
  那天我赶到教堂,婚礼还没有开始,但我的堕天使已经脱下了黑色的裙,换上了雪白的婚纱,她的长发被绾了起来,被细纱遮住,五官被点缀得明艳,雪白的脖颈和浑圆的胸脯如同夕阳最后一丝明光般让人移不开眼,我的女人就要嫁人了,褪去了堕天使的美,变成了穿水晶鞋的辛杜瑞拉。我为她戴上了我的礼物,一条蒂凡尼的钻石项链,她变得更加璀璨。她说她真想看看她的初恋长什么样子,我说:“很帅气。”她说她知道,因为她的朋友们曾经那么羡慕她。说到此处,她无神的双眼滚落了晶莹的泪珠,当时我想,她的泪真美,比项链上镶嵌的钻石更夺人心魄。“完美了。”我这样告诉我自己,“再也没有比这更美丽的女人了。”
  说来惭愧,堕天使的丈夫坚决要求我作为他们的伴郎,我甚至穿了他为我准备的白色西装。尽管我爱白色,但我几乎从来没有穿过白色,好吧,当我被白色的西服弄得很不舒服的时候,堕天使从这么朝着我······朝着她的丈夫走来,你简直不能想象那场景之美。不说别的,只说她坚定而细致的步伐吧,她丝毫没有看不见的迟疑,坚定的,细致的,缓缓地,微微昂首挺胸,如同踏水而来的凌波仙子,而她长长的雪白裙摆均匀的、椭圆的褶皱,就是她踏出的水波。作为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我迷醉在一个女人的婚礼之中,我放任自流,因为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可能有一个穿着如此的婚纱的美丽新娘。
  誓言已毕,新人交换戒指,落成圣神一吻。我茫然四顾,不期望地,我与画家四目相对。他穿着浅灰色的西装,换了一副金丝眼镜,欲言又止,他的手挽着一个穿白裙子的女人,熨帖的裙子完美地勾勒出了那个女人肚腹的曲线,那是另一种美,却叫我不能直视。这一刻我才发现,我肚腹上的伤好了,可心不好过。
  我再也不能见到画家,和他的女人。我甚至不能远远地听见他的声音。
  堕天使的婚礼是完美的,尽管那个小教堂略有些破旧,但在我看来,这种破旧即衬托了她作为堕天使的美丽,又反衬了她作为辛杜瑞拉的美丽,正是见证这种转变的最合适的殿堂。不得不说,在这场天上地下唯一的婚礼里,我感触颇多。这么说吧,如果说我以前对大西装有什么想法的话,那么现在,我只想劝他回去和他的妻子好好生活,且不说他们曾经也有过如此动人的婚礼,只看看画家吧,他的女人挺起的肚子是多么美丽。
  或许我被这两对有情人刺激的失去了判断事物理智了吧,晚上我醉在夜店,看各种男女风情无限,却勾不起我心中丝毫绮念,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失业了,我离婚了,我的远虑没有了,近忧呢?你猜得不错,我似乎又······,不要嘲笑我,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已经超越了一般男人用下面决定上面的本性,我用脑袋和心决定下面,虽然有时候我想要调兵遣将的时候,会遭遇失败。那个五颜六色的、像是霓虹化身的小子坐在我的跨上,他的双手和嘴唇地毯式地朝拜了我的胸肌和腹肌,他的眼睛简直要喷出火来,但是仍由他如此技巧性地用翘臀摩擦我的······。他注定得不到回应,不得不说,我们都很失望,他的各种威逼利诱,对我的小兵来说,都完全没有吸引力。我得说,就我本身来说,我觉得这个小子还不错,虽然不是清风明月一样的让人赏心悦目,满怀敬意,但是他自有他的妖娆和魅惑,是另一种美的极致,我可以享受,而不用担心他爱上我,或者我对他动心。
  这是一个悲剧的开始,对我,对所有钟爱我的英俊的人来说都是。霓虹小子被我迷住,哪怕我对他······,你知道的,即没有用身体认同他的美丽,也没有那么多心情用言语来肯定他的魅力,他依旧舍弃了许多机会,安静地陪了我一夜。他用一种万分遗憾的眼神,宣告了他今夜在酒吧里出类拔萃的胜利,却没有得到奖励的遗憾,是的,就像我说过的,美酒飘香,却不能尝上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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