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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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爱-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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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男人也有痴情的,但总体来说,男人不会将这个姿势做得那样凄凉。男人最多像方鸿渐那样,在唐晓芙楼下站半个雨夜,感冒之后,再去别处展开新人生。男人伤口痊愈的速度永远快于女人,因为他们有事业这个强大的理由。
  而女人,爱情就是她要花毕生精力经营的事业。为情自杀的大多是女人。女人为某个男人死,到底是能博来同情,比如翁美玲,都叹她痴情,可惜,那般红颜薄命。
  男人一旦伤透了心,只会变狠,变坏,然后理直气壮地堕落。很少有男人会为一个女人误了终生,即便痴心如徐志摩,照样在数年后精神抖擞地爱上陆小曼。
  男人如果为情自杀,千万不能成为既定事实,不然墓志铭不够光彩,所以周润发为陈玉莲自杀,黎明为舒淇自杀,通通都要救活。
  这样的千夫所指,连汤镇业都不胜负荷,终成一生阴影,何况陈玉莲、舒淇这样的弱质女流?
  女人在爱情方面比男人要傻很多,像张爱玲,纵然决定与胡兰成分手,还是要巴巴地寄上分手费,要知道,那笔巨款是当时工薪阶层的十年薪水。而胡兰成这样的男人不会将钱退回去,他会一分一分地花掉爱情余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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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携男人
提携男人不是一件聪明事,提成功了,你就成了他的恩人。他虽然感激你,但同时面对你也有一份难以释怀的压力,生怕你时时翻旧帐,多多少少令他折了威风。
  男人是喜欢照顾女人的,也有保护弱小的天性,可你既然提携了他,你这个姿势很强悍,他对你更多的就只是敬畏。你为他付出良多,希望他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你自然与有荣焉。可惜,他成功与否,都不会因为曾经受了你的恩,而隶属于你。
  你的存在,只是证明了当初他曾经多么不得意,甚至落魄。男人通常在飞黄腾达时不会去忆苦思甜。他如果有良心,也就把你当成一尊佛供奉起来,但他不会给你爱情,你提携过他,你是他心中的一片阴影。
  他如果良心欠奉,那么,你就只能哭天抢地了——他视你的投资为理所当然,受了你的好,然后还没咀嚼出你到底有多么好。换言之,他不懂得感激两字怎么写,他和你装糊涂,打太极。
  唉,这样的结果也不是最惨的,还有更黑的:如果恩将仇报呢?如果反咬一口呢?如果养虎为患呢?
  女人将希望嫁接在男人身上,本来是无可厚非的。萧红说,女人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薄的。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女人更希望男人去冲锋陷阵,将赌注押在他身上,希望来日可做诰命夫人。所以,那些名妓总是愿意资助赴考的书生。可惜,苏小小之类的女子,最后还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提携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姿势,这种姿势与爱情无关,基本上可以看成施舍。男人受困时自然是全盘皆收,但你不能指望他将感激一一转换成爱情。
  他不能拒绝你的好,也无法抗拒你的给,他默默接受。就像富太太看上年轻画家,认定他必成大器,迟早要大放异彩。女人有识别潜力股的眼光是好事,但提携时必须有思想准备。某天,他真的像你所预见的那样站起来了,他就会走掉,真的,他会的,没有男人愿意永远被一根裙带所系。
  但是,不管提携男人有多危险,你仍然要有提携男人的气度,因为,很可能将来你自己也会身陷囹圄,这时候就需要他涌泉相报了,比如刘晓庆和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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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嫁
嫁人要趁早,嫁得晚了,就没那么痛快。
  嫁得晚了,好男人都被同龄女子瓜分完毕,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同理,嫁得晚了,自己也被歧视成老弱病残。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永远都那么阴差阳错,像我这样对嫁人翘首以待的人,蹉跎岁月,云英未嫁,以令人绝望的步伐迈向大龄青年行列。而那些看上去漫不经心的女友,倒一个个神使鬼差般把自己给打发了,有的竟然还早生贵子。
  真令人心慌,一眨眼我已成了落后分子。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可能是身体力行晚婚晚育的积极分子。
  女友们俨然贤妻良母,每次见面就拉扯家常。我有时感觉良好,觉得自己比她们活生生低了一个辈分,拧着女友四个月大的女儿那张小脸,循循善诱说,乖,叫声姐姐听听。
  女友冷笑,应该叫阿姨吧。美好的感觉荡然无存,悻悻然缩回手,躺在沙发上发呆。唉,叔叔在哪?
  月老也曾牵过红线,可惜系得不牢,到最后自行松绑。扼腕长叹,最后以陈白露的名言开解自己,这么好的男人,怎忍心把他变成丈夫?
  丈夫要扛煤气、修抽水马桶、换保险丝,勤洗衣服勤涮碗,陪丈人下棋,赞丈母娘厨艺。丈夫要做一台赚钱机器,开足马力,永不罢工。夜生活表现得好是应尽职责、正常发挥,反之,则破坏夫妻感情,影响婚姻团结稳定。
  当一个男人升级做丈夫,他就有理由肆无忌惮地横向发展,啤酒肚、秃头等丑恶现象悄无声息地安营扎寨。
  真爱一个男人,就不要将他拖入婚姻,亲手把他逼得平庸无趣,就不要亲眼目睹他如何从小马哥慢慢变成周润发。
  当嫁人一事已然成了跨世纪难题,于是生出一颗恨嫁的心。有时也会虚伪地宣称自己是单身主义者,不过声调有些颤抖,四顾左右,怕别人真以为我沿门托钵,无人问津,才出此下策。
  恨嫁,恨不得立刻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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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
初恋总是会被神化,会被记忆修修补补,装饰成一个童话。似乎最初的都难以忘怀,就像林夕的歌词:“第一次亲别人的嘴。”
  怯生生亲上去,大抵是一个蜻蜓点水、惊慌失措的吻,只有一小片柔软的唇,肯定不会缠绵湿润。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情窦初开,真正的欲拒还迎。不晓得如何招架,不懂得何谓对错,一张小脸涨得粉红。
  初恋一般都发生在青青校园。记得当时年纪小,稚气未脱,见到对方有说不出的欢喜。初恋时,感情是一张洁白无瑕的纸,彼此小心翼翼,每个细节都意味深长。初恋时,感情不受人情世故的牵制,喜欢的仅仅是对方这个人,感情因此而纯粹。
  初恋何其柔弱,学业缠身,师长棒喝,这蓓蕾来不及盛放就连根铲除。就算逃过了这些劫数,初恋也可能无疾而终,初恋的开始可能莫名其妙,结束同样不需要明明白白。
  很多初恋并无故事发生,就像《童年》里的歌词,隔壁班的女生怎么还没走过窗前?仅仅是看到她,已心满意足。
  初恋是心照不宣的荡漾,是心领神会的默契。初恋不需要缠绵悱恻,更不需要山盟海誓,这些都会操之过急,适得其反。
  初恋应该发生在十五六岁,花样年华,懵懂岁月,对这个复杂世界一知半解,心存好奇。初恋来得太早,是过家家,做游戏。来得太晚,就失之纯真。初恋就像一只青苹果,涩涩的,酸中带甜。
  描写初恋最优美的应该是日本影片《情书》,男孩刻骨铭心,女孩一无所知。直至很久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原来他曾那样用心喜欢过她,这份迟来的感动能温暖余生,赋予过去点滴情节新的意义。
  初恋唯美空灵,是温柔纯真的一笔。如果初恋有阴影,那么,很可能一生都难以摆脱,成为心头的一个死结。
  初恋在回忆里无关欲望,是一抹温柔美丽的微笑。初恋时我们不懂得爱情,初恋的意义,只是指出了爱情的方向。
  

失恋
我特别理解那些为情自杀的人。失恋,确实是生活中不可承受之重,一瞬间,天崩地裂。
  所有的失都不是好事,失业、失恋、失婚,都将打碎你完整的生活,于是你便失魂。
  失恋杀人于无形,是一种内伤。把心掏空,把血吸干,整个人站成一段枯木。失恋,就像成千上万的虫子在身上撕咬,但你无法解决这种凌迟的吞噬。
  解铃的,只可能是那个系铃人,可他不爱你了,视你为负担,他踏过了你的尸身,去远方寻找更好的伴侣。他享用过你的深情,现在,厌倦了。你的爱对他来说,不过是一次性消费品,曾经具有使用价值,但没有收藏价值,所以,他抛弃你了。
  他走了,但你分明还困在迷局里。你手脚上了镣铐,得不到来自他的救赎——惟一的救赎就是他愿意继续爱你,但他真的不爱你了。
  对于爱情的消亡,我们无可奈何,因为爱情从来不是独角戏,你无法控制变数,无法预定结局,无法操纵结果。
  爱是双刃剑,你接受了美好,便无法拒绝伤害。你的心很痛,你从来没有这样痛过。你曾经以为会与他天长地久,到头来,却不过是镜花缘。
  付出容易,收回很难。将付出的一丝丝一缕缕拉回,拉不动,它很沉。你努力拉,结果,绳子断了,你跌倒在地,无能为力。
  你一次次问,一次次试探,但结局除了让自己伤得更重,没有别的可能。
  我们这些平凡的灵魂,如果不能依靠理性释放情绪,就很可能走向极端。是谁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头野兽,就看你能不能拴住它。你失恋了,精神崩溃,宁为玉碎,所以,兽性的一面破空而出。
  许多故事,只是一念之差。熬过去,你就浴火重生,凤凰涅 ;挺不过,你就耽于此,或生得萎谢,或死得暴烈。
  爱很重,你很痛,但你一定要明白,歌德之所以写出《少年维特之烦恼》,正是因为他失恋过,他也曾经万念俱灰。
  失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次失恋,便让你误以为失去了整个生活。你要明白,未曾在长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与语人生。
  我相信,失恋过的人,更懂得什么叫做珍惜。
  

男友的智商
他的智商是75,或者我换个陈述方式,他身家亿万,并且是美金。
  在很小的时候,你的家庭不幸,父亲酗酒,暴力,使你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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