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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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爱-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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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美丽被不动脑筋地生抄硬搬,当婚礼丧失了个性,这样的仪式,已然失去了生命力,不要也罢。
   。。

嫁人
嫁哪种男人比较好?比较不会痛骂自己瞎了眼睛?女人一定要嫁得好,嫁得不好,即使从围城里侥幸逃出,也跌了身价——除非是妮歌·基德曼。
  嫁给大款,经济上痛快了,人格就压抑。嫁给大款,自然是为了尾随他一同享福,可是大款一般脾气不会太随和,伺候起来比较费力,搞不好自己就成了一条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寄生虫。大款通常不老实,人哪,钱一多就开始动脑筋寻欢作乐。他找情人天经地义,你有外遇天打雷劈。
  经济基础决定了两性地位的不平等。嫁给大款最好的出路就是和他离婚,分点财产,然后自立门户去。
  嫁给才子,这事怎么说呢,先把才子分成出人头地、怀才不遇这两种。前者的个中翘楚有徐志摩、郁达夫,他们的爱情婚姻都轰动一时,可是结果不甚美妙。才子佳人的组合太旖旎,就会折福;怀才不遇的才子最好别嫁,嫁了也是陪他一起谴责上苍无眼、小人当道、时运不济,怀才不遇者都有股怨气,怨得久了,深了,人也就阴暗了。别叫我找实例,因为他们都已被残酷的生活所埋没。
  嫁给专业人士应该不错,比如律师、医生,婚后遇到麻烦,会有人护航。这类人较有素质,一般不会发生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的悲剧。可他们通常都很忙,半夜要出诊,假期不见人,而且可能不浪漫,有一种严谨的职业病,把你一个人困在婚姻里哀嚎。
  嫁给教师,他们很难有升迁机会,不大会给你惊喜。其工作方式就是从低年级向高年级爬,然后直线下跌,周而复始,乐此不疲。他们的优点就是每年会有三个月可以做家庭妇男,并且免费为子女做家庭教师。
  嫁给帅哥,显然是自取灭亡。帅哥就算有心一生只爱你一人,也顶不住别的女人不管不顾的爱心奉献。帅哥长得帅,艳遇来得快,快得叫你杀不尽,春风吹又生,然后你的婚姻就成了一场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
  嫁给谁呢,要不就嫁给公务员吧,因为他们经常加薪。
  

师生恋
师生恋一般都很低调,甚至偷偷摸摸。虽然师生恋不犯法,但毕竟有违道德准则。
  既然是师生关系,就存在着年龄差异,而且相差的不会是无伤大雅的几岁,很可能是整整一代,比如琼瑶的《窗外》。
  这样的老少配,怎能让家人不拍案而起呢?其措施就是以勾引少女的罪名诉诸于法律,把不伦之恋打入十八层地牢。
  当然也有一往直前,百无禁忌的,比如杨过和小龙女,一个我行我素,无视礼教;一个不谙人情,不明世故。
  师生恋存在着种种阻碍,既有来自内心的犹豫与担忧,又有来自周边环境的指责与压力。倘若老师已有妻室,那事态就愈发严峻了。
  为人师表的那一个,稍有不慎就沦为道德败坏人士。而做学生的,无论如何都会影响学业,师生恋的破坏力比早恋可要厉害多了。
  师生恋的惟一出路就是卸去这个名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古训虽然言过其辞了,但和恩师男欢女爱,到底打碎了某种神圣的感觉。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怎么可以在如此高尚的名义下,利用工作之便,和女学生眉来眼去?
  现在人们说起许广平,都会赞一句,好一个勇于追求真爱的伟大女性。
  事实上当真如此吗?师生恋真的被许可,被祝福了吗?还是说,这仅仅只是舆论给了名人一个特赦?
  师生恋有畸形的成分,而先天不良的东西更具有诱惑力。师生恋就处于那种很暧昧的境地,游离于可与不可两种状态,介乎于绯闻与丑闻之间。
  做得好了,也能结出喜结良缘的果;搞得坏了,就是女学生年幼无知,男教师心怀不轨。
  女学生容易爱上她的老师。当同龄男生尚显青涩时,老师那种成熟男人的魅力简直是少女杀手。男老师也容易爱上女学生,她们年轻活泼,生机勃勃,而且倾慕男教师。
  一直记得张爱玲的《殷宝滟送花楼会》,在那张书桌前,女学生和男老师上演了一出欲拒还迎、明明暗暗的对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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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要谈一次恋爱
一定要谈一次恋爱,否则就是辜负了生命本身,而且必须在年轻时谈,二十多岁为宜。有一点经济基础,有一点以往经验,并且有资格憧憬未来。
  读书时期的恋爱,彼此都关在象牙塔里,感情必定纯粹,不会将门当户对之类很现实的问题作为当务之急。但这爱情难免盲目,难免会因为太理想主义而沦为蔷薇泡沫。不经过现实的锤炼,那些脆弱的花蕊,会很快很快地凋谢。
  像这样海市蜃楼的美丽,通常只是一次演习。毕业后作鸟兽散,为了追求自己的生活,劳燕拍拍翅膀各分飞。我们日后回忆起来,管这个叫——初恋时,不懂爱情。
  毕业若干年后,对尔虞我诈的残酷现实,从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理性认识。多次遭人践踏,饱受指责,终于,某一天,你养满了自己的羽翼,已经不会像当年那样,怀揣一腔激情,四处碰壁。你懂得了怎么保全自己,并初步规划好了未来的主攻方向,即我要在这世界里分哪一杯羹。
  有了一个比较牢固的框架后,我们这些常常被突如其来的空虚感所困扰的高等动物,就开始寻偶,或者被对方逮到。总是这样的,在某个巧合的机缘中,我们彼此遇见,开始了人生中最恢宏的一次恋爱。
  生命是苦短的,行乐须及时。二十多岁,我们都没有家累,没有包袱,世界对我们正是最慷慨的时候,还在不断地施予机会,供我们挑挑拣拣。
  在这么合适的年龄,我们要调动周身力量,努力谈一次恋爱。即使不能倾城,往后回忆起来也可以如数家珍,滔滔不绝。即使谈崩,也还有退路可言,不会输至一败涂地,无法收场。
  如果恋爱的时机不对,恋爱本身就是错,就会给不起也受不起,就会发生恨不相逢未嫁时这种人间悲剧,就会破坏别人的秩序,成了可恨的掠夺者。 而黄昏恋,允许我这样没心没肺地说一句,那些不是恋爱,只是寂寞太甚,找一个听众。
  恋爱啊,在最好的年华里,一定要极尽温柔,就像那句著名的情诗——只要他要,只要我有。
  生命归根到底是没有意义的,我认为,如果非要寻找一个所谓意义,除了爱情,再无其他。抽掉爱情,生命就会露出它阴恻恻的底色。
  从某种意义上说,爱情是生命暖色调的流苏花边,可惜,它终有一天会旧,会破,会不堪。那时,请允许我再冷冷地说一句,所谓生命,苟延残喘。
  

男男女女七十二变
吴宗宪有句名言——不要去爱男人,了解就可以,因为男人都是畜生;不要去了解女人,爱她就可以,因为女人都是神经病。
  吴宗宪纵横情场许多年,这句感悟可谓掏心挖肺,精辟之极,是花了大量时间、精力、金钱才得出的良训,值得记取。
  他说男人都是畜生,其实并不是骂人,而是强调了男人的动物本能;说女人是神经病,是用最直接的方式指出了女人变化莫测的情感特质。
  “负心男子痴情女”,了解了男人花心的本质,女人还要前赴后继地爱,毫无保留地爱,这固然执著坚定,却也有些愚蠢。
  女人一定要知道,你对男人越好,他就越不懂得珍惜。这句话已经念叨了一千次,可还是有女人天真地以为——我比别的女人都对你好,总有一天你会被我感动。你会知道我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仅次于你妈!
  男人也不傻,他们很清楚地明白,你在他们身上越流连,投资越大,就越舍不得离去,权当是多一个保姆。男人就算不爱一个女人,也会贪恋她的温柔,她的好,时时将她使唤的。
  如此,傻女人又以为自己有存在价值了。
  女人神经质,情绪捉摸不定,前一分钟还在笑,后一分钟也许会摔东西,像王朔笔下的杜梅,将自己的丈夫方言绑起来,谓之爱的禁锢。
  女人喜欢把精力放在感情上,能把一段感情像玩魔方一样颠来倒去地把玩,耐心十足,兴致勃勃,总想从中收获天长地久。
  而男人根本没有耐心守着一个女人。他们怀里抱着环肥,眼神痴痴投向燕瘦,恨不得自己摇身变成韦小宝,没有人想做郭靖,也觉得黄药师很奇怪。
  男人是讲逻辑的,而女人讲究感觉。逻辑可以推理,有一定规律性;感觉则天马行空,阴晴不定。
  男人搞不清女人的反复与善变。如果没有预兆,没有原因,要想费力搞懂女人,其难度不亚于搞懂风云变幻的股市。搞懂女人的下场就是自己也变得神经兮兮,而搞懂股市倒可以小捞一票。
  其实女人也不了解自己,她们在感情上天生就是莫名其妙的七十二变。
  说到变,就可以总结出男女区别了。
  男人的变,是对着不同的女人七十二变。
  女人的变,是对着同一个男人七十二变。
  

捧着爱情余灰
有个日本小说里说,女人看到一种盒饭,知道自己喜欢的男人爱吃,就买了一份,打车送去另一城市。到了男人门口,交给他,盒饭还是热的,转身走了。
  就这么一个故事,把我看感伤了。我知道自己也会这样做的,捧着爱情的余灰,心怀绝望地去见他。愚蠢的女人,愚蠢到只是想讨好那个他,而不顾自己心里的疼。
  古来女人都愚蠢,掉进了爱情里就失掉智商,把自己燃烧成灰。明知道对方已经决意结束了,女人还在这端纠缠至死。忘不掉,就是忘不掉,放不下,就是放不下。除非这肉身死了,除非是这样,才能绝了心念。
  当然男人也有痴情的,但总体来说,男人不会将这个姿势做得那样凄凉。男人最多像方鸿渐那样,在唐晓芙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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